2003

2003年(第十五届)

[银河奖]

《伤心者》何宏伟

《地球大炮》刘慈欣

[最佳新人奖]

《春日泽·云梦山·仲昆》拉拉

《寄生之魔》罗隆翔

[读者提名奖篇目]

《饿塔》潘海天

《唯美》未明小痴

《诗云》刘慈欣

《山海间》罗隆翔

《思想者》刘慈欣


[银河奖]

伤心者

作者:何夕

上午的菜场正是最繁忙的时候,我看着夏群芳穿过拥护的人群-她的背影很臃肿。隔着两三米的距离我看不清她买了些什么菜,不过她跟小贩们的讨价还价声倒是以听得很清楚。从这两天的经历我知道小贩们对夏群芳说话是不太客气的,有时候甚至于就是直接的奚落。不过我从未见过夏群芳为此而表现出生气什么的,她似乎只关心最后的结果,也就是说菜要买得合算,至于另的事情至少从表面上看去她是不计较的。现在她已经买完菜准备离开,我知道她要去哪儿。

这座城市的四月是最漂亮的时候,各个角落里都盛开着各种各样的花。气候不冷也不太热,老年人皮帽还没取小姑娘们就钻空在天气晴朗的时候迫不及待地穿起了短裙,这本来就是乱穿衣的时候呢。"乱花渐欲迷人眼"在这样的季节里成了不折不扣的双关说话。

夏群芳对街景显然并没有欣赏的打算,她只是低着头很费劲地朝公共汽车站的方向走,装满蔬菜的篮子不时和她短胖的小腿撞在一起,使得她每走几步就会有些滑稽地打个趔趄。道路两旁的行道树都是清一色的塔松,在这座温带城市里这种树比原产地要长得快,但木质也相对要差一些。夏群芳今天走的路线与平时稍有不同,因为今天是星期天,她总是在这个时候到C大去看她的儿子何夕。

由于历史的原因,C大的校园网被一条街道分成了两个部分,在这条街上还开着一路公共汽车。夏群芳下车后进入校园的东区,现在是上午十点,她直接朝着图书馆的方向走去,她知道这个时候何夕肯定在那里。同样由于历史的原因,C大的图书馆有两个,分别位于东西两个区。实际上C大的东西两区曾经是两所独立的高校,用校方的语言来说这两所学校是合并,但现在的校名沿用了东区的,所以当年从西区那所学校毕业的不少学生常常戏称自己是亡校奴并只对西区的那所学校寄予母校的情怀。何夕严格来讲也该算是亡校奴,不过何夕是在合并后才开始攻读C大的硕士学位,所以在何夕心中母校就是东区和西区的整体。

何夕坐在东区图书馆底楼的一个角落里悄悄地注视着他,窗外的人就是何夕的母亲夏群芳,她饶有兴趣看着聚精会神的何夕,汗津津的脸上荡漾着止不住的笑意。我看得出她有几次都想拍打窗户打个招呼,但她伸出手却最终犹豫了。

倒是临近窗户坐着的两个漂亮女生发现了窗外的夏群芳,她们有些讨嫌地白了她几眼。

夏群芳看懂了她们的这种眼神,不过好心情好不和她们计较,她有个读硕士的儿子呢,夏群芳在单位里可风光了。想到单位,夏群芳的心情变得有些差,她已经四个月没有从那个单位拿到钱了。当然她四个月并没有去上班,她下岗了,现在摆着个杂货铺,按照夏群芳一向认为合理的按劳取酬的原则,她觉得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夏群芳在窗外按惯例站了二十来分钟,她的表情显得心满意足。我算了一下,为了这一语不发的二十分钟夏群芳提着十来斤东西多绕了五公里路,这种举动虽然不是经济学家的合理行为,但是却是夏群芳的合理行为。

其实今天夏群芳是最没有理由来看何夕的,因为今天是星期天,何夕虽然住校但是星期天总是会回家一趟。不过他不会在家里住,吃过晚饭又不会回学校。何夕知道在何夕的心里学校比家好,不过对于这一点夏群芳并不在意,只是儿子觉得高兴她也就高兴。夏群芳永远都不会知道此刻摊放在何夕面前的那部大部头里有什么吸引人的东西,但很肯定的是每当夏群芳看到儿子聚精会神地沉浸在书中的时候她的心里就一种没来由的欣慰感。这种感觉差不多在何夕刚小学的时候就成型了。她以前就从探究何夕读的是本什么书,更不用说现在何夕读的那些英文原著。从小到大何夕在学业上的事情都是自己做入,甚至包括考大学填志愿选专业,以及当后来大学毕业时由于就业形势不好又转回去读硕士时等等都是如此。想起儿子前年毕业时四处奔波求职时的情形,夏群芳就感到这个世界变化得实在太快,她从没有想到过大学生也有难找工作的一天,在夏群芳的心里这简直无异于天方夜谭。有个同事对夏群芳说这算啥,人家发达国家早就有这种事情了,说话的时候那人脸上有幸灾乐祸的神情。不过事实却肯定地告诉夏群芳的确没有一个好单位肯要她心中无比优秀的儿子何夕,她隐约地听说这似乎和何夕的专业不好有关。不过在夏群芳看来何夕的专业蛮好的,好象叫做什么什么数学。在夏群芳看来这个专业是挺有用的,哪个地方都少不了要写写算算,写写算算可不就是什么什么数学嘛。夏群芳有一次忍不住把自己的想法讲给何夕听,但何夕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夏群芳的心中早就有了主见,自己的儿子可没有什么不好,儿子的专业也是顶好,那些不会用人的单位是有眼无珠,迟早要后悔死的。夏群芳有时候没事就在相有一天等何夕读完硕士后找个好工作一定要气气当初那些不识好歹的人,想到得意处便笑出声来。夏群芳有些不舍地又回头看了眼专心看书的儿子,然后才满怀踏实地欣欣然离去了。

何夕抬起头来,向着我站的方向看过来。我愣了一下,立刻醒悔到他是在看夏群芳的背影。这里坐在窗边的那两个女生开始议论说刚才那个在外边傻乎乎看了半天的人不知是谁,何夕有些恼怒地瞪了她们一眼。他其实很早就知道母亲站在窗户外注视着自己,在他的记忆里母亲几乎每个星期天的上午都会到学校的图书馆来看自己看读书。何夕知道母亲之所以选在这一天来纯粹是前几年的习惯所致,实际上母亲现在的每一天都可以说是假日,因为她下岗了。何夕看着母亲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的情形也差不了多少。有时候何夕的心里会隐隐地升起一股对母亲埋怨,他觉得母亲实在太将就自己了。从小到大的许多事情她几乎都由何夕自己做主,如果当初母亲能够在选择专业上不要过分顺从自己就好了。何夕摇摇头,觉得自己不该这样埋怨母亲,他其实知道母亲并不是不想帮自己,而是实在没有这方面的见识。

何夕看了下表,急促地向窗外扫视了一下。按理说江雪应该来了,他们说好上午十一点在图书馆里碰面的。何夕简单收拾了一下朝外面走去,刚到门口里就看到了江雪。

和何夕比起来江雪应该算是现代青年了,单从衣着上讲江雪就比何夕领先了五年。这样讲好象不太准确,应该说是何夕落后了五年,因为江雪的打扮正是眼下最时兴的。发型是一种精心雕琢出来的叫做"随意"的新样式,脑后用丝质手绢绾了个小巧的结,衬出她粉白的面庞益发地清丽动人。看着那条手绢何夕心里感到一阵温暖,那是他送给江雪的第一件礼物。手绢上是一条清澈的江河,天空中飘着洁白的雪花,他觉得这条手娟简直就是为江雪定做的一样。看到他们俩人走在校园里的背影很多人都会以为是一个学生在向老教授请教问题,不过江雪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尽管要好的几个女生提到何夕时总是开玩笑地问"你的老教授呢".小时她和大她两岁的何夕是邻居。有过一些想起来很温謦的儿时回忆。后来由于母亲的工作变动而分开了,但却很巧地在十多年后的C大又遇上了。当时江雪碰到了迎面而来的何夕,两人不约而同地喊道"哎,你不就是……哎……那个……哎吗",等到想起对方名字后两人都大笑起来,所以后来两人还常常大声地称呼对方为"那个哎".江雪觉得何夕和自己挺合得来,别人的看法她并不看重,她知道几个计算机系还有高分子材料系的男生在背地里说他们是鲜花和牛粪。在江雪看来何夕并不像外界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迂腐的书呆子,恰恰相反,江雪觉得何夕身上充满了灵气。给江雪印象最深的是何夕的眼睛,在此之前她从未见过谁拥有这样一双睿智的眼睛,看到这双眼睛的时候江雪总止不住地想有着这样一双眼睛的人一定是不平凡的。

每当看到江雪的时候何夕的心情就变得好,实际上也只有这时候他才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何夕很小就知道自己的性格缺陷。当他手里边有事情没有完成的时候总是放不下,无论做别的什么事情总还惦记着先前的那件事。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是这种性格了,但江雪的出现改变了一切。和江雪在一起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像换了一个人,那些不高兴的事,那些未完成的事都可以抛在脑后,甚至包括"微连续".一想到"微连续"何夕不禁有些分神,脑子里开始出现一些很奇特的符号。但也立刻收回了思想,实际上只有在江雪到来时才收回了思想,实际上只有江雪到来时他才会这样做,同时也只有在江雪到来时他才做得到这一点。江雪注意到何夕一刹那的走神,在她的记忆里这是常有的事。有时大家玩得正开心的时候何夕却很奇怪地变得无声无息,眼睛也很飘渺地盯住虚空中的不知什么东西。这种情形一般不会持续很长,过了一会儿何夕会自己"醒"过来,就像从睡梦中醒来一样。这样的情况多了大家也就尖意了,只把这理解成每个人都可能有的怪僻之一。

"先到我家午饭,我爸说要亲自做拿手菜。"江雪兴致很高地提议,"下午我们去滑旱冰,老麦才教了我几个新动作。"何夕没有马上表态,眼前浮现出的是老麦风流倜傥的样子来。老麦是计算机系的硕士研究生,也算是系里的几个大才子之一,当初同位居几大佳人这列的江雪本来就开始有了那么一点意思,但是何夕出现了。用老麦的话来说就是"自己想都想不到会输给了江雪的儿时回忆".渤老麦却是一个洒脱之人,几天过后便又大大咧咧地开始约江雪玩,当然每次都很君子地邀请何夕一同前往。从这一点讲何夕对老麦是好感多于提防,不过有时候连何夕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老麦和江雪站一起的时候显得那样协调,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别的,这个发现常常令何夕一连几天都心情黯然。但是江雪的态度却是极其鲜明,她毫不掩饰自己对何夕的感情。有一次老麦有点不屑地说"小孩子的感情靠不住",结果江雪出人意料地激动了,她非要老麦为这句话道歉,否则就和他绝交,结果老麦只得从命。

当时老麦的脸上虽然仍旧挂着笑,但何夕看得出老麦差点儿就扛不住了。在这件事情之后老麦便再也没有作任何形式的"反扑"-如果那算是一次反扑的话。

何夕在犹豫要不要答应江雪,他每个星期天都答应母亲回家吃晚饭的,如果去滑旱冰晚上就赶不到回去吃饭的时间了。但是江雪显然对下午的活动兴致很高,何夕还在考虑的时候江雪已经快乐地接着他朝她家跑去,那是位于学校附近的一套商品房。路上江雪银玲一样美妙的笔声驱跑了何夕心中最后的一丝犹豫。

江北园解下围裙走出厨房,饶有兴致地看着江雪很难称得上娴淑的吃相。退休之后他简直可称为神速地练就了一手烹调手艺,高兴得江雪每次大快朵颐之后都要大放厥词称他本来就不该是计算机系的教授而应当是一名厨师。也许正是江雪的称赞使他终于拒绝了学校的聘请。何夕有些局促地坐在江雪的身旁,半天也难得动一下筷子。江家布置得相当有品味,如果稍作夸张的话可称得上一般性的豪华。以江北园的的眼光来看何夕比以前常来玩的那个叫什么老麦的小伙子要害羞得多,不知道性格活泼的江雪怎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不过江北园知道世上有些事情是不能够讲道理的,女儿已经长大了,家里人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代她去作判断了。

"听小雪说你是数学系的硕士研究生。"江北园问道。

何夕点点头:"我的导师是L." "L."江北园念叨着这个名字,过了一会有些不自然地笑笑说,"退休后我的记忆不如以前了。"何夕有脸微微发红:"我们系的老师都不太有名,不像别的系。以前我们出去时提起他们的名字很多人都不熟悉,所以后来我们都不提了。"江北园点点关,何夕说的是实情。现在C大最有名的教授都是诸如计算机系外语系电力系的,不仅是本校,就连外校和外单位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大名-有些是读他们的编写的书,有的是使用他们开发的应用系统。不久前C大出了件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一位学生发明的皮革鞣制专利技术被一家企业以七百万花买走,而后皮革系的教授们也荣升这一行列。

"你什么时候毕业。"江北园问得很仔细。

"明年春季。"何夕慢吞吞地挟了一口菜,感觉并不像江雪说的那样好吃。

"联系到工作没有。"江北园没有理会江雪不满的目光,"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何夕的额头渗出了细小的汗珠,他觉得嘴里的饭菜都味同嚼腊。"现在还没有。我正在找,有两家研究所同我谈过。另外刘教授也问过我愿不愿意留校。"江北园沉吟了半晌,老实说何夕的回答只是让他放心但并没有让他欢心。他转头看着笑咪咪的女儿,她正一眼不眨地盯着何夕看,仿佛在做研究。

"你有没有选修其它系的课程?"江北园接着问。

"老爸,"江雪生气地大叫,"你要查户口吗?又不是你同何夕谈恋爱,问那么多干嘛?"江北园立时打住,过了一会儿说:"我去烧汤。"汤端来了,冒着热氯。没有人说话,包括我。

老麦姿态优美地滑过一圈弧线,劝作如行云流水般酣畅。何夕有些无奈地看着自己脚下凭空多出来的几只轮子,心知自己决不是这块料。江雪本来一手牵着何夕一手牵着老麦,但几步下来便不得不放开了何夕的手-除非她愿意陪着何夕练摔筋斗的技巧。

这是一家校外叫做"尖叫"的旱冰场,以前是当地科协的讲演厅,现今承包给个人改装成了娱乐常条件比在学校里的要好许多,当然价格是与条件成正比的。由于跌得有些怕了,何夕便没有上场,而是斜靠着圈栏很有闲情般地注视着场内嬉戏的人群。当然,他目光的焦点是江雪。老麦正在和江雪练习一个有点难度的新动作,他们在场里穿梭往来的时候就像是两条在水中翩游弋的鱼。这个联想让何夕有些不快。

江雪可能玩得累了,她边招手边朝何夕滑过来,到眼前时却又突然打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急旋方才稳稳停祝老麦也跟着过来,同时举手向着场边的小摊贩很潇洒地打着响指。于是那个矮个子服务生忙不迭地递过来几听饮料,老麦看着牌子满意地笑着说你小子还算有点记性。

江雪一边擦汗一边啜着饮料,不时仰起神采飞扬地同老麦扯几句溜冰时的趣事。你撞着那边穿绿衣服的女孩好几次,江雪指着老麦的鼻尖大声地笑着说,别不承认,你肯定是有意的。老麦满脸无辜地摇头,一副打死也不招的招势,同时求救地望着何夕。何夕觉得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帮不了老麦,只好装糊涂地看着一边。算啦,江雪笑嘻嘻地摆摆手,我们放过你也行,不过今天你得买单。老麦如释重负地抹抹汗说,好啦,算我蚀财免灾。何夕有点尴尬地看着老麦从兜里掏出钱来,虽然大家是朋友,但他无法从江雪那种女孩子的角度反这看作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至少有一点,他觉得他总是由老麦做东是一件令他难以释怀的事。但想归想,何夕也知道自己是无力负担这笔开支的。老麦家里其实也没有给他多少生活费,但是他的导师总能揽到不少活,有些是学校的课题,但更多的是帮外面的单位做系统。比方说一些小型的自动控制,或是一些有关模式识别方面的东西,以及帮人做网页,甚至有些根本就是组一个简单的计算机局域网,虽然名称叫做什么综合布线。这所名校的声誉给他们招来了众多客户,在老麦看来他们都是些对高校充满盲目迷恋的外行。很多时候老麦要同时开几处工,虽然他所得的只是导师的零头,但是已足够让他的经济水准在学生中居于上层了,不仅超过何夕,而且肯定也超过了何夕的导师刘青。在何夕的记忆里除了学校组织的课题之外他从未接到过别的工作,何夕有一次闲来无事的时候把自己几年参与课题所得加总在一起之后发现居然还差一块钱才到一千元。接下来的几小时里何夕简直动破了脑筋想要找出自己可能忽略了收以便能凑个整数,但直到他启用了当代数学最前沿的算法也没能再找出哪怕是一分钱。

"今天玩得真高兴。"江雪意犹未尽地擦拭着额上的汗水。老麦正在远处收费处结帐,不时和人争论几句。何夕默不作声地脱着脚上的旱冰鞋,他这才感到这双脚现在又重新属于自己了。

"四点半不到,时间还早呢。"江雪看表,"要不我们到'金道'保龄球馆去。"何夕迟疑了片刻:"我看还是在学校里找个地方玩吧。"江雪摆头,乌黑的长发掀起了起伏的波浪:"学校里没有什么好玩的,都是些老花样。还是出去好,反正有老麦开钱。"何夕的脸突然涨红了:"我觉得老让别人付钱不好。"江雪诧异地盯着何夕看:"什么别人别人的,老麦又不是外人。他从来不计较这些的。""他不计较可我计较。"何夕突然提高了声音。

江雪一怔,仿佛明白了何夕的心思。她咬住嘴唇,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四周。这时老麦兴冲冲地跑回来,眼前的场面让他有些出乎意料。"怎么啦?"老麦笑嘻嘻地问"你们俩在生谁的气?"他看看表,"现在回去太早啦,我们到'金道'去打保龄球怎么样?"何夕悚然一惊,老麦无意中的这句话让他心里发冷。又是"金道",怎么会这么巧,简直就像是-心有灵犀。他看着江雪不想正与她的目光撞个正着,对方显然明白了他的内心所想-她真是太了解他了,江雪若有所诉的眼光像是在告白。

"算了。"何夕叹了口气,"我今天很累了,你们去吧。"说完他转身朝室外走去。

江雪倔强地站在原地不动,眼里滚动着泪水。

"我去叫他回来。"老麦说着话转身欲走。

"不用了。"江雪大声说,"我们去'金道'."我正意识地挡在何夕的面前,但是他笔直地朝我压过来并毫无阻碍地穿过了我的身躯。

十八英寸电视里正放着夏群芳一直看着的一部电视连续剧,但是她除了感到那些小人儿晃来晃去之外看不出别的。桌上的饭菜已经热了两次,只有粉丝汤还在冒着微弱的热气。夏群芳忍不住又朝黑漆漆的窗外张望了一下。

有电话就好了,夏群芳想,她不无紧张地盘算着。现在安电话是便宜多了,但还是要几百块钱初装费,如果不收这个费就好了。夏群芳想不出何夕为什么这么晚没有回来吃饭,在印象中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情。何夕只要答应她的事情从来都是作数的,哪怕只是像回家吃饭这样的小事,这是他们母子多年来的默契。夏群芳又看了眼桌上的饭菜,她没有一点食欲,但是靠近心口的地方却隐隐地有些痛起来。夏群芳撑起身,拿瓢舀了点粉丝汤,而就在这个时候门锁突然响了。

"妈。"何夕推着门就先叫了声,其实这时他的视线还被门挡着,这只是许多年的老习惯。

夏群芳从凳子上站起来,由于动作太急凳子被碰翻在地。"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虽然是责备的意思但是她的语气却只有欣喜了,"饿了吧,我给你盛饭。"何夕摆摆手:"我在街上吃过了,有同学请。"夏群芳不高兴了,"叫你少在街上乱吃东西的,现在流行病很多,还是学校里的干净。你看对门家的老二就是在外不注意染上肝炎的……"夏群芳自顾自地念叨着,她没有注意到何夕有些心不在焉。

"我知道啦。"何夕打断她的话,"我回来拿衣服,还要回学校去。"夏群芳这才注意到何夕的脸有些发红,像是喝了点酒,她有些不放心地问:"今天就不回学校了吧?都八点钟了。"何夕环视着这套陈设简陋的两居室,有好一会儿都没有出声。"晚上刘教授找我有事。"他低声说,你帮我拿衣服吧。"夏群芳不再有话,她转身进了里屋,过了几分钟拿着一个撑得鼓鼓的尼龙包出来。何夕检视了一下,朝外拎出几件厚毛衣:"都什么时候了还穿得住这些。"夏群芳大急,又一件件朝口袋里塞:"带上带上,怕有倒春寒呢。"何夕不依地又朝外拎,他有些不耐烦:"带多了我没地方放。"夏群芳万分紧张地看着何夕把毛衣统统扔了出来,她拿起其中一件最厚的说:"带一件吧,就带一件。"何夕无奈地放开口袋,夏群芳立刻手脚麻利地朝里面塞进那件毛衣,同时还做贼般地往里面多加了一件稍薄的。

"怎么没把脏衣服拿回来。"夏群芳突然想起何夕是空手回来的。

"我自己洗了。"何夕转身欲走。

"你洗不干净的。"夏群芳嘱咐道,"下次你还是拿回来洗,你读书已经够累了。再说你干不来这些事情的。" "噢。"何夕边走边懒懒地答应着。

"别忙,"夏群芳突然有大发现似地叫了声,"你喝口汤再走。喝了酒之后是该喝点热汤的。"她用手试了一下温度,"已经有点冷了,你等几分钟我去热一下。"说完她端起碗朝厨房走去。等她重新端着碗出来时却发现屋子里已经空了。

"何夕。"她低声唤了声,然后目光便急速地搜寻着屋子,她没有见到那两件已经塞进包里的毛衣,这个发现令她略感放心。这里一阵突如其来的灼痛从手上传来,装着粉丝的碗掉落在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夏群芳吹着手,露出痛楚的表情,这使得她眼角的皱纹显得更深。然后她进厨房里拿拖把。

我站在饭桌旁,看着地上四处横流的粉丝汤,心里在想这个汤肯定好喝至极,胜过世上所有的美味珍希刘青关上门,象征性地隔绝了小客厅里的嘈杂,在这种老式单元房里的声音是可以四处周游的。学校的教师宿舍就这个条件,尤其是数学系,不过还算过得去吧。

何夕坐在书桌前,刚才刘青的一番话让他有些茫然。书桌上放着一叠足有五十厘米高的手稿,何夕不时伸出手去翻几页,但看得出他根本心不在焉。

"我已经尽力了。"刘青坐下来说,他无不爱怜地看着自己最得意的学生。

"我为了证明它花费了十年时间。"何夕注视着手稿,封面上是几个大字-微连续原本,"所有最细小的地方我都考虑到了,整个理论现在都是自治的,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何夕咽了口唾沫,喉结滚动了一下,"它是正确的,我保证,每一个定理我都反复推敲过多次,它是正确的。现在只差最后的一个定理还有些意义不明确,我正试图用别的已经证明过的定理来代替它。"刘青微微叹口气,看着已经有些神思恍惚的何夕:"听老师的话,把它放一放吧。" "它是正确的。"何夕神经质地重复着。

"我知道这一点。刘青说,"你提出的微连续理论及大概的证明我都看过了,以我的水平还没有发现有矛盾的地方,证明的过程也相当出色,充满智慧。说实话,我感到佩服。

"刘青回想着手搞里的精彩之处,神情不禁有些飞扬-无论如何这是出自他的学生之手,有一句话刘青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他并没有完全看懂手搞。许多地方作的变换式令他迷惑,还有不少新的要领的东西也让他接受起来相当困难。换言之,何夕提出的微连续理论似乎是一套全新的东西,它不能归入以往的任何一个体系里去。

"问题是,"刘青小心地开口,他注视着何夕的反应,"我不知道它能用来干什么。"何夕的脸上立刻变得发白,他像是被什么重物击中了一般,整个人都蔫了一头。过了半晌他才回过神来强调说:"它是正确的,我保证。"他仿佛只会说这一句话了。

"我们的研究终究要获得应用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只能误入为数学而数学的歧途。" "可它看起来是那样的和谐。"何夕争辩道,"充满了既简单又优美的感觉。老师,我记得你说过的,形式上的完美往往意味着理论上的正确。"刘青一怔,他知道自己说过这段话,也知道这段话其实是科学巨匠爱因斯坦的经验之谈。他不否认微连续理论符合这一点,当他浏览着手稿的时候内心的确有种说不出的充满和谐的感受,就像是在听一场完全由天籁之声组成的音乐会。

但问题的症结在于他实在看不出来这套理论会有什么用。自从两个月前何夕第一次向他展示了微连续理论的部分内容后他一直关心这个问题,这段时间他经常从各种途径查找这套理论可能获得应用的范畴,但是他失败了。微连续理论似乎跟所有领域的应用都沾不上边,而且还同主流的数学研究方向背道而驰。刘青承认这或许是一套正确的理论,但却是一套无用的正确理论。就好比对圆周率的研究一样,现在据称已经推算到小数点后几亿位了,而且肯定是正确的,但是这也肯定是无意义的。

"想想中国古代的数学家祖冲之,他只是把圆周率推算到小数点后几位,但他对数学的贡献无疑要比现在那些还在为小数点后几亿位努力的人大得多。"刘青幽幽地说,"因为他做的才是有意义的工作,而不是纯粹的数学游戏。"何夕有些发怔,他听得出刘青话中的意思。"我不同意。"何夕说,"老师,你知不知道,许多年前的某个清晨我突然想到了微连续,它就像是一只无中生有的虫子般钻进了我的脑子。那里它只是一个朦朦胧胧的影子,这么多年来我为了证明它费尽心力。现在我就要完成了,只差最后一点点。"何夕的眼神变得飘渺起来,"也许再有一个月……"刘青在心里轻叹一所,他看得出何夕已经执迷太深。何夕是他所见过的最聪明的数学奇才,按刘青私下的想法,何夕的水平其实可以给这所名校所有的数学教授当老师,他深信只要假以时日何夕必定会是将来数学领域内的一朵奇葩。而现在何夕却误入歧途,陷在了一个总是里,这个情形是刘青忍不住回想起很多年前的自己,那时他也常常因为一些磨人但却无用的数学谜题而废寝忘食形销骨立。但是何夕没有看到问题的关键,刘青知道自己作为师长有义务提醒这一点,尽管这显得很残酷。

"你想过微连续理论可能应用在什么领域吗?我是说,即使作最大胆的想像。"刘青尽量合自己的声音柔和些,虽然他知道这并没有什么用。

何夕全身一震,脸色变得一片苍白。"我不知道。"他说,然后抱住了头。

我看到何夕脚下铺着劣质瓷砖的地面上涸出了一滴水渍。

"这两天我没和江雪在一起。"老麦低声说,坐在桌子对面的他的目光有些躲闪。

何夕有点愤怒地盯着老麦:"你这算是什么意思。江雪和我吵架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你这样做是趁人之危。"老麦啜口茶,眼里升起无奈的神色:"我的确没和江雪在一起。不过我猜想她可能是和老康在一起。""谁是老康?"何夕问,他在脑子里搜索着。

"老康是一家规模不小的计算机公司的老板,那天你和江雪闹别扭之后我们在保龄球馆碰上的。大家是校友,自然谈得多一样。"老麦不无称羡地说,"听说……"他突然打住,目光看向窗外。

何夕回头,江雪从一辆漂亮的宝蓝色小车上下来,她身边一位胖乎乎的年轻人正在锁车。何夕还没想好该怎么办的时候江雪已经很高兴地叫起来:"真巧啊,你们两个也在这儿。"江雪兴奋得满脸发红,她拉着身边的那个人进屋来,对何夕说:"这是康-"她突然一滞,有些发窘地问道,"你叫康什么来着?算啦,我还是叫你老康吧。"然后她指着何夕说,"这是何夕,我的男朋友-"她似乎觉得不够,又补上一句说,"数学系的高材生。" "数学系-"老康上下打量着看上去有些猥琐的何夕,伸出手说,"常听小雪提起你。"小雪?何夕心里咯噔了一下,他看了眼江雪,她却是若无其事的样子。"怎么不回我的传呼?"何夕带点气地说。

"让你也急一下。"江雪的表情有些调皮,"谁叫你净气我。好啦,现在让你急了两天,我们俩算是扯平了。今天大家新认识,应该找个地方大吃一顿作为庆祝。我看看,"她煞有介事的盯着三个男人看,然后指着老康说,"我们几个数你最肥,你顿肯定你请啦。"老麦不依地说:"以前请客都是我的专利,这次还是我吧。"老康的表情有些奇怪,他死盯着何夕的脸,仿佛在作某种研究。江雪碰碰他的胳膊:"你干嘛,老盯着何夕看。" "我同何夕做不了朋友啦。"老康突然说,语气很是无奈,"我们是情敌,注定要一决高下。" "你说什么?"江雪吃了一惊,她的脸立时红了,"何夕是我的男朋友,你不该这样想。""我怎么想只有我自己能够决定。"老康咧嘴一笑,目光死死地看着江雪,直到她低下头去。他转头看着何夕说:"我喜欢江雪。"何夕觉得自己的头有点晕,眼前这个胖乎乎的人让他乱了分寸。情敌?这么说他们之间是敌人了,至少人家已经宣战了。何夕感到自己背上已经沁出了汗水,他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末了他采取了一个也许是最蠢的办法。何夕转头对江雪说:"我该怎么办?"江雪镇定了些,她正色道:"何夕是我男朋友,我喜欢他。"老康看上去并不意外:"如果你是那种轻易移情别恋的女孩的话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喜欢你了。"他举起一只手,服务生跑过来问有什么事。"去替我买九十九朵玫瑰,要最好的。"老康拿出钱。

何夕剧烈地喘着气,他从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这简直就像是戏剧里的情节。"那好吧。"何夕吐出口气,"既然你要和我一决高下的话我一定奉陪。"何夕突然觉得这样的话说起来也是很顺口的,仿佛天生他就最擅长这个。

"我不想待下去了。"江雪说,他的脸依然很红,"我们还是走吧。别人都在看我们。"服务生新送来两杯茶。老康吹了一声短促的口哨,站起身说:"今天的茶我来请。"出乎他的意料的是何夕突然粗暴地将他的手挡开,并且拿出钱说:"谁也不要争,我来。"何夕默不作声地看着夏群芳忙碌地收拾着饭桌,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开口。

"妈,你能不能帮我借点钱。"何夕突然说,"我要出书。"夏群芳的轻快的动作立时停下来。"借钱?出书?"她缓缓坐到凳子上,过了半晌才问,"你要借多少?" "出版社说至少要好几万。"何夕的语气很低,"不过是暂时的,书销出去就能还债的。"夏群芳沉默地坐着,双手拽着油腻的围裙边用力绞结。过了半晌她走进里屋,一阵"悉悉卒卒"的响动之后她拿着一本存折出来说:"这是厂里买断工龄的钱,说了很久了,半个月前才发下来。一年九百四,我二十七年的工龄就是这个折子。你拿去办事吧。"她想说什么但没有出声,过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低声补充说,"给人家说说看能不能迟几个月交钱,现在取算活期,可惜了。"何夕接过折子,看了眼金额便朝外走:"人家要先见钱。" "等等-"夏群芳突然喊了声。

何夕奇怪地回头问:"什么事?"夏群芳眼巴巴地看着何夕手里那本红皮折子,双手继续绞着围裙的边:"我想再看看总数是多少。" "25380,自己做个乘法就行了嘛。"何夕没好气地说,他急着要走。"我晓得了,你走吧。"夏群芳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她也觉得自己太罗嗦了。"……刘青有点忙乱地将桌面上的资料朝旁边抹去,但是何夕还是看到了几个字:研究生入学指南。何夕的眼神让刘青有些讪讪然,他轻声说:"是帮朋友的忙。你先坐吧。"何夕没有落座的意思。"老师。"他低声开口说,"你能不能借点钱给我,我想自己出书。"刘青没有显得意外,似乎早知道会有这事。过了几分钟他走回桌前整理着先前弄乱的资料,脸上露出自嘲的神情:"其实我两年前就在帮人编这种书了。编一章两千块,都署别人的名字。并不是人家不让我署这个名,是我自己不同意,我一直不愿意让你们知道我在做这事。"何夕一声不吭地站着,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刘青叹口气说:"我知道你想把微连续理论出书,但是,"他稍顿一下,"没有人会感兴趣的。你收不回一分钱。" "那你不打算借钱给我了?"何夕语气平静地问。

刘青摇摇头:"我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你失败。到时候你会莫名奇妙地背上一身债务,再也无法解脱。你还这么年轻,不要为了一件事就把自己陷死在里面。我以前……"门铃突然响了,刘青走出去开门。让何夕想不到的是进门的人他居然认得,那是老康。

老康提着一个漂亮的盒子,看来他是来探访刘青的。刘青正想作介绍,而何夕和老康已经面色凝重地握手了。"原来你们认识。"刘青高兴地搓着手,"这可好。我早有安排你们结识的想法了,在我的学生里你们俩可是最让我得意的。"何夕一怔,他记得老康是计算机公司的老板。老康理解地笑了笑说:"我是数学系毕业的,想不到会这么巧,这么说我算起来还是你的同门师兄。"他促狭地眨眨眼,"怎么样,知道孔融让梨的故事吧。"刘青自然不明白其中的曲折,他兴奋得仿佛年轻了几岁,四下里找杯子泡茶。老康拦住他说不用了,都不是外人。何夕在一旁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他看得出这个老康当年必定是刘青深爱的弟子。

"老师。"何夕说,"你有客人来我就不耽搁了。我借钱的事……"刘青脸上的笑容不见了,他盯着何夕的脸,目光里充满惋惜:"你还是听我的话,放弃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吧。借钱出这样的理论专著是没有出路的。"他转头对老康解释道:"何夕提出一套新颖的数学理论,他想出书。"老康眼里闪过一个亮点,他插话道:"能不能让我看看,一点点就行。"何夕想了一下,然后从包里拿出几页纸递给老康。老康的目光飞快地在纸页上滑动着,口里念念有词。他的眉头时而紧蹙时而舒展,整个人仿佛沉浸到了那几页纸里。过了半天他才抬起头来,目光有些发呆地看着何夕:"证明很精彩,简直是音乐。"何夕淡淡地笑了,他喜欢老康这样的比喻。其实正是这种仿佛离题万里的比喻才恰恰表明老康是个内行。

"我借钱给你。"老康很干脆地说,"我觉得它是正确的,虽然我并没有看得懂多少。"刘青哑然失笑:"谁也没说它是错的。问题在于这套理论有什么用,你能看出来吗?"老康找头,然后龇了龇嘴,"暂时没看出来。"他紧跟上一句,"但是它看上去很美。"老康突然笑了,因为他无意中说了王朔的小说名,眼下正浒。"不过我说借钱是算数的。

"刘青突然说:"这样,如果你要借钱给何夕必须答应我一条,不准写借据。"何夕惊诧地看着刘青,印象中的老师从来都是温文有礼并且拘泥小节的,不知道这种赖皮话何以从他的口中冒出来。

"那不行。"何夕首先反对。

"非要写的话就把借方写成我的名字,我来签字。如果你们不照着我的话做的话就不要叫我老师了。"刘青的话已经没有了商量的作地。

在场的人只有我不吃尺,因为我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江雪默不吭声地盯着脚底的碎石路面,她不知道何夕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从内讲如果何夕发一通脾气的话她倒还好受一些,但她最怕的是何夕像现在这样一言不发。

"你说话呀,"江雪忍不住说,"如果你真的反对的话我就不出去了。很多人没有出去也干出了事业。"何夕幽幽地开口:"老康又出钱又给你找担保人,他为你好,我又怎能不为你着想。" "钱算是我借他的,以后我们一起还。"江雪坚决地说,"我只当他是普通朋友。" "我知道你的心意。"何夕爱怜地抚着江雪的脸。

"等我出去站稳了脚你就来找我。"江雪憧憬地笑,"你知不知道,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透顶的人。如果你是学我们这种专业的话早就成功立业了。我说是的真的。"江雪孩子式地强调,"你有这个实力。我觉得你比老康强得多。"何夕心里滑过一丝柔情:"问题是我喜欢我的专业。在我看来那些符号都是我的朋友,是那种仿佛已经认识了几辈子的感觉。只有见到它们我的心里才感到踏实,尽管它们不能带给我什么,甚至还让我吃苦头,但是我内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这就是我降临到世上应该做的事情。"江雪调皮地刮脸:"好大的口气,你是不是还想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何夕叹口气:"我的意思是……"他甩甩头,"我入迷了,完全陷进去了。现在我只想着微连续,只想着出书的事。为了它我什么都顾不上了。就这个意思。"江雪不笑了,她有些不安地看着何夕的眼睛:"别这么说,我有些害怕。"何夕的眼睛在月光下闪过莹莹的亮点:"说实话我也害怕。我不知道明天究竟会怎样,不知道微连续会带给我什么样的命运。不过,我已经顾不上考虑这些了。"江雪全身一颤:"你不要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好吗,这让我觉得失去了依靠。"失去依靠?何夕有些分神,他有不好的预感。"别这样。"他揽住江雪的肩,"我们现在不是还好好的嘛。无论如何,"他深深地凝视着江雪姣好的面宠,"我永远都喜欢你。"江雪感受到了何夕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月色之中她柔软的唇像河蚌一样的微微翕开,漫天谜一样的星光下她的眼睛里充满泪水。

这是个错误。我轻声说,但是热吻中的人儿听不到我的话。

"我说服不了他们。"刘青不无歉疚地看着何夕失望的眼睛,"校方不同意将微连续理论列为攻关课题,原因是-"他犹豫地开口,"没有人认为这是有用的东西。你知道的,学校的经费很紧张,所以出书的事……"何夕没有出声,刘青的话他多少有所预料。现在他最后的一点期望已经没有了,剩下的只有自费出书这一条路了。何夕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口袋里的存折,那里母亲二十七年的工龄,从青春到白发,母亲连问都没有问一句就给他了。何夕突然有点犹豫,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有什么权力来支配母亲二十七年的年华-虽然他当初是毫不在乎地从母亲手里接过了它。

"听老师的话。"刘青补上一句,"放弃这个无用的想法吧。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值得去做,以你的资质一定大有作为的。"出乎刘青意料的是何夕突然失去了控制,他大笑起来,笑出了眼泪。"大有作为……难道你也打算让我编写什么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南吗?那可是最有用的东西,一本书随便印上几万本,可以让我出名,可以让我赚大笔钱。"何夕逼视着刘青,他的目光里充满无奈,"也许你愿意这样可我没法让自己去做这样的事情。我不管您会怎么想,可我要说的是,我不屑于做那种事。"何夕的眼神变得有些狂妄,"微连续耗费了我十年的时光,我一定要完成它。是的,我现在很穷,我的女朋友出国深造的钱居然用的是另一个男人的钱。

"何夕脸上的泪水滴到了稿纸上,"可我要说的是,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我。我只知道一点,微连续理论必须由我来完成,它是正确的,这是我的心血。"他有些放肆地盯着刘青,"我只知道这才是我要做的事情。"刘青没有说话,表情有些GANGA,何夕的讽刺让他没法再谈下去。"好吧。"刘青无奈地说,"你有你的选择,我无法强求你,不过我只想说一句-人是必须面对现实的。"何夕突然笑了,竟然有决绝的意味。"还记得当年你第一次给我们讲课时说的第一句话吗?"何夕的眼神变得有些飘渺,"当时你说探索意味着寂寞。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记着这句话。"刘青费力地回想着,他不记得自己说过这话了,有很多话只是在某个场合随便说说罢了。但是他知道自己一定是说过这句话的,因为他深知何夕的记忆力非凡。七年,不算短的时间,难道自己真的已经改变?" "问题在于-"刘青试图作最后的努力,"微连续不是一个有用的成果,它只是一个纯粹的数学游戏。" "我知道这一点。是的,我承认它的的确确没有任何用处,老实说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何夕平静但是悲怆地说,这是他第一次这样直接说出这句话。何夕没想到自己能够这样平静地表述这层意思,他以为根本是做不到的事情。一时间他感到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一点一点地破碎掉,碎成碴子,碎成灰尘。但他的脸上依然如水一样的平静。

"可我必须完成它。"何夕最后说了一句,"这是我的宿命。"这段时间何夕一直过着一种挥金如土的日子。他的身上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阔气,往往随手一摸就是厚厚的一叠钞票。尽管从衣着上他还和以前一样寒酸,加上满脸的胡须,看上去显得老了一头。何夕每日里都匆匆地赶着路,神情焦灼而迫切,整个人都像是被某种预期的幸福包裹着。如果留意他的眼神的话会发现不少有意思的东西,他仿佛变了一个人。如果要给这种眼神找一个准确的描述是相当难的,不过要近似地描述一下还是可以办到的-见过赌徒在走向牌桌时的眼神吗?就是那样,而且还是一个兜里每一分钱都是借来的那种赌徒。

何夕正和一个胖敦敦的眼镜大声争吵,他的脸涨得通红。"凭什么要我交这么多。"何夕不依地问,"我知道行情。"他笨拙地抽烟,尽量显出深于世故的样子。

胖眼镜倒是不紧不忙,这种事他有经验:"你的书的稿里有很多自创的符号,我们必须专门处理,这自然要加大出版成本。要不你就换成常用的。

"那不成。"何夕往皱巴巴的西服袖子上擦着汗,但是他已经没法像刚才那样大声了,"这些符号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是我专门设计的,一个也不能换。微连续是新理论,等到它获得承认之后那些符号就会成为标准化的东西。"胖眼镜稍稍地撇了下嘴,脸上仍然是职业化的笑容。"你说得很对。问题是咱们不赶在标准的前面了嘛,那些符号增大了我们的成本。"他收住笑容,拿出一页纸来,"就这个数,少一分也不行。你同意就签字。"何夕怔怔地看着那张纸,那个数字后面长串的零就像是一张张大嘴,它们扭曲着向何夕扑过来,不断变化着形状,一会儿像是江雪的漂亮的眼睛,一会儿像是刘青无奈的目光。更多的时候就像是老康白白胖胖的笑脸。何夕已经记不清自己向K开了几次口了,每当胖眼镜找出理由抬价的时候他只能去找老康。老康是爽快而大方的,但他白胖的笑脸每次都让何夕有种如芒在背般的感觉受。老康总是一边掏钱一边很豪放的说有什么困难只管开口,你是小雪的朋友嘛。小雪每次来信都叫我帮你,小雪安排的事情要是办不好,等我以后到了那边可怎么交待哟。

何夕面色灰白地掏出笔,他仿佛听到有个细弱的声音在阻止他下步的行动,听上去有些像是江雪。但是他终究在那张纸上签了名,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内心的那个小声音突然消失了,再也听不见了。

胖眼镜一等到何夕的背影转过楼梯口便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小心翼翼地收好有何夕答名的那张约会。"雏儿。"胖眼镜不屑地转身,随手将另几页纸扔进了垃圾桶。

我看着那几页纸,它们同何夕签字的那张纸的内容完全一样,只是在填写金额的地方填着另外的数字。那些金额都更校"……六月的大湖区就像是天堂。绿得发亮的是草地上是自在的人们。狗和小孩嬉戏着,空气清新得像是能刺透你的费。这里的风景越好越让我想起你。亲爱的,你什么时候来到我身边。我想你。" "……老康昨天才走,他出来参加一个秋季产品展示会。难为他从西岸赶到东岸来看我。

在这里能够见到老朋友真是愉快的事,尤其是能新耳从朋友口里听到关于你的事情。我让老康多帮帮你,你也不要见外,朋友间相互帮忙是常有的。其实老康人挺不错的,就是说话比较直一点。" "……今天这里下了冬天的第一场雪,我特意和几个朋友赶到了郊外照相。大雪覆盖下的原野变得和故乡没有什么不同,于是我们几个都哭了。亲爱的夕,你真的沉迷在那个问题里了吗?难道你忘了还有一个我吗?老康说你整日只想着看书,什么也不管了。他劝你也不听。你知道吗,其实是我求老康多劝劝你的。听我的话,忘掉那个古怪的问题吧,以你的才智完全还有另外一条铺着鲜花的坦途可走,而我就在坦途的这头等你。听我的话,多为我们考虑一下吧。让我来安排一切。" "亲爱的夕,有人说在月色下女人的心思会变得难以捉摸。我觉得这这人说得真好。今夜正好有很好的月光,而我就站在月光下的小花园里。老康在屋里和几个朋友听音乐(他又出来参加什么展示会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他有意选择了这首曲子,真是像极了我现在的心情。那些缠绵,带着无法摆脱的忧伤,还有孤独。是的,孤独,此时此刻我真想有人陪着我,听我说话,注视着我,也让我能够注视他。亲爱的夕,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拒绝我为你安排的一切,难道那个问题真的比我更重要吗?拿出我的像片来看看,看着我的眼睛,它会使你改变的,相信我……老康在叫我了,他总是很仔细,不放心我一个人出来。" "……今天和室友吵了一驾,我真是没用,哭得惨兮兮的。也许是一个人在外久了我变得很脆弱,一点小事就想不开。我真想有个坚强的臂膀能够依靠。你离得那么远,就像是在天边。老康下午突然来了(他现在成了展示会专业户了),见我一直哭他就编笑话给我听,全是我以前听过的,要是在以前我早就要奚落他几句了,可这次不知怎么却笑得像个傻孩子。老康也陪着我笑,样子更傻……" "……回想当日的一切就像是在做梦,我们有过那么多欢乐的时光。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怎么做。我不是善变的人,直到今天我还这么想。我曾经深信真爱无敌,可我现在才知道这个世界真正无敌的东西只有一样,那就是时间。痛苦也好喜悦也好,爱也好恨也好,在时间面前它们都有是可以被战胜的,即使当初你以为它们将一生难忘。在时间面前没有什么敢称永恒。当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但这并非因为对你的爱,而是我在恨自己为何改变了对你的爱-我要以为那是不可能的事。老康已经办妥了手续,他放弃了国内的事业。他要来陪着我。就让我相信这是时间的力量吧,这会让我平静。"夏群芳擦着汗,不时回头看一眼车后满满当当的几十捆书。每本书都比砖头还厚,而且每册书还分上中下三卷,敦敦实实让她生出了满腔的敬畏来。这使得夏群芳想起了四十多年前自己刚发蒙时面对课本时的感觉,当时她小小的心里对于编写出课本的人简直敬若天人。想想看,那么多人都看同一本书,老师也凭着这个来考试号卷打分。书就是标准就是世上最了不得的东西,而写书的人当然就更了不得了,而现在这些书全是她的儿子写出来的。

在印刷厂装车的时候夏群芳抽出一本书来看,结果她发现自己每一页都只认得不到百分之一的东西。除了少数汉字以外全是夏群芳见所未见的符号,就像是迷信人家在门上贴的桃符。当然夏群芳只是在心里这样想,可没敢说出来。这可是家里最有学问的人花了多少力气才写出来的,哪能是桃符可以比的。让夏群芳感到高兴的是有一页她居然全部看得懂,那就是封面。微连续原本,何夕蓍。深红的底子上配着这么几个字简直好看死了,尤其是自己儿子的名字,原来何夕两个字烫上金这么好看,又气派又显眼。

夏群芳想着便有些得意,这个名字可是她起的。当初和何夕的死鬼老爸为起这名字的事还没有少争过,要是死鬼看到这个烫金的气派名字不服气才怪。

车到了楼下夏群芳变得少有的咋咋呼呼,一会儿提醒司机按喇叭以疏通道路,一会儿亲自探出头去吆喝前边不听喇叭的小孩。好事的邻居全围拢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买啥好东西了?"有人问。

夏群芳说到了,叫司机停车,下来打开后盖。"我家小夕出的书。"夏群芳像是宣言般地说,她指着一捆捆的敦煌巨蓍,心里简直满得不行,有生以来似乎以今日最为舒心得意。

"哟!"有好事者拿起一本看看封底发出惊叹,"四百块钱一套。十套就是几千一百套就是几万。你家以后怕不是要晒票子了。夏群芳IA阿姨你可要请客哟。"夏群芳觉得自己简直要晕过去了,她的脸发烫,浑身充满了力气。她几乎是凭一个人的力气便把几十捆书搬上了楼,什么肩周炎腰肌劳损之类的病仿佛全好了。这么多收进了屋立刻便显得屋子太小,夏群芳便孜孜不倦地调整着家具的位置,最后把书垒成了方方正正的一座书山,书脊一律朝外,每个人一进门便能看到书名和何夕的烫金名字。夏群芳接下来开始收拾那一堆包装材料,她不时停焉得虎子,偏着头打量那座书山,乐呵呵地笑上一回。

老康站住了,他身后上方是"国际航班通道"的指示牌,身前是大群送行的亲友。何夕和老老麦AI同他道别之后便走到不远之外的一个僻静角落里,与人们拉开了距离。

"我不认为他适合江雪。"老麦小声地说了句,他看着何夕,"我觉得你应该坚持。J是个好女孩。"何夕又灌了口啤酒,他的脸上冒着热气。因为酒精的作用他的眼睛有些发红。

"他是我的同行。"老麦仿佛在自言自语,"我也准备开家电脑公司,过几年我肯定能做到和他一样好。我们这一行是出神话的行业。别以为我是在说梦话,我是认真的。不过有件事我想跟你说说,"老麦声音大了点,"几个月前我认识了一个老外,也是我的同行,很有钱。知道他怎么说吗。他对我说你们太"上面"了。我不清楚他是不是因为中文不好才用了这么一个词,不过我最终听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说他并不因为世界首富出在他的国家就感到很得意,实际上他觉得那个人不能代表他的国家。在他的眼里那个人和让他们在全世界大赚其钱的好莱坞以及电脑游戏等产业没有什么本质差别。他说他的国家强大不是在这些方面,这些只是好看的叶子和花,真正让他们强大的是不起眼的树根。可现在的情况是几乎所有的人只盯着那棵巨树上的叶子和花,并徒劳地想长出更漂亮的叶子和花来超过它。这种例子太多了。"何夕带点困惑地看着老麦,他不知道大大咧咧的老麦在说些什么。他想要说几句,但脑子昏昏沉沉的。这些日子以来他时时有这种感觉,他知道面前有人在同自己讲话,但是集中不起精神来听。他转头去看老康,从个子上他并不比老康矮,但是他看着老康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侏儒,须得仰视才行。欠老康多少钱,何夕回想着自己记的帐,但是他根本算不清。老康遵照着刘青的意思不要借据,但何夕却没法不把帐记着。你拿去用。老康胖乎乎的笑脸晃动着,是小雪的意思。小雪求我的事我还能不办啊,啊哈哈哈。烫金的《微连续原本》几个字在何夕眼前跳动,大得像是几座山。每一座就像是家里那座山。几个月了,就像是刘青预见的那样,没有任何人对那本书感兴趣。刘青拿走了一套,塞给他四百块钱,然后一语不发地离开。他的背影走出很远之后让何夕看见轻轻叹口气把书扔进了道旁的垃圾桶。正是刘青的这个举动真正让何夕意识到微连续的确是一个无用的理论-甚至连带回家摆设都不够格。天空里有一本汗津津的存折飞来飞去,夏群芳在说话,这里厂里买断妈二十七年工龄的钱。何夕灌了口啤酒咧嘴傻笑,二十七年,三百六十四个月,九千八百五十五天,母亲的半辈子。但何夕内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说,这个世上惟一不用感到内疚的只有母亲。

书山还在何夕眼前晃动着,不过已经变得有些小了。那天何夕刚到这有夏群芳便很高兴地说有几套书被买走了,是C大的图书馆。夏群芳说话的时候得意地亮着手里的钞票。但是何夕去的时候管理员说篇目上并没有这套书,数学类书架也找不到。何夕说一定有一定有准是没登记上麻烦你再找找。管理员拗不过只得又到书架上去翻,后来果真找出了一套。何夕觉得自己就要晕过去了,他大口呼吸着油墨的清香,又手颤抖着轻轻抚过书的表面,就像是抚摸自己的生命,巨大的小滴掉落在了扉页上。管理员讷闷地嘀咕,这书咋放在文学类里。他抓过书翻开了封面,然后有大发现地说,这不是我们的书,没印章。对啦,准是前天那个闯起来说要找人的疯婆子偷偷塞进去的。管理员恼恨地将书往外面地上一扔,我就说她是个神经病嘛,还以为我们查不出来。何夕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家里的,他仿佛整个人都散了架一般。一进门夏群芳又是满面笑容地指着日渐变小的书山说今天市图书馆又买了两册,还有蜀光中学,还有育英小学。

这里不远处的老康突然打了个喷嚏。国内空气太糟,他大笑着说,然后掏出手帕来擦拭鼻子,手帕上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天空中飘着洁白的雪花。

我伸出手去,想挡住何夕的视线,但是我忘了这根本没有用。

……

"老康打了个喷嚏,"老麦挠挠头说,"然后何夕便疯了。我也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反正我看到的就是那样。真是邪门。" "后来呢。"精神病医生刘苦舟有些期待地盯着神神叨叨的老麦,他觉得此人说不定有望发展成自己的下一个客户。

"何夕冲上去捏老康的鼻子,嘴里说叫你擤叫你擤。他还抢老康的手帕,"老麦苦笑,"抢过来之后他便把脸贴上去翻来覆去地亲。"老麦厌恶地摆头,"上面糊满了NIAN乎乎的鼻涕。之后他便不说话了,一句话也不说,不管别人怎么样都不说。" "关于这个人你还知道什么?"刘苦舟开始写病历,语句都是现成的,根本不经过大脑,"我是说比较特别的一些事情。"老康想了想:"他出过一套书。是大部头,很大的大部头。" "是写什么的。"刘苦舟来了兴趣,"野史?计算机编程?网络?烹调?经济学?生物工程?或者是建筑学?" "都不是。是最老套的东西,数学。" "那就对了。"刘苦舟释怀地笑,顺利地在病历上写下结论,"那他算是来对地方了。"这里夏群芳冲了进来,身上还系着油腻的围裙,这使她整个人显得滑JI.她的眼睛红得发肿,目光惊慌而散乱。何夕怎么啦?出什么事啦?好端端的怎么让飞机机撞了?她方寸大乱地问,然后她的视线落到了屋子的左角,何夕安静地坐在那里,眼神飘渺地浮在虚空,仿佛无法对上焦距。他已经不是以前的何夕了,这飘浮的眼光证明了这一点。"让飞机撞了?老麦想着夏群芳的话,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在机场报信里说得太快让他听错了。

"医生说治起来会很难。"老麦低声地说。

但是夏群芳并没有听见这句话,她的全部心思已经落到了何夕身上。从看到何夕的时刻她的目光就变了,变得安定而坚定。何夕就在她的面前,她的独生子就在她的面前,他没有被飞机撞,这让她觉得没来由的踏实,她的心情与几分钟之前已经大不一样。何夕不说话了,他紧抿着嘴,关闭了与世界的交往,而且看起来也许以后都不会说话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何夕生下来的时候也不会说话的。在夏群芳眼里何夕现在就像他小时候一样,乘得让人心痛,安静得让人心痛。

(未录入完…。主要情节几乎已经结束,最后还剩下150年后……完结篇我是何宏伟。

一连两天我没有见过一个客人,尽管外界对于此次划时代事件的关注激情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序。这两天里我一直在写一份材料。现在我已经写好了。其实这两天我只是写下了几个人的名字,连连同简短的说明。但是每写下一个字我的心里都会滚过长久的浩叹,而当我写下最后那个人的名字时几乎握不住自己的笔。然后我带着这样一份不足半页的资料站到了诺贝尔物理学奖的领奖台上。无论怎么评价我的得奖项目都不会过分,因为我和我的领导的实验室是因为大统一场方程而得奖的。这是人类最伟大的梦想,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人类认识的终极。

"女士们先生们。"我环视全场,"大家肯定知道,从爱因斯坦算起为了大统一场理论已经过去了两百多年,至少耗尽了十几代最优秀的人的生命。我是在三十年前开始涉足这个领域的。在差不多十七年前的时候我便已经在物理意义上明晰了大统一理论,但是这时候我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实际上不仅是我,当时有很多人都做到了这一步,但是却再也无法前行一步。你们有过这样的体会吗,就是有一件事情,你自己心里似乎明白了,但却无法把它说出来,甚至根本无法描述它。你张开了嘴,但是却发现吐不了一个字,就像是你的舌头根本不属于你。此后我一直同其他人一样徘徊在神山的脚下,已经看得见事情的转机说来有几分戏剧性。两年前的某末我送十一岁的小儿子去上学,当时他们的一幢老图书楼正被推倒。在废墟里我见到一套装在密封袋里的书,后来我才知道这套书已经出版了一百五十年,但是当时它的包装竟然完好无损,也就是说从未有人留意过它。如果当时我不屑一顾地走开,那么我敢说世界还将在黑暗里摸索一百五十年。但是一股好奇心让我拆开了它,然后你们可以想像我当时的心情,就像是一个穷到极点的乞丐有一天突然发现了阿里巴巴的宝藏。我不知道这样一部我难以用语言来评述的伟大著作怎么会被收藏在一所小学校里,不知道上天为何对我这样好,让我有幸读到这样非凡的思想。我只知道当时我简直失去了控制了,在废墟上大喊大叫不能自己。这正是我要找的东西,它就是大统一理论的数学表达式,甚至比我要的还要多得多。那一时刻我想到了牛顿。他的引力思想并非独有,比如同时代的胡克不能,所以只能是牛顿来解决引力问题。现在我面临的问题又何尝不是这样。书的名字叫《微连续原本》作者叫何夕。

是的,当时我的惊讶并不比你们此刻少。这是个完全陌生的名字。后来的事正如你们看到的,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文,简直是神速地完成了大统一理论的方程式,甚至在几个月前我和我的小组还试制出基于大统一理论的时空转换设备。有人说我是天才,但是今天我只想说一句,超越时代的不是我,而是一百五十年前的那位叫何夕的人。不要以为我这样说会感到难堪,其实我只感到幸运,因为我现在已经知道超越时代意味着什么。如果何夕生在我们的时代根本轮不到我站在这个地方。在他的那个时代支持大统一理论的物理事实少得可怜,现在我们知道必须达到一千万亿吉电子伏特的能级才可能观察到足够多的大统一场物理现象。而在何夕的时代这是不可想象的,这也就注定了他的命运。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何他写下了这样伟大的著作但却被历史的黄沙掩埋?为了解开心中的这些疑团,我将第一次时空实验的时区定在了何夕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安排一个虚拟的观察体出现在了那个过往的年代,那实际上是一处极小的时空洞。它可以随意地出现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从而观察到当时的事情。我亲眼目睹了事情的全部过程,如果诸位不反对的话我想把我知道的全讲出来。"台下没有一个人说话,甚至听不到大声出气的声音。我轻声描述着自己近日来的经历,描述着何夕,描述着何夕的母亲夏群芳,描述着那个时代我见过的每一个人。他们在我的眼前鲜活过来了,连同他们的向往与烦恼。工作人员打开了投影仪,两幅老照片投放在了屏幕上。这是我委托政府找到的,可惜只有两张。一张是年轻漂亮的少妇夏群芳抱着她刚满周岁的胖儿子何夕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脸上是幸福而憧憬的笑容。别一张是风烛残年的半文盲妇人夏群芳,她拿着一把梳子专注地给她满脸胡须的目光痴呆的傻儿子何夕梳头,目光里充满爱怜。

尽管我想忍住但还是流下了泪水。我觉得照片上的母亲和儿子是那样的亲密,他们都是那样的SHAN良,而同时他们又是那样的-伤心。是的,他们真的很伤心。而现在他们早已离开这个他们一生都无法理解的世界了,就仿佛他们从来没有来过。

"如果没有何夕,大统一理论的完成还将遥遥无期。"我接着说,"而纯粹是由于他母亲的缘故,《微连续原本》才得以保存到今天,当然这燕非她的本意,当初她只是想骗骗自己的儿子,想让他开心。以她的水平根本不知道这里面究竟写的什么东西,根本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本著作,所以她才会将这部闪烁不朽光芒的巨著偷偷放到一所小学校的图书楼里。从局外人的观点看她的行为会觉得荒唐可笑,但她只是在顺应一个母亲的本能。自始至终她只知道一点,那就是她有一个好孩子,这是她的好孩子选择去做的事情。

我不否认对何得心应手那个时代来说《微连续原本》的胡没有什么意义,但我只想说的是,对有一些东西是不应该过多地讲求回报的,你不应该要求它们长出漂亮的叶子和花来,因为它们是根。这是一位母亲教给我的。母亲对自己的孩子永远都不会要求回报,但是请相信我们可爱的孩子自会回报他的母亲。" "还有一点,"我稍稍顿了一下,"记得当初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光里有无数人为了永动机耗尽了他们的一生。也许我们可以说这只是一些愚蠢的人,可是正是这些人的探索才最终让我们认识了热力学定律。他们虽然没能告诉后人应当走哪能条路,但却指明了其中的某些路是死路。所以我要说,即使微连续理论在今天仍然被证明是无用的,我们依然应当对何夕表示敬意。因为他曾经尽力求索过,这就够了。"我看着手里的半页纸,上面的每一个名字都是那样的伤心。"也许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样一些人。"我照着纸往下念,声音在静悄悄的大厅里回响。

"古希腊几何学家阿波洛尼乌斯总结了圆锥曲线理论,一千八百年后由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将其应用于行星轨道理论。

数学家伽罗华公元1831年创立群论,一百余年后获得物理应用。

公元1860年创立的矩阵理论在六十年后应用量子力学。

数学J.H莱姆伯脱,高斯,黎曼,罗马切夫斯基等人提出并发展了非欧几何。高斯一生都在探索非欧几何的实际应用,但他抱憾而终。非欧几何诞生一百七十年后,这种在当时毫无用处的理论以及由之发展而来的张量分析理论成为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核心基矗何夕提出并于公元1999年完成的微连续理论,一百五十年后这一成果最终导致了大统一场理论方程式的诞生。"世界沉默着,为了这些伤心的名字,为了这些伤心的名字后面那千百年的寂寞时光。

我拿出一张光盘:"何夕后来一直没有说过话,医生说他已经丧失了语言能力。但是我这里有一段录间,是后来何夕临死前由医院制作为医案的,当时离他的母亲去世不到一个星期。我现在已无法知道这究竟是因为何夕在母亲去世之后失去了支撑呢,还是他虽然疯了但却一直在潜意识里坚持着比母亲活得长久-这也许是非曲直他惟一能够报答母亲的方式了。还是让我们来听听吧。"背景声很嘈杂,很多人在说话。似乎有几位医生在常放弃吧。一个浑厚的声音说,他没救了,现在是十点零七分,你记下时间。好吧,一个年轻的声音说,我收拾一下。年轻的声音突然升高,听,病人在说话,他在说话。不可能,浑厚的声音说,他已经二十年没说过一句话了,再说话也不可能有力气说话。但是浑厚的声音突然打住,像是有什么发现。周围安静下来,这里可以听见一个带着潮气仿佛已经锈蚀多年来的声音在说着什么。

"妈-妈——"那个声音有些含糊地喊到。

"妈——妈-"他又喊了一声,无比的清晰。

附注:2000年完成,2003年发表,获科幻奖科幻世界2003.1 The end, dudu finish


地球大炮
作者:刘慈欣
(原载于《科幻世界》2003年9月号)

一、新固态随着各大陆资源的枯竭和环境的恶化,世界把目光投向南极洲。南美突然崛起的两大强国在世界政治格局中取得了与他们在足球场上同样的地位,使得南极条约成为一纸空文。但人类的理智在另一方面取得了胜利,全球彻底销毁核武器的最后进程开始了,随着全球无核化的实现,人类对南极大陆的争夺变得安全了一些。

走在这个巨洞中,沈华北如同置身于没有星光的夜空下的黑暗平原上。脚下,在核爆的高温中熔化的岩石已经冷却凝固,但仍有强劲的热力透过隔热靴底使脚板出汗。远处洞壁上还没有冷却的部分在黑暗中散发着幽幽的红光,如同这黑暗平原尽头的朦胧晨曦。

沈华北的左边走着他的妻子赵文佳,前面是他们八岁的儿子沈渊,这孩子穿着笨重的防辐射服仍在蹦蹦跳跳。在他们周围,是联合国核查组的人员,他们密封服头盔上的头灯在黑暗中射出许多道长长的光柱。

全球核武器的最后销毁采用两种方式:拆卸和地下核爆炸。这是位于中国的地下爆炸销毁点之一。

核查组组长凯文斯基从后面赶上来,他的头灯在洞底投下前面三人晃动的长影子,“沈博士,您怎么把一家子都带来了?这里可不是郊游的好去处。”

沈华北停下脚步,等着这位俄罗斯物理学家赶上来:“我妻子是销毁行动指挥中心的地质工程师,至于儿子,我想他喜欢这种地方。”

“我们的儿子总是对怪异和极端的东西着迷。”赵文佳对丈夫说,透过防辐射面罩,沈华北看到了她脸上忧虑的表情。

小男孩儿在前面手舞足蹈地说:

“这个洞开始时才只有菜窖那么大点儿呢,两次就给炸成这么大了!想想原子弹的火球像个被埋在地下的娃娃,哭啊叫啊蹬啊踹啊,真的很有趣儿呢l”沈华北和赵文佳交换了一下眼色,前者面露微笑,后者脸上的忧虑又加深了一些。

“孩子,这次有八个娃娃!”凯文斯基笑着对沈渊说,然后转向沈华北,“沈博士,这正是我现在想要同您谈的:这次毁销的是八颗巨浪型潜射导弹的弹头,每颗当量十万吨级,这八颗核弹放在_个架子上呈正立方体布置……”“有什么问题吗?”“起爆前我从监视器中清楚地看到,在这个由核弹头构成的立方体正中,还有一个白色的球体。”沈华北再次停住脚步,看着凯文斯基说:“博士,销毁条约虽然规定了向地下放的东西不能少于多少,但好像也没有禁止多放进去些什么。既然爆炸的当量用五种观测方式都核实无误,其它的事情应该是无所谓的。”凯文斯基点点头:“这正是我在爆炸后才提这个问题的原因,只是出于好奇心。”“我想您听说过‘糖衣’吧。”沈华北的话如同一句咒语,使这巨洞中的一切都僵滞不动了,所有的人都停下了脚步,指向各个方向的头灯光柱也都不再晃动了。由于谈话是通过防辐射服里的无线电对讲系统进行的,远处的人也都能清楚地听到沈华北的话。短暂的静止后,核查组的成员们从各个方向会聚过来,这些不同国籍的人大部分都是核武器研究领域的精英。“那东西真的存在?”一个美国人盯着沈华北问,后者点点头。

据传说,上世纪中叶,在得知中国第一次核试验完成的消息后,毛泽东的第一个问题是:“那是核爆炸吗?”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个问题其实问得很内行。裂变核弹的关键技术是向心压缩,核弹引爆时,裂变物质被包裹着它的常规炸药的爆炸力压缩成一个致密的球体,达到临界密度而引发剧烈的链式反应,产生核爆炸。这一切要在百万分之一秒内发生,对裂变物质的向心压缩必须极其精确,向心压力极微小的不平衡都可能在裂变物质还没有达到临界密度前将其炸散,那样的话所发生的只是一次普通的化学爆炸。自核武器诞生以来,研究者们用复杂的数学模型设计出各种形状的压缩炸药,近年来,又尝试用最新技术通过各种手段得到精确的向心压缩,“糖衣”就是这类技术设想中的一种。

“糖衣”是一种纳米材料,制造裂变弹时,人们用“糖衣”包裹核炸药,然后再在“糖衣”外面裹上一层常规炸药。“糖衣”具有自动平衡分配周围压应力的功能,即使外层炸药爆炸时产生的压应力不均匀,经过“糖衣”的应力平衡分配,它包裹的核炸药仍能得到精确的向心压缩。

沈华北说:“你们看到的被八颗核弹头包围的那个白色球体,是用‘糖衣’包裹的一种合金材料,它将在核爆中受到巨大的向心压力。这是我们计划在整个销毁过程中进行的一项研究。毕竟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当核弹全部消失后,短时期内地球上很难再产生这么大的瞬间压应力了。在如此巨大的向心压力下试验材料会变成什么,会发生些什么,将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我们希望通过这项研究,为‘糖衣’技术在民用领域找到一个光明的前景。”

一位联合国官员说:“你们应该把石墨包在‘糖衣’中放进去,那样我们每次爆炸都能得到一大块钻石,耗资巨大的核销毁工程说不定变得有利可图呢。”

耳机里听到几声笑,没有技术背景的官员在这种场合总是受到轻蔑的。“八十万吨级核爆炸产生的压力,不知比将石墨转化为金刚石的压力大多少个数量级。”有人说。

沈渊清亮的童音突然在大家的耳机中响起:“这大爆炸产生的当然不是金刚石,我告诉你们是什么吧:是黑洞!一个小小的黑洞!它将把我们都吸进去,把整个地球吸进去!通过它,我们将钻到一个更漂亮的宇宙中!”

“呵呵孩子,那这次核爆炸的压力又太小了……沈博士,您儿子的小脑袋真的不同寻常!”凯文斯基说,“那么试验结果呢?那块合金变成了什么?我想你们多半找不到它了吧?”

“我也还不知道昵,我们去看看吧。”沈华北向前指指说。核爆炸使这个巨洞呈规则的球形,因而洞的底面是一个小盆地,在远方盆地的正中央,晃动着几盏头灯,“那是‘糖衣’试验项目组的人。”

大家向盆地中央走去,感觉像在走下一道长长的山坡。这时,凯文斯基突然站住了,接着蹲下来把双手贴着地面,“地下有震动!”

其他人也感觉到了,“不会是核爆炸诱发的地震吧?”

赵文佳摇摇头:“销毁点所在地区的地质结构是经过反复勘测的,绝对不会诱发地震,这震动不是地震,它在爆炸后就出现了,持续不断直到现在,邓伊文博士说它与‘糖衣’试验有关,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随着他们接近盆地中心,由地层深处传来的震动渐渐增强,直到使脚底发麻,仿佛大地深处有个粗糙的巨轮在疯狂旋转。当他们来到盆地中心时,那一小群人中有一个站起身来,他就是赵文佳刚才提到的邓伊文,材料核爆压缩试验项目的负责人。

“你手里拿的什么?”沈华北指着邓伊文手中一大团白色的东西问。

“钓鱼线。”邓博士说着,分开围成一圈蹲在地上的那群人,他们正盯着地上的一个小洞看,那个洞出现在熔化后又凝结的岩石表面,直径约十厘米,呈很规则的圆形,边缘十分光滑,像钻机打的孔,郑伊文手中的钓鱼线正源源不断地向洞中放下去,“瞧,已经放了一万多米了,还远没到底儿呢。经雷达探测,这洞已有三万多米深,还在不断延长。”“它是怎么来的?”有人问。“那块被压缩后的试验合金钻出来的,它沉到地层中去了,就像石块在海面上沉下去一样,这震动就是它穿过致密的地层时传上来的。”

“哦天啊,这可真是奇迹!”凯文斯基惊叹说,“我还以为那块合金将不过是被核爆的高温蒸发掉呢。”邓伊文说:“如果没有包裹‘糖衣’的话会是那样的结果,但这次它还没来得及被蒸发,就被‘糖衣’聚集的向心压力压缩成一种新的物质形态,叫超固态比较合适,但物理学中已经有了这个名称,我们就叫它新固态吧。”

“您是说,这东西的比重与地层岩石的比重相比,就如同石块与水的比重相比?”“比那要大得多,石块在水中下沉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比重相比,而是因为水是液体——水结冰后比重变化不大,但放在上面的石块就沉不下去。现在新固态物质竟然在固态的岩石中下沉,可见它的密度是多么惊人!”

“您是说它成了中子星物质?”

邓伊文摇摇头:“我们现在还没有精确测定,但可以肯定它的密度比中子星的简并态物质小得多,这从它的下沉速度就可以看出来。如果真是一块中子星物质,那么它在地层中的下沉将如同陨石坠入大气层一样块,那会引起火山爆发和大地震。它是介于普通固态和简并态之间的一种物质形态。”

“它会一直沉到地心吗?”沈渊问。

“也许会吧,孩子,因为在下沉到一定深度后,地层物质将变成液态的,那将更有利于它的下沉!”

“真好玩儿真好玩!”

在人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个洞上的时候,沈华北一家三口悄悄地离开了人群,远远地走到黑暗之中。除了脚下地面的震动外,这里很静,他们头灯的光柱照不了多远就融于黑暗中,仿佛他们只是无际虚空中三个抽象的存在。他们把对讲系统调到私人频道,在这里,小沈渊将做出一个影响一生的选择:跟爸爸还是跟妈妈。

沈渊的父母面临着一个比离婚更糟的处境:他的爸爸现在已是血癌晚期。沈华北不知道他的病是否与所从事的核科学研究有关,但可以肯定自己已活不过半年了。幸运的是人体冬眠技术已经成熟,他将在冬眠中等待治愈血癌的技术出现。沈渊可以和父亲一起冬眠,然后再~同醒来,也可以同妈妈~起继续生活。从各方面考虑,显然后者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孩子倾向于同爸爸一起到未来去,现在沈华北和赵文佳再次试图说服他。

“妈妈,我和你留下来,不同爸爸去睡觉了!”沈渊说。

“你改变主意了?!”赵文佳惊喜地问。

“是的,我觉得不一定非要去未来,现在就很好玩儿,比如刚才那个沉到地心去的东西,多好玩儿!”

“你决定了?”沈华北问,赵文佳瞪了他~眼,显然怕孩子又改变主意。

“当然!我要去看那个洞了……”小沈渊说着向远处那头灯晃动的盆地中心跑去。

赵文佳看着孩子的背影,忧虑地说:“我不知道能不能带好他,这孩子太像你了,整日生活在自己的梦中,也许未来真的更适合他。”

沈华北扶着妻子的双肩说:“谁也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再说像我有什么不好,总要有爱做梦的那一类人。”

“生活在梦中没什么可怕,我就是因为这个爱上你的,但你难道没有发现这孩子的另一面?他在学校竟然同时当上了两个班的班长!”

“这我也是刚知道,真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

“他的权力欲像刀子一样锋利,而且不乏实现它的能力和手段,这与你是完全不同的。”

“是啊,这两种性格怎么可能融为一体呢?”

“我更担心的是不知道这种融合将来会发生什么?”

这时孩子的身影已完全融入远方那一群头灯中,他们将目光收回,都关掉头灯,将自己完全沉入黑暗中。

沈华北说:“不管怎样,生活还得继续。我所等待的技术,也许在明年就能出现,也许要等上一个世纪,也许……永远也不会出现。你再活四十年没有问题,~定要答应我一个请求:如果四十年后那项技术还没出现,也一定要让我苏醒一次,我想再看看你和孩子,千万不要让这一别成为永别。”

黑暗中赵文佳凄凉地笑笑:“到未来去见一个老太婆妻子和一个比你大十岁的儿子?不过,像你说的,生活还得继续。”

他们就在这核爆炸形成的巨洞中默默地度过了在~起的最后时光。明天,沈华北将进入无梦的长眠,赵文佳将和他们那个生活在梦中的孩子一起,继续沿着莫测的人生之路,走向不可知的未来。

====================================二、苏醒他用了~整天时间才真正醒来。意识初萌时,世界在他的眼中只是一团白雾:十个小时后这白雾中出现了一些模糊的影子——也是白色的;又过了十个小时,他才辨认出那些影子是医生和护士。冬眠中的人是完全没有时间感的,所以沈华北这时绝对认为自己的冬眠时间仅是这模糊的一天,他认定冬眠维持系统在自己刚失去知觉后就出了故障。视力进一步恢复后,他打量了一下这间病房,很普通的白色墙壁,安在侧壁上的灯发出柔和的光芒,形状看上去也很熟悉,这些似乎证实了他的感觉。但接下来他知道自己错了:病房白色的天花板突然发出明亮的蓝光,并浮现出醒目的白字:您好!承担您冬眠服务的大地生命冷藏公司已于2089年破产,您的冬眠服务已全部移交绿云公司,您现在的冬眠编号是WS368200402~l 18,并享有与大地公司所签定合同中的全部权利。您已经完成全部治疗程序。您的全部病症已在苏醒前被治愈,请接受绿云公司对您获得新生的祝贺。

您的冬眠时间为74年5个月7天零13小时,预付费用没有超支。

现在是2125年4月16日,欢迎您来到我们的时代。

又过了三个小时他才渐渐恢复听力,并能够开口说话。在七十四年的沉睡后,他的第一句话是:“我妻子和儿子昵?”

站在床边的那位瘦高的女医生递给他一张折叠的白纸:“沈先生,这是您妻子给您的信。”

我们那时已经很少有人用纸写信了……沈华北没把这话说出来,只是用奇怪的目光看了医生一眼,但当他用还有些麻木的双手展开那张纸后,得到了自己跨越时间的第二个证据:纸面一片空白,接着发出了蓝莹莹的光,字迹自上而下显示出来,很快铺满了纸面。他在进入冬眠前曾无数次想像过醒来后妻子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但这封信的内容超出了他最怪异的想像:亲爱的,你正处于危险中!

看到这封信时,我已不在h.-~-.给你这封信的是郭医生,她是一个你可以信赖的人,也许是这个世界上你惟一可以信赖的人。一切听她的安排。

请原谅我违背了诺言,没有在四十年后让你苏醒。我们的渊儿已成为一个你无法想像的人.干了你无法想像的事,作为他的母亲我不知如何面对你,我伤透了心,已过去的一生对于我毫无意义。你保重吧。

“我儿子呢?沈渊呢?!”沈华北吃力地支起上身问。

“他五年前就死了。”医生的回答极其冷酷,丝毫不顾及这消息带给这位父亲的刺痛,不过她似乎多少觉察到这一点,安慰说,“您儿子也活了七十八岁。”

郭医生掏出一张卡片递给沈华北:“这是你的新身份卡,里面存贮的信息都在刚才那封信上。”

沈华北翻来覆去地看那张纸,上面除了赵文佳那封简短的信外什么都没有,当他翻动纸张时,折皱的部分会发出水样的波纹,很像用手指按压他那个时代的液晶显示器时发生的现象。郭医生伸手拿过那张纸,在右下角按了一下,纸上的显示被翻过一页,出现了一个表格。

“对不起,真正意义上的纸张已经不存在了。”

沈华北抬头不解地看着她。

“因为森林已经不存在了。”她耸耸肩说,然后逐项指着表格上的内容:“你现在的名字叫王若,出生于2097年,父母双亡,也没有任何亲属,你的出生地在呼和浩特,但现在的居住地在这里——这是宁夏一个很偏僻的山村,是我能找到的最理想的地方,不会引人注意……不过你去那里之前需要整容……千万不要与人谈起你儿子,更不要表现出对他的兴趣。”

“可我出生在北京,是沈渊的父亲!”

郭医生直起身来,冷冷地说:“如果你到外面去这样宣布,那你的冬眠和刚刚完成的治疗就全无意义了,你活不过一个小时。”

“到底发生了什么?!”

医生笑笑:“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你不知道……好了,抓紧时间,你先下床练习行走吧,我们要尽快离开这里。”

沈华北还想问什么,突然响起了震耳的撞门声。门被撞开后,有六七个人冲了进来,围在他的床边。这些人年龄各异,衣着也不相同,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有一顶奇怪的帽子,或戴在头上或拿在手中。这种帽子有齐肩宽的圆檐,很像过去农民戴的草帽;他们的另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戴着一个透明的口罩,其中有些人进屋后已经把它从嘴上扯了下来。这些人齐盯着沈华北,脸色阴沉。

“这就是沈渊的父亲吗?”问话的人看上去是这些人中最老的一位,留着长长的白胡须,像是有八十多岁了。不等医生回答,他就朝周围的人点点头:“很像他儿子。医生,您已经尽到了对这个病人的责任,现在他属于我们了。”

“你们是怎么知道他在这儿的?”郭医生冷静地问。

不等老者回答,病房一角的一位护士说:“我,是我告诉他们的。”

“你出卖病人?!”郭医生转身愤怒地盯着她。

“我很高兴这样做。”护士说,她那秀丽的脸庞被狞笑扭曲了。

一个年轻人揪住沈华北的衣服把他从床上拖了下来,冬眠带来的虚弱使他瘫在地上;一个姑娘一脚踹在他的小腹上,那尖尖的鞋头几乎扎进他的肚子里,剧痛使他在地板上像虾似的弓起身体;那个老者用有力的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拎了起来,像竖一根竹竿似的想让他站住,看到不行后~松手,他便又仰面摔倒在地,后脑撞到地板上,眼前直冒金星。他听到有人说:“真好,那个杂种欠这个社会的,总算能够部分偿还了。”

“你们是谁?”沈华北无力地问,他在那些人的脚中间仰视着他们,好像在看着一群凶恶的巨人。

“你至少应该知道我,”老者冷笑着说,从下面向上看去,他的脸十分怪异,让沈华北胆寒,“我是邓伊文的儿子,邓洋。”

这个熟悉的名字使沈华北心里一动,他翻身抓住老者的裤脚,激动地喊道:“我和你父亲是同事和最好的朋友,你和我儿子还是同班同学,你不记得了?天啊,你就是洋洋?!真不敢相信,你那时……” "放开你的脏爪子!”邓洋吼道。

那个拖他下床的人蹲下来,把凶悍的脸凑近沈华北说:“听着小子,冬眠的年头儿是不算岁数的,他现在是你的长辈,你要表现出对长辈的尊敬。”

“要是沈渊活到现在,他就是你爸爸了!”邓洋大声说,引起了一阵哄笑。接着他挨个指着周围的人向他介绍:“在这个小伙子四岁时,他的父母同时死于中部断裂灾难;这姑娘的父母也同时在螺栓失落灾难中遇难,当时她还不到两岁;这几位,在得知用毕生的财富进行的投资化为乌有时,有的自杀未遂,有的患了精神分裂症……至于我,被那个杂种诱骗,把自己的青春和才华都扔到那个该死的工程中,现在得到的只是世人的唾骂!”

躺在地板上的沈华北迷惑地摇着头,表示他听不懂。

“你面对的是一个法庭,一个由南极庭院工程的受害者组成的法庭!尽管这个国家的每个公民都是受害者,但我们要独享这种惩罚的快感。真正的法庭当然没有这么简单,事实上比你们那时还要复杂得多,所以我们才不会把你送到那里去,让他们和那些律师扯上一年屁话之后宣布你无罪,就像他们对你儿子那样。一个小时后,我们会让你得到真正的审判,当这个审判执行时,你会发现如果七十多年前就死于白血病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周围的人又齐声狞笑起来。接着有两个人架起沈华北的双臂把他向门外拖去,他的双腿无力地拖在地板上,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

“沈先生,我已经尽力了。”在他被拖出门前,郭医生在后面说。他想回头再看看她,看看这个被妻子称为他在这个冷酷时代惟一可以信任的人,但这种被拖着的姿势使他无力回头,只听到她又说:“其实,你不必太沮丧,在这个时代,活着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他被拖出门后,听到医生在喊:“快把门关上,把空净器开大,你要把我们呛死吗?!”听她的口气,显然不再关心他的命运。

出门后,他才明白医生最后那句话的意思:空气中有一种刺鼻的味道,让人难以呼吸。.他被拖着走过医院的走廊,出了大门后,那两个人不再拖他,把他的胳膊搭到肩上架着走。来到外面后他如释重负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但吸入的不是他想像的新鲜空气,而是比医院大楼内更污浊更呛人的气体,他的肺里火辣辣的,爆发出持续不断的剧烈咳嗽。就在他咳到要窒息时,听到旁边有人说:“给他戴上呼吸膜吧,要不在执行前他就会完蛋。”接着有人给他的口鼻罩上了一个东西,虽然只是一种怪味代替了先前呛人的气味,他至少可以顺畅地呼吸了。又听到有人说:“防护帽就不用给他了,反正在他能活的这段时间里,紫外线什么的不会导致第二次白血病的。”这话又引起了其他人一阵怪笑。当他喘息稍定,因窒息而流泪的双眼视野清晰后,便抬起头来第一次打量未来世界。

他首先看到街道上的行人,他们都戴着被称为呼吸膜的透明口罩和叫做防护帽的大草帽,他还注意到,虽然天气很热,但人们穿得都很严实,没有人露出皮肤。接着他看到了周围的环境,这里仿佛处于一个深深的峡谷中,这峡谷是由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构成的,说高耸入云一点都不夸张,这些高楼全都伸进半空中的灰云里,在狭窄的天空上,他看到太阳呈一团模糊的光晕在灰云后出现,那光晕移动着黑色的烟纹,他这才知道这遮盖天空的不是云而是烟尘。

“一个伟大的时代,不是吗?”邓洋说,他的那些同伙又哈哈大笑起来,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他被架着向不远处的一辆汽车走去,形状有些变化,但他肯定那是汽车,大小同过去的小客车一样,能坐下这几个人。接着有两个人超过了他们,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他们戴着头盔,身上的装束与过去有很大的不同,但沈华北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们的身份,并冲他们大喊起来:“救命!我被绑架了!救命!!”

那两个警察猛地回头,跑过来打量着沈华北,看了看他的病号服,又看了看他光着的双脚,其中一个问:“您是刚苏醒的冬眠人吧?”

沈华北无力地点点头:“他们绑架我……”另一名警察对他点点头说:“先生,这种事情是经常发生的,这一时期苏醒的冬眠人数量很多,为安置你们占用了大量的社会保障资源,因而你们经常受到仇视和攻击。”

“好像不是这么回事……”沈华北说,但那警察挥手打断了他。

“先生,您现在安全了。”然后那名警察转向邓洋一伙人,“这位先生显然还需要继续治疗,你们中的两个人送他回医院,‘这位警官将一同去了解情况,我同时通知你们,你们七个人已经因绑架罪被逮捕。”说着他抬起手腕对着上面的对讲机呼叫支援。

’邓洋冲过去制止他:“等一下警官,我们不是那些迫害冬眠人的暴徒。你们看看这个人,不面熟吗?”

两个警察仔细地盯着沈华北看,还短暂地摘下他的呼吸膜以更好地辨认,“他……好像是米西西!”

“不是米西西,他是沈渊的父亲!”

两个警察瞪大双眼在邓洋和沈华北之间来回看着,像是见了鬼。中部断裂灾难留下的孤儿把他们拉到一边低声说着,这过程中两个警察不时抬头朝沈华北这边看看,每次的目光都有变化,在最后一次朝这边投来的目光中,沈华北绝望地读出这些人已是邓洋一伙的同谋了。

两个警察走过来,没有朝沈华北看一眼,其中一位警惕地环视四周做放哨状,另一名径直走到邓洋面前,压低了声音说:“我们就当没看见吧,千万不要让公众注意到他,否则会引起一场骚乱的。”

让沈华北恐惧的不仅仅是警察话中的内容,还有他说这话时的样子,他显然不在乎让沈华北听到这些,好像他只是一件放在旁边的没有生命的物件。 .那些人把沈华北塞进汽车,他们也都上了车,在车开的同时车窗的玻璃都变得不透明了,车是自动驾驶的,没有司机,前面也看不到可以手动的操纵杆件。一路上车里没有人说话,仅仅是为了打破这令人窒息的沉默,沈华北随口问:‘“谁是米西西?”

“一个电影明星,”坐在他旁边的螺栓失落灾难留下的孤女说,“因扮演你儿子而出名,沈渊和外星撒旦是目前影视媒体上出现得最多的两个大反派角色。”

沈华北不安地挪挪身体,与她拉开一条缝,这时他的手臂无意间触碰了车窗下的一个按钮,窗玻璃立刻变得透明了。他向外看去,发现这辆车正行驶在一座巨大而复杂的环状立交桥上,桥上挤满了汽车,车与车的间距只有不到两米的样子。这景象令人恐惧之处是:这时并不是处于塞车状态,就在这塞车时才有的间距下,所有的车辆都在高速行驶,时速可能超过了每小时一百公里!这使得整个立交桥像一个由汽车构成的疯狂大转盘。他们所在的这辆车正在以令人目眩的速度冲向一个岔路口,在这辆车就要撞入另一条车流时,车流中正好有一个空档在迎接它,这种空档以令人难以觉察的速度在岔路口不断出现,使两条湍急的车流无缝地合为一体。沈华北早就注意到车是自动驾驶的,人工智能已把公路的利用率发挥到极限。

后面有人伸手又把玻璃调暗了。

“你们真想在我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杀死我吗?”沈华北问。

坐在前排的邓洋回头看了他一眼,懒洋洋地说:“那我就简单地给你讲讲吧。”

=================================三、南极庭院“想像力丰富的人在现寒中往往手无缚鸡之力,相反,那些把握历史走向的现实中的强者,大多只有一个想像力贫乏的大脑。而你儿子,是历史上少有的把这两者合为一体的人。在大多数时间,现实只是他幻想海洋中的一个小小的孤岛,但如果他愿意,可能随时把自己的世界翻转过来,使幻想成为小岛而现实成为海洋,在这两个海洋中他都是最出色的水手……”.“我了解自己的儿子,你不必在这上面浪费时间。”沈华北打断邓洋说。

“但你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沈渊在现实中爬到了多高的位置,拥有了多大的权力,这使他有能力把自己最变态的狂想变成现实。可惜,社会没有及早发现这个危险。也许历史上曾有过他这样的人,但都像擦过地球的小行星一样,没能在这个世界上释放自己的能量就消失在茫茫太空中,不幸的是,.历史给了你儿子用变态狂想制造灾难的机会。

“在你进入冬眠后的第五年,世界对南极大陆的争夺有了一个初步结果:这个大陆被确定为全球共同开发的区域,但各个大国都为自己争得了大面积的专属经济区。尽早使自己在南极大陆的经济区繁荣起来,并尽快开发那里的资源,是各大国摆脱因环境问题和资源枯竭而带来的经济衰退的惟一希望,‘未来在地球顶上’成为当时尽人皆知的口号。“就在这时,你儿子提出了那个疯狂设想,声称这个设想的实现将使南极大陆变为这个国家的庭院,到那时从北京去南极将比从北京去天津还方便。这不是比喻,是真的,旅行的时间要比去天津的短,消耗的能源和造成的污染都比去天津的少。那次著名的电视演讲开始时,全国观众都笑成一团,像在看滑稽剧,但他们很快安静下来,因为他们发现这个设想真的能行!这就是南极庭院设想,后来根据它开始了灾难性的南极庭院工程。”

说到这里,邓洋莫名其妙地陷入沉默。

“接着说呀,南极庭院的设想是什么?”沈华北催促道。

“你会知道的。”邓洋冷冷说。

“那你至少可以告诉我,我与这一切有什么关系?”

“因为你是沈渊的父亲,这不是很简单吗?”

“现在又盛行血统论了?”

“当然没有,但你儿子的无数次表白使血统论适合你们。当他变得举世闻名时,就真诚地宣称他思想和人格的绝大部分是在八岁前从父亲那里形成的,以后的岁月不过是进行一些知识细节方面的补充而已。他还声明,南极庭院设想的最初创造者也是父亲。”

“什么?!我?南极……庭院?!这简直是……”“再听我说完最后一点:你还为南极庭院工程提供了技术基矗”“你指的什么?!”

“当然是新固态材料,没有它,南极庭院设想只是一个梦呓,而有了它,这个变态的狂想立刻变得现实了。”

沈华北困惑地摇摇头,他实在想像不出,那超高密度的新固态材料如何能把南极大陆变成这个国家的庭院。

这时车停了。

=============================四、地狱之门下车后,沈华北迎面看到一座奇怪的小山,山体呈单一铁锈色,光秃秃的看不到一棵草。邓洋向小山一偏头说:“这是一座铁山,”看到沈华北惊奇的目光,他又加上一句,“就是一大块铁。”沈华北举目四望,发现这样的铁山在附近还有几座,它们以怪异的色彩突兀地立在这广阔的平原上,使这里有一种异域的景色。

沈华北这时已恢复到可以行走,他步履蹒跚地随着这伙人走向远处一座高大的建筑物。那个建筑物呈一个完美的圆柱形,有上百米高,表面光滑一体,没有任何开口。他们走近后,看到一扇沉重的铁门轰隆隆地向一边滑开,露出一个入口,一行人走了进去,门在他们身后密实地关上了。

在暗弱的灯光下,沈华北看到他们身处一个像是密封舱的地方,光滑的白色墙壁上挂着一长排像太空服一样的密封装,人们各自从墙上取下一套密封装穿了起来,在两个人的帮助下他也开始穿上其中的一件。在这过程中他四下打量,看到对面还有一扇紧闭的密封门,门上亮着一盏红灯,红灯旁边有一个发光的数码显示,他看出显示的是大气压值。当他那沉重的头盔被旋紧后,在面罩的右上角出现一块透明的液晶显示区,显示出飞快变化的数字和图形,他只看出那是这套密封服内部各个系统的自检情况。接着,他听到外面响起低沉的嗡嗡声,像是什么设备启动了,然后注意到对面那扇门上方显示的大气压值在迅速减小,在大约三分钟后减到零,旁边的红灯转换为绿灯,门开了,露出这个密封建筑物黑洞洞的内部。

沈华北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这是一个由大气区域进入真空区域的过渡舱,如此说来,这个巨大圆柱体的内部是真空的。

一行人走进了那个入口,门又在后面关上了,他们身处浓浓的黑暗之中,有几个人密封服头盔上的灯亮了,黑暗中出现几道光柱,但照不了多远。一种熟悉的感觉出现了,沈华北不由打了个寒战,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恐惧。

“向前走。”他的耳机中响起了邓洋的声音,头灯的光晕在前方照出了一座小桥,不到一米宽,另一头伸进黑暗中,所以看不清有多长,桥下漆黑一片。沈华北迈着颤抖的双腿走上了小桥,密封服沉重的靴子踏在薄铁板桥面上发出空洞的声响。他走出几米,回过头来想看看后面的人是否跟上来了。这时所有人的头灯同时灭了,黑暗吞没了一切。但这只持续了几秒钟,小桥的下面突然出现了蓝色的亮光。沈华北回头看,只有他上了桥,其他人都挤在桥边看着他,在从下向上照的蓝光中,他们像一群幽灵。他扶着桥边的栏杆向下看去,几乎使血液凝固的恐惧攫住了他。

他站在一口深井上。

这口井的直径约十米,井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环绕光圈,在黑暗中标示出深井的存在。他此时正站在横过井口的小桥的正中央,从这里看去,井深不见底,井壁上无数的光圈渐渐缩小,直至成为一点,他仿佛在俯视着一个发着蓝光的大靶标。

“现在开始执行审判,去偿还你儿子欠下的一切吧!”邓洋大声说,然后用手转动安装在桥头的一个转轮,嘴里念念有词:“为了我被滥用的青春和才华……”小桥倾斜了一个角度,沈华北抓住另一面的栏杆努力使自己站稳。

接着邓洋把转轮让给了中部断裂灾难留下的孤儿,后者也用力转了一下:“为了我被熔化的爸爸妈妈……”小桥倾斜的角度又增加了一些。

转轮又传到螺栓失落灾难留下的孤女手中,姑娘怒视着沈华北用力转动转轮:“为了我被蒸发的爸爸妈妈……”因失去所有财富而自杀未遂者从螺栓失落灾难留下的孤女手中抢过转轮:“为了我的钱、我的劳斯莱斯和林肯车、我的海滨别墅和游泳池,为了我那被毁的生活,还有我那在寒冷的街头排队领救济的妻儿……”小桥已经转动了九十度,沈华北此时只能用手抓着上面的栏杆坐在下面的栏杆上。

因失去所有财富而患精神分裂症的人也扑过来同因失去所有财富而自杀未遂者一起转动转轮,他的病显然还没好利索,没说什么,只是对着下面的深井笑。小桥完全倾覆了,沈华北双手抓着栏杆倒吊在深井上方。

这时的他并没有多少恐惧,望着脚下深不见底的地狱之门,自己不算长的一生闪电般地掠过脑海: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是灰色的,在那些时光中记不起多少快乐和幸福:走向社会后,他在学术上取得了成功,发明了“糖衣”技术,但这并没有使生活接纳他;他在人际关系的蛛网中挣扎,却被越缠越紧,他从未真正体验过爱情,婚姻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当他打定主意永远不要孩子时,孩子来到了人世……他是一个生活在自己思想和梦想世界中的人,一个令大多数人讨厌的另类,从来不可能真正地融入人群,他的生活是永远的离群索居,永远的逆水行舟,他曾寄希望于未来,但这就是未来了:已去世的妻子、已成为人类公敌的儿子、被污染的城市、这些充满仇恨变态的人……这一切已使他对这个时代和自己的生活心灰意冷。本来他还打定主意,要在死前知道事情的真相,现在这也无关紧要了,他是一个累极了的行者,惟一渴望的是解脱。

在井边那群人的欢呼声中,沈华北松开了双手,向那发着蓝光的命运靶标坠下去。

他闭着眼睛沉浸在坠落的失重中,身体仿佛变得透明,一切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已离他而去。在这生命的最后几秒钟,他的脑海中突然响起了一首歌,这是父亲教他的一首古老的苏联歌曲,在他冬眠前的时代已没有人会唱了,后来他作为访问学者到莫斯科去,在那里希望找到知音,但这首歌在俄罗斯也失传了,所以这成了他自己的歌。在到达井底之前他也只能在心里吟唱一两个音符,但他相信,当自己的灵魂最后离开躯体时,这首歌会在另一个世界继续的……不知不觉中,这首旋律缓慢的歌已在他的心中唱出了一半,时间过去了好长,这时意识猛然警醒,他睁开双眼,看到自己在不停地飞快穿过一个又一个的蓝色光环。

坠落仍在继续。

“哈哈哈哈……”他的耳机中响起了邓洋的狂笑声,“快死的人,感觉很不错吧?!”

他向下看,看到一串扑面而来的发着蓝光的同心圆,他不停地穿过最大的一个圆,在圆心处不断有新的小圆环出现并很快扩大;向上看,也是一个同心圆,但其运动是前一个画面的反演。

“这井有多深?”他问。

“放心,您总会到底的,井底是一块坚硬平滑的钢板,叭叽一下,你摔成的那张肉饼会比纸还薄的!哈哈哈哈……”这时,他注意到面罩右上角的那块液晶显示区又出现了,有一行发着红光的字:您现在已到达100公里深度,速度1.4公里/秒,您已经穿过莫霍不连续面。由地壳进入地幔。

沈华北再次闭上双眼,这次他的脑海中不再有歌声,而是像一台冷静的计算机般飞快地思索着,当半分钟后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明白了一切:这就是南极庭院工程,那块坚硬平滑的井底钢板并不存在,这口井没有底。

这是一条贯穿地球的隧道。

==================================五、大隧道“它是走切线,还是穿过地心?”沈华北问,只是思维以语言的形式冒了一下头。

“聪明的头脑,这么快就想到了!”邓洋惊叹道。

“很像他儿子。”有人跟着说,听上去可能是中部断裂灾难留下的孤儿。

“是穿过地心,由中国的漠河穿过地球到达南极大陆的最东端南极半岛。”邓洋回答沈华北说。

“刚才那座城市是漠河?!”

“是的,它因作为地球隧道起点而繁荣起来。”

“据我所知,从那里贯穿地球应该到达阿根廷南部。’’“不错,但隧道有轻微的弯曲。”

“既然隧道是弯曲的,我会不会撞上井壁呢?”

“如果隧道笔直地直达阿根廷,你倒是肯定会撞上,那种笔直的地球隧道只有在贯穿两极之间的地轴上才能实现,这种与地轴成一定角度的隧道必须考虑地球的自转因素,它的弯曲正好能让你平滑地通过。”

“呵,伟大的工程!”沈华北由衷地赞叹道。

您现在已到达300.P~.t.深度,速度2.4~A"-I/秒。已进入地幔黏性物质区。

他看到自己穿过光圈的频率正在加快,下面和上面那两个同心圆的密度增加了许多。

邓洋说:“关于建造穿过地球的隧道,不是什么新想法,十八世纪就有两个人提出了这个设想,一位是叫莫泊都的数学家,另一位则是举世闻名的伏尔泰。到后来,法国天文学家佛兰马理翁又把这个计划重新提了出来,并且首先考虑了地球的自转因素……”沈华北打断他问:“那你怎么说这想法是从我这里来的呢?”

“因为前面那些人不过是在做思想试验,而你的设想影响了一个人,这人后来用自己魔鬼般的才能促成了这个狂想的实现。”

“可……我不记得向沈渊提起过这些。”

“真是个健忘的人,你做了一个后来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设想,却忘了。”

“我真的想不起来。”

“那你总能想起那个叫贝加多的阿根廷人,还有他送给你儿子的生日礼物吧?”

您现在已到达1 500公里深度,速度5.1公里/秒,已进入地幔刚性物质区。

沈华北终于想起来了。那是沈渊六岁的生日,沈华北请在北京的阿根廷物理学家贝加多博士到家里做客。当时南美两强已经崛起,阿根廷队南极大陆的大片陆地提出领土要求,并向南极大量移民,同时快速发展核武器,让全世界大惊失色。

在后来的全球无核化进程中,阿根廷自然是以有核国家的身份加入联合国销毁委员会,沈华北和贝加多都是这个委员会中一个技术小组的专家。

那次贝加多给沈渊带来的礼物是一个地球仪,它是用一种最新的玻璃材料制成的,那种玻璃是阿根廷飞速发展的技术水平的一个体现,它的折射率与空气相同,因而看不出玻璃球的存在,地球仪上的大陆仿佛是悬浮在两极之间,沈渊很喜欢这个礼物。

在晚饭后的聊天中,贝加多拿出了一张中国国内的大报,让沈华北看上面的一幅政治漫画,画上一位阿根廷球星正在踢地球。

“我不喜欢这个,”贝加纳说,“中国人对我的国家的了解好像只限于足球,并把这种了解引申到国际政治上,阿根廷在你们的眼中也成了一个充满攻击性的国家。”

“您要知道,阿根廷毕竟是在地球上与中国相距最远的一个国家,你们正在地球的对面。”赵文佳微笑着说,从沈渊的手中拿过那个全透明的地球仪,在上面,中国和阿根廷隔着那个超透明的球体重叠在一起。

“其实我有个办法能够使两国更好地交流,”沈华北拿过地球仪说,“只需从中国挖一条通过地心贯穿地球的隧道就行了。”

贝加纳说:“那个隧道也有一万两千多公里长,并不比飞机航线短多少。”

“但旅行时间会短许多的,想想您带着旅行包从隧道的这一端跳进去……”沈华北的本意是想把话题从政治上引开去,他成功了,贝加纳来了兴趣:“沈,你的思维方式总是与众不同……让我们看看:我跳进去后会一直加速,虽然我的加速度会随坠落深度的增加而减小,但确实会一直加速到地心,通过地心时我的速度达到最大值,加速度为零;然后开始减速上升,这种减速度的值会随着上升而不断增加,当到达地球的另一面阿根廷的地面时,我的速度正好为零。如果我想回中国,只需从那面再跳下去就行了,如果我愿意,可以在南北半球之间做永恒的简谐振动,嗯,妙极了,可是旅行时间……”“让我们计算一下吧。”沈华北打开电脑。

计算结果很快出来了,以地球理想的平均密度,从中国跳进地球隧道,穿过直径一万两千多公里的地球,坠落到阿根廷,需四十二分钟十二秒。

“快捷的旅行!”贝加纳高兴地说。

您现在已到达2800&"里深度,速度6.5公里/秒,您正在穿过古腾堡不连续面。进入地核。

坠落中的沈华北又听到邓洋说:“在那个晚上,你一定没有注意到,你的儿子瞪圆了那双充满灵气的大眼睛,出神地听着你的话,你更不可能知道,他盯着床头的那个透明地球一夜没睡。当然,你对儿子的这种影响可能有过无数次,你在沈渊的心灵中播下了许多狂想的种子,这只是其中开出花朵的一颗。”

沈华北凝视着周围距自己四五米远处的那一圈飞速上升的井壁,高频掠过的环绕光圈使井壁的表面有些模糊。

“这是新固态材料吗?”他问。

“还能是其它什么?有什么别的材料具有建造这样的隧道的强度呢?”

“这样巨量的新固态物质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这种比重大得能沉入地层的材料怎样搬运和加工呢?”

“只能最简略地说说:新固态物质是通过连续不断的小型核爆炸生产出来的,核心技术当然是你的‘糖衣’,其生产线是庞大而复杂的;新固态材料有多种密度级别,较低密度的材料不会沉入地层,用它造出一个面积较大的基础,将高密度材料放置于其上,其压强被基础分散,就能够浮在地面上了,用类似的原理,也可以进行这种材料的运输;至于新固态材料的加工,技术更加复杂,以你的知识水平可能无法理解。总之新固态材料已经是一个庞大的产业,其经济规模超过了钢铁,它并不只是用于南极庭院工程。”

“那么这条隧道是如何建成的呢?”

“首先告诉你一点:建构隧道的基本构件是井圈,每个井圈长约一百米,整条隧道是由大约二十四万个井圈连接而成。至于具体的施工过程,你是个聪明人,也许自己能想出来。”

您现在已到达4100公里深度,速度米7.5公里/秒,正处于液态地核中部。

“沉井?”

“是的,是用沉井工艺,首先从中国和南极将井圈沉入地层,并拼接成贯穿地球的一条线,第二步是将拼接后的井圈中的地层物质掏出,隧道就形成了。你在隧道入口的外面看到的那些铁山,就是由从隧道的地核部分中掏出的铁镍合金堆成的。具体的施工要由地下船来进行,这种能在地层中行驶的机器也是由新固态材料制造的,有的型号能在地核深度行驶,它们能在地层中使下沉的井圈定位。”

“这样算下来,只需十二万个井圈。”

“超固态物质承受地球深处的压力和高温是没有问题的,但地下还有许多流动体,较浅处是流动的岩浆,更危险的是地核中的液态铁镍流,它们对隧道产生巨大的剪切冲击,新固态材料的强度能够承受这种冲击,但井圈之间的连接处就不行了,所以隧道由内外两层井圈构成,内层的井圈紧贴外层井圈,两层井圈间相互交错,这样就使隧道形成了足够的抗剪切强度。”

您现在已到达5400&~里深度,速度米7.7公里/秒,正在接近固态地核。

“下面,我想你要告诉我南极庭院工程带来的灾难了。”

=================================六、灾难“南极庭院工程的第一次灾难发生于二十五年前,那时工程进入最后的勘探设计阶段,需要进行大量的地下航行。在一次勘探航行中,一艘名叫‘落日六号’的地下船在地幔中失事,并下沉到地核中,船上三名乘员中有两人遇难,只有一名年轻的女领航员幸存,她现在仍被封闭在地心中,将在狭窄的地下船中度过余生。那艘船上的中微子通讯设备已失去发射功能,但可能仍能接收。顺便说一句:她的名字叫沈静,是您的孙女。”

沈华北的心抽搐了一下。

在这疯狂的速度下,井壁上的光圈在沈华北眼中已连为一体,使这巨井的井壁发出刺目的蓝光,正在其中飞速坠落的沈华北,仿佛在穿过时光隧道,进入那并不遥远但他不曾经历过的过去。

您现在已到达5800~"里深度,速度7.8公里/秒.您已进入固态地核。正在接近地心!

“南极庭院工程进行到第六年,发生了惨烈的中部断裂灾难。前面说过,隧道是由内外两层相互交错的井圈构成,在装入内层井圈时,必须首先将已连接好的外层井圈中的J~'-F物质掏空,以免两层井圈间混入杂质,影响它们之间贴合的紧密度。在施工中采用掏空一段外井圈放入一个内井圈的工艺,这就意味着在地核段的施工中,在一段外井圈被掏空而内井圈还未到位的这段时间里,包括接合部在内的两个外井圈将单独承受地核铁镍流的冲击。本来,两段井圈间的接合部采用十分坚固的铆接技术,在设计中,应该能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承受铁镍流的冲击。但在进入地核四百九十多公里处,两段刚刚掏空的井圈处有一股异常强大的铁镍流,其流速是以前的大量勘探中观测到的最高值的五倍。强大的冲击力使两个井圈错位,高温高压的地核物质霎时涌入隧道,并沿着已建成的隧道飞速上升。在得知断裂发生后,作为工程总指挥的沈渊立刻下令关闭了位于古腾堡不连续面处的安全闸门,它被称为古腾堡闸。这时在闸门下近五百公里的隧道中,有两千五百多名工程人员在施工,在得知断裂发生后,他们同时乘坐隧道中的高速升降机撤离,共有一百三十多部升降机,最后一辆升降机与沿隧道上升铁镍流保持着三十公里左右的距离。最后只有六十一部升降机来得及通过古腾堡闸,其余都在闸门关闭后被四千多度高温的地核激流吞没,一千五百二十七人殒命地心。

“中部断裂灾难举世震惊,沈渊同时受到了两方面的强烈谴责:一方认为他完全可以等所有升降机都通过古腾堡闸时再关闭闸门,这时铁镍流距闸门还有三十公里,虽然时间很短,但还是来得及的。即使这道闸门没来得及关闭,在上面的莫霍不连续面(地表和地幔的交界面)处还有一道安全闸——莫霍闻。那些遇难者的极端愤怒的家属控告沈渊故意杀人罪。对此,沈渊在媒体面前只有一句话:‘我怕出娄子埃’这娄子确实出不得,在不止一部以南极庭院工程为题材的灾难片中,最著名的是《铁泉》,在影片中有地核物质冲出地表的噩梦般的景象:一股铁镍液柱高高冲上同温层,在那个高度上散成一朵巨大的死亡之花,它发出的刺目白光使北半球的黑夜变成白昼,大地上下起了灼热的铁水暴雨,亚洲大陆成了一口炼钢炉,人类最终面临恐龙的命运……这描述并不夸张,正因为如此,沈渊又面临着另一项与上面完全相反的指控:他应该更早些关闭古腾堡门,根本没有必要等那六十一部升降机通过。有更多的人支持这项指控,舆论给他安上了一项临时杜撰的罪名:因渎职而反人类罪。虽然在法律上两项指控最终都没有成立,但沈渊因此辞职,离开了南极庭院工程的指挥层。他拒绝了另外的任命,以后一直作为一名普通工程师在隧道中工作。”

这时,井壁发出的蓝光突然变成红色。

您现在已到达6300,'~里深度,速度8公里/秒,正在穿过地心!

耳机里响起了邓洋的声音:“你现在已达到可以飞出地球的速度,却正处在这个星球的中心,地球正在围着你旋转,所有的海洋和大陆,所有的城市和所有的人,都在围着你旋转。”

沐浴在这庄严的红光中,沈华北的脑海中又响起了音乐,这次是一首宏伟的交响曲,他以第一宇宙速度穿过这发着红光的地心隧道,仿佛漂行在地球的血管中,这使他热血沸腾。

邓洋又说:“虽然新固态材料有良好的绝热性能,现在你周围的温度仍超过了一千五百度,你的密封服中的冷却系统正在全功率运行。”

井壁的红光只延续了十多秒钟,又变回宁静的蓝光。

您已通过地心,现在正在上升,并开始减速。您已经上升了500~"里,速度7.8公里/秒,仍在固态地核中。

蓝光使沈华北冷静下来,他已适应了失重,现在缓缓地转动身体,使头部向着前进的方向,以找到上升的感觉。他问邓洋:“好像还有第三次灾难?”

“螺栓失落灾难发生在五年前,那时南极庭院工程已经完工,地球隧道已投入了正式营运,每时每刻都有地心列车穿行于其中。地心列车的车厢是直径八米长五十米的圆柱体,每列地心列车最多可由二百节车厢组成,可运载两万吨货物或近万名乘客,穿过地球的单程需四十二分钟,运输过程只是自由坠落,不消耗任何能源。

“当时,在漠河起点站,一名维修工人不小心将一颗直径不到十厘米的螺栓掉进隧道,这枚螺栓是用一种能够吸收电磁波的新材料制造的,因而没有被安全监测系统的雷达检测到。螺栓在隧道中一直坠落,穿过地球到达南极站,又从那里向回坠落,在到达地心时击中了一列正在向南极上升的地心列车。螺栓与列车的相对速度高达每秒十六公里,这样的动能使它像一颗炸弹。它穿透了头两节车厢,把沿路的一切都汽化了,这两节车厢的爆炸,使整列列车以每秒八公里的速度擦到井壁上,在一瞬间就被撕得粉碎。

大量的碎片在隧道中来回运行,有的一次次穿过整个地球,大部分则因撞击失去了部分速度,只是在地核附近摆动。用了一个月时间才把隧道中的碎片完全清整干净,列车上的三千名乘客的遗体没有找到,地核段的高温已把他们彻底火化了。”

您现在已从地心上升了2200~里。速度7.5米/秒,已重新进入地核的液态部分。

“但最大的灾难还是这个超级工程本身,南极庭院工程在技术上是人类史无前例的壮举,而在经济上的愚蠢也是空前绝后的。直到现在,人们对这样一个在经济规划上近乎白痴的工程竞得以实施仍百思不得其解,沈渊那魔鬼般的才能固然起了作用,其根本原因可能还在于人们开发新大陆的狂热和对技术的盲目崇拜。在经济学上,南极庭院工程的完工之日,也就是它的死亡之时。虽然通过地球隧道的运输极其快捷,且几乎不消耗能量,用当时人们的话说,‘扔下去就到了’或‘跳下去就到了’,但由于工程巨大的投资,使得地心列车的运输费用极其昂贵,这抵消了它快捷的长处,使得地心列车在与传统运输方式的竞争中没什么明显优势。”

您现在已从地心上升了3500.P~里,速度6.5公里/秒,正在穿过古腾堡不连续面.重新进入地幔。

“人类的南极梦很快破灭了,蜂拥而来的工业和过度的开发很快毁掉了这个地球上仅存的洁净世界,使南极大陆与其它大陆一样成了一个弥漫着烟尘的垃圾常南极上空的臭氧层被完全破坏,其影响波及全球,即使在北半球,强烈的紫外线已使人们必须加以防护才能出门,南极冰盖的加速融化也使全球的海平面急剧升高。在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后,人类的理智再次占了上风,联合国所有的成员国签署了新的南极公约,使人类全面撤出南极大陆,再次把南极变成人迹罕至的地方,期望那里的环境能够慢慢恢复。随着向南极运输需求的骤减,在螺栓失落灾难后,地心列车完全停止了营运,地球隧道被封闭,到现在已有八年了。但南极庭院工程带来的经济灾难一直在持续,无数购买了南极庭院公司股票的人血本无归,引发了严重的社会动乱,投资的黑洞使国家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我们还在这场灾难的低谷中痛苦地徘徊着……好了,这就是南极庭院工程的故事。”

随着速度的降低,井壁上本是稳定平滑的蓝光开始闪烁,渐渐地,周围的井壁能够分辨出单个的环绕光圈在掠过,向两个方向看,那密密的同心圆靶标又开始呈现出来。

您现在已从地心上升了4800~里。速度5.1公里/秒,正在穿过地幔的刚性物质区。

==================================七、沈渊之死“我儿子后来怎么样了?”沈华北问。

“隧道封闭后,沈渊作为留守人员待在漠河起点站。有一天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同女儿在一起。’后来我知道,他在这几年中一直过着一种不可思议的生活:每天都穿着密封服在地球隧道中来回坠落,睡觉都在里面,只有在吃饭和为密封服补充能量时才回到起点站。他每天要穿过地球三十次左右,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漠河和南极半岛间,做着周期为八十四分钟、振幅为一万两千六百公里的简谐振动。”

您现在已从地心上升了6000~里,速度2.4公里/秒,正在穿过地幔的黏性物质区。

“谁也不知道沈渊在这永恒的坠落中都干些什么,但据他的同事说,每次通过地心时,他都会通过中微子通讯设备与女儿打招呼,他更是常常在坠落中与女儿长谈,当然只是他一个人在说话,但生活在随着铁镍流在地核中运行的落日六号中的沈静应该是能够听到的。

“他的身体长时间处于失重状态中,但由于必须在起点站吃饭和给密封服充电,每天还要在地面经受两到三次的正常地球重力,这样的折腾使他年老的心脏变得很脆弱,他在一次坠落中死于心脏病,当时没人注意到,于是他的遗体又在地球隧道中运行了两天,密封服的能量耗尽,停止制冷,地球隧道成了他的火葬炉,遗体在最后一次通过地心时被烧成了灰。我相信,你儿子对于这个归宿是限满意的。”

您现在已从地心上升了6200公里,速度1.4公里/秒,已经穿过莫霍不连续面,进入地壳。注意,您正在接近地球隧道的南极顶点!

“这也是我的归宿,对吗?”沈华北平静地问。

“你也应该感到满足,临死前,你已经看到了自己想看的东西。本来我们是想在不穿密封服的情况下把你扔进地球遂道的,但现在让你穿上了,完整地看到了你儿子创造的东西。”

“是的,我很满足,此生足矣,我真诚地谢谢各位了!”

没有回答,耳机中的嗡嗡声骤然消失,地球另一端的那几个复仇者中断了通讯。

沈华北看到上方的同一心圆已经很稀疏了,他两三秒才能穿过一个光圈,而且这间隔还在急剧地拉长,这时耳机中响起了一声蜂鸣,面罩上显示:您已经到达地球隧道的南极顶点!

他看到同心圆的圆心变空了,不再有新的光圈浮现,中间那个光圈越来越大,终于,他穿过了这最后一个蓝色光圈,以不太快的速度升向一道与隧道另一端一模一样的横过井口的小桥,小桥上站着几个穿密封服的人,在他升出井口时,这些人一起伸手抓住了他,把他拉上桥。

南极站的内部也处于黑暗之中,只有井壁上光圈的蓝光照上来。他抬起头,迎面看到上方悬着一个巨大的圆柱体,其直径比井口稍小,他走到小桥尽头的井边,再向上看,隐约看到上方有一排这样的圆柱体,他数出了四个,再后面的就隐没到高处的黑暗中了,他知道,这就是停运的地心列车。八、南极半小时后,沈华北同那几名救他命的警察一起,走出地球隧道的南极,-站,站在已没有积雪的南极平原上,远处可以看到被废弃的城市。低垂在地平线上的太阳把软弱无力的光芒投在这广阔而没有生气的大陆上。这里的空气比地球的另一端要好些,不用戴呼吸膜。

一名警官告诉沈华北,他们是在南极空城中留守的少数警务人员,接到郭医生的报警后,立刻赶到了南极站。当时井口是被封闭的,他们紧急联系地球遂道管理部门打开井盖,正好看见沈华北在蓝光中升向井口,仿佛从深海中浮出来一般。如果晚几秒钟,沈华北必死无疑,密封的井盖将挡住他,使他开始向北半球的另一次坠落,而在他再次通过地心之前,密封服的能量就会耗尽,他将像儿子一样在地心熔炉中化为灰烬。

“以邓洋为首的那几个家伙已经被逮捕,他们将被以杀人罪起诉,不过,”警官冷冷地盯着沈华北说,“我理解他们的感情。”

沈华北仍然沉浸在失重带来的眩晕中,他看着天边的太阳,长出一口气,又说了一句:“我此生足矣一9’“要是这样,您对自己今后的命运就比较容易接受了。”另一名警官说。

“命运?”沈华北清醒过来,扭头看着那名警官。

“您不能在这个时代生活,否则这样的事还会发生。好在政府有一个时间移民计划,为了减轻人口对环境的压力,强制一部分人口进入冬眠,让他们到未来去生活,现在政府已经决定,您将作为时间移民的一员,重新进入冬眠,这一次要多长时间才能被苏醒,我可说不准。”

沈华北好一会儿才理解了这话的意思,对警官深深地鞠躬:“谢谢谢谢,我怎么总是这样幸运?”

“幸运?”警官不解地看着他说,“即使是这个时代的冬眠移民,也不可能适应未来社会的生活,别说您这样来自过去的人了!”

沈华北的脸上浮现出微笑:“无所谓,关键是,我将看到地球遂道再次成为人类的骄傲!”

警官们发出了几声笑:“怎么可能呢?这个完全失败的超级工程,只能永远成为你们父子俩的耻辱柱。”

“哈哈哈哈……”沈华北大笑起来,失重的虚弱使他站立不稳,但在精神上他已亢奋到极点,“长城和金字塔都是完全失败的超级工程,前者没能挡住北方骑马民族的入侵,后者也没能使其中的法老木乃伊复活,但时间使这些都无关紧要,只有凝结于其上的人类精神永远光彩照人!”他指指身后高高耸立的地球隧道南极站,“与这条伟大的地心长城相比,你们这些哭哭啼啼的孟姜女是多么可怜!哈哈哈哈……”沈华北张开双臂,让南极的寒风吹透自己的身体,“渊儿,我们此生足矣——”他幸福地说。

====================================尾声沈华北再次苏醒是半个世纪以后,他醒来后,几乎经历_『与五十年前的那次苏醒时一样的事:被一群陌生人带上车,进入地球隧道的漠河站,穿上密封服(令他不可理解的是,这密封服竟然比五十年前的那身笨重了许多),再次被扔进地球隧道开始漫长的坠落。四十年之后,地球隧道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仍是一条由无数蓝色光圈标示出的不见底的深井。

不过这次,有一个人陪着他l_F坠,这是一个美丽姑娘,她自我介绍说是他的导游。

“导游?对了,我的预感对了,地球隧道真的成为长城和金字塔了!”坠落中的沈华北兴奋地说。

“不,地球隧道没有成为长城和金字塔,它成了——”导游姑娘在失重中拉着沈华北的手,小心地与他在坠落中保持着同步。

“成了什么?”

“地球大炮!”

“什么?!”沈华北吃惊地打量着周围飞速掠过的井壁。

导游开始回忆:“在您冬眠后,全球的环境进一步恶化,污染和臭氧层破坏使各大陆最后的植被迅速消失,可呼吸的空气已成了商品……这时,要想拯救地球生态,只有关闭人类所有的重工业和能源工业。”

“那样也许能让地球生态恢复,却会使人类文明毁灭。”沈华北插嘴说。

“面对当时的惨状,真有许多人愿意做出这种选择。不过更多的人在寻找另外的出路,最可行的办法,是把地球上的所有工业转移到太空和月球上。”

“那么,你们建立了太空电梯?”

“没有,试了试才知道那比挖地球隧道还难。”

“那么,发明了反重力飞船?”

“更没有,倒是从理论上证明了它根本不可能。

“核动力火箭?”

“这倒是有,但其运输成本与传统火箭不相上下。如果用这些手段向太空转移工业,就又会发生地球隧道式的经济灾难了。”

“那么你们什么也转移不了了,这么说,”沈华北咧嘴苦笑,“上面是后人类时代了?”

导游没有回答,两人在沉默中向那无底深渊继续坠下去,周围飞掠而过的光环越来越密,最后井壁成为发出蓝光的平滑的一体。又过了十分钟,蓝光变成红光,他们默默地以每秒八公里的速度通过地心,井壁很快又发出蓝光,导游姑娘灵巧地使身体旋转一百八十度,变为头向上的上升姿态,沈华北也笨拙地跟着这样做了。

“噢——”沈华北突然发出一声惊叫,从面罩右上角的显示中,他看到现在他们的速度是每秒八点五公里。

通过地心后,他们仍在加速!

让沈华北惊恐的另一件事是:他感到了重力,在这穿过地球的坠落过程中,本应自始至终是失重的,可他真的感到了重力!科学家的直觉很快告诉他,这不是重力,是推力,正是这推力使他们克服了不断增长的地球引力保持加速。

“一定还记得凡尔纳的登月大炮吧。”导游突然问。

“小时候看过的最愚蠢的一本书。”沈华北心不在焉地回答着,四下张望,想搞清这突然出现的怪事。

“一点儿都不愚蠢,用大炮进行发射,是人类大规模进入太空最理想最快捷的方式。”

“除非你想在炮弹中被压成肉浆。”

“被压成肉浆是因为加速度太大,加速度太大是因为炮管太短,如果有足够长的炮管,炮弹就能以温柔的加速度射出去,就像您现在感觉到的一样。”

“这么说,我们是在凡尔纳大炮里?”

“我说过,它叫地球大炮。”

沈华北仰望着发出蓝光的隧道,努力把它想像成一根炮管,由于速度太快,井壁看上去浑然一体,已没有任何运动感了,他们仿佛一动不动地悬浮在这发着蓝光的巨管中。

“在您冬眠后的第四年,我们又研制出一种新型的新固态材料,除了具有以前这类材料的性质外,它还是优良的导体。现在,在这一半的地球隧道外表面,就缠绕着一圈用这种材料制成的粗导线,使这一半地球隧道变为一根长达六千三百公里的电磁线圈。”

“线圈中的电流从哪里来?”

“地核中有强大丰富的电流,正是这些电流产生了地球的磁常我们用地核船拖着那种新固态导线,在地核中拉了上百个大回路,每个回路都有几千公里长,用这些回路来采集地核中的电流,并将它会聚到隧道线圈上,使隧道中充满了强磁常我们的密封服的肩部和腰部有两个超导线圈,线圈中的电流产生方向相反的磁场,推力就是这样产生的。”

由于继续加速,上升段很快要走完了,井壁再次发出红光。

“注意,现在我们的速度已达到每秒1 5公里,超过了第二宇宙速度,我们就要飞出炮口了!”这时,在地球隧道的南极出口,停放地心列车的高大建筑早已拆除,地球隧道的圆形出口直接面对着天空,上面有一个密封盖板。扩音器中传出这样的声音:“游客们请注意,地球大炮将进行今天的第四十三次发射,请您戴上护目镜和耳塞,否则对您的视力和听觉将造成永久的损害。”

十秒钟后,隧道口的密封盖板哗地滑向一边,露出了直径十米的圆形井口,空气涌入真空的井内,发出尖利的呼啸声。一声巨响,井口喷出了一道长长的火舌,其亮度使南极天边低垂的太阳黯然失色,密封盖板又迅速滑回原位盖住井口,井内的抽气机发出低沉的轰鸣声,抽空刚才盖板打开的三秒钟进入井内的空气,以准备下一次发射。人们抬头仰望,只见两颗拖着火尾的流星正在急速上升,很快消失在南极深蓝色的苍穹中。

沈华北并没有像想像中的那样看到隧道出口迎面扑来,速度太快,他不可能看清,只看到,身处其中的那条发着红光似乎通向无限高处的隧道在瞬间消失,代之以南极的蓝天,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过渡,快得像屏幕上两幅图像的切换。

他猛地回头,看到脚下的大地正在急速退去,他认出了那座南极城市,那城市很快变成了一块篮球场大小的长方形。抬起头,他看到天空的颜色正在迅速地由蓝变黑,速度之快像一块正在被调暗的屏幕。再低头,他看到了南极半岛狭长弯曲的形状,看到了围绕着半岛的大海。他的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火尾,看看身上才发现密封服的表面在燃烧,他被裹在一层薄薄的火焰中。看看在距他十几米处与他一起上升的导游,也被裹在火焰中,像一个拖着长长火尾的小怪物。巨大的空气阻力像一个巨掌狠狠地压在他的头上和肩上,但随着天空的变黑,这巨掌像被另一个更加强大的力量征服了,它的压力渐渐放松。低头看,南极大陆已显示出了完整的形状,沈华北惊喜地发现这块大陆又恢复了它的白色。向远处看,地球已显示出了弧形,太阳正从地球边缘上移上来,在薄薄的大气层中散射出绚丽的霞光。再向上看,群星已在太空中出现,沈华北第一次见到如此晶莹灿烂的星星。身上的火光熄灭了,他们已冲出大气层,飘浮在寂静的太空中。

沈华北有身轻如燕的感觉,他发现自己身上的密封服——太空服变薄了许多,表面的那层散热物质已在与大气的剧烈磨擦中蒸发了。这时,高速通过大气层时的通讯盲区已过,他的耳机中响起了导游的声音:“穿过大气层时的阻力消耗了一部分速度,但我们现在的速度仍超过了逃逸值,我们正在飞离地球。你看那儿——”导游指着下面已经变得很小的南极半岛,沈华北在地球隧道出口所在的位置看到了闪光,接着一颗拖着火尾的的流星从半岛缓慢地飞升而上,在飞出大气层后火光熄灭了。

“那是地球大炮刚刚发射的一艘太空船,它将接我们回去。地球大炮的炮管中每时每刻都同时运行着五六颗‘炮弹’,这样它每过八到十分钟就射出一艘太空船,所以现在进入太空就如乘地铁一样便捷。在二十年前工业大迁移开始时,是发射最频繁的时期,炮管中往往同时有二十多颗‘炮弹’在加速,地球大炮以两三分钟一发的频率向太空急促地射击,一批批太空船组成了上升的流星雨,那是人类向命运的庄严挑战,真是壮观!”

这时,沈华北在群星中发现了许多快速移动的星星,它们的运动在静止的星空背景上很容易看出来,那些东西一定就在地球轨道上。再细看,它们中相当一部分可以看出形状,有环形的,圆柱形的,还有多个形状组合而成的不规则体,像漆黑太空上精美的小饰件。

“那是宝山钢铁公司,”导游指着一个发光的圆环说,然后又依次指点着其它几个亮点,“那几个是中国石化,当然它们现在不处理石油了:那几个圆柱形的是欧洲冶金联合体;那些是用微波向地球供电的太阳能电站,发光的只是它们的控制中心,太阳能电池组和传输电能的天线阵列是看不到的……”沈华北被这情景陶醉了,再看看下面蔚蓝色的地球,他的眼泪涌了出来,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参加过南极庭院工程的每一个人,故去的和健在的;都看看这些,他特别想到了其中的一个人,一个在所有人心目中永远年轻的女性。

“找到我的孙女了吗?”他问。

“没有,我们缺少在地核中进行远距离探测的技术,那是一个广阔的区域,谁也不知道铁镍流把她带到哪里了。”

“能不能把我们看到的这些用中微子发向地心?”

“一直在这么做呢,相信她会看到的。”


[最佳新人奖]

春日泽·云梦山·仲昆

作者:拉拉

春日泽·云梦山·黄鹂鸟

(原载于《科幻世界》2003年5月号)

拉拉

信步走上云梦山的时候,天还没有亮,雾气蒸腾,白云从山颠缓缓流下,回头望去,仪仗军士们已经看不到了。

我故意留他们在山下。我不想让他们看见。这山上,有不愿意任何人看到的东西……有我和偃师共同保守的秘密……只不过,我活着,闭嘴,他死了,永远也张不开眼睛。

一想到偃师的眼睛,我就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那是一双多么激动的眼睛!在我们生平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似乎连水面也被他的眼光所照亮……那一天,也好似今天这样,云蒸雾绕,在我的记忆里,每一次和偃师见面,似乎都是这样。我穿着短裤,拿着矛,站在云梦泽中间。按照父亲的要求,我已经抓了一上午的鱼了,连小虾都没有抓到一个,正是懊恼万分的时候。

这个时候,“哗咧”一声,岸边的芦苇丛中钻出一个小孩,穿着平民的衣服,肩上扛着根长长的奇怪的杆子。他看了我一眼,那双清澈的几乎是淡蓝色的睦子中流动的光华,吓了我一跳。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那么明亮的眼睛。

“喂!”我转过脸,不看他的眼睛,不高兴的说,“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我只穿着短裤,但是屁股上面还是绣着贵族的旗号,这小孩也看出来了,笑眯眯的说,“我来钓鱼啊,大人。”

这个小子看起来并不比我小多几岁,可是叫我大人,我听起来还是比较舒坦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浮出了笑。

“钓鱼?你用什么钓?”

他轻轻的扬了扬手中的杆子,从那杆子上顺溜溜地滑下一长串的浮飘坠子钩子,由一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丝悬着,在空气中悠一悠的荡着。

我“哇”的一声叫了出来,“这是周王用的钓杆啊!”

“你见过周王的钓杆?”小孩奇怪的问。

“上次郊祀的时候,看见的周王八宝之一。”我不无得意的说。

“你真厉害,还能参加周王的郊祀大典。”小孩羡慕的说。

其实这话应该反过来说才对。我只是随着父亲远远的看了一眼,而这个小孩自己就有一根。我们俩相互钦佩,就一道坐在芦苇丛下。

“你是哪儿人哪?我是从王城来的,我叫做姜无宇。”我神气活现的说。

“我就住在这山上,我叫偃师。”

“哈哈哈哈,对了,偃师……你几岁啊?”

“13,你呢?”

“我14了,明年就要娶妻生子。”我越发得意起来,转念一想,又把架子放下来。

“你这根杆是打哪儿来的?”

“我自己做的。”

我吞了口口水。“你给我钓一条鱼吧。”

“为什么?你是贵族家,还用自己钓鱼吃?”

“我父亲要我钓的。我们家是兵家,如果不会抓鱼鸟,就不能学习狩猎,不能学狩猎,就不能学战阵,也就不能跟父亲上阵打仗,”我长长的叹了口气,“这个夏天过去,父亲就要带哥哥们去砍西狄人的脑袋了……”“你喜欢砍人脑袋?”

“我喜欢砍人脑袋。”

“那好,”偃师转了转眼珠,“将来如果你斩下了西狄的头颅,送给我一颗,我就帮你钓鱼。”

“小小年纪,你要西狄人的脑袋干什么?”我看他两眼。

“我只是想看看天下人的脑袋有什么不一样。”偃师淡淡的说。

这样,我就欠下了人情。可是吹的牛皮中到现在为止只有娶妻生子成了真。父亲在西狄打了大胜仗,擎天保驾之功,王赐婚于我大哥,我家的门第一夜之间从贵族成了王族。天下赖我父而太平,再也不用去出兵打仗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偃师成为好朋友。他住在云梦山上,我一有空就上他那里去。

算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来这里了。从那次以后就没有来过。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再一次的信步走上云梦山。上山的时候我思绪满腹,但路是已经熟悉到不用眼睛也能走完的程度,当我从沉思中猛的惊醒过来,那小屋已在眼前了。

偃师非常之聪明。我常常觉得他的聪明似乎是超越了我们这个时代,超越了大周的伟大疆域。他小小的一个人住在山上,却把自己周围的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他的小屋里堆满了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一大半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好玩的有会自己转圈的陀螺,会从架子上翻下来翻上去的木猴,有会“吱吱”叫的木帼帼,也有有用的,如只有王室工匠才造得出的钓杆、木轮,可以自动抽丝的卷丝木架,而且随着年龄的日增月长,他屋子里的古怪东西是越来越多,17岁的时候他把流水引入了小屋底下,推动着一个叫做大水车的东西,这样,更多的东西如人兽一般活了起来,按动一个机关,就会有一个端着热茶的傀儡从墙壁后面转出来……这些东西随便放一两件到尘世中去,都会是稀世之宝,可是偃师从来没这样想过,我也没有。我只是闲暇时就到他的小屋中坐去,小时候玩陀螺,长大了喝茶。

有一次我问偃师,为什么想要做这么多的东西?

他习惯性的淡淡一笑,用那种永远都不咸不淡的口气说,“我只是想看看,这种东西做出来有什么意义。”

“你不打算让全天下人都见识见识你的本事吗?”我从傀儡手中接过茶,追问道。

“这个时代的人不会喜欢我的作品。”

我沉默了。不是因为说不过他,而只是一种习惯性的沉默。偃师的脾气我清楚,他总是用他那冷冷的眼睛,把这世界看得扁扁的,这是一种孤芳自赏式的清高,和饿死在首阳山上的那两兄弟脾气近似。那两兄弟一边受朝廷褒奖,一边私底下受人嘲笑。遇到偃师这样说话,我就闭嘴,免得把自己扯进尴尬里去。

“如果让大王看到你的作品,他一定会把你召进宫去。”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又说。

“我知道。”偃师淡淡的说,“可是我从来也没想过要做王臣。”

这话里隐隐的含着看不大起当官人的意思,这也就影射到了我。我勉强的沉默了。

偃师和我其实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是奇怪的是,在很长的时间里,我能勉强容忍他的孤高,他也能勉强容忍我的世俗。我们待在一起的目的,似乎只是想身边有一个影子,能够打发掉漫长的寂寞。

在家里,在人多的地方,我总觉得不自在。

那种不自在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我有两个哥哥,两个盖世的英雄。他们和我的父亲一样,在神一般的光芒照耀下,在大周的天空中闪闪发光,而我成了典型的灯下黑。现在,大哥又出征了,如果再次胜利归来。我们家又将荣耀一时,而我,则会在巨烛的灯下被烤得不成人形,与其那样,还不如与偃师一道在山峦里无聊的打发时间来得好。

我于是再也不说话,转头望向窗外。在这个薄云缭绕的早晨,天上的云彩沟堑纵横的排列着,阳光如同金色的长蛇,在沟堑之间蜿蜒爬行。窗外稀疏萧娑的树林变成了剪影,默默的站立在青光耀眼的天幕之下。

这是我永生难忘的景色。

我刚一踏进大门,迎面就走来了二哥和周公二人,我忙不迭地行下礼去。二哥脸上笑了笑,周公老头子更是笑容满面的把我扶起来。

“哟,看看,看看,这是老三吧?都这么大了……真是双喜临门,可巧的你就来了。”

我一脸假笑的看着二哥。二哥冷冷地看了我许久,这才慢慢地说,“你几天没回来,不知道朝廷里和家里的大事。咱们的大哥又大胜了,王已经下令凯旋回都,还朝后还要赐予征岚宝剑……”他又看了我许久,仰头看天,道,“咱们一门也算是盛贵无边了,大哥和我都娶了公主,放着你也不好。王宫里的旨意,可能要把王最小的流梳公主下嫁给你——你要争气!”

我连连点头,恨不能向二哥表达清楚我的感谢之意。

二哥和周公联炔出门,又回过头来,“上次你拿来的那个什么可折叠的军帐,大哥这次出兵用了,说还好用……你还有没有这些枝章末节的小东西,再拿些来看看。”

“那是我朋友做的,”我吓了一跳,“他、他并不想这些东西流传开来我我……”二哥哼了一声,眼光扫过来,我象被割倒的草一样弯下腰去,等我抬起头来,早已走得不见人影了。

“人其实是到不了最向往的天空的。”偃师怔怔的望着高高的天空,说。

“就象王一样。”我站在他的身边,虚着眼睛看。我的视力不太好,而且天太高,也太亮,十分不适合我阴暗的眸子。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接近它而已。”

“这也是我想要做到的。”我在心底,对自己说。

山后面终于传来了奴隶们气喘吁吁的号子声,我们俩同时回过身来,只见在山坡顶端的密林之中,大木鸢已经露出了它巨大的翅膀。

“好!看我的手势!”我在马上立起来,指挥身旁的小夷奴拼命的挥舞着家族旗号,“看我的手势就放!”

“等一等!要看风向!”偃师也自马上立起,“风向现在不太对……等一下!”

“叫他们等一下……混蛋!怎么拉不稳?”我使劲往小夷奴头上踢了一脚,“滚过去,叫他们给稳住!”

小夷奴连滚带爬的还没冲出去十丈远,又一股罡风卷起,大木鸢在一众菜色的奴隶们头上高高扬起,终于“嘣”的一声,绳索断裂的声音整个山谷都听得见,大木鸢猛的一下拔地而起,接着头往下一沉,在那些搅乱我视线的奴隶们满天飞舞的胳膊腿脚中一闪而过,终于彻底地离开了山顶,在看不见的气流的推托之下,起起伏伏的沿着山谷向下飞去。

我们张大了嘴,过了好一会儿,才从震惊之中清醒过来。

“哈哈!飞起来了!真的飞起来了!阿偃!”我狂喜的喊起来,“居然飞起来了!

这么重的东西也能飞起来!”

“只要能借风势,再重的东西都能飞起来。”偃师眼望着远远飘去的木鸢,轻轻的说。

我在心中千百遍的咀嚼着这句话,直到偃师忽然失声叫道,“糟了!”

大木鸢没有绳子的牵引,飘飘荡荡的越飞越远,眼看就要越过另一边的山头,落到春日泽那边去了。我“哦哟”一声,甩开马鞭的时候,偃师已经箭一般的直冲了出去,我举着马鞭想了半晌,才想起是什么让我犹豫的了。

“阿偃!不行啊,过了山头就不是咱们家的了,春日泽是王的封田!”

山谷里空空的,只有我的小夷奴傻呆呆的站在面前。我突然气不打一处来,没头没脑的赏了他一顿鞭子。

下一眼看见偃师,准确的说是看见大木鸢的时候,春日泽的晨雾正在渐渐淡去,但是阳光好象无论如何也射不进这个地方。这个地方现在由另一个东西照亮,那就是流梳公主。

流梳公主的鸾驾是一具巨大的红色马车,远远望去仿佛是漂浮在湖面上的小房子。

其实是马车正停在春日泽清幽的湖边上,湖水微微荡漾,红房子和青衣的仕女的倒影被撕扯得千奇百怪。

大木鸢就静静的漂浮在马车旁边的水草中,可是我没有看见偃师。不可能,他明明比我先到。我手一挥,数十个奴隶呼啦啦的跪在泥水中。我踩着其中一个的头跳下马,快步走近鸾驾,在一众仕女惊疑的眼光下,单腿跪地,朗声说道:“臣,征夷大将军臣姜黎三子,明堂宫左领军卫姜无宇,请见公主。”

车内有个清越的声音轻轻的“氨了一声,我虽跪在地下,却也看得见周围的仕女们先是震惊,而后一个个掩嘴而笑。刹那间我也是面红过耳。

但这并不是来自羞涩的脸红。我的心中只有羞愤。关于流梳公主可能下嫁我家成为征夷大将军三儿媳的说法,在国内早已是不胫而走,可是却又迟迟没有下文。我知道,这是二哥在故意的羞辱我,玩弄我,故意在半空中悬着一个似乎伸手可及的桃子,外人看不见,我其实是跳起八丈高也挨不着桃子的边儿。二哥也许会在玩够之后把桃子丢给我,那要视乎我成为王婿之后会不会危及他右执政大臣的位置。

我把头埋得更低,想要说,却又咽了回去。我几乎要放弃要回木鸢的想法了。这个时候,门一响,偃师从里面躬身却步退了出来。

大木鸢最终也没有拿回来,因为偃师把它送给流梳公主了。这个小子,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和从未谋面的公主之间的牵扯,证明就是,在我两已不多的话题中,突然又多出个流梳公主来。偃师从来就不是一个结巴的人,所以那天晚上我们还没走到分手的地方,我就已经清楚的知道了公主的长发、扎头发的紫绳、白菊花的衣服、以及在昏暗的马车中闪闪发光的小手。我一面脸笑心不笑的听着,一面该怎么向父亲和哥哥们解释今天发生的一切。如果让二哥知道我竟然觐见了公主,不知道拿什么好果子给我吃,一想到这里我的头就打了三分。

然而那天晚上,父亲和哥哥们与周公喝酒,很晚才回来。我忐忑不安的过了一个晚上,又过了十几个晚上。

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宫里宫外没有人知道流梳公主的奇遇。二哥皮笑肉不笑的在我面前提到“从天而降的木鸢”,眼神中完全是一股嘲弄的眼光,他大概以为我会想到别的什么上去,而我,恰好也在希望他能想到别的什么上去。公主的名节与我无关,只要能得脱大难就行。这一次见二哥,他和我都比以往要得意。

于是见偃师的日子向后挪了数十天,等我再一次上得云梦山的时候,盛夏已经快要过去,山麓中已有片片秋叶。我还没进门就已经被吓了一跳,我派来负责照顾偃师的奴隶带给我一个震动的消息,在这数十天里,偃师已经去了好几趟春日泽。

换一句话说,在我与二哥歪打正着的这段日子里,我最好的朋友和竟来可能成为我夫人的公主已经偷偷的幽会了几次。呸,幽会,真是浪费这个词儿。偃师那个长不大的小子,知道什么叫做幽会!我心中一时间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忒不是滋味。

不过,这种感觉在我进屋里的那一会儿工夫就忘得干干净净了。就一阵儿没来,屋子里已被许多我连见也没见过的东西塞得满满当当,我要从门厅走到里屋甚至还要爬过一大堆的木头架子,当我爬得正起劲的时候,架子上一只会叫的木鹦鹉“哇”的一声,吓了我一大跳。

偃师就站在里屋中间,笑吟吟的看着我狼狈的从架子上爬下。才一个多月没见,这小子好象忽然长大了一圈,脸色也红润起来。

我心里“呸”了一声,不过也不是如何的讨厌,说老实话我还是很高兴看到他的。

“喂!你这小子,”我装着很不乐意的嚷嚷,“你要搬家呀,弄得这屋里……嘿哟你个坏东西!”我把一个跳出来的小木傀儡一巴掌打到一边去。

“我在做东西。”偃师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忽然很想做东西,可惜一直都不知道做什么才是最好的。”

我知道你为什么忽然很想做东西。我心里想着。小夷奴告诉我,这几次见面,偃师都送给流梳公主许多希奇古怪的玩意儿,因此公主想要见到偃师的心情也是可想而知的。

“思春了吧。”我不经意的脱口而出,又赶紧捂住嘴。

还好偃师根本就没听见我说什么,兴致勃勃的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给我看这一阵来他的各种发明。

“你看,这是小木鸢,这是爬绳木猴……这是脚踩的抽丝架子……这是可以放出音乐的首饰盒。”

他拨弄了一下那盒子,盒子里就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听起来象是铜锤敲在云片石上的声音,不过,管他呢,小女孩子就喜欢这种没听头的声音,还管这叫音乐。我一一的看,其实眼光根本就没有留意,支吾着答应着,直到我的眼光在一片红色的刺激下猛的亮起来。

那是放在偃师床上枕头边的一张红色的丝帕。一方红色的丝帕。那红色,突然之间如同火一样在我的眼中燃烧起来。

这是一张女人的丝帕!在这国中,除了王室的近亲,还有谁能拥有如此华丽的丝帕?不知是什么感觉所为,我的嘴唇哆嗦了一下。

公主!

流梳公主!

看见自己未来夫人的手帕,体体面面的放在好朋友的床上,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不知道……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在我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之前,跳进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印象竟然是我那狗头狗脑的二哥!

我由于控制不住心里翻江倒海的思绪而长长的吐着气,走开两步好冷静下来。公主。流梳公主。王的幼女。我的二哥忙着把公主变成我的枷锁,而且还要在那之前忙着看场我自己伸脖子跳绳套的的好戏,这个混帐!

“你看,这个这个,跳舞的娃娃,”偃师招呼我说,“这个好看吧?”

我走过去,木着脸,一伸手就把那个正蹦蹦跳跳的小木头娃娃扫到地上。偃师抬起头来,也被我眼中流露出的光芒吓了一大跳。

“你干什么?”

“你以为这些逗孩子玩的玩意儿能够骗到公主的欢心?”我冷冷毫不掩饰的说道,“别傻了。”

偃师象是陡然间被人抽了一鞭子,脸先是一白,接着慢慢的红起来。

“听着,我们是朋友,就恕我口气不恭了,”我的口气纯粹找茬儿,没有请人原谅的意思,“公主也不小了,今年16岁,已经待嫁。”我把这两个字吐得特别重,“你想想看,围着公主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你、你……我、我……”就这一下子,偃师就失去了往日高高在上的平淡冷漠的语气,口气慌张得我直想大声笑,“我没有……”“你骗得了别人,还想骗过我?”我大声说,竭尽所能要摧毁偃师的气势,“你这些天来做了什么事情我会不知道?你会不告诉我?你看你的样子,又得意又害臊,呸!

害什么臊!我全都城的姑娘都追遍了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害臊哩!”

这也是我的风格。我就是理直气壮一俗人。不过今天,俗人的气势远远盖过了清高人的羞怯。我大声的说着,我忽然发现其实在我的计划开始实施以前,就已经得到了意外的满足感。

我花了几个时辰把偃师摆平了。我几乎大胜。我让他相信,要想得到流梳公主甜甜一笑简单,想要得到会心一笑难。除非他做出更动人的,甚至是最动人的奇珍异宝来。

这事对偃师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做什么好呢?”偃师紧皱着眉想,“我不知道什么是最动人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不过现在我正在气势上压着他,所以不能表现出没主见。我在地下转来转去,不小心踩得什么东西“咭”的一叫。

“人。”我把脚挪开,冷静的看着脚下睬扁的跳舞娃娃说。

“人?”

“对。一个会跳舞的人。跳舞娃娃有什么稀罕?如果你能做出一个真人大小的跳舞娃娃来……”偃师的眼睛直了。

“那将是空前未有的杰作,阿偃。从来没有人,可能将来也不会有人做得出来。没有女孩子能抵挡住如此可怕可畏可爱的东西。”

偃师从床上站了起来。

“听着,这是你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我口气轻松的拍拍他肩膀,其实自己心里也在为想出如此可怕的主意而颤抖,“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好了。”

我连蹦带跳的一进大门,浑身上下就是一哆嗦,赶紧夹手夹脚低下头来,可是已经太晚了。

大哥和二哥两人脸青面黑的站在门厅中,大哥的一百多重甲兵环列四周,二哥手下的一百多官吏则聚拢在二哥身后。看样子两个人又吵架了。我最怕他们两个人吵架。一个是手握重兵的中军大将,一个是位高权重的右执政大臣,他们两个吵起来,整个大周都要摇动,所以他们一般很有理智,一旦相持不下,就拿小弟弟来出气。

他们可只有我一个弟弟。

“到哪里去了?”大哥问。他问的时候,我都听得见周围甲兵身上的盔甲和刀剑碰撞的声音。

“我……”我吓木了。

“跟你说了,让你每天到朝上跟我好好学习!”二哥不甘示弱的插进来,“一天到晚的往外面跑!你以为在外面跑野了,人家就尊重你敬畏你?”我不用看,也知道他眼睛瞧着大哥在跟“我”说。

“我……我……”寒气直逼上来,我已经全身麻木不知疼痒。哥哥们对我来说那种死神般的感觉,在我的肌肤上慢慢的爬着,舔起一个一个的寒栗。

“算了,你爱往外跑,也没什么,”大哥马上接过去,“我的部下禽滑励,你知道吧?如今是我的奉剑都尉,”他把“奉剑”两个字吐得特别重,周围的人不由自主的把深深埋下的头又向下压一压,“我就把你托付给他,跟他历练历练。将来,说不定咱们家还有第二个有出息的呢!”

我的双腿狂抖着。大哥当着众人面这样说,那是不可以更改的了。下来二哥不知道怎么整治我呢。

二哥大概也没料到大哥会一口就抢了先机,沉默了一下说道:“听着了?……也不能光是贪玩好耍,荒废了政事!家里将来要辅佐王室成就千古不易之霸业,要多出几个真正有知识能耐的!闱凹复文美吹哪切┒鳎械拇看馔嫖锷ブ荆……有几样还可以,或者就能进奉给大王。你要仔细搜罗些象样的,须知大王在稀世芳物上面,也是很用心的!”

我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我其实是拣到大便宜了。两个哥哥忙着斗心机,一个不留神把话说岔了,就这样岔来岔去变成争着抢我了!

“是、是……弟弟、听、听着了……”我恨不能趴到地下去,压低了嗓子说。两个哥哥站在上方,都抢着“恩”一声表明我是在跟他说话。

几百双脚从我身边“哗啦哗啦”的走过,我低着头站在那里,觉得那声音和扇人耳光的声音也差不到哪里去。

禽滑励是个高大的人,事实上整个大周也找不出比他更高大的人来。和他在一起走,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几岁的时候走在两个成年哥哥身边的感觉。那可不是什么好感觉,所以我骑在马上,让他走路。

他就走。他慢慢的走着,我的马走路追不上,跑又太快了,只有一路小跑,颠得我差点没当场就吐一马脖子。所以进来小屋坐下的时候,心里还翻江倒海的晕。

偃师没有留意我的不适。他根本就不会再留意任何东西。这一个月来,他的小屋里不再摆放无聊的东西,全部被丝线、木棍、青铜所占据。我向全国各地派出的快马几乎充斥每一条驰道,不断的向全国最好的丝匠、青铜匠、木匠发出惊人的订单。我甚至还把召公大人送我的生日礼物,来自西狄的犀牛筋也拿了出来。偃师不停的画,不停的修改着设计,京城大道上就不停的出现跑死的马和奴隶。我不管这些。我也不叫偃师管。

我有决心,要实行我的计划。

但设计也是非常困难的。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曾经做出一只兽、一只鸟,甚至一条鱼,更何况是人!我在冷静下来之后才被自己一时冲动的念头吓坏了,可是偃师冷静下来之后——他就开始全力以赴的实施这个计划,仿佛这只是另一项他已经轻车熟路的发明罢了。这是表面上的,我知道。偃师不是那种把困难挂在嘴边的人,所以要看这事如何复杂烦难,只需要要把偃师挂起来称称就知道。他在一个月内就瘦了至少10斤,但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就画出了一个戴着青铜面具的人型,这个人形是一个威武的男性身躯,他的皮肤由最好的丝布,密密层层的织成,中间镶进长长的铜线,又坚固又耐磨。他的肉身是由轻薄的羽毛填充而成,因为偃师要他跳舞,不能把他设计得太重。

可是接下来的肌肉,实在是个大问题,偃师不眠不休的考虑了很久。什么东西能够将力量传导到全身的每一处,并且坚强、稳定而精确呢?在我们的这个时代,连人都做不到这一点。但没有肌肉,这个想当然的最好的人偶就连一个半尺高的跳舞娃娃都不如。

我忽然有些气馁。这是不是太过份了?我是不是被报复冲昏了头脑,竟然想出如此不合情理的办法?

秋天已经降临,流梳公主再也没有出现过,我至今连一面也没见过她。而我身边的这个人,已经为了见到她而努力了两个月了。流梳公主到底长成什么样子呢?我坐在门厅里,长一口短一口的出着气,一面想。

突然,脖子上感觉凉凉的,我本能的想动,但马上那凉意就渗进了肌肤里。我立刻全身僵直。斜眼看下去,奇怪,并没有任何东西在我的脖子上。

我定了定神,缓缓的转换身体位置,最后终于发现,那股凉意竟然是从木墙外面透进来的。我跳下椅子,哗的拉开门,禽滑励那张巨大的木脸镇静的看着我。

我看着他的手,手上拿着剑。

是这把剑的寒气,穿出剑鞘,透过连冬天云梦山上的冰雪都透不过的厚厚楠木墙,刺到了我的脖子上。我看着这把剑,感觉就象有小刀在刮全身的骨头似的。

“征……征岚剑?”

禽滑励咧开那张巨大的嘴,笑了笑。

“好厉害……好厉害……”我强压住心头剧烈的震撼,细细的看那剑,虽然还包在蛇皮软鞘之中,但还是隐隐能看见光华流动。好可怕的剑气,不愧为大周王室八宝之一。

“拔出来,我看一看。”

禽滑厉报以一个简单而坚定不移的微笑。

我伸去拿,他轻轻的后退,那硕大的身躯不知怎么的一转,我就扑了个空。大冷的天,我的额头一下子见汗了。我这才想起,禽滑厉是国内除了我大哥之外第二的高手,有人传说他力大无比,能够一手掀翻三辆战车,也有传说他在袭破徐城当夜,手杀三十多人,勇冠三军。

传说都是假的,知道真相的人就那么几个。这个人是国内第二的高手,但绝不是依靠蛮力。他的剑术得自我大哥师傅的真传,按照大哥的说法,应该还在他之上。只可惜他出身低贱,无论怎样受我大哥重视,始终也无法爬上高位。

另有一个传说当然也是假的。那天晚上他没有杀三十人。

他一个人从北城杀到南城,人们拼凑得起来的尸骸一共超过三百具。

要想让禽滑厉拔出征岚宝剑,只能用命去换看上那么一眼,这种听起来可笑的笑话,并没有帮助我在这初冬料峭的寒风中笑出来。我咳嗽两声,打算换一个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从身后屋里传来了“轰”的一响,风声大作。我没来得及转身,禽滑厉“哇”的一叫,径直掠过我的身旁,跟着就是“托、托托”几声。

接下来的事情,我还以为是被征岚剑的剑气伤了眼睛。用一根竹蒿和天下第二高手打斗的,竟然是一个半人高的竹箱子!

那箱子做得奇怪,中间方方正正,下面四条木腿跳来跳去,带动箱子以一个奇怪的姿势灵活的闪避着,而箱子上方则是两支用棉布紧紧裹住的粗壮的手臂,支着一根竹蒿,你来我往,一招一式直往禽滑厉身上招呼!

我开始使劲捏自己的大腿,到了要拧出血的程度还是一点也没感觉到疼。

不过,禽滑厉毕竟是禽滑厉,面对着鬼魅般飘忽的对手,我敢说他甚至还没有开始认真的打,他只是轻松的挥舞着没出鞘的剑,逗着玩似的把那小箱子拨来拨去。我看准时机,慢慢的靠近他的身后。

禽滑厉完全没在乎我走到他的身后。这个人浑身长着眼睛似的。他知道我对他手里的剑不怀好意,但却不在乎我。好在我对这种轻蔑的感觉早已习惯,甚至甘之如饴了。

就在这当儿,那箱子呼的往左一跳,竹蒿横扫。我知道,它肯定马上就要往回跳,因为这两下子已经被用过三遍了,这种小儿科般的玩意儿禽滑厉已经不耐烦,所以他这一次并未跟进,而是简单一剑直劈前方。那傻乎乎的箱子果然又往回跳,就象是自己跳去禽滑厉的剑下一般,哗的一声,一劈两段。

这世上总有些有心人,他们关注别人,而不是事情,因为关注人才可以找到人的破绽。那一刻我死死的盯住禽滑厉,无论箱子里跳出来的是什么,根本连我的眼角都进不了。

事实上,从箱子里跳出来的,只是一只兔子。

“禽滑厉——!”我高声喊道,用尽全身力气将高举起的剑重重的劈向他的后背。

一只兔子!

还有什么,比在战场上看到和你对战的对手是一只兔子来得更滑稽的?一个绝顶的高手可以面对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但我不相信有人看到兔子跳出来会不笑出来的。

禽滑厉没有笑,但这种震撼远远超过泰山崩于面前。我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刻。

当我剑几乎快要挨到那扇宽阔厚重的背的时候,一道白光打消了我的欲望,却也成全了我的愿望。

征岚宝剑拔出来了。这是我很久以后才看清楚的事情。那把剑只出鞘了很短的一刹那,我身上穿的青铜甲和我断成七八截的断剑就一起飞得满地都是。

我站在当地,剑气的余韵让我足有一刻钟喘不过气来。禽滑厉发疯般的用他的巨掌在我身上乱摸,看看有什么划伤。其实没有。我很幸运,他很准确,这一剑贴着我肌肤过去,但那寒气已透过了我全身。很多年过去,物是人非,只有我的寒疾逐年沉重。征岚宝剑的一划,划过了我一生的岁月。

“这就是肌肉?”

“这就是肌肉。”

我裹在厚厚的貂毛大衣里,喝着滚烫的姜汤,一面惊讶的看着那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偃师把它偎在怀里,爱惜的摸着它的软毛。

“你用兔子来做肌肉?”

“兔子是动力。”偃师解释说,“这还只是原型。我用你送我的犀牛筋做抽动的机腱,再做了和大水车相似的齿轮滚盘,也用犀牛筋绷紧。绷紧的犀牛筋会舒张,放出动力。”

他给我看箱子里已被砍坏了的滚轮,那个滚轮象个圆圆的笼子,有几根犀牛筋穿过它,又连接在齿轮盘上。他拍拍小兔,“这个家伙,就是动力和大脑。它不停的跑动,可以不断的上紧释放开来的牛筋,不停的补充肌肉的张力,而它的运动又可以通过这些丝线,传递到肌肉的齿轮上。”

那些齿轮就可以控制犀牛筋的松紧扭曲,就这样,一只藏在箱子里的兔子,就在初雪下来的那个早上,向大周第二的武士挑战了。

我吐出姜汤,开始“哈哈哈”的大笑起来。偃师丢开兔子,任那小家伙在屋里乱窜乱蹦,捂着肚子大笑。禽滑厉站在屋外纷纷扬扬的初雪中,一开始没头没脑的看着我们,终于也开始放怀大笑起来。

这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大笑,我从来不知道竟会有如此的开心愉悦。如果我知道我这一生中再也不会如此的开怀,我会不会珍惜的把那段感情节省下来,留待以后沉闷中消遣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和最好的朋友,最忠实的部下,开心的大笑着……其实,这也够了。

我不喜欢开心得太久。

接下来的两个月,道路之上再次充斥着南下北上的采购大军。最好的齿轮,最好的布匹,甚至直接装载着最好工匠的马车不断的汇聚到都城旁的这个小小山麓。偃师快速的进展着。每一次去看,青铜人都往上长一截,它的大腿、小腿、手臂,放得满地都是,不停的被装上拆下。每一次拆下再装上,都离成功的运动进展了一大截。偃师的想法,是要这个舞者跳出最华丽最踊跃的舞蹈,我也是这么想的。而青铜人的身体内只放得下小的东西,如兔子,老鼠一类的东西。

为了老鼠跳舞的事,不知费了我多少心力,最后终于放弃了。老鼠是不能跳舞的,就象有的人永远也当不了将军一样。

那一天是多少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我和禽滑厉待在小屋外的竹林里,我不停的跳来跳去取暖,禽滑厉一动不动的坐着,几乎被雪掩埋。于是我想出个主意,让禽滑厉来劈柴玩。当然,经过那次事后,禽滑厉再也不敢在陪同我出来的时候带征岚剑了,不过他对我任性的态度也多少有了了解,所以通常情况下是不敢违背我的意愿,哪怕只是开个玩笑。

我们从小屋旁搬了许多的粗大木桩,摆在雪地里。禽滑厉偏袒右肩,在漫天的飞雪中犹如一尊巨神,高举着斧头,“哗”的一下劈下,被劈成两半的木头通常要飞出去五六丈远。

我拿了根长长的竹蒿,站在禽滑厉身后,高喊一声:“禽滑厉!”然后砍下去。禽滑厉大喝一声,如一座山般转过身来,卷起遮天蔽日的雪尘,然后“刷”的一声把我的竹蒿切成两半。

我倒在雪地上,胡乱的扒拉着脸上的雪,一面和禽滑厉一道笑得直抖。我们乐此不疲的重复着诸如此类的游戏。

小屋的门一下被推开,一道黄色的轻烟嗖地窜进了竹林,偃师大呼大叫的追出来。

那是一只名叫做“桐音”的黄鹂鸟,是我去年送给偃师的礼物,不知道为什么会跑掉。

我丢下禽滑厉,连滚带爬的追出去。一时之间,整座山谷中都是我的奴隶们在乱窜乱找。

那鸟的声音清越出谷,就在一处山崖下面“啾啾”的叫着。我和偃师凝神屏气,轻手轻脚的走近,眼看着那丛被大雪掩盖的冬青下一动一动的,我们俩不约而同的扑了上去,“啾”的一声就把这小东西捏在手心里了。

然后压在竹顶的大雪重重的落下,把我们俩打得动弹不得。这就是心脏?”

“这就是心脏。”

我把小黄鹂捧在手心里,转来转去的看,忽然说:“要找个好的训鸟人很容易,可是桐音已经太大了呀!”

“你的脑筋转得很快。”偃师说,“不错,我就是想要训练这么一只黄鹂,让它学会听着音乐起舞,然后调整机关人身体里的构造,让机关人能随着它起舞。一只黄鹂跳出的舞蹈,节奏一定是最好最优美的。”

我张大了嘴,先是傻傻的,然后是会心的笑起来。那个时候,我真的很爱笑。

当天下午,冒着张不开眼的大风雪,数十骑快马就出发前往全国各地了。

所有的事情都有个结果。偃师是一个喜欢过程的人,我只在乎结果。

所以,在那将近半年的过程中,偃师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我则被漫长难耐的等待折磨得够戗。还好,在这不长的时间里我总算有了几个为数不多的朋友,哪怕是暂时的也好。他们陪伴我度过长冬。

春天来临了。

位于山阳面的春日泽最先被春天踏中,山这边的云梦谷雪还未化尽,那边就几乎是一夜之间,青幽幽的春草覆盖了黑沉沉的沼泽。露出草盖的那些湖泊,也日渐清澈明亮,春天来到,再见流梳公主的日子,不远了。

说起来,我还从未见过流梳公主,那个不知不觉间成了我的未婚妻,又不知不觉间成了我向人报复的工具的女人。偃师似乎跟我提起过她,不过……我没有印象了。

二月中,黄鹂“桐音”已经会和着黄钟大吕跳舞唱歌,一直到四十一日,那个由机关构成,十一只小松鼠推动,由一只黄鹂指挥的青铜人“仲昆”也会跟着那悠扬浑厚的颂歌,在竹海中翩翩起舞了。

旷世的作品,就在冬季完全过去之后,完成了。

五月初五,小草已不再是青嫩嫩的,而是绿油油的长得满山遍野。从云梦泽翻过山脊到春日泽,到处都是一片繁华夏季的景象。流梳公主的音信,也再一次越过那条山脊传了过来。曲指已有半年多没有见到公主,偃师虽然还是淡淡的,可我知道,他的心里一定是火热的。我曾经为我所做的感到愧疚,可是想想结果,又觉得这样做最好。偃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能成全一个是一个吧。

那一天,是北方的使者前来朝见王的日子。天上流云仿佛也是从北方匆匆赶来的,高高的,白白的,带着夏季罕有的凉气。

我们等在春日泽上一次见到公主的地方。可是,一直到太阳落山,公主的鸾驾才缓缓的出现在视野里。

我已经下定决心,不再见公主一面。所以我只是带着我的大小奴隶们跪在当地,口中称臣之后就伏下身子。偃师带着仲昆站在水边。那机关人穿着华丽的衣服,如同一尊雕塑般一动不动的站立着。暮色下,水倒影着他的身躯,让我好多次都几乎要把他当成是一个真人。

他们很久没见,这一次相见非同小可,所以谈了很长的时间。我坐在奴隶们搭起的帐篷里,吃着滚牛肉,心里还很得意。哼,自己的未婚妻和别的男人相谈甚欢,我也很得意,这叫什么世道。

不知道是什么时刻了,我已有酒,就不再喝。为了不打搅到公主,我不准小夷奴们放肆,所以一不喝酒,帐篷就安安静静。月亮大概也已经上来了吧!我坐着,外面潺潺的流水声都几乎成了一种恼人的噪音。我只有继续喝酒。月亮还没上来吗?外面却隐隐的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我越来越烦闷,提起酒壶,已经空空的了。

我顺手把酒壶摔在小心翼翼靠上来的小夷奴脸上。不扔还好,这一扔让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跳起来,烦躁的在帐篷里转了两圈——天知道怎么回事,几乎没有经过大脑的,我一抬脚,走出了帐篷。

第一眼,我的胸口就如同重重一击。在广阔的春日泽草原的上方,不太高的地方,一轮硕大无朋的圆月,仿佛君临整个天地一般悬垂着。那月亮的光华!我被酒刺激得红肿的眼睛几乎无法逼视,不禁惨叫了一声,低下头来。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了自己猥琐的影子,在月光地下扭曲着,颤动着。月光!从来没有过如此强烈如此摄人心魄的月光!

我的酒马上变成一身的冷汗。

我喘了半天气,才仓皇的抬起头,看不见那些卑微的奴隶,却看见在河的对岸,公主的红房子旁,同样是被月光照得白花花的地上,一群霓衣流彩的宫娥们,围着三个人……不,是两个人一个傀儡,在舞动着,歌唱着。歌声在微风习习的草原上传出去很远很远……我痴痴的站着,直到那两人中的一个,一个云鬓高耸,黑发及肩,穿着白菊花样衣服的少女,从地下站起,亭亭玉立的站在场中。

歌声和着我脑海中的一切迷茫困惑,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公主!

流梳公主!

我知道,我张开嘴很难看,在喝得大醉之后甚至可以说是猥琐,但我的嘴还是不由自主的张大了。我肆无忌惮的看着流梳公主。我知道她是绝对不会往这边看上一眼的。

我佝偻着身躯,无意识的往河里走。

我看见公主,立在月亮地里。但月光是照不亮她的。是她照亮了四周。从她那漆黑的怒发上闪烁出的光芒,在黑沉沉的河里荡起一道又一道的光的波浪。她的白菊花的衣裙,在夜色下发着寒森森的光彩。她那雪白的小手吸引了我的每一道目光。我几乎零乱了。

仲昆就站在她身旁。当公主的歌声唱起来的时候,机关人就开始舞蹈。他和着极其准确而飘逸的节拍,娇小的公主身旁穿梭来往,公主清扬的歌声划过草原划过水面,我象被打到,身子一歪半躺在冰冷的水中。我的意识迅速的陷于朦胧和混乱,只感到月亮越来越大,越来越苍白,公主的歌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出尘入云,仲昆的身形也越来越飘忽不定……在彻底昏过去以前,我得出了一个决定和一个结论。

那个决定就是我要迎娶流梳公主,而那个结论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已经被我推到了我自己的前面。

“你去看公主了?”

二哥冷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一下就从头冷到了脚。

奴隶们慌乱的跪了下去。我心乱如麻,恨不得自己也跟着跪下。可是我不能。我只能弯腰低头的站着,比趴在地下还难受。

二哥慢慢走到我的身后,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所以更加惶恐。

“你居然去看公主。你好大胆。”

“我我我……我我……”

二哥忽然咯咯咯的象个母鸡一样笑了起来,声音如同刮锅底儿一样刺耳,但我宁可他笑,因为通常他说的话比世上任何声音都刺耳。

果然,他说,“可惜呀,你也是去看戏的。公主没你的份,本来就没你的份儿……现在好了,又了新欢了,哈哈哈哈……”我的心被刺得乱跳,不过反而镇定下来了。索性去想待会儿把哪个奴隶拿来打死出气。一想到我怕二哥,现在趴在地下的各个奴隶们心里何尝不是怕得发抖?我都想笑出来。我真的笑出来了。

“嘿嘿,二哥,您……”

二哥围着我转,象是在打量自己的猎物,见到我笑,他楞了一下,脸上迅速青了。

“很高兴,是吧?还有乐的。”他连连冷笑着说,“索性我就上奏王,让他把流梳公主嫁给那小子得了,嘿嘿,嘿嘿。那是哪一家的长子啊?”

“偃家。”我的脸上越笑越欢。

“偃家?是哪一家?没有听说过。”

“只是国人平民,家道微寒,当然不入您二哥的法眼。”我喜笑颜开的等着看二哥的表情。

那表情,就象是被蚂蝗叮了一口,二哥苍白瘦削的脸上肌肉一缩,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国人!怎么会是国人!地位寒微之人,你竟敢随便带入春日泽王家猎园!你好大的胆子!”

“是!是是!”

二哥整个五官都扭曲了,我心花怒放。

“你做事大胆!你混帐!你……你小子还把大哥的征岚剑拔出来玩过吧?你不要小命了!你以为,我拿你没办法,老大会放过你!谁动那把剑,谁就是死罪,那是王的赐剑!等到老大死了,剑还是要交回去的,那是御用的宝剑!”

二哥冲我脸上唾了一口,往日温文尔雅的右大臣风范一扫而光。我开始笑不出来了。

“等着瞧!老大说话就要从西狄回来……这会说是胜了,其实是败仗,正没地儿找出气呢……嘿嘿,嘿嘿!”

我额头上的汗,“哒”的一声滴在青楠木地板上,仿佛迅速蒸腾起一股轻烟。

二哥“呼哧呼哧”的喘了几口气,再一次用他的三角眼下死眼的盯着我。

“你说,你跟我说。”

“二……”

“你的那些个玩意儿,是不是从那姓偃的小子那里弄来的,恩?”

“不是!”

“别骗我,我都知道。”二哥根本就不相信我仓皇的回答,“我的人看见了。”

“听说……你们在春日河的河岸,还用一个真人大小的傀儡给公主表演?”

我的头嗡的一声什么都听不见了,连我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知道。

“没有?”二哥哼的一声,“老三……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我不讨厌人骗我。但我不许你骗我。”他的声音,和我的心一道,寒下去,寒下去……“你说,你是想落我手里,还是想落在老大的手里,恩?”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许我的回答会是我愿意落在魔鬼的手里。但这种答案说得出口吗?我不怕哥哥生气。我怕我自己承受不了这个答案。

“二哥……二哥……”

二哥很欣赏的看着我惶恐的落下眼泪。他起码欣赏了半个时辰,我的声音都快沙哑了,他才冷笑着开了口。

“王,过两个月要举行郊祀大典,顺便迎接咱们老大凯旋。各方的诸侯都要贡上最新的金银宝物。这都是俗套,我知道。”

他凑近我的脸,恶恨恨的看着我的眼睛,“所以我要进贡最好的东西,老大吃了败仗,我贡上最好的,也许永远也没人能进贡的宝物,这一下老大就要被压下去了……老大被压下去,对你有好处,对吧?你的哥哥里头,除了我,还有谁照顾你?”

“二哥……二哥……”

“你把那个东西给我弄来。”他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很快的说。

我的脖子不由自主往下一缩。

“我就要那个东西。那是至宝。在那一天以前,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我要得到那个东西。”

我心里死一般的静寂,甚至可以说,象河里的石头一样渐渐的坚硬冰冷起来。

二哥很快的看了我一眼,确信我已经听懂了,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象一只捉弄完耗子的猫,一步一摇的走开了。

我很久都没有去云梦泽和春日泽了。我把自己关在一个只有少数人知道的地方。等我积攒起勇气去那里的时候,六月已经过去,秋天的金黄已经布满大地。

从来没有以如此的沉重的心情和如此坚定的决心跨上过云梦山。这两个月来,我变了很多,首先是,瘦了,也更黑了。站在偃师的身边,我觉得自己形容枯槁,不堪一看。

偃师容光焕发。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变化这么大。这一次甚至比上次还要明显的变化。两个月来,他们俩幽会的次数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都是在月光下,和着仲昆的舞步唱歌流连。我很清楚。被我派去,然后回来被我打死的奴隶已经超过十人。

在山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可是真的面对他了,也不过就这么回事。

我突然变得坦坦然的。

“听说你们最近经常见面,怎么样,公主还喜欢仲昆吧?”

“恩。恩!”偃师含笑着点头,他一点也没问起我当夜的不辞而别和这两个月来的经历。没关系,我也根本不打算给他解释。

“可惜呀。”我只是长叹着说。

“可惜?”

“是啊,”我很惊讶的看着他,“你不会不知道她是公主吧?”

“是啊,她是公主。”不知是不是意识到什么,偃师的脸色一下暗淡下来。很好,我喜欢看。

“她是公主。公主的意思就是天子嫁女,公爵以上主婚。连主婚的都是公爵。”我蔑了他一眼,“你是什么?”

一股红潮直冲上偃师的脑门。我就知道会这样。

“你现在还什么都不是,”我拍拍他的手说,“可是我早就劝过你。如果你早把你做的东西进奉给王,也许你早已进了宫,做起御用大官来,那就勉强可以说得了——可是你,哎。”

于是另外一股红潮涌上了偃师的脑门。没关系,我也喜欢这样。我早就在想着这一天了。

“我不想……”

“你当然不想。我知道你不想。可是现在说这些有用吗?你喜欢公主吧?”

“恩……可是——”

“可是公主也喜欢你。”我打断他的话说。“公主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她只喜欢你。因为你不同寻常。是,我市侩,你呢,你住在云梦山上。你简直就是一团云,一团雾。公主喜欢这样的。女孩子都喜欢。”我点点头说,“你也能给公主快乐。从来没有人能给公主快乐。你能。因为你聪明。你聪明得超越了时代。女孩子就喜欢这样的。”

一旦破开了口,偃师从来没有说得过我的记录。我很痞,这就足够了。白云是不会和泥巴较劲的。我知道偃师说不过我。而且这一次,我找住了他的软肋。虽然我的小命还在别人手里拽着,我却已经在另一边享受到把别人玩弄于股掌的快乐。很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对于这种快乐的向往,是我与生俱来的天赋。

“还不晚。”我看着天边的红霞,说。红霞的下面就是春日泽。

偃师没有看我。他楞楞的望着落日的方向。

“有一个东西,能够让你一下直升九重天。”我说,“仲昆。”

偃师的脸抽动了一下,可是还是看着天边。

“下个月,王就要郊祀,那是一年中最重大的日子,各方的诸侯都会云集都城,参加这盛会。盛会上会展出各地送来的贡品,无非是什么生绢啦,苞茅啦,地瓜啦,每年都见的土特产,一点新意都没有。王看烦了,连送的人都送烦了。”

“可是今年郊祀不会一样。今年会是难忘的一年。因为在郊祀大典上,将会出现一场不同寻常的,从来没有过也许永远也不会再有的特殊的舞蹈。这场舞由王的幼女流梳公主亲自领唱,而舞者嘛……”我偷眼看看偃师。他极力的忍耐着,可嘴角还是在痉挛般的抽搐着。

“是一个从来没有过的人造人。一个机关一个傀儡。一个能动,能跳,能舞蹈,却又全是木棍皮革做成的舞者。仲昆。”

我放松了口气,轻描淡写的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甚至可能超过化人大人带给王的震撼。是的。王会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诸侯会目瞪口呆,百官会吓得屁滚尿流。”

“只有你,阿偃。普天之下只有你做得到。以大周今日的国力,王如果听到西狄三十六国同时大举入侵的消息,也会一笑置之。只有你和你的仲昆能让王感到新奇,惊讶,感到世界之奇妙。你不知道,生活在明堂宫里的人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消遣了。”

我故意把享受说成是消遣,是想气一气偃师。果然,他的脸马上就白了。

“所以这是数十年来无可比拟的盛事。王一定会大喜,一定会。他一定会召见你,一定会的。如果你要求娶流梳公主……”偃师的眼里放出光来。

“一定会。”

三个字,我用尽了我这辈子全部的感情和激动。

领我上台的宫女慌慌张张的没一点王家气派,我不由自主的跟着慌乱起来。这可是我生平第一次坐在离王那么近的位置。我紧紧抓着袍脚,生怕一脚踩到,头压得很低,以至于差点撞上站在台边主持大典的召公。

他看了我一眼,我的心迅速安定下来。

然后我就看见了大哥。几个月不见,大哥更黑了,更瘦了。国人都知道他打了大胜仗,只有少数的人知道其实是败得狼狈不堪。所以人人都可以望着他笑,望着他流露出崇拜的眼神,甚至跟他拉近乎,说恭贺大捷威加海内之类的套话,我不能。我知道要是看大哥的眼神稍有不对,他可能就会把我眼珠子抠出去。我尽量弯下腰,让大哥以为我是在行礼而没有看他。故意不看他,也是要掉脑袋的。

我一刻也不敢多站,赶紧坐到台边上自己的位置上去。从那个角落里恰好可以看得见屏风后面的些许动静。我看见那不小心露出来的木剑的剑柄。

那是仲昆的配剑。为了给大王表演,仲昆已经习武了。

“为什么要仲昆练剑?”偃师不解的问过我。

“你以为大王是什么?是小女生吗?大王威扬四海已经四十余年!前有化人带他游历天堂,后有西王母带他游历昆仑宫,什么希罕舞蹈声色没有见过?你在他的郊祀大典表演嘤歌燕舞,大王看了笑都难得一笑!”

“所以咱们得表演大王最喜欢看的东西。最近,我大哥又在西狄大胜,因此这次郊祀其实是借个名义,慰劳我大哥,迎接三军凯旋的。这种时候要突出气氛。”我望着偃师的眼睛,严厉的说,“要让仲昆习武,要他练剑。要他在郊祀的大典上,一个人独舞精彩的剑舞,才算得上是正和时宜,才能代表大王向四方来的诸侯晓示国威。”

“你想想看,这是多么大的光荣和面子!从来都是大王的仪仗队来完成的,我求我二哥,又求了周公,这才安排下来。你以为谁都可以上台表演的吗?”

偃师沉默了。这是他从未见识过的世界。他在云梦山上可以呼风唤雨,可是在这人间,如果我的奴隶不跑死几十个,他连一个配件都不能及时拿到手。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再一次想。

“可是,我不会。”

“你不会?”

“我不会舞剑。我的鸟也不会。”

“咱们再找找看有没有好的调鸟师。”

“不是调鸟师的问题。”偃师说,“鸟和松鼠是动物,他们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玩人类的游戏的。更不可能学会舞剑。”

“那怎么办?”我不耐烦的问。

“除非……”

“除非?除非什么?”

偃师的脸上突的变得通红。他犹豫了半天,在我的一再催促下,才说,“除非用人。”

“用人!”

“用人的心……用人心做机关人的心……人心里的一切技能、力量和坚韧……都能在机关人的身体里发挥出来……如果要舞剑……”偃师被自己的话吓到了。他的话都开始语无伦次,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

可是我的心却越来越平和舒坦。

“我们当然有人的心。”我信口说道,“大哥打仗,带回来很多的俘虏。这些俘虏下个月就会被通通处决在郊祀的大典上。不过我可以提前从里面挑出一两个来……”我拍拍他的肩膀,好象从前安慰他一样。“这不是什么大事。反正那些俘虏都要死,让他们的心脏能够与不老不死的机关人一道活下去,对他们来说何尝不是乐事?放心……放心……”“大周天子代天巡幸文武德配威加四海怀柔八方,”传来了召公中气十足的颂咏,把我从深深的回忆中拉回来,“狄、夷、羌、笏、狨无不宾服,自文武以下,旷古未有!”

我跟随全体在场人的节奏,欣悦诚服的舞拜于地。前面由厚重帷幕重重包裹的天子台上轻轻的一响,我知道,刚刚提到的那位曾以巡天闻名天下,而切势必闻名身后万世的天子已经驾临了。我知道,他不会露出脸来,自从化人不顾他苦苦劝阻,白日飞升之后,他再也没有在天下万民之前显露过身影。我很怀疑他是已经放弃了一切,宁可孤单的躲在一边打发时日,也不愿放弃回忆与化人在一起逍遥的日子。这些老人们……然后我看见,在我对面的屏风后面,几个纤细的身影隐隐晃动。我的心一缩:流梳公主到了。我不由得转过去看自己的身后。阿偃的身形,我看不见,可是我能想见他的激动。阿偃……我心里忽的一动,可是已经晚了。

大典已经开始。

两排武士雄赳赳的从台上退下去,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这些武士,并不是大哥从西狄带回来的,而是二哥的手下。他们在台上做张做势的表演着大哥西狩大胜的场面,很是威风八面,台下的诸侯官吏们掌声雷动欢声如潮,台上的众卿个个面如土色。除了我以外,没有一个人敢去看一眼大哥的脸色。

我看了。而且自从我生下以来,还从来没有如此认真的、一瞬不瞬的看过我的大哥。如果在那个时候,暴怒的大哥能看见在远远的角落里有这样一双眼睛在幽幽的看着他,他也会禁不住打冷颤的吧!还好他没有。他依旧坐得笔挺,仿佛坦坦然的坐在周王之下。

我看见一滴汗,慢慢的,慢慢的,从大哥的额角滑落。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我幸福的快要晕过去了。

召公舞动着宽大的袖子,在台上卖力的来回穿梭。现在他又走到了周王面前,深深的伏下身子,用长时间的沉默低伏表达敬意。大家也只有跟着伏倒。过了好一阵儿,才听见他朗声说道:“左执政周公,右执政姜无寿,请为大王寿。”他爬在地下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的心“砰砰砰”的剧烈的跳动起来,跳得如此厉害让我都误以为我的心从来都没有跳过。

“左右执政为贺大王高寿,及大将军大胜助威,特请——为大王奉上希世之宝,前所未见,旷世仅有的舞偶,为大王舞一曲得胜兵舞。并请……”他转过头来,笑眯眯的望向我的对面,“少公主赐歌一曲,为大王助兴。”

台下的诸侯百官中顿时响起一阵交头结耳的声音,可是,当仲昆迈着矫健的步子从屏风背后走出的时候,议论的声音很快的低落下去了。

在上千双眼睛的注视之下,我的二哥,大袖翩翩的趋身而上,熟练的拉开了仲昆胸腹的衣服,接着打开了腹腔的木板。

人群中“轰”然一声,惊讶的礼节尽失的赞叹声如波浪般横扫了整个郊祀大典。一个木头人!一个会动的木头人!人们争相拥挤着,想看一看这件看来不应该出现在世界上的东西,台下护卫的军士们甚至失神到忘记了安抚秩序。

得意,写在二哥、周公的脸上,也悄悄的写在我和召公的脸上。这个世界上太多得意的人。从前是我的大哥,如今他被自己架在炉火上烤,现在是我的二哥……我也得意。我怎么不能得意。二哥说过,他会照顾我,会比大哥更好的关心我。二哥的荣辱,关系到我的荣辱,我的得意悄悄的跟随着他的嚣张,如同猎豹追踪猎物一样。

帷幕里说了什么话,二哥和周公并排趴在地下,连连叩首。事就这样成了。

屏风后面,响起早已准备好的洪钟大吕之声,那是我再不能熟悉的曲调。我低着头,心跟着音乐跳动着,等待着过门结束。

在场所有的喧闹忽然低沉下去,因为一个不太大的声音唱了起来。那是流梳公主。

歌声象轻轻吹向草原的春风,以让人几乎察觉不到的速度和力量,无形无质的向四方散去。其他的声响刹那间被荡涤得干干净净,仿佛天地间只剩下这一个声音。

仲昆在歌声响起的同时,举起了手中的木剑。他划出一个优雅的姿势,腾身而起,剑锋直指苍穹,又拥身而下,在场中缓缓的划了个圆圈。这个圈子划得并不急,可是那支木剑飘飘的,竟然渐渐发出了低沉的嗡鸣声。

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大哥的脸色变了。

在秋日高高的天下,伴随着流梳公主黄莺出谷般的歌声,仲昆舞出几近完美的舞步。他轻松的舒展着自己的身躯,手臂轻扬,脚步轻点,在台上转出一个、两个、十个……无数个圆润的圈子。他整个人都被自己转出的圈子包围起来。那种协调的、绵绵不绝的圈子象无数圈同心光圈。光圈在扩张、在放大,仿佛太阳落到了场中,渐渐的无法逼视,人们难耐的转过脸去,只听见木剑破空之声如风声刮耳,而且越来越大。

在那个下午表演的,绝对是整个历史上最完美灿烂的表演。

我喜欢完美的计划。

和我事先与偃师商量的一样,仲昆舞着剑,随着节拍,渐渐的靠向平台的右前方,也就是事先算好的大哥坐的位置。他的身体和剑都在靠近这个国家最孔武有力的人。那圈子卷起的风和剑气,也渐渐的逼迫上去。坐在大哥身旁的五宰有点坐不住了。

但我的大哥,仍然象块石头一样杵在那里。我甚至轻轻的笑了一下,因为我早料到会这样。传说大哥在征战的时候,会一直坐在中军车上,不管是打胜还是战败,中军的车都只能向前不能向后。

传说当然是假的。我大哥有时候也站起来割车两旁来不及逃窜的敌军的脑袋。

但这一次,他是被打败了。一尊神被打败,你会发现他全身都是窟窿。

我斜眼看看召公。他正襟危坐在周王之前,笑吟吟的注视着场中的表演。今日他的职责是主持大典活跃气氛,所以这个时候他就可以很自然的大声说话。

“大亦哉!畏山川之高俊!”他举一扇子,又用力放下,提醒人们的注意,“古来有如征夷大将军之威仪乎?战必胜,攻必克。此次西狄一战,略城掳民,开扩疆土三千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是事先安排好的。在大典上一定要公开的称赞大哥的胜绩,广与臣下诸侯知晓,无论如何要保住朝廷的脸面。大哥自己也知道。所以他是不会认为这是公开的诋毁。但时间并不是此时。此刻全场的重心都在仲昆的表演上,除了台上的人,谁也不会听到召公的说话。我真是佩服召公到五体投地,因为仲昆在这一瞬间会做的动作,我只跟他说过一次。

我也佩服我自己,因为事实将证明我对自己亲爱的二哥的了解程度。

没有旁的人听得到,二哥“哧”的一声笑了出来。

这一声,对另一边坐着的石头来说,如同雷鸣一般响亮。大哥手不经心的摸向自己的佩剑。一团黑影恰在此刻划过他绷得紧紧的眼角,大哥全身一震,“卡”的一声,宝剑半出,右脚踏下,半跪在了自己的坐位上。

全嘲噢”的一声。

关于那一刻的记录,《周本纪》上说,“王观木戏于台。木戏作武舞,偶过将军座。将军拔剑半。”

人人都看见,那个机关人舞着剑跳过征夷大将军的座位,将军拔剑在手。

周礼。没有人可以在王前拔剑。

大哥的脸色在日光下刹那间变得惨白。

“为贺王千寿,征夷大将军请为陛下前拔剑,与伶偶同舞。”召公拖长了嗓子,声音如利箭一样射进在场每个人的心里。

二哥的脸上同时变色。

我说过了,那一天的天气,天高云淡。日光强烈,照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在经过了战乱的春夏,大周的天空终于明朗如昔。

大哥高大的身躯在那样的高天下,显得渺小无助。他在站起之前,连看了帷幕三次。帷幕中一点动静都没有。

没有动静就是动静。沉默已经说明了一切。

大哥在自己的席上站了良久,终于“刷”的一声抽出长剑,将剑鞘丢开,垂手走到场中。

什么也不能再说了。

流梳公主的歌声已经停止,现在指挥仲昆跳舞的,是乐师府的师旷。他是个瞎子,只知道弹琴。他的琴一弹出来,如同珠玉落盘,铮铮之声大作。

仲昆就在那音乐的指挥下,挥动着木剑扑了上去。他现在的动作和刚才协和圆润的招式判若两人,象一团疯狂舞动的黑影,一出手就是疾风骤雨般的连砍连杀狂抽乱刺,大哥的身形如一条青龙,在这团黑影中穿梭来去,他的长剑很少出手,反而被木剑压得连剑光都看不到……两个人的身形在小小的场地中央打起转来,越转越快,渐渐的已分不出彼此,只见黑光青光黑光青光交相闪烁……周围的人背住了呼吸,因为空气已被燥动得无法呼吸,人们移开视线,有的人吐了出来……“当——叮——”两声巨响,师旷的瞎眼一翻,手下放缓,场中的两个身形徒的一顿,已是静止下来。

大哥,我的大哥,已经是气喘吁吁,站在当地,而仲昆,仍然如铁塔一般的背对着大哥肃立着。

大哥连连的喘息着喘息着,呼吸声越来越慢越来越轻,可我却看见他脸上那可怕的表情了。那张狰狞的脸上,恐惧将肌肉拉得变形、抽搐,而在此之上的,却是惊讶!惊讶!惊讶!

没有人知道他脸上表情的意义,除了我之外。但我此刻连自己的感觉都无法分辨。

我屏住了呼吸屏住了全部的意识,我所能看清的一切也只有大哥的脸、大哥的脸、他的脸……他张大了嘴,喉头中咕噜的响着,指着仲昆背影的手也剧烈的颤抖着。

琴弦“铮铮”的响了两声,仲昆往前一跨,大哥就在这个时候失声叫了出来:“禽滑厉!”

声音嘎然而止。

和声音一起断掉的,还有我大哥的身躯。

机关人纵上半空,转过身形,干净利落的将我的大哥从肩至腰,劈成了两半。大哥的上半身直飞出去五六丈远,端端正正的落在二哥的席前。

木剑是不会砍断我铁塔般强壮的大哥的。木剑已经裂成了四截,仲昆手中的剑在日光下发着寒森森的光。

在周围传来的狂乱的尖叫声中,我如释重负的闭上了眼睛。

耳旁传来咕咚一声,我连看也不用看,就知道倒下去的是谁。只听召公厉声下令:“右执政与周公,指使人偶王前配剑,刺杀征夷大将军,无礼甚!可速退!”

早已准备好的武士们一拥而上,将我那已经瘫软的二哥和周公连拖带拽架了起来。

经过我身旁的时候,我看见二哥嘴角的白沫和他脸上那无可置信的表情。我木着脸,一任他被人横着拖下台阶。

“右执政与周公,日与奸吝小人、鬼魅邪术之人鬼混,而至于心神动摇,悖乱至此,”召公收起了刚才愉悦放纵的表情,变得凛然不可侵犯,庄重的坐在王前,侃侃而谈,“国家自化人大人东归以来,世风日下,朝廷日非,此皆……”他的脸,话,已经模糊不可分辨。我的意识过份投入,以至于现在在日光的毒晒下已经昏昏然了。我只听见召公府的武士们往来奔走,维护本已大乱的秩序,一杆杆长枪逼得诸侯和文武百官个个低头股栗不已。

“……臣请大王即刻屏退妖邪,凡与周礼、正道、六艺不合之术、道、门,尽皆罢黜毁弃……今日木偶之制作,虽巧夺天工,然究其根本,甚不可取!且有杀将之罪,王法之下,绝无轻饶!”

我的头脑里“卟”的一声,仿佛炸开来。我不记得我叫了一句什么,但随后召公射向我的那两只冰冷的眸子成了我终生摆脱不掉的恶梦。身旁的屏风被人粗暴的退倒,我看见偃师。奇怪的是,当我看见他被人推倒的时候,脸上却还挂着他那永远不变的冷静的笑容。

“阿偃!”我口齿不清的喊了一声。偃师被人狠狠的按着,却始终望着我,他张嘴,说了句什么……我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召公转头喊了一个人的名字。

那个名字,就是砍下偃师头颅的人的名字。

白光一闪,那白光划出优美的曲线,和很多年前在云梦泽中甩起的钓杆划过的曲线一样,在阳光底下留下长长的影子。

抓住我的手松开了。但我已经不用再扑上去。偃师的头颅,咕噜咕噜的直滚到我的面前,就象很多年前,他从芦苇中探出头来一样……这个小子,他在这里只认识我。只有我能抱着他,只有我能闭上他的双眼……对面屏风里,另一条影子倒了下去。那是流梳公主。

于是,在那个天气很好的日子里,我失去了一生中最珍贵的三件宝物。那三件宝物,曾经在一个月光清洁的晚上,在草原的河边,给我跳了终生难忘的舞蹈。

不过当时我已经不知道了。我紧紧的抱住偃师的头,蜷缩在台上。那头颅迅速的冰冷下去,我的手脚、四肢、内脏、全身……都跟着麻木、冻结,别人来往奔走,我却失去了意识,成为太阳底下一块永不化开的冰块。

“哗啦”一声,一堆雪从高高的竹尖滑落,坠跌在我的面前。我从长久的回忆中惊醒,这才发现,原来我已经信步走到了小屋跟前。

小屋。小屋。

小屋已经很陈旧了。没有人住的屋子都毁坏得快,可是奇怪,没有灵魂住的肉体却能长久的生存。当然我也已经很老了。摧毁我身体的是长年的奔波操劳,和征岚剑那若有似无的寒气。从成为右副执政、执政到成为征夷大将军,我空白的岁月已过去了数十年。年月更迭,春去了会来,冬来了会去,小草会重新爬出地面,春日泽和云梦泽会干涸、潮湿,只有我,一年年的变老变干。

在我身体里唯一不变的,是阿偃和流梳。他们的形象不会老化,因为我不知道他们老了是什么样子。我很想和他们一道老去,他们却残酷的在我的身体里保留着青春。

这屋子从那以后我就没有来过,可我现在已经不想走进去了。我默默的,静静的站在雪地里。大夫们说我不能在冷地久站。大夫们懂个屁。他们在乎的是我的身体,我在乎的是我能不能平静的死去。我永远也忘不了阿偃临死前对我喊的那句话,可是我没有听到。我在梦里在朝廷里在战场上不止一次的回想起他的表情、他的嘴唇,可是我没有他那么聪明。

我没有你那么聪明啊,阿偃。

旁边一丛竹林中,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我疲倦的转过眼去。那是一团黑乎乎的影子,似乎比熊还要高出一截。我浑身上下一激灵,爆出了一身冷汗,可马上我又觉得轻松下来。

“阿偃……阿偃……是你么?”我佝偻着腰,慢慢的向那东西靠过去。

那东西又动了动。竹林哗哗的响,雪大团大团的坠落下来,顿时将整个空地都笼罩在弥漫的雪尘之中。

我又爆出一身冷汗来。

“禽滑厉!是你!是你!”我大声喊道,“是不是你!你好!你好!你是来取回你的心的吧!好好好……!”

“咯咧咧”的一连串响,那个东西直起腰来,我后退一步,看见他转过身来。

我看见的是一张青铜的面具。

我象被人捅了一刀,顿时全身动弹不得。

仲昆!

仲昆!仲昆!仲昆!

仲昆不是已经在祭祀的当晚,由召公亲自监督烧毁了么?难道连机关人也有鬼魂?

看着他一步步的走近,我的汗如同滚汤般的迅速湿透了数重衣服。

“阿偃!阿偃你在哪儿?”我仓皇的大叫起来,“仲昆……阿偃!阿偃!”

仲昆在我面前停了下来,他歪着头,死气沉沉的青铜眼睛注视了我很久很久。忽然,从他的身躯里传出一阵细碎的声音,接着,仲昆的头歪了歪,忽然以我熟悉的动作拍打拍打双手,发出“啾”的一声。

“啾啾,啾啾”青铜人在我的面前,欣喜的叫着,拍打着,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忽然一把抱住了他。

“仲昆!桐音!桐音!”

青铜人吓了一跳,轻易的挣开我老弱的双臂,接连向后退了几步。他“啾啾”的咕噜着,歪来歪去的看了我许久,终于转过身去,一跳一跳的向竹林深处走去。天迅速的暗了下来,青铜人的身躯,只转了几转,就消失不见了。

阿偃的话,我终于明白。他最后那一声就是在告诉我这个秘密。他最终也没有把他与流梳公主心爱的仲昆变成一个武者,而是把它留了下来。他交给我的,是用真正武士心脏做成的真正的战士。阿偃是超越这个时代和这个国家的智者,他没有败在我的手下。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了我的计划,可是他还是照我的话做了。他只是成全我这个朋友的心愿而已,就象最初他为我钓起第一条鱼。

今年冬天的最后一场雪,密密无声的泼洒下来。我躺在小屋外的雪地上,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舒适和满足。我很想就此舒服的睡去。我看来快要睡着了。我很欣喜的期待着梦境把我吞没,就象彤云把云梦山吞没一样。


[最佳新人奖]

寄生之魔

作者:罗隆翔

据调查,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生物身上都有寄生生物。

邻居家的狗身上有跳蚤,我家后院的大榕树寄生有菟丝子,昨天我研究细菌的时候,发现我的细菌样品被“污染”了——寄生满了噬菌体。

说到菟丝子,这可是目前最令人头疼的东西,我的导师就是因为这种植物而身败名裂跳楼的。他发明了一种叫“魔菟丝子”的植物,这种植物现在被各大教会一致宣判成魔鬼的化身——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多宗教对同一种事物持相同的态度。这东西自诞生到现在已经夺去了数万人的性命,有两个小镇甚至被彻底的从地球上抹去。

幸好我家的那棵只是普通的菟丝子。

今晚是一个很浪漫的夜晚,我向暗恋已久的女孩表白心意,结果她只是比了比我们之间的身高,就让我彻底绝望了。从此我知道,我不应该去追一个比我高十厘米的女孩。

然后我喝了个烂醉,回到家,跳进后院的池塘里想自杀。我忘了池塘的水只有半米深,然后还有半米的淤泥——说是池塘,还不如说是个小水洼。

今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天气还是很冷,所以我酒醒了,我想起我还背负着非常重大的科研项目,不能如此作践自己的生命,就爬上了岸。

天上有流星,我对着流星许愿:神啊!我想让那个女孩爱上我!然后那颗流星就砸到了我面前的池塘里。难道我的愿望太奢侈,把流星都吓得掉到我面前了?

再然后,我发现那块陨石裂开了,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猫蹦了出来,游到我面前,全身一抖,把水甩了我一身。

它长的蛮可爱的,所以我抱起它,要给它洗个澡,顺便也洗一下我自己。

在浴室里,我发现它居然有九条尾巴!是基因突变吗?真可怜。作孽哦,这世界都变成什么样子了···这小东西毛很长,我想了一下,决定用洗发液给它洗澡。

当我把洗发液涂到它身上,并开始用力搓的时候,它突然跳了起来,把我的手抓出十余道血痕,然后嗖一声缩到角落,大吼道:“大色狼!不要在女孩子身上乱摸!”那声音,就象一个小女孩。

我吓呆了,一共呆了五分钟二十四秒——我的时间向来宝贵,所以都是以秒来计算的——然后冲出去打电话,告诉同事我拣到了一只会说话的猫。

我一共打了五十个电话,有四十九个答复是说我的谎话太拙劣了,还有一个建议我娶它。老天!

我想起今天是愚人节,怪不得没人相信我。

然后,我回到浴室,发现那只猫正在浴缸里游泳,我问它:“喂!这位···呃···我应该怎么称呼你?”

“我嘛,来自一个叫‘青丘之山’的星球,名叫阿其鎏谟衍楼娜,今年十五岁,是个可爱的女孩。”那只“小猫”这样自我介绍。它的声音不是经耳朵,而是直接传入大脑的。

“这么说,你是外星人了···不对,是外星猫了?”我虽然很惊讶,但是还不至于被吓晕。毕竟这年头什么怪事都有,想当年我的导师就制造出了一种有牙齿的植物。

“不!我不是猫,我是外星人——如果你们是这样称呼和你们同一个文明等级的外星智慧生物的话。”那个阿什么什么楼娜说完这句话,开始玩潜水。显然,它的水性不怎么好,刚潜到浴缸底就开始四肢乱爬,痛苦挣扎。

我把它捞起来:“我说阿什么什么楼娜,你到外面玩好不好?我想洗澡。”

“地球人真没礼貌,居然乱改动别人的名字!”它一面说,一面往外走。

“是你的名字太长了,我记不住了。以后我叫你‘小猫’如何?”

“也行!不过我还是认为叫‘九尾狐’比较酷,你们的祖先都是这样称呼我们的。”它走出了浴室,还不忘用后腿踹上门。

就这样,我家多了一个来自外星的食客。

清晨,我床头的闹钟按时响了。

我刚刚睁开眼,就发现那只九条尾巴的“小猫”把闹钟往我的脸上砸去。

闹钟不幸逝世,我的脸也肿了。小猫很感慨:“唉!想不到地球人竟然这么脆弱,轻轻砸一下就受伤了。”然后继续趴在我的枕头边呼呼大睡。

我无可奈何地起床洗脸,去上班。

我在实验室工作,是研究转基因植物的科学家。能在二十八岁的年纪进入国家实验室工作,说好听一点,是沾了我导师的光;说难听一点,是为了收拾他一死了之留下的残局。

当年我的导师是这个星球上顶尖的植物学家,为人孤僻,冷傲,从来不屑与任何科学家合作。几年前,他花了大量心血研究出了“魔菟丝子”这种转基因植物。很不幸,这东西可以称得上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发明,几乎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灭顶之灾,他因此荣获了“最糟糕的诺贝尔奖”。

导师他自诩聪明过人,记忆力超强所以几乎不做任何笔记。他这一死,几乎带走了所有有关“魔菟丝子”的资料。而我是他唯一的学生,也是这个世界唯一对他的研究了解一鳞半爪的人,所以就很不幸地扛起了收拾残局的重任。

“喂!怎么脸肿了?”过来打招呼的是我的助手,四十五岁的邹博士。我向来称呼他为老邹。

“给雌性生物揍的,满意了吗?”我回答。他丢给我一块三明治,说:“尉博士,你的早餐。”

“我再说一边,我姓尉迟,不姓尉!”我说着,飞快的啃掉了三明治,然后皱起了眉头,“这么难吃,什么料子?”

“魔菟丝子三明治,你最痛恨的食物。”他抛下一句话,跑了。他的行为向来和年龄不符。我那混蛋导师,当年说什么要充分利用植物资源,在研究之初就把魔菟丝子做成了可以食用的植物,害的我现在连续吃了两个月的魔菟丝子早餐——整个研究所都知道我从来不会自己买早餐。

刚换上白大褂,内线电话响了:“尉迟博士,第十五区发现大片的魔菟丝子,怀疑是新的变异品种,警方不敢擅自处理,请您立即前往。”

我搭电梯前往顶楼的直升机坪,老邹已经背着火焰喷射器在等待了。

第十五区是一片森林。在空中,我远远地就看见了一大片绿色的魔菟丝子。警察们已经在它的周围远远的挖出了一道隔离带。普通的菟丝子是红色的,而魔菟丝子却是绿色的,这为发现它们的踪迹造成了不小的难度。

“毁了它!”我下令。地面的警察部队立即使用从军队调来的大量火焰喷射器,把魔菟丝子化为一片火海。一名警察被魔菟丝子章鱼爪般的藤蔓卷入火海,不幸殉职。

我降落到地面,用镊子夹起一段还活着的魔菟丝子,放入带培养液的锥型瓶里。等大火平息了以后,警察们牵着猎犬,寻找残留的魔菟丝子,加以毁灭。同时,他们也发现了不少动物的骨骼,有猫,狗,野兔,还有几副人类的骨骼。

锥型瓶里的魔菟丝子成长得很迅速。当我们回到实验室时,它已经长出了寄生根。我把他切成了两段,拿了一段出来研究。一个小时之后,研究结果出来了。这的确是魔菟丝子最新的变异品种,繁殖能力特别强。但现在我拿它依然是——没有办法!

如今,我们只能靠人工的方法,仔细搜寻,然后加以摧毁——就象今天一样。这些鬼东西的生命力强得超出想象,想彻底除掉她们,几乎是不可能的。

研究了一整天,我们还是没有办法。我手头上已经有了好几种能够对付魔菟丝子的手段,但是在确定这些手段是完全安全之前,我不敢轻易尝试,前段时间,有一名国外的科学家研究出了一种专门针对魔菟丝子的除草剂,结果却使它变异的得更快。在美国,有两个小镇被这种变异的魔菟丝子吞没,镇上的人集体去见了上帝。

下班了,我想起家里还有一头外星小猫。凭着比地球人高得多的科技,也许它能给我出些主意,然后我就带着一瓶魔菟丝子样品回去了。我还顺路买了一盒最好的猫食,免得怠慢贵客。

我开着我那辆本来应该报废了的雅阁车回家。刚打开车库,我惊呆了:老天!这是我的车库吗?怎么看起来象是一个数百年没有人烟的洞窟?墙壁上,天花板上,爬满了血红色的藤蔓,地上满是动物的遗骸,死猫,死狗,死老鼠,什么都有,看起来都是从垃圾堆里拖回来的。那些血红色的藤蔓在这些死去的动物身上结成茧,正在吸取养分。

一定是小猫搞的鬼!我不得不动手清理这一片废墟。然后,我看见小猫出现在我的车顶,大声喝问我:“你这个低等的两脚动物,为什么毁了我的实验室?”它一生气,全身的毛就会竖起来,看起来象是一团雪白的绒球,并且把我的车顶抓出了几道很深的伤痕。

然后,我们妥协的结果是,这车库还是我的,而我家的地下室却得清理出来给它当实验室。我拼死拼活帮它将那些死猫死狗死老鼠和什么见鬼的血藤搬到地下室,而它却躺在沙发里看电视。我从来没教过它怎样使用电视机,它是自己学会的。用它的话说:如果把你送回到大石器时代,你会弄不懂石斧的用法吗?

好不容易帮它搬完东西,我却发现阳台上的仙人掌只剩下了半棵,一问,才知道是它当成中餐吃掉了。这家伙一天所吃的东西比它的体重还要重,这点我失算了。吃完晚餐之后,我去洗了个澡。

我洗完澡,刚想跟它提起魔菟丝子的事情,却发现锥型瓶已经空了。我一把拎起他,问:“瓶子里的东西呢?”

它砸了咂嘴巴,说:“我吃掉了,味道不是很好。希望以后不要买这种难吃的食物回来。”

我倒!

五分钟后。

“原来这东西就是魔菟丝子埃”它漫不经心的说,用前腿敲打着键盘,在上网看新闻。新闻是有关魔菟丝子的最新报道。到今天为止,已经有四万人死在了魔菟丝子之下了。

“所以,我想问你,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除掉这种可怕的植物。”我抚摸它,问。

它懒懒地躺在键盘上,说:“才四万人而已嘛!每天死在你们人类手上的动物都远远不止这个数字。”

“这是我们人类制造出来的恶魔,我们有责任消灭它。”我说。

它那九条比身子还要长的尾巴逐一摆动着:“哦!如果全天下的人类都有你这样的责任心,这星球就太平得多了。告诉我有关魔菟丝子的故事吧。”

有关魔菟丝子,就得从四年前说起了。

当时,我还是一名博士生。

四年前的一天,我和导师在苹果树林里散步。

果树的长势不错,我说:“导师,看样子,今年的收成不错。”

导师放眼望去,满眼的绿色,全都是苹果树。然后叹气:“本来,这儿应该是混合林的。单一的作物,虽然可以取得不错的经济效益,但是抗灾能力和环境调节功能却是非常薄弱。而且,农民的收入也不高。大量使用化肥,不但使土地退化,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我分析了一下土壤,发现了虫卵,说:“导师,看来今年会有虫灾。”

“成不了灾的,你最近没有看新闻吗?各级部门已经在预防了。我现在所想的,是如何才能在更经济的手段下,使农作物长得更好。”导师的父母都是农民,小时侯已经为了他的学费发愁,所以导师对提高农民收入的研究特别重视。

“一年前,你让水稻长出了固氮根瘤菌,已经让不少氮肥厂破产了,你现在还想干什么?”我问导师。

“让磷肥厂也都破产,这些工厂的污染太大了。”导师这次想让植物自己去合成磷肥。

回到实验所,导师在槐树下休息,突然,一个西瓜掉了下来,险些没砸到他的脑袋。没错!就是西瓜。导师特别喜欢吃西瓜,所以利用转基因技术,硬是让这些棵槐树长出了西瓜。

导师抬头,看见了槐树上的菟丝子,然后大声叫起来:“想到了!我想到了!是菟丝子!”

从此以后,导师就开始改造菟丝子,因为这种植物能寄生在其他植物身上,适应性比较广。

过了一年,我在实验室里看见了一棵会走路的绿色菟丝子。导师很是得意:“尉迟,佩服我吧!我把叶绿素植入了菟丝子体内,这样它能自己合成养分,对宿主的伤害就小得多了;同时,我还参照捕蝇草的原理,让菟丝子能自己捕捉昆虫,获取足量的磷,并与宿主分享。这样一来,不但能够提供足够的磷,而且还有自动防止病虫害的能力!我真的很天才吧?”然后是一串和身份完全不符的狂笑声。对此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是噩梦的开始。

不知怎么搞的,实验室的魔菟丝子流传了出去。估计是被人偷走的。

就是我们以前过去的那个果园,今年的树木长势特别好,结出的苹果非常多。但果园的主任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出现了。起初谁也没把这当一回事。因为那个人本来就是深居简出。

后来,收购苹果的公司派人进入了果园,一名公司的职员发现了果园的主人——一架衣衫完好的骷髅,如提线的木偶一般的挂在苹果树上,身上缠满了绿色的魔菟丝子。

那名职员报警了。警方的初步认定这是一桩谋杀案,然后想把那副骷髅弄下来。那些魔菟丝子却在瞬间把好几名警察也卷了进去,随着凄厉的惨叫声,魔菟丝子把消化液注入了体内,于是果园里又多了几副骷髅。

导师他从来没想过,魔菟丝子什么动物都吃——只要那东西有养分。

再然后,我的导师自杀了。有流言说,是他把魔菟丝子带出了实验室。

然后,全世界范围内都出现了魔菟丝子的踪影。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东西会流到国外去。

到最后,就是这个永远也没有收拾干净的残局。

当我说完这段往事的时候,小猫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说:“也只有你们这些行事莽撞的地球人能够弄出这么莽撞的植物来,我要睡觉了。”

“看在我养你份上,你就不能帮我想想办法吗?”对于一个拥有足够高的科技,能在宇宙中任意来往的种族来说,对付这种发疯的植物也许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现在我没有任何办法。如果想要我帮你,明天留下来陪我呀!晚安!”小猫闭上眼睛,九条雪白的大尾巴被子一般盖在身上。

我在电脑里找到一行文字,是小猫打出来的:青山之丘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这是《山海经·南山经》中有关九尾狐的介绍。

次日,我请了一个假,和小猫一起待在家里。小猫跳到池塘里捉到了一尾鱼,往地下室里拖。我问它:“你为什么老是把死猫死狗死老鼠往家里搬?这是你们九尾狐的习性吗?”

小猫摇头:“飞碟爆炸时,我寄生的身体损坏了。现在得重新制造一个,这需要大量的动物组织。”

我一把把它抓起:“听着,不管你基于什么理由,都不能把这些死猫死狗往家里搬!我讨厌这些东西!”

小猫挣脱我的“魔爪”:“你不是想要我帮你吗?但是以我现在的样子,是没有办法帮你的。我虽然拥有比你们地球人多得多的知识,但是我现在的脑容量只有你们人类的四分之一,绝大多数的知识都已经处在‘压缩状态’,无法启用。我需要一副新的躯体,拥有容量足够大的大脑,才能恢复我原来的水平。”

“新的躯体?”我很惊讶。

“不明白吗我们九尾狐是寄生生物,向来都是寄生在其他大型生物的体内,通过对大型生物的DNA进行逆转录,使其长出足够大的大脑,以供我们利用。否则,你以为我们依靠这么小的脑体积和只能用来刨地的前肢,就能创造出比你们地球人还要高的文明?”小猫说完,又继续拖那尾可怜的鱼。

我惊呆了,想不到,这宇宙中竟然会有一种寄生生物能创造出比人类还要高等的文明。我问:“你们将别的生物躯体变成你们的身体,不嫌太残忍了吗?”

“彼此彼此!你们人类不也是为了建立自己的文明,将不少动,植物都逼到灭绝的边缘了吗?我们之间,谁更残忍?”小猫的反驳非常有力,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你造一个躯体,最快要多长时间?”那些魔菟丝子正在不断变异,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就越不利。

“最快也要一年,人家要制造一副倾国倾城的女生躯体嘛!”小猫的九条尾巴一同翘起来。看来喜欢变成美女是九尾狐的天性,从殷商末年的苏旦己到日本传说中的玉藻妖姬,都是倾国倾城的尤物。

“不能快一点吗?每拖一个月,就是数千条人命啊!”我很心急,知道这件事拖不得。

“也并不是没有办法,你给我找一个现成的女孩子来,这样只要一天就够了。要美女哦!”小猫跳到我肩上。

这绝不可能!我不能为了这件事,牺牲一个无辜的女孩的生命。看来狐狸精都是靠不住的,我决定靠自己。所以我转身离去。

“喂!你要去哪儿?”小猫问我。

“去买菜,做午饭。”这是所有单身男子的悲哀。

“帮我买些鱼,送到地下室给我。”小猫在跳下我的肩膀之前,是这么说的。

下午,我在实验室里,面前又有两排从世界各地送来的魔菟丝子样品。这东西变异的得太快了,快得连我们研制的最新药剂都无法应付。

我在实验室里发呆,想起今天把鱼送到地下室时所看到的情景。地上,全是结了茧的动物尸体,墙上和天花板上全都是血管一般跳动的红色“藤蔓”。我清楚这些不知是动物还是植物的“藤蔓”绝对不是地球上任何已知的物种,很明显是小猫弄出来的。

小猫说,它所在的星球是一个几乎没有受到科技破坏的世界,它们九尾狐为了尽量不影响整个大自然,所有有可能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建筑物都深深地埋在地下。所有的九尾狐体内,都“寄生”有大量动,植物的胚胎细胞,在有必要的时候,可以释放出来发育成熟,为它们服务。

很多病毒都有逆转录DNA的能力,但是如果一种智慧生物也拥有这样的能力,就太可怕了。但是九尾狐就偏偏是这样一种生物,它们能对大多数生物的遗传密码进行修改。这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大自然赋予它们的可怕的特殊能力。

小猫它还说,在过去的数千年里,有不少九尾狐来过地球。我知道它没撒谎。古代的传说中,有关九尾狐的实在不少,传说九尾狐能够修炼成人形——大概就是象小猫这样“修炼”的吧。

“小家伙,在发呆吗?”我的助手老邹问我。他向来会故意忘记我是他上司这个事实。

“你最好称呼我尉迟博士。”我趴在桌子上回答。

“病毒已经完成了,经过实验,效果好得出乎意料。要不要批量生产对付魔菟丝子?”我是整个计划的负责人,他当然要向我请示。

“先放着吧,我对这东西不放心。”魔菟丝子是一种可怕的垃圾植物。他的细胞壁很薄,很难有效阻挡来自外部的各种化学物质的干扰,而它的遗传密码纠正系统又却的丢失了,DNA复制出错乃是家常便饭。这两点,决定了它非常可怕的变异能力。

当初,我为了对付变异快的离谱的魔菟丝子,提出了用病毒对付它的计划。这种病毒只能寄生在魔菟丝子的体内,并通过溶解植物的细胞壁对其造成破坏。病毒是一种变异很快的生物,相信一定能够随着魔菟丝子的变异而变异。植物变异得再快,也没病毒快。我想起了小猫,总想问问它我是不是在什么地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它这种和植物共生的智慧生物面前,我可不敢以生物学家自居。

一份请贴放到了我面前,我打开一看,是联合国发来的。邀请各国顶尖的生物学家共商对策,对付这可怕的生物,出发时间就是现在。

现在就出发?家里的小猫怎么办?老邹看见我的表情,以为我是有什么客人留在家里,于是说:“不管有什么事,现在的时间已经很紧了,你家里,我会照顾的。”然后不由分说,就将我推向了楼顶的电梯。

我老是有一种很不安的感觉,直到十个小时之后,飞机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突然发觉我担心的是老邹,而不是小猫。小猫机灵得很,就算把它丢到撒哈拉大沙漠也死不掉,但是那姓邹的就不一样了。按照《山海经》上的记载,九尾狐是会吃人的!天知道我们的邹先生会不会被小猫吃掉!

一下飞机,我就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果然,那头传来小猫的声音:“喂!我捉到一个地球人···”“他还活着吧?”我大声问。

“目前没有吃掉他的打算。我估计那家伙最起码有三天没洗澡了,闻起来很臭,完全没有食欲···”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还好!然后我告诉小猫:“放了他。”

“不要!那家伙···”电话突然断了,我有一种很不安的感觉。

只有半天的时间调整时差,然后会议就开始了。

一开始,大会主席就说:“大家都知道,魔菟丝子给这世界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据最新的统计,已经有最少5万人丧生在这妖怪的手里。这妖怪植物最新的变异体,已经模糊了我们有关动物和植物之间的区别···”大会主席身后的大屏幕出现了魔菟丝子不同部位的不同细胞。很明显,它有些细胞拥有类似动物肌肉细胞的结构。这都是我的导师的杰作!多年前,人们把萤火虫的DNA嵌入烟草中,就成功的培育出了会发光的烟草,这说明动植物之间并没有不可跨越的鸿沟,而我的导师更是使之发挥到了及至,研究出了会爬行的魔菟丝子!

再接下来,本来应该是大家各抒己件,讨论对付这种妖怪植物的方法。但是谁也不说话,除了我手中试管内的新病毒,所有的方法都试过了。会议室的气氛象被埋进了棺材一般死寂。

突然,大会主席又发言了,神色间带着激动和恐惧:“据刚刚收到的消息,那东西开始袭击各大城市。这是受到攻击的城市的名单···”大屏幕上出现了一连串城市的名单,不少在座的科学家都面带悲色,有人还低声哭泣起来。我在名单上看见了我家乡的名字,心里一阵冰冷···不!不会有事的,有小猫在···但是我还是无法使身体的寒颤停止下来。

“现在,让我们为死者默哀···”大会主席的话还没说完,一根巨大的绿色藤蔓拱破了屏幕,干脆利落地把吞掉了!那根藤蔓···不!不是一根藤蔓,是数十根藤蔓纠结在一起!

会议室乱成一团!一名英国科学家被藤蔓卷起,我心急之下,已经顾不得什么后果,打开试管,将那少得可怜的病毒样品往藤蔓上泼去!

那藤蔓好象被泼上了硫酸的蚯蚓,立即剧烈颤抖。藤蔓沾上病毒的部位就象是沙漠中的冰块,迅速融化了,而且伤口还在不断的蔓延!

成功···了吗?那名英国科学家被抛在地板上,全身漆黑,眼看是没救了。他曾经开发出剧毒的生物除草剂对付这种植物,不但没成功,还使魔菟丝子从此带上了剧毒。我的细胞壁溶解病毒,是否也会造成同样的结果?

事后,我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出现。据调查,这根藤蔓是从排水管爬上来的。我那一管病毒,使得隐藏在整个纽约下水道中的摸菟丝子被融化了个一干二净。各国开始生产这种病毒,用来消灭魔菟丝子。

我成了英雄。

不知为什么,那一管细胞壁溶解病毒,老是让我心头不安。

回到被魔菟丝子破坏得狼狈不堪的家乡,已经是一个月之后的事情了。走下飞机,迎接我的是鲜花和美酒,还有拼命往里挤的记者。

但是我最想做的,就是立即赶回家。

家乡的重建工作已经开始,但是我家却没人敢靠近。因为传说我走了之后,这儿就开始闹鬼。毫无疑问,是小猫搞的鬼!

我的整栋房子现在都爬满了常青藤,看起来好象荒芜了几百年一般。我想打开门,却发现门好象被锈住了一般,纹丝不动。我无奈地坐在门口,开始体会有家不能归的痛苦,不料门却突然自己开了。

门后面没有人。我家的门什么时候变成自动门了?我怎么不知道?我走到门背后,明白了。门后连有一根肌肉一样的东西,但却是蓝色的。

客厅里全是蜘蛛网,却闪着金属般的光泽。我走近,看见那“蜘蛛网”上是一个女孩子的倒影,然后迅速转身,却没有人。再看“蜘蛛网”,却看见了一个七窍流血的女鬼。

没有风,窗户却自己哗啦哗啦地在动,灯光一闪一闪,楼梯没有人却有脚步声,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是血···我推开浴室的门,看见正在浴缸里游泳的小猫。然后我忍不住大声怒吼:“小猫!你为什么把我的家变成了鬼屋?”紧接着,我的脸上就多了几道血痕。

小猫最痛恨别人偷看它洗澡,尽管我多次声明我对四条腿,九条尾巴的动物不感兴趣。

十分钟后,我的脸上涂满了红药水,我不知道是否还要去注射狂犬病疫苗。小猫坐在我面前抱怨:“你知不知道让我一个女孩子家,独自住在这里,很危险?听说这年头色狼多,不把整个家变成鬼屋,怎么会有安全感?”

我记得我家附近并没有发情的公猫,但是我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我那个姓邹的助手呢?还没有被你吃掉吧?”

“没胃口!”小猫抱怨了一句,然后我看见老邹从楼上走了下来:“姓尉的,想不到你真的收养了一头外星小猫。魔菟丝子的事情摆平了?”

“再说一边,我姓尉迟,不姓尉!关于魔菟丝子,看起来应该是被消灭了,不过我不敢肯定。”我刚说完,就看见小猫一副不屑一听的样子,那九条尾巴翘得半天高。

老邹脸色沉重:“你的小猫说,情形不容乐观。”

“为什么?”我问小猫。

小猫不理我,倒是老邹回答了:“它把你一直暗恋的那个女孩的所有照片全部撕掉了,看来在吃醋···”“滚!”小猫全身毛发倒竖,大声吼了起来,怒火冲天的语气和柔美的声音完全不搭调。

老邹逃跑了,小猫冷冷地盯着我:“那种以貌取人,以身高判断一切的女生都值得你暗恋,看起来你真的没救了。”

“请你不要说她的坏话,阿其鎏谟衍楼娜。”我倒了一杯葡萄酒,自己喝。我这人一生气就喜欢喝酒。

小猫跳到我的大腿上,问:“你一直都记得我的名字?”它的名字又长又拗口,但是我的记忆力向来不差。

“她是我十年来的梦中情人,我希望你不要侮辱她。”暗恋了一个女孩十年,就算我永远追不到她,也不希望别人说她的坏话。小猫收起爪子:“我破坏你对她的好感,只不过是不想让你跟难过罢了。你离开之后,发生了一些事情,希望你有心理准备。”

我的心一凛,问“什么事?”

“她被魔菟丝子寄生,已经活不久了,我无法拯救她。明天,我们去看她,好不好?‘小猫在我大腿上绻成一团,说。

次日清晨,小猫在洗手间外大吼:“姓尉迟的,你好了没有?肠胃不好就不要喝酒嘛!”半个小时之后,我终于能出门了。

我开着那辆被小猫摧残得不成样子的雅阁车,前往医院。小猫趴在我的肩膀上说:“姓尉迟的,我想我应该精心挑选几条蛔虫给你吞下去。”

“为什么?”我问。

“肚子有蛔虫的人不会得肠炎。”小猫用它其中一条尾巴轻拂我的鼻子。

啊嚏!我问它:“这和死人不会生病是不是同一个道理?”

“蛔虫很爱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如果你的肠道有什么问题,它们会很努力地修复的。当然,如果它们‘虫口膨胀’,就会在你的肚子里面打起来。所以,我会精心挑选雄性的蛔虫,避免这种事发生。”它的九条尾巴轮流晃动,那样子仿佛在说蛔虫比人类善良。我知道,在我买下一辆尾气零排放的汽车之前,最好不要和它讨论这个问题。

所以,我换了一个话题:“你是怎么认识小雪的?”小雪就是那个我暗恋了十年的女孩。“你走了之后,你那姓邹的助手告诉我的。然后我就去跟踪她,发现她正和一个比你高,也比你帅的男生在热恋着。正在这时,魔菟丝子突然袭击了这座城市。那时他们正在大街上拥抱,旁边有个下水道的盖子,魔菟丝子就从那儿钻了出来。那男的为了脱身,竟然把小雪往魔菟丝子推去。是我救了她。”

我的手在发抖,想不到,这世上竟然有这么狠心的男人。

小猫又问:“听说你是在愚人节那天向她表白的?为什么?”

“那天我刚好有空。”

“你白痴呀!居然在愚人节表白!你暗恋了她十年,她本来是很感动的!她只不过开了一个愚人节玩笑,你就把事情弄成这样了!”小猫在我的肩膀抓出了好几道血痕。

小雪的病房里,小猫正在和小雪聊天。看来小雪已经知道它是外星生物了。小雪的手臂上已经出现了绿色的斑点,我知道,那是人体对魔菟丝子的消化液的过敏症状。小雪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从魔菟丝子的“魔爪”下逃脱的人,但是也只有三天的生命了。

医生说。小雪的病情已经得到了了控制,斑点开始消退,但小猫告诉了我一个更可怕的事实:那消化液中带有魔菟丝子的孢子!最保守的估计,三天之后,孢子会发芽,而小雪的血液就是最好的营养物质。

想象心爱的女孩身上长出可怕的植物,然后痛苦地死去···这是一副另人无法接受的恐怖画面。

我站在阳台上,觉得自己是个笨蛋。小雪说,其实她喜欢我。如果那天不是愚人节,她一定会答应我,也绝对不会跟别人走在一起。现在我知道我错了,但是她却只剩下了三天的生命。

突然,医院内一阵骚动,有人大声尖叫。我急忙冲到一楼,惊呆了:!老天那是什么植物?几根直径一尺多粗的绿色“巨蟒”拱破地板,对人们发起疯狂的袭击!一根“巨蟒”勒断了一根柱子,整栋医院大楼摇摇欲坠!

小雪抱着小猫跑了下来,一根“巨蟒”缠住了她们!

“退开!”小猫从小雪怀中跃出,爪子狠狠在“巨蟒”上面留下了伤痕。绿色的汁液渗出,这根可怕的蔓藤化为了黑色,迅速枯萎。

“快逃!”我抱起小雪,逃离了医院,跳上一辆没有人的车,拔出电线点火离开。整个街道,都是这种可怕的植物。好象是拥有了智慧一般,它们是在同一瞬间对整个城市发动攻击的!

晚上,我们三“人”躲在我的“鬼屋子”里,小雪哭了。

我的手机根本联系不上任何人,整个城市停水停电,已经完全瘫痪了。

小猫在整个房子里跑来跑去,但是我不知道它在忙什么。然后,日光灯闪了几下,有电了。

“怎么回事?”我问小猫。我记得电力供应已经完全中断了。

“太阳能发电呀!这段时间,我把整个房子外面的爬山虎改造成了拥有太阳能的植物,蓄了不少电力呢!”改造植物是它们九尾狐的拿手好戏。

“不要跟我提改造植物!”一提到对植物的基因改造,我就觉得恶心。那些可怕的魔菟丝子就是这样弄出来的!

外面不断有惨叫声传来,魔菟丝子已经完全疯狂了。我不知道小猫在我的家里弄了些什么东西,整个城市,只有我的房子是安全的。

小雪缩在我的怀里,我紧紧抱着她。这是第一次,我接触她的身体。小雪哭着问我:“尉迟,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还有其他活着的人吗?”

“大海上,沙漠里,高纬度地区,这些都是魔菟丝子无法生存的地方。魔菟丝子是无法毁灭人类的。”我只能这样骗她。我知道虽然有一些幸运的人能够活下来,但是人类的文明已经在崩溃的边缘了。

今天在医院里那可怕的一幕,我清清楚楚地知道,魔菟丝子再次发生了巨大的变异。从这次袭击的突然性和猛烈性来看,这些魔鬼植物很可能拥有了——智慧!

我的导师真是“天才”!

天亮了,小雪手臂上的绿色斑点已经开始扩散。我知道,她也许活不过今晚了。

阳台上,小猫蜷成一团,看着窗外的风景。

外面是一片绿色,许多细小的花花草草正在茁壮成长,但是长的不是地方。窗外本来是一栋豪宅,但现在爬满了魔菟丝子。这种魔鬼植物身上带有不少其他植物的种子,它供给植物充分的养分,让它们成长。菟丝子没有真正的根,所以要寄生在其他植物上,获得土壤的营养。现在看来魔菟丝子很显然已经成为了一种“智慧植物”了,懂得自己栽种植物,以供寄生。

我知道,现在整座城市,已经成为了一片森林,魔菟丝子的森林。

“魔菟丝子比你们环保多了。”小猫对我说。

“想象你们人类是怎么称霸地球的吧!在我的记忆中,还从来没有其他一种生物,对整个星球的几乎所有生物都构成威胁,你们地球人没有资格使用”残忍“这个词。”小猫伸了个懒腰,九条尾巴如孔雀开屏般打开。

“小猫,我们真的无法除掉这些可怕的生物了吗?”小雪轻声问。

“方法当然有,但是你要先给我一个救你们的理由。”小猫的回答心不在焉。

“那么你先给我们一个不救的理由。在我国古代的传说中,九尾狐降世,代表着这个世界将会迎来一个治世。我希望你的到来,也不例外。”小雪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所以声音很校小猫接过话尾说:“然后倒霉的就都是我们九尾狐!前段时间我才看完《封神演义》,里面说,本来苏妲己和姜子牙是一内一外,从两个方面毁掉商朝的。但后来姜子牙成了功臣,苏妲己却因为‘祸国妖妇’的罪名被杀了!”它很气愤。

“没得商量了吗?”小雪很绝望地问。

“这样子,你就再也吃不到你最喜欢的猫食了。”我对小猫说。

它的九条尾巴同时颤动了一下:“事情也不是完全没有商量···”看来和传说中一样,九尾狐最大的缺点,就是禁不起诱惑。

“你答应援手了吗?”小雪问。

小猫点头:“恩,就救你们一次吧!如果你们人类还是继续玩这种不记后果的东西,总有一天把自己玩灭亡的。到时候就当是天谴吧!”然后它看了小雪几眼,“你长的蛮漂亮的嘛!将就点也可以了。”

“在大学时代,小雪是校花嘛!”我说。

它问小雪:“你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吗?”

“反正我的命已经不长了,如果能救大家,我愿意。”小雪很平静地说。

“好!”小猫突然跳起,锐利的爪子撕开了小雪的衣服。血,从小雪胸前流出!

“你在干什么!”我猛地扑了过去,想阻止这条发疯的九尾狐。几条藤蔓,从墙壁扑了过来,缠住了我。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往小雪的身体里钻!

小猫雪白的毛皮落在地上,那只是一个空壳子。真正的它,已经进入了小雪体内。

小雪胸前的伤口迅速愈合,最后,竟然看不出任何异状。藤蔓松开了,小猫···那个名叫阿其鎏谟衍楼娜的外星生物杀了她···我无法再控制自己,抄起桌子上的水果刀,就向她的心脏捅去!

血···再次流了出来!

她——也许是它,慢慢睁开眼睛,慢慢将刀子拔了出来,丢在地上。刺中了心脏,居然没有留多少血。伤口的肌肉迅速愈合,迅速结痂,然后脱落。没有留下任何伤痕!

一头不死的怪物!我心中的恐惧,不亚于看见魔菟丝子的变异。

“你在干什么?”她有气无力地问我。

“你···是小雪···还是小猫?”

“小雪。小猫要到明天清晨,才能完全控制我的神经系统。小猫说,其实它也很喜欢你。”小雪小声地说。

“小猫···这个魔鬼···”我很痛恨它。

小雪轻轻捂住我的嘴:“不要这样说,它不是。它,你,还有你的导师,谁都没有错。本来,我的命就已经不长了。能早一日让小猫得到一副躯体,那可怕的植物就可能早一天被打败。如果牺牲我一个人,能拯救大家,又何乐而不为呢?”

窗外,是一片触目惊心的绿色。实验室被毁,所有的数据全部丢失了。除了小猫,这世上只怕谁都没有办法再和那绿色怪物斗下去。站在另一个角度上来考虑,小猫的残忍,小雪的牺牲,都是迫不得已和正确的。

“我想到外面看看。”小雪建议,我答应了。

我和她来到后院,邻居家那条有跳蚤的狗正在这儿避难,现在它正在寄生有普通菟丝子的大榕树下乘凉。池塘里,有几块石头一样的东西,那是小猫落到地球时所搭乘的救生舱残骸,我骗小雪说是一座假山。

院子外,是可怕的魔菟丝子森林。我叫那条狗让点路,好让我和小雪躺在这儿。

我抱着小雪。她问:“尉迟,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吗?”

“大学图书馆里。从那以后,我整天跟在你身后。有一天,你问我为什么整天跟着你,我答不出来。”大学时代的尴尬事,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其实,我在那个时候就已经知道你的心意了。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你很烦。但是想不到,你竟然十年来痴心不改。如果一切能重来,我一定在最初的时候,就答应和你交往。”小雪说着,笑了,笑的很凄苦。人生无法重来,她的一切,将很快结束。

我们就这样坐着,让时间在手掌中一点一滴流过去。太阳慢慢移到天空正中,又慢慢西斜,然后,是美丽的落日。

黄昏的彩霞投在整个大地上,给这本来是繁华都市,现在却是死寂的魔菟丝子森林抹上了荒凉的气氛。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小雪流泪了,她的生命,以只能用秒来计算。

“尉迟,你哭了。”听到她这句话,我才知道自己也哭了。

“尉迟,笑一下,我不想看到你的眼泪···”她为我擦去泪水,挤出一抹微笑,带泪的微笑···“尉迟,如果有来世,我想嫁给你···还记得大学的生物比赛吗?你赢了,在颁奖台上笑得很开心···我也很开心···”晚霞渐渐变成灰色,小雪的声音也越来越小,眼睛渐渐闭上。

“小猫是一个好女孩···希望你能把它···当成我···”这是小雪的遗言。

她慢慢睡去,在我怀里,虽然还有心跳,虽然还有体温,但是我知道,小雪已经不在人世了。明天太阳初生的时候,醒来的将会是另一个女孩,一个名叫阿其鎏谟衍楼娜(或者小猫)的女孩···漆黑的夜晚,漆黑的“城市”,唯一的亮光只有我的家。我听到了直升机的声音,然后,我看见了闪烁着灯光的直升机。他们来救我了。相信他们是看到我家的亮光,才过来的。

直升机还没停稳,老邹就先跳下来。他看到我还活着,激动得痛哭流涕兼跪拜苍天:“上天保佑···我们最优秀的科学家还活着···”我倒是一点都不激动,知道只要他们还活着,迟早都会找到我的。所以,我只是抱着怀中不知道应该称呼为小猫还是小雪的女孩,走上了直升机。

我问老邹:“我们去哪里?”

“南极!我们去南极!”他的激动还没停止。

“为什么去南极?我记得这种植物还无法在沙漠生存。我认为罗布泊比较近。”

那儿已经不安全了,全国都把顶尖的科学家送到了南极。“老邹说着,哭了。我知道,他的老婆孩子都在罗布泊。

小猫醒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在轮船上了。看着渐渐远离的南中国海,我哭了。我的父母,我的恩师,我的朋友···他们都永远留在这片大地上。我发誓,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现在的南极是秋天,白天十八小时,晚上六小时。

巨大的防护罩,隔绝了冰冷的空气,但基地内的气温还是达到零下三度。

我躺在床上,看着站在窗边发呆的小猫。从家乡到南极这段漫长的旅途中,小猫越来越漂亮了。她的美容方法很绝——直接修改基因。看着各国科学家不停地忙碌,我实在提不起工作的兴趣。别人也许不知道魔菟丝子为什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发生如此大的变异,但是我知道。

所有的植物都有细胞壁,我针对魔菟丝子发明的细胞壁溶解病毒,可以说是釜底抽薪的一击。但是我失败了。现在的魔菟丝子,失去了细胞壁的束缚,反而更接近动物细胞了。其结果是魔菟丝子变得体积更庞大,活动更灵活,危害更严重!我的任务是收拾导师留下的烂摊子,结果却弄出了一个更烂的摊子。我解开了魔菟丝子的最后一道“封颖!

对于这种既不是动物,也不再是植物的东西,我们只能将其称为——怪物!

“不得了了!小尉!”老邹撞开门跑了进来,手中拿着一份最新的研究结果。

“我姓尉迟,不姓尉!”我都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提醒他了。

“你们在最新的魔菟丝子样本中发现了神经元细胞,对吗?”小猫在我身边发问。

“导师一开始就在魔菟丝子中加入了指示分裂出神经元的细胞的基因,只不过后来不知为什么,这基因变成隐性的了。我本以为这个基因在变异中丢失了,想不到居然没有。”我还是很平静。

“你们究竟怎么了?为什么到南极的这一个月当中,什么研究也不做,就只会发呆?但为什么我们每一步的研究结果,却又全都在你们的预料之中?”老邹大声问。

“相信现在大家的基础工作已经做得过多了。告诉大家,下午开会。从今天开始,这儿的一切由我指挥。”我的声音很冷,就如这儿的天气。自从离开祖国,我的脾气就完全变了,变得冰冷冷的。

“你想他们会听你的?他们可都是独当一面的大科学家!”老邹觉得我发疯了。

“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们剩下的资源已经不多了,为了保证获得最后的胜利,我不得不采取铁腕手段。告诉大家,我们的对手是一种智慧生物。”我的声音更冷了。

“智慧生物?”老邹吃惊不少。

“去传达我的命令!”我甚至动用了“命令”这个词。

老邹“滚”了出去。

“你有把握完全控制这儿的所有警卫人员吗?”我问。

“没问题。控制心灵,本来就是我们九尾狐的强项。”小猫打开衣橱,里面满是白蚁一般的虫子。这是一种寄生生物,能通过释放一些特别的激素,使宿主产生被催眠的效果。非常时期,只能用非常手段。与整个人类的灭亡相比,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

虫子飞了出去,我从后面抱住了小猫。小猫说:“尉迟,你变了。现在的你,不再是以前那个二十八岁的大男孩了。”

“记住,我的全名叫‘尉迟敬德’,和唐代的那位著名的将军同名。”

大会议室里,我面对的是各国顶尖的科学家。

“各位,相信我不用再做自我介绍了。现在,这儿的一切,都由我控制。整个基地所有的警卫,都已经在我的控制之下了。”在主席台上,我这样宣布,冰冷的语气不带一丝温度。

“你疯了?”一名日本科学家第一个反对。

咔!一名警卫把枪对准了他。

“我知道,大家都在为了对付这种魔鬼生物而竭尽全力,我表示很感激。但是大家都忽略了一个很可怕的事实。我们所要消灭的魔菟丝子,远远比我们想象中的可怕。它和我们人类一样,是一种‘智慧生物’。”

会议室里一阵骚动。我很清楚,当我们人类引以为豪的“智慧”被其他生物所拥有时,人类的恐惧,必然是空前的。因为除了“智慧”我们几乎一无所有。

“不可能!它们并没有高度发达的神经系统!不可能拥有智慧!”一位德国科学家几乎陷入了疯狂状态,他的大脑已经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我身后的大屏幕显示出了一组图片。非洲热带雨林中,金丝猴在魔菟丝子藤蔓上悠闲地荡秋千:澳大利亚草原上,羊群在啃食魔菟丝子:非洲大草原上,各种各样的动物和这种可怕的植物相安无事···再然后,是被魔菟丝子所摧坏的各大城市。

“这些图片很清楚地说明,这些新变异的魔菟丝子,只攻击人类,它们并不想毁灭一切,而只想毁掉最大的威胁——我们人类。它们是寄生植物,如果疯狂攻击这世界上的所有生物,势必破坏整个地球的生态链,从而失去寄生的基础,导致自己的毁灭。真是莫大的讽刺,这种可怕的植物,竟然比我们还懂得保护环境!”我冷静地分析。

“上帝的审判···这是上帝的审判···”一名意大利生物学家不住地划十字。

“拥有判断力,知道谁是敌人谁是盟友,这可怕的生物,看来真的拥有智慧···”一位韩国科学家陷入了沉思。

“这种东西只拥有简单的神经节,为什么会拥有智慧?”一个法国植物学家问。要是平时,这个问题相信他自己也能回答得出来,但现在他的智力显然以打了折扣。

“相信大家都见过蜜蜂吧?单个蜜蜂,和其他的昆虫并没有什么两样。在简单的神经节指挥下,单个蜜蜂所能做出的一切并不比和它同一等级的昆虫高明多少:但形成蜂群之后,它们的活动却表现出了远远高于单个蜜蜂的智慧。魔菟丝子的智慧,就和蜂群类似,只不过数量和质量都高级得多。在座的有不少都是生物学界的权威人物,相信我不必解释得太多。”

最后,我们敲定了最终的应付方案。我们决定改造一种昆虫,把这种可怕的怪物吃掉。

我回到房间的时候,发现小猫正在照镜子。她越来越漂亮了。以前,我为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而失去江山感到实在不值,现在我的观点改变了。

“出去走走吧,我想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有一个美丽的女朋友。”我建议。

“也好。不过,我对外宣称是你妻子。”小猫很平淡地说。本来小雪的这副躯体,同样和我是二十八岁,但经过小猫的疯狂改造之后,看起来竟然不到十八岁!

我惊呆了,然后被她拖了出去。

基地顶楼,有一个小型的露天酒吧。现在是晚上,刚好有美丽的极光出现。在我们身后,正在喝日本清酒沉思的是那名韩国的科学家。

“真美。”小猫抬头看看极光,感叹。

“真希望这一刻能够永恒。”我说。

“我想起了魔菟丝子森林,那也很美,但是很可怕。”

“想不到,那东西竟然拥有相当于我们六成的智慧。”我感叹。

“你没有把魔菟丝子最可怕的地方告诉他们吧?”小猫问我。

“什么?还有更可怕的?”那名韩国科学家突然转身问我,脸色都变了。他用的是汉语。

我和小猫一直都在用汉语交谈,想不到他居然能听懂!安灰党鋈ィ裨虼蠹一岢惺懿涣说摹!蔽揖嫠怠

“很高兴认识你,怎么称呼?”小猫和他握手。

“我姓朴,你···啊!”他大惊失色,看着自己的手掌逐渐浮现出斑痕。

“我叫小猫。我们可以把秘密告诉你,但是如果你敢透露一个字,这有毒的寄生菌就会让你瞬间毙命。”小猫的手段向来都非常狠。

小猫分析说:“这些魔菟丝子,现在可以说是同时拥有动物和植物的特征。从它现在体积变得如此庞大这一点来看,可以得知它的日常新陈代谢一定需要吸收非常多的能量……这些,光凭它体内叶绿素提供的能量,是远远不够的。它们没有真正的根,使得它们可以蛇一般迅速蔓延。但它们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除了吞噬动物——主要是人类——以外,成长所需要的能量,各种矿物质以及大量的水分,只能来自它寄生的植物。”

小猫拿出一张世界地图:“在魔菟丝子的肆虐下,现在整个地球的绿化面积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六,环境也大为改善,这是不是一个好现象呢?”

我真的很想揍小猫两拳,这家伙,死活都不忘讽刺我们人类两句!

小猫问我:“当年你的导师是把哪种神经元细胞基因植入魔菟丝子中的?”

“猿猴。”我回答。

“老天!是和你们一样的灵长类!这就是最可怕的地方了。众所周知,你们和猴子最大的区别,就是远远占据优势的神经元数量。这些魔菟丝子越来越多,而且不断融合,虽然按比例来说,体内所占的神经元比你们少得多,但是你看这面积。”

小猫说着,用铅笔在大洋州打了个圈:“这儿的魔菟丝子已经连成了一片,它们之间可以互相传递信息。无可否认,分散的神经元和庞大的体积造成神经信号的交换严重延时,使得它们的智商大打折扣,但是有巨大的数量优势做后盾,智力水平相信不会比你们差多少。”

然后,她在各个沙漠,山脉,江河,海峡之间画了不少的线:“这些地方,分割了地球上的各个生物群落,也割断了魔菟丝子之间的联系。但是魔菟丝子正在不断变异,总有一天会突破这些障碍。我们一定要防止这种事情发生。否则···”“否则怎么样?”那为姓朴的韩国博士已经是满身冷汗。

“人类大脑的神经元大概比黑猩猩多一倍左右,但文明等级却相差了不知多少倍。要是让数群魔菟丝子融合成功,它们的智力,肯定会凌驾于你们人类之上!”小猫点出了最可怕的事实。

朴博士被吓晕了。

我不会不相信有生物会比人类还有聪明,因为我面前已经有一个了。对科学家说,隐瞒事实会造成非常可怕的后果,所以小猫通过朴博士的口,让整个基地的人都知道了魔菟丝子最可怕的“本领”。

我还记得朴博士冒死说出真相后,却得知他手掌上的“有毒的寄生菌”只不过普通的真菌时,那气歪了鼻子的样子。换句话说,他的手掌得了脚气!

从那个吓晕朴博士的晚上开始计算,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冬天的南极没有阳光,但是极光却越发美丽。我和小猫坐在十二楼的西餐厅里,她美丽的脸上满是沙拉酱。

“事情进展得如何了?”她问。

“很顺利。前段时间我们用经过改造的食肉蚁,收复了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总理激动得痛哭流涕。那副样子,真应该给你看看。”我说着,为她擦去脸上的沙拉酱。为了防止食肉蚁不小心失控,所有的蚁后都存放在南极基地的实验室里,运送到各地的只是工蚁和经过特殊处理,失去繁殖能力的假蚁后。

小猫喂了我一口沙拉,问:“下一步呢?”

我吞下沙拉:“然后是南北美洲,非洲,最后才是我们的故乡,亚洲大陆。”我们采用的是分割包围,聚而歼之的办法。

“为什么?我想早点回家!”小猫开始撒娇。

“我也想回去,但是亚洲地形复杂,很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只能放在最后。”想起离开中国海时的感觉,我的心就隐隐作痛。

“昨晚你说梦话了。”

“我说了些什么?”我问。

“你说你爱小雪。”小猫的语气有点酸酸的。

想起丧命于魔菟丝子之下的小雪,我就忍不住伤心。突然见,小猫吻上了我。我一惊,她却突然从窗户翻了出去。这儿是十二楼!我跑到窗户,只看见她已平安落到地面,很得意地向我打招呼,然后离开。

事情的进步之快,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除了亚洲以外,整个世界的魔菟丝子已经成为了历史。在这其中,魔菟丝子也曾经发生过大的变异,但是再变异也没有基因改造后的食肉蚁厉害。我们只是针对可爱的蚂蚁们做了一些小幅度的修改,就一切都解决了。

来到南极已经大半年了。今晚是除夕之夜,看时间,已经是深夜十点了,但太阳还是在天上。要到明晚子时,这片南极大陆才会迎来漫长机昼之后的一个极其短暂的夜晚。

我将著名的门神——我的祖先尉迟敬德和他的铁哥们秦叔宝打印出来,贴在门上。我的朋友们,不管他们是来自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大家都欢聚一堂,共同庆祝春节。没有种族,风俗之分,我们的节日,也就是他们的节日。

人生有酒须尽欢,莫使金撙空对月。若不是小猫说她讨厌酒鬼,我一定也会和其他人一样醉倒的。不过,那个口口声声说讨厌酒鬼的小猫,自己却醉倒了。

我将小猫抱回卧室,盖上被子,然后站在门口。门的另一边是秦叔宝的画像。我在等人。

“尉迟,客串门神吗?”老邹过来了。他没喝酒,因为他“今晚”就要回国了。

“小心点,我不想参加你的葬礼。”虽然没有钟声,但是墙上的钟却指着十二点。大年初一,我实在不想讲不吉利的话,但是他这一去,的确是做好了当烈士的打算。

他不但写好了遗书,还为自己写了一篇悼词。

据最新的军事卫星情报,亚洲地区的魔菟丝子已经发生了非常巨大的变异,以至于我们可爱的小蚂蚁都难以对付。老邹要亲自去那儿一趟,去收集第一手的资料。大家都知道,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办法回来了。

“能死在祖国,也许是一个不错的结局。这是我的遗物。俗话说,十年一个时代。你们这一代人,也许无法理解我的信仰。”老邹交给我一个用纸包着的小东西,离开了。

纸很薄,可以隐约看到里面是一个红色的小东西,但是我不敢打开看。

两个月后,老邹的死讯传回来了。他死在我所工作的都市,死在我家里。携带的通讯器为我们传回来了宝贵的资料。

当天的会议,就权当是老邹的追悼会。

我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魔菟丝子漫过长江,黄河上的大桥,联成一片了。本来,这些千余米长,纯粹是钢筋水泥的建筑物,对于一种寄生植物来说,就象是沙漠一般不可逾越。但是奇迹发生了,它们做到了。只有有智慧的生物,才会懂得不惜一切代价跨越天堑,以求得质的飞跃。

我身后的大屏幕上,是一张图片,那是老邹牺牲了生命发回来的。我的整栋“鬼房子”,全是魔菟丝子。但是很怪异的,在地下室里,是红色的藤蔓和绿色的魔菟丝子互相纠结在一起。最中间,是一个“大脑”。

那是小猫制造的东西。在我们离开家之前,她就一直在制造一个躯体。但现在,那未完成的“躯体”,却成变了魔菟丝子的大脑!

小猫跪在地上,哭了。有时候,外星人也不比我们聪明,她忘了毁掉实验室。现在的魔菟丝子,更可怕了。

“哭是没有用的。小猫,你有什么办法对付那怪物吗?”我问。

“没有。除非···”她的话才说了一半,又摇头了,“没用的!这办法行不通···”“除非什么?说下去。”我几乎是用命令的语气,缓慢但冰冷。

“本来,我想潜入它的‘大脑’,把它彻底毁掉,但这些魔菟丝子已经结为了一体,就算失去‘大脑’,你们也不是它的对手···”“未必!”我说,“如果你能够毁掉它的‘大脑’,那一切就全都不一样了。”我吩咐警卫队长,“给我联系幸存的国家元首们,要求他们授权我动用核武器。顺便,派几名军事专家过来,我要制定一个详尽的作战计划。”

然后,我交待给科学家们:“分析送回来的魔菟丝子样品,我们再制造一种能够吃掉它的生物。”几名以色列科学家在不停地向上帝祈祷,而阿拉伯专家们在向真主祷告。倒是我这个无神论者,不知道该向谁祷告为好。

军事专家很快到了,元首们也授权我动用核武器,但意外的,还有天基激光武器。制造新的昆虫的事情也进行得相当顺利。但事态却不容乐观。

根据军事卫星的报告,魔菟丝子已经把一部分“脑组织”分散转移到了非常深的岩洞里。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让小猫潜入它的“大脑”内,将其暂时“催眠”,找出各个“脑组织”的具体位置,然后一一摧毁。

作战计划已经订出来了。为了将对环境的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我们将动用中子弹。而摧毁那些将各群魔菟丝子连接起来的大桥,则采用带常规弹头的洲际导弹。只要将魔菟丝子切割成小块区域,再破坏掉它的“大脑”,它的“智慧”就会成级数下降。

在新的昆虫大规模繁殖之前,我们不能够对魔菟丝子采取任何行动,以免刺激它。

所以,我和小猫还有三个月的时间。等时间到了,我将和她一起出发。不管是生,是死,我都要和她在一起。

一个月后,她告诉我,她有了我的孩子。

我只觉得一阵悲哀。也许,我和它都会在魔菟丝子的巢穴中丧生,但我们可怜的孩子,难道在出生之前,就要陪着我们死去吗?

“这孩子,不应该存在于这世上···”我的声音冰冷中带有几分激动。

“不!孩子是无辜的!”她紧紧抱住腹部,“我可以先将胚胎取出来。”

基地的地下室里,在一名女科学家的帮助下,小猫把胚胎取了出来,放进营养液,然后,滴入了她的血液。那滴血液,在营养液里飞快增殖,裹住了胚胎,形成了一个茧。

小猫轻轻添了一下伤口,伤口飞快愈合了:“尉迟,这虽然是我们的孩子,但是所有的染色体,都是来自你和小雪。你知道,我所寄生的,是小雪的身体。”

小雪,是我一生都无法抹去的回忆。她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的暗恋和初恋。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糟糕,十八岁那年,才开始懂得暗恋一个女孩。

“咱们的女儿,叫尉迟忆雪,好吗?”小猫问。她和小雪情同姐妹。

“如果是儿子呢?”我问。

“是女儿!”小猫一副要咬人的样子。

不想和她计较。再过几个月,我们的孩子就会出生。到时候,如果我和小猫都不在世上,那名女科学家会收养她。

又过了两个月,是出发的时候了。驱逐舰上,我抱着小猫,抚摸她的长发。

“害怕吗?”小猫问我。

“当然害怕。但是能死在故乡,也算是一种安慰了。”我手中,握着老邹的遗物。自始至终,都没有打开看过。

“博士,现在我们进入南中国海了。”船长告诉我。到了。当初离开的时候,我就发誓一定会回来。我将老邹的遗物交给船长,说:“替我保管。”

驱逐舰停在海上,我和小猫一起登上了远程武装直升机,声旁放着火焰喷射器。我背上,是一台通讯器。只要我们发出“大脑”已经破坏的消息,基地方面的人们就会对魔菟丝子展开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立体攻势。

虽然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强化训练,但是小猫的直升机驾驶技术还是那么烂,也难怪当初她的飞碟会坠落了。

直升机摇摇晃晃,来到我一年前的家的上空,然后整个飞机掉了下去!

降落伞打开,我们飘在空中。直升机的爆炸的火焰,烧伤了不少魔菟丝子。小猫撒出不少奇怪的植物种子,蒲公英一般落到魔菟丝子上,迅速扎根,发芽。魔菟丝子暂时枯萎了,但用不了多久,就会卷土重来,所以我们的时间并不多。

刚落到地面,一根一米多粗的魔菟丝子从地下冒出,被我的长刀砍伤,然后发疯攻击自己的同类。我的刀上淬有针对它们而研究的神经毒素,能让它们暂时“发疯”。

我的家已经被这些植物封死了,要进去,只能靠小猫。控制植物是她的看家本领。虽然她无法控制这么强大的魔菟丝子,但要打开一道门还是可以的。

几根细小的植物,从小猫的手臂长出,然后蛇一般钻入了魔菟丝子体内,“门”打开了。小猫拉着我的手,冲了进去。她的植物控制术,只能暂时“欺骗”魔菟丝子。

这是我的家,但现在却变成了魔菟丝子的巢穴。我们没空感叹,用火焰喷射器烧掉纠结在地下室的藤蔓,顾不得门被烧得滚烫,硬是冒着把手烧焦的痛楚,打开了门。

小猫说的没错,和大多数的生物一样,魔菟丝子的大脑几乎是没有防御功能的所以我看见老邹高度腐化的尸体。他是在进入这里之前就已经身中剧毒了的,硬实凭着一股强大的毅力,为我们发回最宝贵的数据,才过世。

小猫的上手上长出大量的红色血藤,侵入了魔菟丝子的大脑。她将和魔菟丝子连接起来,读出它的所有信息。这需要半个小时。我把信号发射器放在地上,双手紧紧握住长刀。

这半个小时,她无法动弹,为了保证整个计划的成功,我必须竭尽全力保护她。时间过得很慢,没一秒种都如一年般漫长。但是我不敢有丝毫松懈,生怕魔菟丝子拼着毁掉这个大脑,来一个玉石俱焚。

小猫不断读出其他“大脑”的位置,我则把这些坐标输入信号发射器,传回基地。一个小时之后,那些地方就会遭受钻地弹无情的打击。

还有五分钟,一切,就都将结束了。小猫手上的藤蔓枯萎,所有的坐标都已经输入了。突然间,大地不断颤抖,我知道最大规模的袭击已经开始,现在庞大的魔菟丝子森林,应该已经被分割。小猫躺在我怀里,她几乎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

我拿起火焰喷射器,准备毁掉这个最大的“大脑”。突然间,“大脑”裂开了,我看见了小雪!带着泪痕的小雪!

“小雪···”我忍不住喊。

“尉迟,你回来了?我一直在家等你···”小雪还是那么楚楚可怜。

“尉迟,她不是小雪!她是魔菟丝子制造出来的怪物!我寄生的才是小雪的身体!”小猫大声提醒我,努力站起来。

小雪看着小猫,脸色幽怨。她们俩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小猫看起来比她年轻,也多了一股惊心动魄的美。

“这个狐狸精先是杀了我,寄生了我的身体,然后又迷惑了你。尉迟,你就不能帮我报仇吗?”小雪哭泣着问。

我记得,这应该是小雪自愿的!小雪和小猫情同姐妹,如果真的是她,就不应该如此恨小猫。我试探说:“真巧,小雪,今天刚好是你的生日···”“不!我的生日是下个月。尉迟,不要试探我了,我真的是小雪···”真的是她!我双手颤抖,拿起长刀,架在小猫的脖子上:“对不起,小猫,我觉得自己还是爱小雪多一点。”

小猫哭了:“历史上,所有帮助人类的久尾狐,最后都没有好下常想不到,我也不能例外···”然后,我反手一刀,刺穿了那个小雪的身体:“魔菟丝子,你果然能够读出我心里想的东西,不过有一件事情你并不知道,小雪从来不会自称‘小雪’”!靶⊙钡纳硖灞览A耍砍龃罅康暮焐烫俾颐偷叵蚝筇腔故潜换隽耸郎钌畹难郏业乃壤肟宋业纳硖濉L俾俅喂ダ矗∶ㄓ镁〗鍪5牧ζ鹄矗苍谖疑砬埃缓蟊惶俾食杉缚椋

我拿起火焰喷射器,将那怪物活生生烧成焦碳。小猫落在地上,分散在整个地下室。墙上,地上,天花板上。全是她的血。魔菟丝子似乎很惧怕她的血液,不断萎缩,但最为可怕的“脑组织”却还在缓慢修复。

“尉迟···我想我是不行了···”是小猫的声音,她还没有完全死去。她被藤蔓拦腰斩断,内脏流了出来,左臂齐肩而断,右手也没了。我紧紧抱着她。

“我死后,把我埋在院子里的榕树下,我喜欢那里···按我们九尾狐的说法,每一头九尾狐,都是大地的精灵···活着,要维护整个大地···死后,也要埋在土地里,慢慢腐化···将这一副来自土壤的身躯还给大地···作为养分···滋润大地···”小猫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慢慢闭上了眼睛。

她的身体慢慢变冷,但是我没有流泪,反而笑了。我会和她一同死去,不会让她孤独。

火焰喷射器已经没有燃料了,但魔菟丝子的“脑组织”还在增殖,不过不要紧,我还有最后一招。

我拿起信号发射器,联系上了基地:“各位,进展如何?”

“一切都非常顺利!尉迟博士,我们摧毁了魔菟丝子所有的‘大脑’!您现在安全吗?”最高军事指挥官的声音非常兴奋。当然了,胜利在望,谁不兴奋?

“不!不是所有。我这儿还有活着的‘脑组织’,外面的魔菟丝子把整栋房子都包围了,我的火焰喷射器已经没有燃料了···”我说。

“博士,我们立即派出最好的特种兵···”“不!听着!时间不允许!我现在命令,立即给我轰一枚核弹下来!彻底摧毁这儿!朝我头上轰!这是命令!是命令!”我大声怒吼!小猫已经死去,我想和她死在一起,我不介意死得象个英雄。

“对不起,博士,我不能执行这个命令。所有国家的所有幸存下来的特种兵都已经出发了,请您务必耐心等候···”最高军事指挥官拒不执行我的命令。

“为了我,你们打算还要死多少人!”我大声喝问。

“我们人类已经元气大伤,为了日后的复兴,不能再失去象您这样顶尖的科学家。博士,请您从大局出发。”他很冷静地说。

噩梦结束了,从那可怕的魔菟丝子彻底从地球上消失开始计算,又过了三十年。

人类真是一种顽强的生物。经历了这场浩劫,竟然还有三亿多的人活了下来。

也许,魔菟丝子并不象我们想象中的那一般邪恶,经过一场浩劫,整个地球的绿色植被恢复了不少,这真是对我们人类莫大的讽刺。也许真的象是小猫说过的一样,对地球上其他生物,特别是被我们赶到灭绝边缘的生物来说,最为邪恶的生物,就是我们人类。

幸好,绝大多数的幸存者都认识到了这个道理,大家开始认真学习要怎样去和整个自然界和平共处,而不再是征服和掠夺。当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一种“低等”的寄生生物通过不断的融合,几乎毁灭了人类之后,人们开始懂得紧密无间的合作是多么重要,而以前看起来大得不得了的利益之争,现在想来也其实不过是蝇头小利。人类之间,变得更加友好,大家再也不想,也再没有足够的能力内讧。

感谢魔菟丝子!

科技还是在缓慢的进步之中,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我当了三十年的全球首席科学执行官,却始终忘不了小猫。我的后半生,完全致力于改善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只希望能够建立一个理想而协调的世界,就如小猫的故乡,“青丘之山”行星。

我坐在轮椅上,看见眼前的森林。这儿本来是一个城市,是我的家乡,魔菟丝子把它变成了一片森林。

帮我推轮椅的,是我的女儿,年轻的生物学家,尉迟忆雪博士。

女儿的相貌的确是得天独厚,前段时间的全国科学家大会还有人当她是十八岁的小女孩,把她挡在了门外。看见她,就象是看见小猫,以及小雪。

可爱的梅花鹿在丛林中穿行,树上松鼠出没,小鸟在林中飞翔,就如一副完全没有受到人类破坏的自然画卷。在以前,这样的画面在这颗星球上已经不多见了。这是可怕的魔菟丝子留给大自然最后的礼物,似乎在讥笑我们以前对环境无情的破坏。

森林当中有一间爬满了藤蔓的“鬼房子”,那是我以前的家。院子里寄生着普通菟丝子的大榕树更加茂密了,池塘里那儿几块石头一般的飞碟救生舱残骸长满了青苔,我一直都骗我女儿说那是假山。

轮椅推上长满青苔的水泥路面,女儿问我:“爸爸,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小猫的忌日。”我永远忘不了这一天。

女儿可爱的背包上,挂着一个九尾狐饰物,那是她用小猫蜕下的毛皮缝的,陪伴她整整度过了三十年。“不!爸爸。妈妈的名字叫‘阿其鎏谟衍楼娜’,不叫小猫。”

我突然一阵眩晕的感觉。小猫的真名,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道,而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女儿!难道···轮椅已经到了门前,女儿说:“爸爸,对于一种可以独立生存的半寄生生物,如果受损的只是宿主,是绝对不会致命的。您很清楚这个道理,只不过不愿想起那伤心愈绝的场景,所以从来不去细想···”“你···你是说···”想到那可能的结果,我不禁激动了起来。

“妈妈对我说过,等到人类懂得和整个大自然和平共处之时,她就会回来见你的。”

门开了,开门的竟然是一株魔菟丝子。然后,我看见了小猫,看见了我三十年来魂索梦牵的女孩。

我已年近六十,她却还是十八芳龄···


[读者提名奖篇目]

唯美作者:未明小痴

楼下停着一辆元首专用车。他在等我。

我不是元首,但我却要动身前对连人类联盟元首都怯于面对的东西。看了看表,还有四小时十七分钟。我整了整衣领,开始向门口走去。

“爸爸。”六岁的女儿依依不舍地拉住了我的衣角,我本以为她会讲些什么分别时的祝福,但她只是说,“一定要赢。”

我微微一笑:“爸爸不会输的。”

门刚打开,全副武装的军警就围了过来,护送着我上车。

“为什么来向我学习棋艺呢”我记得老师当时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似乎是没有任何深意的。他的身后挂着一个卷轴,上书:黑白两分。围棋,在二十二世纪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人智慧与才能的标志。当然,棋士也成为了这个时代最为荣耀和赚钱的职业。几乎所有知名的棋士都开办了自己的围棋学校。

从小就喜欢围棋的我,并没有按父亲希望的那样接受做一名职业程序员的教育。父亲虽然不觉得我能在围棋上有什么成就,但如果他的儿子能够成为一名出色的棋士,同样是光宗耀祖的事情。

为什么我会选择在鸣海门下学习棋艺?我自己也在反复问自己。

“因为您的棋还有一些美的东西在里面,不只是无休止的计算与战斗。”

我似乎习惯了做一名程序员的工作。尽管AI世界和人类世界曾经打得不可开交,但人类还是离不开电脑。这对我来说倒是件好事,不至于失业。

人类和AI斗累了,在划地而治以后,两种文明开始了其他形式的对抗。最后他们决定每年举行一场围棋赛。在人类所有能够相处的游戏里面,这对计算机来说最为复杂的东西了。AI文明也不反对,它们希望证明,虽然被人类嘲笑为只会穷思考的怪物,但在高速思维与严密逻辑性的保证下,没有什么是它们做不到的。

比赛是有赌注的。据说在人类战败后,所有参赛选手都会面临悲惨的命运。为了转移注意力的政府和不愿承认自己比AI低级的工种,都需要出气筒。但这些我都不关心。

如果你和我一样有一位现汇体贴的妻子,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儿,我想你一样不会关心。况且,我已经忘记我是什么时候淡出棋坛的了。

做近身弟子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机遇,因为你可以直接受到当今最优秀棋士的亲自指点。不过我从来不肯被定式,即那些名家的经典手筋,我当然就更不喜欢打谱。我虽然承认打谱是学习围棋最重要的方法,但是在这个时代,已经没有多少美丽的棋谱可打。看存世不多的古棋谱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更多的时候,我自己坐在棋室和自己下棋,下棋如同画画,如同雕塑,如同创造一个世界。在黑与白的交会中,是力量的斗争与和谐的美丽。

师兄弟们都嘲笑我。他们认为棋,只有在无休止的战斗中,才会磨练出来。可我觉得,任何一个绚丽的梦境,在最深处一定可以自己达到完美的。

鸣海从来不说我。他总是忙于各种比赛。有空的时候,他也会指点弟子们几手。他和我只下快棋。当然,由于水平上的差距,那时的我经常是被他杀的二十目甚至三十目的狂败,最后被他狠狠骂一句“蠢材!”

妻子得了重病,医生也说不出来是种什么疾玻人类破坏了自然界平衡,所以才会在二十二世纪面对各种灾难吧?

“你们有两种选择。”医生一面给我们展示DNA病理分析图,一面说,“一、做普通的生命延续治疗,但最多支持半年而已;然后,如果你有一百万流通币,可以让你的妻子进入‘灵魂之国’的虚拟思维世界,你们还可以常常见面。第二——”这家伙顿了一下,我似乎看见他的眼睛变了一种色彩。

“如果你有一亿流通币的话,她可以接受生命重塑的手术。不过………”妻子很平静,从我们认识那天起,她从来没有难为过我什么。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叫我带她去了趟自然博物馆。看着虚拟三维仪里面显示的淡蓝色的海洋,她轻轻地说:“我们是来自那里的,也该回到那里去吧?”说完,她靠在了我怀里。

我落泪了。我小心地改变着面部表情,让泪水只能流进自己的嘴里,而不是滴落在妻子身上。这是我遇见她以后第三次落泪。第一次是娶她,第二次是我们的女儿降生。

“它是你的玩具吗?”鸣海的手杖重重敲击在我的头上,“蠢材!”

“难道不是一种美丽的游戏吗?”我很平静,在父亲面前挨打成习惯的我,什么惊讶都没有。

“当然是!但是——”鸣海拾起一颗棋子,“只有你把它当作生命的时候,你才会体会到它的美。一位艺术家,应该让自己的抽象的作品如生命般活过来,而不是死去!这是人类的科技无法做到的事。只有美可以!”

“唉——”鸣海突然叹了口气,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了看我,“你是否是我在等待的人?”

围棋的极致是什么?鸣海让我开始了思考。我需要答案。

鸣海有一天突然问我:“你在下棋还是在搞艺术?”

“这有区别吗?”我当时觉得自己的答案一定很有高手风范。那时的我,还有一些自负的骄傲。

“你还没有真正明白你自己说得那句话。围棋的美是残酷中的简单与和谐。是自然的特征。它是完美的。而其它艺术与之相比,少有能比它全面的。”

“不过,”他笑了一下。“我自己其实都不太懂。”

我正要下班,经理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那张肥脸上是从未有过的亲切。

“飞羽先生要见你。”说飞羽的名字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无比的激动,似乎他这个月的奖金让总公司加了三倍。

“我真不知道您原来和飞羽先生是朋友!”怕经理一面堆笑一面拉开贵宾室的门,“罪过罪过。”

七年了,飞羽大师兄,你来找我做什么?

因为人类与AI之间的一战吗?

我的棋力每天都在进步,只要不是快棋赛,我几乎可以和鸣海相抗衡。心羽,我的棋名在棋界已经成为鸣海棋院年轻一代的代名词。

而鸣海,新时代特有的每天会变异的疾病找上了他。他在早课上缓缓地宣布了自己的决定:“我要和心羽下十番快棋。如果他赢我一句,他将接任首席棋手。如果他全部失利,他将被逐出鸣海棋院,由飞羽接受第一的称号。”

鸣海说话的时候,我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而飞羽,什么也没说。在我印象里,它是雄是个做事让你难以猜透深浅的人。“十番棋从下周一开始。”鸣海说完转身离去。出门前,他又看了我一眼。

他的目光让我想起他的一句话——“你是我在等待的人吗?”

“这么多年不见,你还是老样子。”飞羽是个很直接的人,这是我过去喜欢他的唯一理由,“我要你代表人类出战!”

“为什么是我,我现在只是一个名小卒。我的积分只有……”“又和我见外了。你真的相信积分这东西吗?”

飞羽消瘦了很多。作为现任世界棋院的院长,他的身份非同小可。我猜测外面是否已经被无数的便衣警卫包围了。

“我们已经输了九盘棋了。这第十盘棋的赌注是人类在火星殖民地的开发权!你知道这次失败意味着什么吗?况且,”他请了清嗓子,“那些AI杂碎太狂了,它们说只要我们能赢它们一次,不但会把我们以前输掉的东西交还,还会退出整个地球区。”

“为什么是我?”我还是这个问题。我的眼睛盯着杯里的清茶的泡沫慢慢地散开,感觉他同宇宙星系一般美妙。

“因为老师说你可以做到。他去世使我在他身边,所以我知道你可以。全世界就你可以!”

“蠢材!你已经连输三局了!”鸣海的手杖又一次敲在了我的头上,“你不会反思吗?”

我知道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新人们往往在棋赛中有较大的胜算。但是现在,围棋发展到二十二世纪,情况却大不一样了。能否再快棋赛中取胜,取决于你背下了多少实战变化,知道多少定式,是否对各种棋形的优劣了如指掌。由于发达的医学支持,老棋手不会因为身体无法承受高强度思考而在快棋赛中处于弱势,发呢瑞因为丰富的经验占据上风。

“也许,我下棋的风格不利于快棋。太快了。我无法完成一种感性到理性的再回到感性的往复思考。优秀绘画作品总是数年一成,您太难为我了!”我当时是这样解释的。

“所以你是蠢材!放弃你以前的那种认识。如果你真的是为美德,那我问你,贾丹的东西难道不如复杂的美吗?世界的本质是在简单的争斗中达到复杂的和谐。这也是为围棋我们展现的。你下不赢我,是因为你还没有学会美,你还在思考实地与外势的得失,还在计算官子的优劣,还在思考每一步棋下一着的变化。如果人类这样下棋,那我们绝对不是计算机的对手。蠢材,从美去认识一切!”

“抱歉,在那以后的事,你知道的。我说过不会再下棋了。你不应该找我的。”

“真的吗?”飞羽拿出一个小晶体,全息成像仪,一些画面浮现出来。

“我观察你很久了。你要说是监视、偷窥,我也不反对。总之,你空闲下来的时候,还是在下棋。和以前一样,你还在捉磨它。我们研究了你的棋谱,答案是你的水平已经到了我们无法理解的地步。当然,我相信AI那群只会做加减法的傻瓜更不会理解。”

飞羽走到了我的面前,双手按在我的肩上:“师傅说,如果有你天你离开了鸣海棋院,我们棋院就没有了真正的王者了。他选择我作为继任者,是因为我精于人情世故,可以保住我们棋院的声誉和地位,而不是我棋下得好。”

“抱歉。“我移开他的双手,站起来向门口走去,”我还是不会接受你的委托。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这种扬名立万的大好机会为什么大家都不愿与去?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失败的后果。你无非是想利用我。我了解你,飞羽。与其说你是棋士,不如说你是个精明的商人。

“不错,我是在利用你,但是你会愿意被利用的。”飞羽从来都很自信。

我懒得理他。我的左手已经放在了门把手上。

“奖金有五亿流通币!即使和棋也有一亿。这是你会接受的第一个理由。”

我脚步确实停下来了。

“老师在咽气前对我说:他的心愿是希望有一天你能证明,唯美可以战胜计算;真正的美可以征服一切;美是宇宙的本质。这是你会接受的第二个理由。”

飞羽离开了贵宾室,身后留下胖经理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欢送声。

我静静地站着,看着全息仪中的下棋的字迹。那是我吗?我真的已经理解到美了吗?

命运注定了每个人都有不能逃避的东西。

“我们的师祖是三百年前的围棋大师吴清源。他的棋艺当时被公认为无敌于天下。你猜猜看他最喜欢看的书是什么?”下第五盘棋的时候,鸣海居然和我聊起天来。

“是《周易》,也就是《易经》。它是中国古代思想的大成之作。有人说那里面其实藏着用现代科技也无法描述与解释的宇宙万物的本质和真相。”

“所有学校里都说那是最没用的书。所以不怕你生气。我从来没有看过。”

“所以你是蠢材,将来找机会看看。它会告诉你什么是既然与和谐之美。”鸣海笑起来,“其实不怪你,人类现在已经忘记了什么是真正的美了,而学校又不教这些东西。我自己也不太懂,我自己下棋的时候也会陷入勾心斗角的计算中去,去厮杀,去斤斤计较。但是我希望你超越我,希望你能把美作为一种不败的信仰坚持下去。”

“不败的信仰?”如果真的是不败,我就不会连输四局了。但我没有反驳,因为我知道,那时我对美的理解还不够。

“真正的美可以征服一切。”鸣海很坚定的点了点头,“这局你输得不如上局惨。因为你在思考美的问题,而忘记了棋盘上的胜负。”

“既然美要取得胜利,就一定有胜负的,我不认为有谁可以忘记它。”

“决定生活的是你的心态,下棋也是如此。胜负只是一个结果,但是不是过程。想明白它。”

我直接把事情告诉了妻子和女儿,因为她们又知道真相的权利。

妻子轻轻拍了拍女儿:“去睡觉吧。”

女儿睡了以后,妻子坐到了我的怀里:“你无论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她用手抚摸我的脸,“我希望你不要去。万一你输了,宝宝怎么办?”

“如果我不去,你又怎么办?这是一个游戏。我必须在残酷的游戏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你做得到吗?”妻子有些担心,“也许美本身是残缺的、破碎的。”

“不要问我美是什么。我也不清楚。但是我会作为一种信念去坚持它。宝宝的事情我会安排好的。而你,我也绝对不要失去。”

第二天我告诉飞羽我有条件地接受他的委托。我的妻子马上就住进了最好的医院开始接受各种延长生命的辅助治疗,女儿的将来也得到了他妥善安置的承诺。但是毫无疑问,除非我真的获胜,否则飞羽不会做亏本生意。而我,是否是在寻找一种寄托?

“一个棋士是需要精神寄托的。这种寄托既不在棋内,也不再其外。”鸣海下第六盘棋的时候,说起了人类与AI对战的事情,“我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他们没有让我去。但是谁去都一样,现在的我们下不过机器的。”

“为什么?围棋是无穷的。”我记得幼时的教育就告诉我们,计算机的棋力是很弱的。

“以前我们或许能赢。但现在,计算机的速度与容量已经到了你我难以想象的地步。虽然他们暂时还无法完全精确到从开始一直计算到结束,但是一旦你落下一颗棋子,它就能由此展开相应的推算。去掉那些没有意义的坏手,实际的运算量已经减少到他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你永远不可能在战术比计算机想得更远,在实地上永远不可能比机器算得更精。”

“难道您认为将来我会去和那些AI做决定人类荣辱的比赛吗?”

“你?”鸣海的表情变得有些轻蔑,“你连我都不过,遑论与那些计算机斗?你难道还不明白我为么给你说这些么?”

当时我确实是不明白,我想准确地讲是有点什么感悟,但是我无法描述出来,更不要说把它用到下棋上去。

“蠢材,准备输这局吧!别发呆了,你读秒了!”

元首专用车正向人类联盟总部驶去。我知道我必须得见一见那些所谓的高层精英,碳基生命荣誉的捍卫者。

“你们知道谁会和我下棋吗?它的实力如何?”知己知彼,才是取胜之道。

“当然知道,它们已经通报我们了。今天我们也会将你的资料交过去。是一个叫SCCDP618的家伙。”飞羽打开车载电脑接通了联盟总部的主机。“SCCDP618,计算速度每秒两万亿亿次,如果启用后接思维系统,运算速度将达到上述值的4~5倍。”

“真是个可怕的家伙,如果他愿意去空间站买票的话,我想排队的状况会缓解很多。”我伸了伸懒腰,“还有多久才到啊?”

“大概也就三分钟吧。”飞羽递过来一杯清茶,“你很轻松,为什么?难道你不知道将面对什么样的挑战?”

“对你来说,围棋是什么东西?”我一边呷茶,一边问道。

“这?”飞羽似乎思维卡住了,“真的没有想过。”

“蠢才,对你来说,围棋是什么?第七盘了!”鸣海终于没有再敲我的头,而是使劲把手杖往地上杵,“回答我!”

“我说不清楚。我觉得找不出什么准确的语言来描述它。”我在黑棋左下角选择了大飞,鸣海在拆二稳守阵地。我并没有选择跳或者尖来稳住自己的阵脚,而是又在另一块黑棋的腹部狠狠挖了一下。如果我无法在细节的计算和经验上击败老师,那我只有将局势搅乱。“笨蛋,我看你是真的准备被逐出棋院了!面对计算能力和经验都比你老到的对手,混乱或许可以让你生存的时间延长一点,但是最后的官子阶段,你的弱势还是会表现出来。”

的确如此,但是我能有什么办法?师傅今天的棋就是在稳守的基础上和我对杀。小到劫材的运用,大到布局的控制。我都落在下风。在美的东西在残酷的争斗面前,都会被粉碎!我几乎动摇起来。美,也许不过是人类自欺欺人的安慰。

“蠢材,你给我听好了!围棋就是黑与白在舞台上的表演。就是宇宙中正负两面力量的较量。你可以把它看作生长于衰老,新生与死亡,光明与黑暗,当然包括你和我,人类与AI!人类想了解宇宙的规律,其实不用什么超太空跳跃,不用什么空间扭曲技术,也不需要量子计算机!围棋中你可以找到答案。围棋是我们人类的始祖留给后人寻找真理的钥匙!”

“但是老师,面对一个经验、计算力、判断力都远胜于自己的对手,说这些有什么用?如果您想明白了,不如直接告诉我好了。我敢打赌您自己都没有想明白!”

“不错,我自己是不明白,但比你接近。我要你超越我!如果你做不到,那你的唯美不过是妄想。”

真是啰嗦。我好不容易才在腹中做活,左上又被老师强硬地打入。而我的时间有已经用完,讨厌的电脑裁判开始读秒了。再这样输下去,老师不赶,我自己也会走。因为我的信心将在这十番棋中被彻底击碎。

“蠢材,动脑筋!如果人类发明围棋真是为了练习记忆力和计算力,还不如去厨房数大米!”

“围棋,我真的不知道它是什么。老师没有告诉过我。他告诉过你吗?”飞羽盯着自己的咖啡发呆了很久。

“没有,老师并没有给我讲过什么。”我摇了摇头。从接待室出来,我们俩一直在休息区闲聊。

“你应该听出来他们话里有话了。如果你输了,你恐怕会被流放到月球阴影区的劳务厂去。当然,你的女儿我会好好照顾,如果我还有能力的话。我是你的推荐人,虽然说上下官司我吃得开,但是这年头,什么事情都说不清楚。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反而觉得一切很轻松。因为我的命运不由自己控制,我再不用去算计什么,争取什么了。”

“为什么和我说这些?”我一边问,一边转身告诉侍应生拿一副围棋过来。

“因为我羡慕你的生活,真的,争斗的日子过久了,我真的很累。所以我一直在想,当初你选择退出棋界真是明智。我不知道我在追求什么?对AI来说或许也是如此。在0和1之间,它们到底在追求什么?宇宙的本质?生命的本质?还是别的什么?”

我用老师当年和我下十番棋时几乎一模一样的姿势缓缓展开折叠棋盘,揭开棋盘的盖子。我是刻意模仿的,我想知道当年老师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在围棋中找到答案。”我连语调都开始模仿老师,“快下,我已经落子了!”

“快下!我已经落子了!”

第八局了,我仍然无计可施。随手摆出了三百年前的中国流。

“你为什么会用中国流。”鸣海的态度改善了一点。

“因为它效率高,节奏快,攻守平衡!”我记得这是教材上的原话。

“蠢材,原来这就是你的理解吗?节奏快只会让你死得快而已!我证明给你看!”鸣海的手杖又开始杵地,而我已经开始有些懒得看棋盘了。因为我知道我赢不了。

“你知道,我下不过你的。现在还是如此。”飞羽苦笑着摇了摇头,“虽然说我的棋力在担任官职后退步了许多,但是和你对棋的感觉没有变。你总是胸有成竹,似乎掌握了一切。又输了你半目。”

“真的一点变化都没有?”我开始收拾棋子。

“不,也不是没有。”飞羽苦思了一会,“但是我说不清楚是什么。和你下棋就像在做梦。一个很美的梦。等我发觉这个梦是你制造的幻觉时,一切已经结束了。”

兵败如山倒。虽然说鸣海还不至于势如破竹,但我却真的是苦苦支撑。

“一头牛一次能吃三千克草,另一头一次能吃十千克草。他们比赛谁先吃完4千克草,谁会赢?”鸣海一面应付我祭出的胜负手,一面问道。

“这还用问吗?能吃十千克的牛赢。”我本以为老师侵入我腹地的棋子已经失去战力,但他却轻易利用一个劫材换来先手,滚打,包收,反而把我的大龙逼入苦战当中。

“如果比赛吃一千克的草呢?”鸣海不动声色的一个飞封,我的大龙便无处可逃。

“这就很难说了。”忽然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饭量大的人就一定赢吗?那得看规则。”鸣海似乎很满意我思考的表情,不过只过了十多秒,他又吼叫起来:“读秒了,蠢材!”

——我和SCCDP618的比赛地点是大海中的一座孤岛,赛期是三天。联盟委员会要求我提前到达赛场适应场地,但是我拒绝了。

医生告诉我,妻的生命已经开始衰竭了。手术得尽快做。我什么也没有多说,只是默默走进病房,满含深情地握住妻的手。她的手已经不像我们刚认识的时候那样细滑了,但是我依然能感受到一股暖流,顺着这双手来到了我的身体。

妻唤着我的名字,轻轻睁开了眼睛:“我有话要对你说。”

“我在这里。我是你永远地倾听者。”我用右手轻轻刮了刮妻的鼻子。

妻笑了一下:“人家和你说正经的。知道吗,生命是有规律的,一切都有一个结束。顺着自然的规律,不要勉强自己。直到我为什么爱上你吗?”

妻用尽力气抬起头凑到了我的耳边,我没有阻止她,我知道那是他的心愿。

“因为你是一个懂美的人。在这个灰色的世界,你带给我色彩。”

“知道我为什么当时会跳级收你做我的近身弟子吗?”鸣海的目光变得深邃。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我很想说是一种缘分。

“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人用‘美’来评价我的棋了。当然,我的棋确实已经远了‘美’了。替我找到答案。你可以做到的,我相信你。”

“可是我下不过你。如果不是快棋,或许我还能赢你,但是我真的做不到。其实复杂的计算也不是一种美吗?”我仍然有很多疑惑。

“是的,但那不过是一种形式罢了。美是一种超乎人类思维的东西。计算机当然不会知道美是什么。所以计算是一种美的表象,却不是本质,也无法通过它找到答案。”

“祝你好运。这是我第一次真心希望你能赢。”飞羽拍了拍我的肩。

“心羽棋士,您一定要取得胜利,赢回我们人类的尊严。”联盟元首代表所有国家亲自将我送进了对局室。

“看着办吧。我很惊讶这里居然有如此美丽的天空,没有任何污染。”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如此金黄的太阳了,在我的城市,它是灰的。

“对于科技,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飞羽院长说你需要这个。”

“谢谢。”我没有回头,推开了这座造型如同古代中国寺庙的对局室的门。

“老师,我真的不知道美是什么,更不知道如何超越我的对手。对于我来说美式思考的一种形式,而您却告诉我美是一切的本质。”

“在你小学的教育里,应该将过人的神经系统构造吧?”

我点了点头,不知道鸣海为什么会说这个。

“人的神经元的构造相当简单,但是为什么却让我们能进行几乎是无穷的思维呢?有人说过美是无穷的。为什么人类可以理解到美?为什么AI却做不到?”

我只是沉默不语,我在思考,而鸣海也忘记了读秒。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基点。无论它多么宏伟,却都被一些更微小的东西掌握着。宇宙现在被科学家证实一切都由两种‘弦’组成,正弦与反弦,这说明什么?”

“任何复杂的事物,本质上都是简单的?但是我不明白这和美的关系。”

“美是简单的,所以它至少是不败的。”

SCCDP613看起来和人类没有什么区别。我礼节性地向它点了点头:“你好,SCCDP618棋士。”我不知道我这种叫法是否正确。

“你好,心羽棋士。纠正一下,我的名字是SCCDP618TW37EG3573.你们人类因为记不住这么长的名字,所以我们简化了一下。”它随后笑了起来,“所以,你们不是我的对手。你将会成为第十名失败者。难道你们的联盟想起用一个退出棋坛多年的人来击败我?”

“这是你的自信吗?”我在棋盘前坐下,开始注视棋盘中的天元,我忽然觉得,它就像宇宙的原点。

“当然,难道你不自信吗?人类的自信是比我们还盲目的。”

“自信是一件事,是否赢棋是另外一件事情。不过,我会赢的。”

“老师,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了。我还有最后一个疑问。”第九局,我仍然输了。

“问吧,在下最后一盘棋前,我有义务回答你所有的问题。”鸣海?了一口龙井茶。

“如果和谐与简单是美的本质。那么,棋局的结果将是和棋啊!怎么赢过对手?”

鸣海长叹了一口气:“这是我思考了几十年的问题。但我没有结论。所以在对局中,我还是依靠计算去战胜对手,而不是依靠简单的美。”

老师站起身来:“不用下第十局了,你已经学到了你该学到的东西。我希望你将来能超过我。如果不能,那就让‘唯美流’终结吧。”

老师的棋座上,留下了一块金色的铭牌:“鸣海首座”。

“我要黑棋,可以吗?”我揭开了棋碗的盖子。

“当然可以,难道猜先你们人类就能赢吗?选棋一直是你们的权利。”

我笑了起来:“世界之所以美妙,是因为我看见了大海。”

“你说什么?”SCDDP618有些疑惑,“和棋有关系吗?”

“没有。我们开始吧。”我开始布子了。

不是任何一种现在流行的开局模式,我更不会去计算布局的优劣。面对着计算力与判断力远胜过自己的对手,这没有用。

如果它们还记得三百年前的那个时代,知道吴清源老师,那它们就会知道,我的布局曾经在围棋的历史上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

三三··星·天元,1933年九月,十九岁的吴清源大师在棋届击败所有竞争对手后,与本因坊秀哉弈于日本。本因坊,是围棋界第一人在那个时代的称号。

我无法超越老师。我真的不明白,如果和谐是美的本质,那我该如何取胜?

我还有很多疑问。但是当我击败明日棋院的首席棋士赶回鸣海棋院时,老师已经离开了。他的脸上还有微笑。他留给我一张纸条,用一种叫毛笔的文物写着:你会做到。

我肩负着老师的重托。但是我却一直无法找到答案。我开始体会到老师的痛苦,一个唯美的人,却无法依靠美的力量在残酷的比赛中去战胜对手,而必须依靠计算与争斗。

我和明日棋院的比赛,因为涉及到了上万人的赌局,最后很多地方发生里流血事件。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借口。我以良心自责为由,离开了棋院。

如果我无法超越老师,我将按他的希望,让着“唯美流”的围棋消失。

我记忆里最后一点关于棋院的消息时,继任的大师兄让它跃居世界八大棋院之首。

“这是很古老的一种开局了。吴清源的这盘棋输了,你应该知道的。”AI的数据库很全面。

“是的,输了。但是有传言是涉及很多其它因素才输的。”我一直没有落子,这倒不是因为我在长考,而是觉得这样很有意思。

“我们当然不会用其他手段赢你,我们比你们人类干净。”

“当然,我相信你们不会。这盘棋会很有意思。”

“你怎么不再提起你一定会赢了?”

“什么样是赢?”我终于又落了一子,非常简单,小飞挂角。

“什么叫赢还不简单?就是……”AI突然停住了,它明白我问了一个非常抽象的问题,尽管真的很简单。

“第一次有人类下棋的时候和我们聊天。虽然规则不反对,但你知道的,这对你的影响比我们大。”AI似乎感觉很新鲜。

“是吗?”我淡淡一笑,轻盈地一跳,黑子从AI白色的夹击中越出。

我的脑海里拼凑着关于老师的各种记忆。大海的浪花翻腾着,蓝色的,是一种广博。

“水也是特殊滤化过的?”我指了指海,问我身边的飞羽。

“当然,我知道你讨厌肮脏的东西。”飞羽叹了口气在旁边坐下,“你很高明,用了很古老的开局,这是他们的后期演化的数据库里没有的。但是——”他提高了自己的语调,“下午的时候,它的数据库里将不再缺少相关资料!”

“那又怎么样?你认为人类的大脑真的能在计算力和判断力上战胜AI?我们的本质决定了那是不可能的。我是用那开局并非因为它古老。”

“那是因为什么?”飞羽转身背向我,似乎在自言自语。

花园里各种鲜艳的色彩,很美,就像那开局,让我想起妻子和女儿来。她们此时此刻,怎么样呢?

“你怎么可以这么下棋?”SCDDP618终于忍不住了。

“不可以吗?你这个问题违反规则了,每连续三次犯规,会被扣罚半子。”我不紧不慢地提醒他。

“我当然不反对你下棋的方法。我没有权利。只是这么简单的棋招,你怎么回思考那么久?人类的计算能力还没有低到这种地步吧?”它的眼睛将我来回扫描了四次。

“我并没有算棋。我只是看看,这样的布局是否很美。”我解释了一下。

“美?”AI看了看期盼,又看了看我,然后开始摇头。

“你怎么可以这样下棋?”飞羽的声音焦躁不安,“就算你无所谓输赢,你还得为你老婆着想啊!我这个院长大不了不当。这是最后一局,人类输不起!”

“我知道。我的思维很清晰,你不放心的话,可以叫医生做检查的。”窗外的星星很美,暗淡与闪亮两种状态,就是人类所能看见的一切。

“我只是提醒你。”飞羽的情绪缓和下来,“那十番棋,老师和你,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只下了九局。”老师的那句“蠢材”似乎又回响在我的耳边。我忽然很想被他再骂一吨。很想。

“胜负呢?”飞羽问道,“在那以后,你的棋艺的确进步了很多。”

“我全输了。”我推开窗,海风抚摸着我的脸,很温柔,“我的妻子和女儿现在怎么样了?”

“一切都很好。你再向她们吗?你不用份新的。我会打理好一切。专心下棋。你这么多杂念,怎么取胜?”

“我会赢的。虽然我不知道是否超越了老师,但是我已经赢了。”

“我不明白。”飞羽又调出棋谱看了一次,“仍然是两分的格局。但这已是难能可贵。”

“你会明白的。”我做了个深呼吸放松自己,“只能吃三千克草的牛,将赢得胜利。”

我不知道AI现在是什么感觉,但是我的感觉很美妙。

没有争斗,没有计算,不存在所谓的外势与实地的选择。棋盘上,只有一种东西在流动、延续,我把它叫做美。

我没有刻意去下任何一步棋。尽管棋盘上归我统治的只有一半,但是无论AI如何布子,我都按我的思路将它向美引导。SCCDP618的表情开始有些难看了。

当它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的时候,它很想搅乱局面。它想祭出胜负手;它想对杀;它想征子;它想寻找劫材;它想弃子争先,它想很多,但它做不到。我一一化解了它所有的可能。

我不知道美是不是能取得胜利,但是它至少应该是不败的。

棋盘上的一切太简单了,不存在任何复杂的应对,我的每一步棋既不硬也不软,我只让它们看起来很美。既然不存在任何可以称为复杂的东西,AI还有什么优势可言?

是的,老师是对的,这是与计算、判断、经验远在自己实力之上的对手抗衡唯一的方法。将一切简单化。当一切选择变得几乎没有必要计算的简单时,对手空有比你强大的能力,又能如何?我甚至想利用黑棋的优势在第一步占领天元后一直模仿棋的,但是我想起了老师的心愿。

用我领悟到的东西,亲手证明美的力量。

“现在的局面还是两分,我的感觉就像在看表演赛!以前怎么就没人想到呢?”飞羽有些兴奋,“话说回来了,就算想到这种方法,没有你的棋力,也很难做到。”

“什么方法?”我真想妻子和儿女能在身边,和她们说说话。但是我不想打搅她们,她们只会担心我。我要自己面对一切。

“你的方法啊!摆明就不与对方争胜,一心求和。虽然这样我们赢不到什么,但是也不会输啊!老师常说宇宙的变化由斗争而起,没有了斗争就没有了变化,它们的计算力在强也没有用,最后将走向流局。”飞羽激动得搓了搓手,“哈哈,我真想知道那些AI的CPU空转数亿亿个周期后会不会像人类一样郁闷!”

“这就是你领悟到的老师所讲的围棋吗?”我笑了。

“今天通过你才明白的。”飞羽长出一口气,“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我会赢。而不是和棋。”我坚定地告诉他。

“你要争胜吗?那样的局势会逆转的,你算不过他们的。”

“下棋的时候,心中应该忘记胜负。围棋,不过是一种美的探索与享受。这是老师的理想。”

“我又不明白了。”飞羽皱了皱眉,“你好像找到了超越老师的答案。”

“没有。我甚至觉得根本就不可能超越,那或许只是人类的梦想。不过,”我忽然露出一个有些得意的笑容,“诡计虽然不光明,但出于好意,也无伤大雅。”

围棋起源于军事,而兵者,诡道也。想到这些,我很想笑。

SCCDP618的脸色波澜不惊,它看着悠然自得的我,忽然也笑了:“我知道你一心求和。人类如果一直这样,世界也许会美好很多。但是我们并不亏,你们什么也赢不回去。”

“我从来不喜欢赌博。但这次很不好意思,我得赢一次。”

“赢?凭什么?”它当然不服气,“对你每下的一步棋,我都会精确计算,我的应对都恰到好处,不比你差!”

“我不知道将来人与AI之间怎么样,也许真的只会出现和棋的局面。但是这次我一定要赢。”

“你不是想告诉我,你比我们强大吧?”它摇了摇头,“扫描分析告诉我,你很正常,没有因为高强度思考而神经受损。”

“这么美妙的一盘棋局,简直是一种享受。看吧,黑与白互相缠绕,共生共长,但是又不停地斗争,却又没有厮杀,一切延续着向前发展,不到最后,没有答案。就像人类的未来,不到那一刻,谁都将不清楚。”

“所以是流局!”

“你太自信了。彻底的计算一次。已经过了中盘,所以我想应该不复杂了。考虑到帖子的关系。你再想想看。”

明天,明天就要决定命运了。尽管我告诉飞羽我会赢,但他似乎还是不明白。他转告了我人类联盟的态度,即使和棋,也算为人类挽回一些面子,叫我一定要稳妥一些。

AI呢?它们在做什么?应该在疯狂的计算吧。我相信经过长时间的计算以后,他们应该可以发现结果的,因为没有剩几步棋了。

不过我仍然要小心,再伟大的艺术家也会因为自己的粗心,在最后时刻失手破坏掉自己本来完美的作品,一切只能小心谨慎。

我已经学会平静了,在老师用手杖敲打我的时候就学会了。

妻,宝宝,明天我们将幸福地在一起。

对局室里,SCCDP618终于叹了口气:“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你失误了。”

“可能性很大,人的错误率是很高的。我记得在三百年前和你们相比就是3000:1的错误率。”我不知道,这是否算是安慰。

“从第一天开始,正如你所言,你就开始走向胜利。”它的声音有些沮丧,“但是我还是会尽力的。因为我们不会出错,而你只要应对不善,还是会输的。”

我不会输的。我告诉自己,坚持美的信仰,美是不败的。

老师,我虽然没有超越你,但是我能回答你的问题了。这是否也算是一种解脱呢?

下午,当我落下最后一颗黑子的时候,收官完成了。

不需要太长时间的等待就有了结果,扣除帖子,我以四分之一目的微弱优势取胜。双方均对结果均没有异议。SCCDP618叹了一口气:“心羽先生,似乎已经没有可以击败你的人了,除了你自己。”

“谢谢。”我站起身来和我的对手互相鞠躬,然后一起向对居室外走去。

“真是难以相信,一直是两分的局面。可是怎么忽然越接近最后你越有优势?而且就那么一点。”飞羽在我回家的路上,终于忍不住发问了,“这是老师传授的?”

“不是。”我解释道,“我是怎么赢的,是一个有点复杂,但又简单到难以置信的问题。不过与老师的围棋理论关系不大。你想听吗?”

“当然,这简直就是魔术!”飞羽赞叹道,“很美的魔术。”

“根据五十年前数学家的数论结果,黑棋应该贴多少目是最公平的?”

“3.50131目,这是个近似值,实际中是三目半。”

“围棋中,你能计算0.00131目吗?人类不可以,AI一样不可以。因为围棋中只存在着简单的状态,没有人可以描述0.00131是怎样一种状态,太复杂了。违背了围棋的本质。所以在AI每一次的思考中,这种无用的思维会被丢弃掉。事实上,除非到最后时刻,这个微小的子数却是没有用,但最后这违背简单本质的东西帮助了我。”

“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个微小的数目有什么用?”

“车载电脑,算一下0.00131与181的乘积。”

“0.23711.”电脑回答得很快,虽然由于人类的约束,它无法和AI的处理能力相比,这么简单的计算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这……”飞羽兴奋起来,“这就是那四分之一目!”

“只有以追求和局的心态,以美的和谐去追求,最后才可以利用这个魔术取得胜利。如果你一开始就想着赢棋,就会有斗争,有变化,就会陷入与AI比计算力、判断力的陷阱中去。”

“蠢材!你不会反思吗?”我仿佛又听到了老师的责骂。

“所以,我虽然没有凭借美的棋艺战胜对手,但是我在美的心态下,利用数学游戏赢得了胜利。我不知道老师,会不会高兴?”

“这才是你选择黑棋的原因?”

“当然,选择白棋,只要还是人,就下不过AI.”“如果以后还有比赛怎么办?它们不会再上当了!”

“难道它们可以一直霸道地要求下黑棋吗?大不了是一个互相交替获胜的结果。”

“是埃我真的明白了。太美了。和谐中的美。你真的是老师在等待的人。”

我摇了摇头,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我现在心中只有两样东西:妻子和女儿。

病房里,妻子的脸上没有血色。她周围所有的仪器被撤走了。

“这个……心羽棋士,真的很不巧,您的妻子比我们预计的提前了三个小时发作!”主治医生那令人作呕的面容让我平生第一次有了杀人的冲动!

令我吃惊的是,飞羽居然动作比我还快。魁梧的大师兄提起了医生,将他压在墙上,厉声喝问:“我不是今天下午提前就付了你们钱吗?浑蛋!我还多付了一千万流通币!我让你们叫最好的医生亲自出马的!”

“是的,是的,先生。可是同时有一位先生的妻子因为突发心脏病,所以我们不得不……”“心脏病需要做生命重塑手术吗?妈的!”飞羽把医生扔在地上。周围没有任何人敢劝阻。

“那位先生说,反正心脏不好,干脆重新塑造一个新身体。他可付了两亿流通币啊!”

“你以为老子没钱?”飞羽举起了拳头。

“算了。”我拦住了飞羽,“谢谢你在我比赛结束前替我付了手术款,那是你一半的资产。真的很谢谢。”

飞羽终于没有出拳。但是他冲那医生大吼:“多么美妙的一盘棋。你知道那盘棋价值多少吗?价值全人类!”

我没有兴趣再听医院的解释。我缓缓抱起了妻子。我猛然间发现,她的嘴角含着笑。

“先生,我们还备份了您夫人的思维数据,我们还可以在‘灵魂之国’……”“那不是我妻子,只是一堆数据。”我打断了他,头也没回。

“先生,您的妻子让我给您传一句话。”我听得出是一名护士的声音,“她说她很想回那儿去。”

那儿?那儿是哪儿?

由于我赢回了人类过去失去的所有东西和火星的永久开发权,地球人类联盟最后奖励了我三十亿流通币。我将其中十亿流通币送给了飞羽。

飞羽他辞掉了世界棋院的院长职务,带着十亿流通币又回到了鸣海棋院。他说,他要训练出懂得追求美的新一代的棋士。

在这样一个物质决定一切的时代,我不知道他将面对多大的挑战。但是我没有劝他。

他对我说:“你的棋改变了我。老师是对的,美是不败的,可以征服一切。”

我用剩下的钱买下了那座大海中的孤岛,买下了相关的的环境优化系统。我把妻子葬在了蔚蓝色海洋旁。这是我唯一可以为她做的。她说的,因该就是这里吧。

女儿也非常喜欢这片海,至少她常常自豪地告诉我,她是所有同学中唯一见过蓝色海洋的人。看着女儿在海边欢快地奔跑,我似乎又看见了妻的笑容。

女儿说她给妻写了一封信,却不准我看,只是叫我放在妻的墓旁。虽然女儿已经到了懂得生与死的年纪,但她始终是个孩子,有着太多的幻想。

看着妻,看着海,看着信,想到女儿,我觉得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下去。

如果美是不败的,完美无缺的,为什么妻会离我而去?但是如果美是破碎的,残缺不全,我又凭借着什么战胜了AI?

伤感的眼泪静静地滑落。

一天晚上,女儿忽然告诉我,她想去鸣海棋院学习围棋。

我吃了一惊,很想阻止她。但是最后我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点了点头。

唯美,这蕴含着宇宙万物一切真理的答案,或许真的是需要人类一代又一代的接力。去寻求的终极答案吧。

就像那盘棋局一样,不到最后,永远不会有结果……(完)


饿塔作者:潘海天

日暮时分,他们看见了那座塔。

纯白色的塔很高,又尖又长,甚至高出了那些山的暗影。它在西斜的三个太阳的余辉里,在四围浓厚的暗黛山色里,像是一根又细又长的亮线。

他们仰望亮线,仿佛仰望一个沉默的希望,没有人想过他们会全体毙命于斯。为了到达此地,他们已经不停不休地走了两个星期。他们穿过了整个沙漠,一路上扔下掉队者和体力不支死去的人,扔掉被太阳晒得神经错乱者,而狰狞兽则掠去了他们中间最肥美最可口的队员,剩下的人全都筋疲力尽,严重营养不良,宛若行尸走肉。

两周前,他们的飞船坠毁在沙漠里,当时就死了一半的人。飞行员很幸运地当场毙命,变成一团辨认不清形状的肉泥,否则在随后而来的绝望日子里他可能被愤怒的幸存者施以说不出口的酷刑。

从沾满血和残肉的机械残骸中爬出来后,从20000尺高空像大铅锤一样直坠着地的震惊和歇斯底里中复苏过来后,从哀悼死者和赞美上帝对自己的仁慈中回味过来后,所有的人同时抬头看着四周一望无际的茫茫戈壁,众多大大小小的石头一直排列到目力难及的远方,在炽热的三个太阳的光辉下,如同骷髅一样,在沙地上反射着银色的细小的光。

幸存者们沉默不语。上帝让他们中间的一半人直奔天国,可是未必打算就此放过其他人。

绝大部分飞船职员摔死了,乘客们只能起来自救,一名来自特种部队的上尉军人成了理所当然的领袖。他检查完飞船残骸后告诉他们,发报机完蛋了,无法求救,也无法报告他们的确切位置。这样一来,最乐观的救援也将来自三个月后,更别提搜索这个贫瘠、荒芜然而又是巨大无匹的星球所要耗费的时间了。

“我要求你们去寻找,所有有用的物品,把它们贡献出来——时节危难,我们需要团结一心,才能得救。”上尉说,他有一双坚毅的灰色眼睛,肌肉发达的脖子和厚实的胸膛,看到他那结实的样子就令人觉得有所倚靠。

“要相信上帝,神不会抛弃我们的,”来自太空加尔文教派的神父如是说,此刻他是那根维系上帝的仅有细线,“只要我们坚信,就必获拯救。”

幸存者们开始极其热心地搜索飞船上所有的角落,那怕是毁坏最严重的,一名乘客也未能逃出来的前舱也没放过。那儿现在活像一口被摔满草莓冰淇淋的搅拌锅。负责搜索它的旅客们不停地做噩梦,在梦中呕吐。

水不是问题,那些咕噜作响扭曲变形的管道正在往外漏冷却水,虽然带着机油味儿,但没有毒。他们还找到了不少食品,都是旅游者从各星球上带回的土特产,但无论这些食品花样如何繁多,口味如何鲜美,也不可能维持60个人三个月的生活——何况这班幸存者中还有不少体形肥胖者,必是些胃口奇好的饕餮之徒。

在一个摔死的朝圣者的旅行袋中他们发现了一张古旧的破地图。上尉和幸存的飞船锅炉工,一位休假的化学教授,加上神父四个人拿着罗盘和计算尺研究了半天后宣布,决定带领大家前往一个临时避难所,那是著名的苦修者冥修教派的修道院,是地图上惟一一个有人迹的标记点。

十四天艰苦的行军后,他们才看到了修道院的塔。它远在天边,被夕阳镀上一层金色的光。

在夕阳的光洁下,每一个人都开始疯狂地奔跑。扬起的沙尘粘在他们细细的小腿上,粘重的呼吸从干瘪的肺里冲出,没有人说话,他们挺直身躯,埋下头颅,甩下没用的背包,扔掉空空如也的水壶,踢掉沉重的已经脱了线的破烂皮靴,光着脚在滚烫的沙砾上跑得飞快。

他们知道,凶猛的狰就跟在他们的队伍后面紧追不放。每到太阳落山的时候,它就必然出现,在这班衣裳褴褛,垂头丧气的旅行者中选择一名受难者。两个星期里,他们损失了14个人,始终对这头怪兽束手无措。

无法预知狰这次将选择他们中的哪一个,显而易见的理由使人们认为,拉在最后的人将大大增加被选中的几率,在离得救还有一步之遥的时候,谁希望做那位不幸者呢。他们争先恐后地逃窜,沉默的疯狂低头奔跑姿态感染了队伍里的每一个人,即便是年轻的神父也不能例外,他带着一种深切的耻辱感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回忆达尔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自它出现以来,就不停地让宗教和人的尊严蒙受着莫大的羞辱。现在跑吧跑吧,只要不是落在最后,就有活下去的希望。

刚出发的时候,他们组织得很好。有人负责探路,有人负责照顾妇孺病弱,有人负责每晚的安全警戒。即使在落难之中,大家依旧表现得彬彬有礼,相互谦让,仿佛这次艰苦的行军只是一次城市背包族的一场度假冒险。一直到狰的出现,一瞬间,脆弱的文明的纽带断裂了,秩序崩溃,活命的本能回到每个人身上。那天晚上,在营地里,年轻的神父在一片惊慌中看到粗壮的锅炉工踏翻了两个帐篷,把一位肥胖的女人撞翻在地;化学教授跃入火堆,几乎把自己全身点着;上尉在远距离里朝猛兽开了两枪,随后不见踪影;所有的人都觅处而藏,一次假日进军演化成了混乱的大溃逃。

狰实在是一种极度可怕的猛兽,事实上这是一种整个大星云区都少见的凶狠的噬人兽,它的速度快如鬼魅,弯曲的利爪犹如闪闪发光的匕首,钢鞭一样的尾巴在末梢分成了毒蛇信样的三个分叉,比它的外形更恐怖的是它那对人刻骨的仇恨,一旦发动攻击,它就会扑击撕咬到底,决无怜悯和收口的可能。

唯一值得苦中寻乐的是,狰懂得替自己挑选最佳的口粮。它会掠去逃难者中最肥胖的人,而他们消耗更多的食物,同时又行走缓慢——现在他们剩下来的人全是青壮男女,身体强健,意志坚定,不必有人催促,他们的行走速度也快多了。

上尉跑在队伍的中间。他手里紧攥着自己的激光枪,脖颈笔直,吐气长缓,跑得不紧也不慢——离开人群是危险的——他第一个领悟到在他们混杂的脚步中多了另一个声音,那是厚厚的肉垫落在沙砾上的声音。他闻到一股畜生身上特有的骚动不安的热气。他转过脸去,在月影下看到那个悄无声息跟随着他们的毛皮光滑的影子,它那扁平的大脸上满是卷毛,逆着风儿微微抖动。它正眯缝着瘦长的因为斜吊而显得格外凶狠的大眼,悄没声息地上下打量着队伍中的每一个人。它又来了,正在慢吞吞地策划发动攻击。而他们对此无能为力,这种居高临下的蔑视和鄙视对他的尊严行成了一种可怕的伤害。妈的,早晚会干掉你的。上尉恨恨地想,捏紧了无用的激光枪。

他们在奔逃中看到了峡谷的隘口,看到了围绕谷中的林子,成片低矮的小屋围成的小广场,广场中心那个小小的喷水池,一个异教徒的白度母女神盘腿跌坐在水池中心的莲花宝座上,圆如满月的脸上带着大慈大悲的神秘微笑。他们冲进去了。有人跪倒在地,像孩子一样放声哭泣。有人木头一样呆在当地,既不哭也不笑。

没有一间屋子有灯光,没有一座烟囱有炊烟,所有的地方都静悄悄地,没有一个人。没有人出来欢迎他们。这儿已经荒废啦。希望像大肥皂泡沫一样升上天空,然后炸破了。现在,哭吧,哭吧。他们紧紧地挤在一起,度过了整个晚上。

天亮的时候,三颗带着各自色差的太阳先后跃上了天空,土黄色的领先,把谷中照得一片金灿灿的,蓝色那颗后来居上,它的个儿最大,最后是桔红色的缺乏热度的一颗。他们清点人数,发现在昨晚的混乱中又少了两个人。来自月球的塞奥尼和艾米丽夫妇。神父回忆起两张年轻的沾满雀斑的脸,叹了一口气。

他们在依然流淌着的喷水池中取水。长途的亡命跋涉之后,短暂的喘息让所有的人都情绪平稳下来。他们开始观察四周,林子不大,也不算密集,都是些当地的树种:向左盘旋的蕨类盘成紧紧的环,一圈圈地旋转着升向天空,在树的顶部,从根上分成三片的针叶摇曳着,在风中咕哝着轻柔的沙沙声。这儿显露出来的是一副静谧的园林景象,他们却三三两两地紧靠在一起,不敢深入探究。

快到中午的时候,上尉把他们四个领头的人召集起来,化学教授,锅炉工和神父。他把他们带到一个低矮的半地下室去。那儿大概是一个砂岩砌筑的酒窖,里面摆放着大量的空玻璃瓶。上尉原先身体健壮,皮肤黝黑,如今蹲坐在一堆甚不牢靠的瓶子上,披着毛毯,胡子拉茬,皱巴巴的面孔又干瘪又苍白,活像一颗失去水分的萎蔫的蔬菜。“食物已经没有了。”他向大家透露了这个可怕的消息,“我们没剩下一点食物。今天早上,我搜索了整个修道院,显然它是被废弃了。我转遍了所有的屋子,希望能够找到藏匿的食物——但是没有。没有。”

所有的人都沉默不语了。救援要两个半月后才能到达,没有食物他们只能饿死。相比这个威胁之下,狰倒是件小事了。

“我们要对付它,我们会对付它的,”上尉说,“枪对它没有用。我面对面地对它开过枪,它抖了抖肩膀,好像我手里拿的是把玩具水枪似的。”他说着,愤愤不平地抽了抽鼻子,“但是我们能把它拦在外面。我四处转悠过了,这儿四周都是直上直上的峭壁——只有一个出入口。我们要在那儿修建一道篱笆。工具这儿有的是。”

“是的,激光枪没有用,”化学教授蔫头蔫脑地说,由于瘦了,他的招风耳朵看上去大得惊人,“我碰巧看过一本旅游简介,这星球上云母岩中长晶体的含量高得惊人——由于那些晶体原子的共振——这是颗奇特的充满超声的星球,上面的生物天生有一种本领,它们能够利用并且控制物体的振动。看到那只大猫脑袋边的绒毛吗,它就是用来感应振动的——激光说到底也是一种振动。你的攻击大概会让它难受,但不可能伤害到它。”

“振动?你是说,用枪对付不了它吗?如果它冲进来,我们就只有跟它肉搏了——好吧,那我们就跟它肉搏!”上尉恶狠狠地说。

“这儿有不少的树,或许这些植物也可以吃?”锅炉工说。他是个有着扁平大脸的强壮家伙,一颗犬牙突兀地伸在嘴外,打破了一点外貌上死鱼一样的呆滞感,“俺在老家的时候听说过有人吃树皮。”

“不行。”教授沮丧地摇头,仿佛在宣判自己的死刑,“这是所有星际旅行者遇到的难题,大部分外星植物的DNA螺旋式和我们的基本结构不同,假使它们对我们没毒的话,吃下去也无法分解出对我们有用的蛋白质分子。”

“我们的肉对它们的猛兽倒是挺适用的?”上尉讽刺地说,他转身面对神父,“这样吧,神父,你来负责搜索。看这些和尚的布置,仿佛只是要离开一小会儿。没有留下一点点的食物,这是不可能的,”他歪曲着嘴角重复道,“不可能的。或许你们信神者另有思路,你们不都是信神的吗?”

“这是不一样的。”神父抗议说。

“就这样吧。”上尉说。

冥修教派是个快要消亡的古老宗教。他们的教义宣称抛弃所有欲望,就能立地成佛,白日飞升。创建这个教派的是一位古代东方僧侣,据说他们能展现神迹给大家看,然而他们的流传范围很小,只限于大星云区的几个偏远星球。根据古老的地图介绍,这儿是冥修者们的一个圣地。

既然领受了找寻食物的任务,神父就开始顺着谷地转悠。除了他们进来的缺口外,谷地四周都是高大的绝壁,上面是一条条流水冲出的沟壑,露出岩石内里红色的沉积层。站在谷中央看,这些巨大、沉默、冰冷的巨岩像幕布一样伸向天际,只露出了一块近乎圆形的天空,他们犹如置身井底。

神父正在犹豫从哪儿开始着手搜索食物的时候,就看见锅炉工带着砍伐树林的那一群人尖叫着从林中跑了出来。

他们第一次看到了幻泡鱼。它们圆鼓鼓的,在阳光下反射着五颜六色的光,在空气中甩着尾巴,上下游动,逆风而动,仿佛一些脆弱的肥皂气泡,或者像是一些漂浮在空中的儿童五彩气球。它们看上去柔弱漂亮,毫无危险,而且确实也只是些观赏宠物,但他们现在犹如惊弓之鸟。

那些幻泡鱼的透明肚皮在空气中以看不到的频率振动着,它们利用振动吸收阳光中的能量,不停地吸入空气中轻或重的气体,使自己维持在某个高度上。它们巨大的眼泡傲然自若地盯着下面那些显然太过慌乱而丢了自己脸的人们,然后摆了摆尾巴,升到更高的天空中去了。

出去探路的上尉和几个强壮的男人带回了塞奥尼的尸体,他是在昨天夜里的狂奔中踩到了沟里,摔断了自己的脖子。除了塞奥尼之外,他们还找到了一条干涸的车辙道,弯弯曲曲地通向不知道是天国还是何处的远方。痕迹被消磨得几乎看不见了,说明路上很长时间没人走了,看来这个修道所确实被废弃了。

神父替死人作了祷告。他们把他埋在了树林间。那些蕨树一圈圈地盘旋着,围绕在他们的上空。上尉和锅炉工拿着铲子,像两根残破的石柱,矗立在红褐色的泥土松松垮垮堆起来的巨大坟头边上。

剩下来半个白天他们都在砍伐树木,修建栅栏。他们把坚固粗大的树干的顶部削尖,深深地埋入地下;用针叶编造带刺的索网,填充每一道缝隙;所有可能被攻击的薄弱点都用巨大的石头在后面加了固。他们忍饥挨饿,辛苦工作,终于完成了这项伟大的工程,这多少带给了他们一点虚假的安全感。

与此同时,神父以无比的耐心搜遍全谷,却只发现了一点点发霉的面包,此外还有一些葡萄干。在酒窖的后面,他发现了一些干枯的葡萄藤,他们也许是自己酿酒的。他没找到片纸只字,也没有任何书籍或者记录。他努力回忆曾经读过的一些关于冥修者的书,记得他们喜爱劳作,冥想,但是没有什么书籍提到过他们吃什么。

饥饿开始咬啮神父的胃,他两眼发花,在再一次绕到塔下的时候,他正在想那个令他充满焦躁不安的感觉,他们吃什么呢?

塔是他惟一还未搜寻过的地方。当然啦,它很高,大约有100米高,600个台阶。在此刻的身体状态下去爬它实在是件辛苦事。

他还是开始爬了。楼梯在塔内,向左盘旋,一圈又一圈,绵亘的石砌梯级一级又一级,永不停息。塔仿佛还在不停地升高,像那些蕨类植物一样,在阳光下静悄悄地生长,往高空攀升。神父不得不几次坐下来休息,休息的时候他可以看到遍布塔身的白色壁画。上面刻画着一些恐怖景象,也许是反映异教里的地狱景象;此外还有拿着宝剑、乐器和老鼠的甲士,一些婆娑的仙女,长满果实的树,睡莲和漂亮的雌鹿;而在所有这些图案的下面,则是一个沉睡的人形。也许这个繁复的世界,只是存在于佛的梦之中。在古代印度人的眼光中,世界本身不就是由梦组成的吗?

他花了很长时间才爬到高塔的顶端,那儿只有一个空荡荡的一无所有的房间。大块砌构的白色石头围成了一个奇特的圆形空腔,像是花房,又像是子宫。在这个石造子宫的正中央留下了冥修者长年累月席地而坐形成的凹坑。圆室的弧形墙上开了3个狭长的开口,权充是窗户。3扇窗户间是六幅壁画,他注意到其中的一幅:那是一些骨瘦如柴的人。他们的肚子涨得像面大鼓,眼中却闪动着饥饿的充满欲望的光芒,他们像蜘蛛那样伸手摄取,抓挠,乞求着。

饥饿之塔。这四个字突然不请自来地跳入他的脑中,让他心神俱悚。他逃也似地离开了高塔。

夜里狰又来了,在篱笆外面呼呼地喘着气,喷着食肉动物特有的腥味,眼睛像两盏明灯。谷口一整夜都传来可怕的撞击声。在怪兽的撞击下,整座石壁都在吱嘎作响,埋在地里的树干以吓人的幅度摇摆着。那天晚上狰没能闯进来,让许多彻夜不眠的饥饿的灵魂松了一大口气。

现在只有修复篱笆的时候能让大伙齐心协力,其余的时候,他们就分散开来,挖地三尺,发疯似地搜遍了所有的房屋和空地。葡萄藤在第一时刻被掘起来吃掉了,然后是各种皮制品,皮鞋、皮带、皮水囊,这座该死的星球上没有蚯蚓和老鼠,否则它们也要一起遭殃。

上尉忘了告诉神父没找到食物是否该停下来,他就坚持不懈地拖着疲惫的身子在谷中游荡。在一间暗屋子里,他看见教授在把一些干草根和树枝状的东西收拢起来,塞在他那件大衣的夹层里。看见神父的时候教授的脸上泛起了一抹涩红。

教授是个脸色苍白的瘦长个儿,鼻子突兀,眼睛很大,像两个蓝汪汪的水泡,这让他总是带上一丝儿惊恐的神情。他眨了眨眼睛,表达善意地递了两块植物块茎给神父,说那是中国人治病用的药材。“对我的疟疾症状应该会有好处。”他支支吾吾地说。

在转遍了整个谷地那些平庸无奇的房屋之后,神父开始坚信冥修者们惟一的秘密就在塔上。虽然虚弱,他再一次爬上塔去研究壁画和那间空荡荡的冥想室。他发现了建造石塔的材料不是当地的砂岩,它们是从远处运来的白色云母岩,仔细观看,它们与地球上的云母岩却又不同,那里头闪动着无数微小的细密的亮闪闪的晶体,犹如恒河沙砾。

那三扇窗口极窄小,只容一人挤出去,外面是小小的一环了望平台,可以望见谷外那空旷扎眼的沙漠,风毫无阻隔地在其上肆行,卷起滚滚沙尘。沙尘的上面则是那广漠无垠,寂然无声,深不可测的天空,它显得出奇的空旷与蔚蓝。三个太阳带着五彩的光芒滑过天空。他们就呆在这个被遗忘的角落。他们确实被遗忘啦。

这期间上尉上塔看了一眼,他对这空荡荡的房间不感兴趣,他很忙,要带人去修复篱笆。栅栏那儿的反复争夺已经成了一场战争。晚上狰来破坏,白天人在加固,到后来夜里也需要有人值班加固它了。狰的攻击愈发地凶猛,它咬断那些不够粗的树干,撕裂结实的针叶扎编的索网,用结实的身躯撞击得整个樊篱抖动不止,让所有蹲在栅栏后面的人心惊胆战,暂时忘掉肚子中的火烧感。

锅炉工尤其喜爱这种战斗,他把脸涂抹成印第安人的战斗花纹,拿削尖的长杆从缝隙里往外猛捅,又唱又跳,他的狂热精神激励着大家。他确实是名勇敢的家伙。其他人呼喝着,用韧枝条编织的网格填补空洞,后面加固上大石块,他们用土埋上栅栏间的缝隙,用不知名的外星藤蔓把那些树干捆扎得牢牢的,坚不可催的样子。

但他们依旧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另有一些人也开始爬塔探看,但这样的人不多,毕竟爬100米高的塔对饥饿无力的人来说是个可怕的挑战。教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饿得半死,一路上休息了十六次,还治疗了两次自己的疟疾。一到顶部,他眯着眼睛敏锐地扫了一遍空荡荡的石室,外面的了望台也没有放过,毫不掩饰脸上流露出的失望神情。他向神父解释说,并非自己不相信神父的话,但上来看一眼为了打消他心中猫爪抓挠般的痛苦责任感。

教授下去后,几乎再没人来打扰神父的工作。神父对那个室中央的空洞越来越好奇,他知道冥修派的历代高僧就坐在这个凹槽上渡过了1000年。也许有人就在此飞升成佛了。左右无事他便也坐在其上尝试著名的冥想,也许是冥想室包容一切的圆形结构让他安逸,他很快沉浸到一种似梦非梦的境界里,他几乎要睡着了。在睡梦里,他仿佛听到怪兽呼呼的喘气声,看到恶魔一样黄色的目光,它的利爪几乎搭在了他的喉咙上。

他醒了过来,觉得自己头痛欲裂,口渴得厉害。也许是出于想象,冥想室里仿佛充满了狰那野性的骚味。他昏昏沉沉地走下塔去,被告之昨天夜里,狰终于冲了进来,咬死了3个人。其中马修的尸体被他们抢了回来。马修是一名十八岁的年轻孩子,那天晚上,在怪兽的口中,他拼命挣扎,如同一只拍打着翅膀的飞蛾,篱笆上的洞太小,它没来得及把他拖出去,上尉跳过去,拉住了他的腿,其余的人朝篱笆外开枪,用削尖的树枝捅它的嘴和脑门,他们拼命地把他往回拉,结果弄折了他的脖子。

太阳出来的时候,狰带着战利品跑掉了。化学教授说,太阳是个巨大的超声源,它会搞乱狰的感知系统。

葬礼相当简陋。马修仰卧在地,褴褛的衣服下露出瘦削的臀部和嶙峋的胸,他的一条胳膊被咬断了,如同乱砍之后的树桩,尖锐的茬口处血肉交错翻腾,皮肉七零八落地搭拉在地。望着那些苍白因而显得无比柔软的肉,每个人都眼冒青光。神父祷告的时候,一股难说出口的暗流在背地里骚动着。他们窃窃私语,或者还进行了秘密投票,最后他们没有把他埋掉。“他还有用。”他们阴沉着脸说。上尉点了头。神父闭上眼睛没有吭声。

那个白天里,他们烧起了篝火,架起了大锅。香气从广场上向四处飘溢。他们用砍树的斧头和锯子肢解男孩的身体。上尉的手极稳当,他的刀子走得笔直。男孩的胸腔像瓜一样裂开,干枯的皮下是一层薄薄的黄色脂肪,里面有星星点点的红点。胸筋交间处的软骨被切断以后,内脏就像一堆红色的扭动的蛇滑落在地。随后那孩子的内脏和头被放在大锅里煮汤,四肢和肌肉则被烧烤烘干后保存起来作为存粮。

他们排队等候分配,手里端着各种各样的容器:敲掉瓶颈的玻璃瓶,铁铲,帽子和塑料袋,把皮靴吃掉了的人颇有些后悔,香气让他们的嘴里不停地往外冒酸水。

锅炉工掌着大勺,用一根草绳勒着少了皮带的裤子,他精细得近乎苛求地平均分配着每一份口粮,这种容易理解的公平是他目前惟一能够掌控的事,除此之外,他绝不多想。这种人总是现实的,他们的生活令人羡慕,因为他们总是快乐到最后的时刻。

有些人激动得吐了酸水,他们紧攥着手里的塑料袋不放。在面对缺盐少蒜,但又丰盛得令人不敢奢想的午餐的时候,不能肯定,他们其中是否有人默念了主啊,感谢你赐我食物这句祷词。

那个午后,他们以更大的热情去加固篱笆,在有粮食的基础上,他们又精神百倍,充满信心了。

神父没有去参加排队,饥饿宛如蜘蛛啃丝般缓慢地咬啮着他的内脏,但他没去领他的那份肉。

上尉其实挺喜爱这位年轻人的。神父还算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他有一副讨人喜爱的,十分敏感的脸,像砂岩一样白和脆弱。第一次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上尉就总觉得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了。在他的印象中,仿佛在此之前,在某个遥远的,被时间的烟尘所淹没的场合,他就见到过这个苍白瘦弱的,为拯救别人而会牺牲自己的好年轻人。他见过很多这样的年轻人,在部队里或者在其他地方,他们最终都被战火所吞吃。“主并不会指责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下用如此手段求生吧?”他说。“我明白,我当然明白,”神父低着头说。上尉给他带去了一些烘制好的干肉,那些肉片看上去很干净,切得齐齐整整的,凝聚着酱黑色的香气,确实熏制得很好。“可以你这样做会增加人们的压力,他们以为你在指责他们什么,”上尉好心地劝告他说,“你应该收下它。”他看出神父明显地在犹豫。“我明白。”神父说,最后还是拒绝了那份归他的食物。上尉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天。

他依然去爬他的塔,那座令人充满无穷无尽欲望的塔。现在他自己也不知道希望在里面找到些什么,奇怪的是他并不觉得饥饿。白色的石壁在黑暗中发出温润的荧光,每一粒晶体都在微弱地振动着。或许冥想可以帮助冥修者进行辟谷?他端坐在凹槽上,抚摸着墙上那些文字,那些古老的画一样的象形文字,试图通过想象来明白它们是什么意思。

有那么几秒种,他的头脑迷迷糊糊的涌现出了一种神秘的离奇的感觉,他竭力想抓牢并留住这一印象,以便预测或者控制将要发生的事,但正如他所猜想的那样,它跑掉了。幻泡鱼在空中飘荡,它们的皮肤绷得紧紧的,像是透明的膜片,他们就是些桔黄的,橘红的,湖蓝的,金光闪闪的转瞬即逝的泡沫埃虽然有严格的份额限制,食物还是在一瞬间就被饥饿的人群吞食干净。和以往不同,现在谷中梭巡的这些皮包骨头的人身上多了点什么东西。他们的颧骨高耸在上,脸颊井一样深陷,他们的目光来回扫射地上而不敢相交,因为那让他们自己害怕。

他们几乎是盼着狰的进攻了。但是篱笆很结实。狰在篱笆外呼呼地喘着气。它也有好多天没有食物了。饥饿让它的肋骨从干枯的皮毛下一根根突兀出来。它用发红的无力的眼睛盯着篱笆后的人,然后转身跑掉了。也许它就此退缩了,放弃了这群同样饥饿的人,这令守侯在篱笆后的人感到一丝莫名失望。

虽然他们尽量节约,两天后,食品危机再一次开始了。强壮者带头抢夺剩下的骨头,他们砸开腿骨,吞吃了年轻人的骨髓和筋节,但这些东西远远不够拯救大伙,所以有一天早上,上尉带上一群人重新埋葬了塞奥尼。

头天夜里有人挖开了他的坟,想打死尸的主意,然而在如此恶劣的火热天气下,塞奥尼早已经腐烂成一团食腐鬼也难以下咽的烂肉,于是清晨的时候,人们发现他臭气熏天,横躺在红色的坟头上,眼窝变成了蓝汪汪的两泡水,额头上满是黑色的烂斑,他的牙呲出来,由于颊后的皮肤收缩而显得眉开眼笑。没有更多的人指责这桩暴行,他们只是挖了个更深的坑重新埋了他。目睹着如此大量的卡路里,氨基酸,蛋白质白白地腐烂,也许更多的人在暗自后悔呢。

其他的人也没闲着,他们试图尝试那些蕨类植物。他们砍倒它,把树皮上的刺去掉,剁成小条的细枝,用小火煮它,然而它发出了比腐烂的尸体更强烈的恶臭。还没等化学教授再次警告他们,就有人去进攻了幻泡鱼。两个来自大角星的钻石矿矿工拿叉子捅它们,结果被炸开的鱼肚皮里喷出的氨水毒瞎了眼睛。他们的脸腐烂了,躺在喷水池边一整夜呻吟不止。

无穷无尽的阶梯让神父仿佛在爬一座通往天国的巨塔。上帝是永生的,他无所不能,无所不知,他仁慈宽厚,为世间万物所共有。那么万能的上帝,以他那无穷的智慧,真的会害怕以前的人修建直通天国的那座巨塔吗?天国究竟在何方,在上面吗,在这座有限的但不断扩展的宇宙中吗?科学每一次发展,都让宗教摇摇欲坠,最后却总能找到与它相容的地方。这是否说明了科学永远也拯救不了人类呢?只是现在这些问题远远也不及去哪儿寻找食物更重要。

他怀念第一次参加弥撒时领的圣餐,酒和饼象征着耶稣的血和肉,他们每个人都吃了他因而与他同在。皮带又老又韧,根本就嚼不动,但他还是想办法把它切碎,用唾液泡软后吞了下去。克罗洛斯嚼吃了他的子女,独眼巨人烧烤奥德塞的同伴,张巡将妻妾给部下分食,当然啦,还有乌哥利诺伯爵,在一座高塔里啃食了自己的骨肉——历史上早已人人相食,他们还在自相残食呢。成群结队的幻泡鱼浮游在冥想室的外面看他,仿佛大气是一个巨大的透明玻璃鱼缸。

恶臭一直萦绕在谷地上空。

两位矿工死了。猎食者终成被食者。那几乎是谷中人人等待已久的一场盛筵。大火烧起来了,锅里的水骨碌碌地冒着白色的泡。借助这两位矿工的牺牲精神,他们又熬过了一个星期。救援依旧显得遥遥无期。神父几乎是奇迹般地熬了下来,他发现教授给他的植物块茎确实有无穷妙用,一小片就能带给他长时间的热量。此刻教授也是形销骨立,眼睛血红,几乎一阵风也能刮倒,然而他精神旺健,脸色红润得出奇。他不停地喝水,干裂的嘴唇边还是起了一串燎泡,这大概都是治疗疟疾引起的副作用。

太长时间没有人去关注篱笆了,那儿不知道被什么人连掏带挖地弄了一个小洞,直到狰的咆哮又回响在谷地中央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这一点。这一次没有人恐惧,他们在上尉的带领下极度亢奋地战斗,胜利的火焰缭绕在他们发烧的大脑四周。他们用铲子,用木棍,用刀子,用指甲和牙齿,和饥饿得缺乏力量的怪兽争夺着嘴里的尸体。

上尉用刀子从怪兽口旁努力砍下了一条大腿,他觉得自己又控制住了局面。他曾经犹豫和迷茫过,也害怕过。对他的训练让他对这种感觉感到羞耻——现在好了,在知道要走什么道路后,他就不用再担心,他知道自己将坚持到救援的到来。这种胜利的快乐冲昏了他的头脑,在狰钻出篱笆的洞跑掉之后,他持着化学教授那条毛茸茸的还在滴血的大腿纵声而笑。

他看到神父就站在近旁,神情古怪地看着他,骷髅一样的脸上是一副痛苦的样子。上尉一下僵住,他收敛笑脸,对自己和对神父都怒火中烧。妈的,他凭什么那样看他。在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信仰有什么用?不论是信神者的还是无神论者,灾难降临在他们身上的时候还不是一样的残酷无情。他狠狠地对付手中的教授,又剁又砍,奢侈地让那些血肉碎末飞溅在地。不用去调查,他知道神父的做法在大家中间引燃了怒火。

他们在喷水池里清洗教授剩下的残骸,教授的身体中萦绕着一股奇异的药香,即使漂洗了半天依然如此,渗透肌肤肉髓的香气让他显得格外好吃,他那瘦削的半具尸体只在一夜间就被吃得点滴不剩,他们根本就没尝出味儿来呢。他们还是饥饿,需要食物。

神父在凹槽上盘腿而坐,思潮喷涌,围绕着他的恒河沙数的白亮的晶体在振动,共鸣,那些声音极广阔又极微小,如蚕嚼桑叶,如雨打芭蕉,包含着如宇宙般宽广的讯息在这间小屋中回旋流动,通过弧形的花房腔室灌入他的头顶,让他想起了幼年的,过去的,甚至没有经历过的记忆。欲望从何而来?振动,振动,像蝴蝶那样拍打着翅膀。这个世界是虚幻的。一位白发的老人跟他说,我梦见了蝴蝶,蝴蝶才是真实的埃他睁开眼睛,看见了两片黑红相间的翅膀在室内拍打着。那是地球上才有的蝴蝶啊,它飞出了狭长的窗户,翅膀上的金粉在晨光下画出一条弧形的轨迹。

会是幻觉吗?一种神赐的顿悟充斥着他的身体。突然间,他极度害怕起来。这也许是想象中的想象,他只是想象着自己看见了幻觉。不过害怕只是一瞬间的,有什么关系吗?既然世界就是虚幻,虚幻的虚幻也不过是虚幻而已。在幻觉中他看懂了墙上的画,或者说是字。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幻。”

这句话如果是对的话,那么反过来,虚幻也可生出有相。我的天,这可能吗?神父闭上眼睛。世界真的只是黄梁一梦中吗?他开始在心中画一块烤得喷香焦黄的饼。他的头在那些晶体的共鸣中剧烈地疼痛了起来,然而他睁开眼睛就确实看到一块饼躺在他的面前。那确实是一块饼,芝麻粒烤得焦黄焦黄,在地上冒着袅袅的热气。

眼泪从他干枯的眼眶中一滴滴流出。画饼确实是可以充饥的。他找到了食物!这就是冥修教派的秘密,他曾经以为摒弃所有欲望才是绝欲,然而他错了,有什么比满足各种欲求而告诉你欲求的痛苦更直接的呢?

他把饼留在空气中继续冷却。他觉得脑袋中金星乱冒,嗡嗡作响。这是神迹吗?还是科学?一个充满振动的星球。什么是思想,什么是物质?柏拉图说。他早该理解,思想本来就是一种振动。电火花在神经元间来回跳跃。这座高塔特殊的构造和材质,甚至要加上这整个星球,它们放大了思想的力量。只要坚信和细心刻画,他们甚至可以创造世界。

他忍受着剧烈的头痛在头脑中构想一个发报机。它在雾中浮现,越来越清晰,随后当地一声落在了地上,那声响坚实,簇新,发着蓝光,像尖锐的刀子一样捅进他的脑中。他用发热的手抚摩着它。他将下去找他们,他们一定知道怎么使用这东西。而这期间,他们可以通过冥想和信仰来得到食物。他站了起来,却打了一个趔趄,几乎摔死。长时间苦思冥想已经让他不堪虚弱。

发报机太重了。他根本无法背负起这80磅的重量下600级台阶,于是他跌跌撞撞地爬了起来,顺着向左盘旋的楼梯慢慢地一圈圈地走了下去。

空气中飘荡着柔和的风。其他的人在广场上支着的锅边围成了一圈,火焰跳跃,水滚开着。他没有考虑又有谁死了。他快步上前,要告诉上尉,告诉他们他完成了任务。食物!他找到食物了。只要我们坚信,就必得救。多么简单啊,哈利路亚。

他们站成一个弧形,仿佛教堂唱诗班的大合唱队伍。所有的人目光柔和地看着他。现在,牺牲的那个人也在巨大的天幕上低下头来看着他,目光悲悯。上尉站在中央的高处,他歪过头去看谷的另一边,锅炉工手里拿着半截铁锹制成的狼牙棒逼近过来。他们站得笔直。他明白过来,那是一个审判台。是有另一人为大家牺牲的时候了。他明白要抓紧最后的时光,他举起手指,指向上方,用嘶哑的嗓子说道:“我发现了……”那话被后脑上沉重的一击堵塞在了他的咽喉中,最后的意识里有水滚动的声音,人群那白色的牙齿,大气中游动的鱼。远处有一声狰的咆哮,仿佛神的号角在召唤。

在这一切的上面,饥饿的高塔直刺穹天。


诗云

作者:刘慈欣

伊依一行三人乘坐一艘游艇在南太平洋上做吟诗航行,他们的目的地是南极,如果几天后能顺利到达那里,他们将钻出地壳去看诗云。

今天,天空和海水都很清澈,对于做诗来说,世界显得太透明了。抬头望去,平时难得一见的美洲大陆清晰地显示在天空中,在东半球构成的覆盖世界的巨大穹顶上,大陆好像是墙皮脱落的区域……哦,现在人类生活在地球里面,更准确地说,人类生活在气球里面,哦,地球已变成了气球。地球被掏空了,只剩下厚约一百公里的一层薄壳,但大陆和海洋还原封不动地存在着,只不过都跑到里面了,球壳的里面。大气层也还存在,也跑到球壳里面了,所以地球变成了气球,一个内壁贴着海洋和大陆的气球。空心地球仍在自转,但自转的意义与以前已大不相同:它产生重力,构成薄薄地壳的那点质量产生的引力是微不足道的,地球重力现在主要由自转的离心力来产生。但这样的重力在世界各个区域是不平均的:赤道上最强,约为1.5个原地球重力,随着纬度增高,重力也渐渐减小,两极地区的重力为零。现在吟诗游艇航行的纬度正好是原地球的标准重力,但很难令伊依找到已经消失的实心地球上旧世界的感觉。

空心地球的球心悬浮着一个小太阳,现在正以正午的阳光照耀着世界。这个太阳的光度在二十四小时内不停地变化,由最亮渐变至熄灭,给空心地球里面带来昼夜更替。

在适当的夜里,它还会发出月亮的冷光,但只是从一点发出的,看不到满月。

游艇上的三人中有两个其实不是人,他们中的一个是一头名叫大牙的恐龙,它高达十米的身躯一移动,游艇就跟着摇晃倾斜,这令站在船头的吟诗者很烦。吟诗者是一个干瘦老头儿,同样雪白的长发和胡须混在一起飘动,他身着唐朝的宽大古装,仙风道骨,仿佛是海天之间挥洒写就的一个狂草字。

这就是新世界的制造者,伟大的——李白。

礼物

事情是从十年前开始的,当时,吞食者帝国刚刚完成了对太阳系长达两个世纪的掠夺,来自远古的恐龙驾驶着那个直径五万公里的环形世界飞离太阳,航向天鹅座方向。

吞食帝国还带走了被恐龙掠去当作小家禽饲养的十二亿人类。但就在接近土星轨道时,环形世界突然开始减速,最后竟沿原轨道返回,重新驶向太阳系内层空间。

在吞食帝国开始它的返程后的一个大环星期,使者大牙乘它那艘如古老锅炉般的飞船飞离大环,它的衣袋中装着一个叫伊依的人类。

“你是一件礼物!”

大牙对伊依说,眼睛看着舷窗外黑暗的太空,它那粗放的嗓音震得衣袋中的伊依浑身发麻。

“送给谁?”伊依在衣袋中仰起头大声问,他能从袋口看到恐龙的下颚,像是一大块悬崖顶上突出的岩石。

“送给神!神来到了太阳系,这就是帝国返回的原因。”

“是真的神吗?”

“它们掌握了不可思议的技术,已经纯能化,并且能在瞬间从银河系的一端跃迁到另一端,这不就是神了。如果我们能得到那些超级技术的百分之一,吞食帝国的前景就很光明了。我们正在完成一个伟大的使命,你要学会讨神喜欢!”

“为什么选中了我,我的肉质是很次的。”伊依说,他三十多岁,与吞食帝国精心饲养的那些肌肤白嫩的人类相比,他的外貌有些沧桑感。

“神不吃虫子,只是收集,我听饲养员说你很特别,你好像还有很多学生?”

“我是一名诗人,现在在饲养场的家禽人中教授人类的古典文学。”伊依很吃力地念出了“诗”、“文学”这类在吞食语中很生僻的词。

“无用又无聊的学问,你那里的饲养员默许你授课,是因为其中的一些内容在精神上有助于改善虫子们的肉质……我观察过,你自视清高且目空一切,对于一个被饲养的小家禽来说,这应该是很有趣的。”

“诗人都是这样!”伊依在衣袋中站直,明知道大牙看不见,还是骄傲地昂起头。

“你的先辈参加过地球保卫战吗?”

伊依摇摇头:“我在那个时代的先辈也是诗人。”

“一种最无用的虫子,在当时的地球上也十分稀少了。”

“他生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对外部世界的变化并不在意。”

“没出息……呵,我们快到了。”

听到大牙的话,伊依把头从衣袋中伸出来,透过宽大的舷窗向外看,看到了飞船前方那两个发出白光的物体,那是悬浮在太空中的一个正方形平面和一个球体,当飞船移动到与平面齐平时,它在星空的背景上短暂地消失了一下,这说明它几乎没有厚度:那个完美的球体悬浮在平面上方,两者都发出柔和的白光,表面均匀得看不出任何特征。这两个东西仿佛是从计算机的图库中取出的两个元素,是这纷乱的宇宙中两个简明而抽象的概念。

“神呢?”伊依问。

“就是这两个几何体啊,神喜欢简洁。”

距离拉近,伊依发现平面有足球场大小,飞船在向平面上降落,它的发动机喷出的火流首先接触到平面,仿佛只是接触到一个幻影,没有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但伊依感到了重力和飞船接触平面时的震动,这说明它不是幻影。大牙显然以前已经来过这里,没有丝毫犹豫就拉开舱门走了出去,伊依看到他同时打开了气密过渡舱的两道舱门,心一下抽紧了,但他并没有听到舱内空气涌出时的呼啸声,当大牙走出舱门后,衣袋中的伊依嗅到了清新的空气,伸出外面的脸上感到了习习的凉风……这是人和恐龙都无法理解的超级技术,它温柔和漫不经心地展示震慑了伊依,与人类第一次见到吞食者时相比,这震慑更加深入灵魂。他抬头望望,以灿烂的银河为背景,球体悬浮在他们上方。

“使者,这次你又给我带来了什么小礼物?”神问,他说的是吞食语,声音不高,仿佛从无限远处的太空深渊中传来,让伊依第一次感觉到这种粗陋的恐龙语言听起来很悦耳。

大牙把一只爪子伸进衣袋,抓出伊依放到平面上,伊依的脚底感到了平面的弹性,大牙说:“尊敬的神,得知您喜欢收集各个星系的小生物,我带来了这个很有趣的小东西:地球人类。”

“我只喜欢完美的小生物,你把这么肮脏的虫子拿来干什么?”神说,球体和平面发出的白光微微地闪动了两下,可能是表示厌恶。

“您知道这种虫子?”大牙惊奇地抬起头。

“只是听这个旋臂的一些航行者提到过,不是太了解。在这种虫子不算长的进化史中,这些航行者曾频繁地光顾地球,这种生物的思想之猥琐,行为之低劣,其历史之混乱和肮脏,都很让他们恶心,以至于直到地球世界毁灭之前,没有一个航行者屑于同他们建立起联系……快把他扔掉。”

大牙抓起伊依,转动着硕大的脑袋看看可往哪儿扔。“垃圾焚化口在你后面。”神说。大牙一转身,看到身后的平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小圆口,里面闪着蓝幽幽的光……“你不要这样说!人类建立了伟大的文明!”伊依用吞食语声嘶力竭地大喊。

球体和平面的白光又颤动了两次,神冷冷笑了两声:“文明?使者,告诉这个虫子什么是文明。”

大牙把伊依举到眼前,伊依甚至听到了恐龙的两个大眼球转动时骨碌碌的声音:“虫子,在这个宇宙中,对于一个种族文明程度的统一度量就是这个种族所进入的空间维度,只有进入六维以上空间的种族才具备加入文明大家庭的起码条件,我们尊敬的神的一族已能够进入十一维空间。吞食帝国已能在实验室中小规模地进入四维空间,只能算是银河系中一个未开化的原始群落,而你们,在神的眼里也就是杂草和青苔一类的东西。”

“快扔了,脏死了。”神不耐烦催促道。

大牙说完,举着伊依向垃圾焚化口走去,伊依拼命挣扎,从衣袋中掉出了许多白色的纸片。当那些纸片飘荡着下落时,从球体中射出一条极细的光线,当那束光线射到其中一张纸上时,它便在半空中悬住了,光线飞快地在纸上面扫描了一遍。

“唷,等等,这是什么东西?”

大牙把伊依悬在焚化口上方,扭头看着球体。

“那是……是我的学生的作业!”伊依在恐龙的巨掌中吃力地挣扎着说。

“这种方形的符号很有趣,它们组成的小矩阵也很好玩儿。”神说,从球体中射出的光束又飞快地扫描了已落在平面上的另外几张纸。

“那是汉……汉字,这些是用汉字写的古诗!”

“诗?”神惊奇地问,收回了光束,“使者,你应该懂一些这种虫子的文字吧?”

“当然,尊敬的神,在吞食帝国吃掉地球前,我在它们的世界生活了很长的时间。”

大牙把伊依放到焚化口旁边的平面上,弯腰拾起一张纸,举到眼前吃力地辨认着上面的小字,“它的大意是……”“算了吧,你会曲解它的!”伊依挥手制止大牙说下去。

“为什么?”神很感兴趣地问。

“因为这是一种只能用古汉语表达的艺术,即使翻译成人类的其它语言,也会失去大部分内涵和魅力,变成另一种东西了。”

“使者,你的计算机中有这种语言的数据库吗?还有有关地球历史的一切知识,好的,给我传过来吧,就用我们上次见面时建立的那个信道。”

大牙急忙返回飞船上,在舱内的电脑上捣鼓了一阵儿,嘴里嘟囔着:“古汉语部分没有,还要从帝国的网络上传过来,可能有些时滞。”伊依从敞开的舱门中看到,恐龙的大眼球中映射着电脑屏幕上变幻的彩光。当大牙从飞船上走出来时,神已经能用标准的汉语读出一张纸上的中国古诗了:“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您学得真快!”伊依惊叹道。

神没有理他,只是沉默着。

大牙解释说:“它的意思是:恒星已在行星的山后面落下,一条叫黄河的河流向着大海的方向流去,哦,这河和海都是由那种由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构成的化合物质组成,要想看得更远,就应该在建筑物上登得更高些。”

神仍然沉默着。

“尊敬的神,你不久前曾君临吞食帝国,那里的景色与写这首诗的虫子的世界十分相似,有山有河也有海,所以……”“所以我明白诗的意思,”神说,球体突然移动到大牙头顶上,伊依感觉它就像一只盯着大牙看的没有眸子的大眼睛,“但,你,没有感觉到些什么?”

大牙茫然地摇摇头。

“我是说,隐含在这个简洁的方块符号矩阵的表面含义后面的一些东西?”

大牙显得更茫然了,于是神又吟诵了一首古诗:“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大牙赶紧殷勤地解释道:“这首诗的意思是:向前看,看不到在遥远过去曾经在这颗行星上生活过的虫子;向后看,看不到未来将要在这行星上生活的虫子;于是感到时空太广大了,于是哭了。”

神沉默。

“呵,哭是地球虫子表达悲哀的一种方式,这时它们的视觉器官……”“你仍没感觉到什么?”神打断了大牙的话问,球体又向下降了一些,几乎贴到大牙的鼻子上。

大牙这次坚定地摇摇头:“尊敬的神,我想里面没有什么的,一首很简单的小诗。”

接下来,神又连续吟诵了几首古诗,都很简短,且属于题材空灵超脱的一类,有李白的《下江陵》、《静夜思》和《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柳宗元的《江雪》、崔颢的《黄鹤楼》、孟浩然的《春晓》等。

大牙说:“在吞食帝国,有许多长达百万行的史诗,尊敬的神,我愿意把它们全部献给您!相比之下,人类虫子的诗是这么短小简单,就像它们的技术……”球体忽地从大牙头顶飘开去,在半空中沿着随意的曲线飘行着:“使者,我知道你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我回答一个问题:吞食帝国已经存在了八千万年,为什么其技术仍徘徊在原子时代?我现在有答案了。”

大牙热切地望着球体说:“尊敬的神,这个答案对我们很重要!求您……”“尊敬的神,”伊依举起一只手大声说,“我也有一个问题,不知能不能问?”

大牙恼怒地瞪着伊依,像要把他一口吃了似的,但神说:“我仍然讨厌地球虫子,但那些小矩阵为你赢得了这个权利。”

“艺术在宇宙中普遍存在吗?”

球体在空中微微颤动,似乎在点头:“是的,我就是一名宇宙艺术的收集和研究者,我穿行于星云间,接触过众多文明的各种艺术,它们大多是庞杂而晦涩的体系,用如此少的符号,在如此小巧的矩阵中涵含着如此丰富的感觉层次和含义分支,而且这种表达还要在严酷得有些变态的诗律和音韵的约束下进行,这,我确实是第一次见到……使者,现在可以把这虫子扔了。”

大牙再次把伊依抓在爪子里:“对,该扔了它,尊敬的神,吞食帝国中心网络中存储的人类文化资料是相当丰富的,现在您的记忆中已经拥有了所有资料,而这个虫子,大概就记得那么几首小诗。”说着,它拿着伊依向焚化口走去。“把这些纸片也扔了。”神说,大牙又赶紧返身去用另一只爪子收拾纸片,这时伊依在大爪中高喊:“神啊,把这些写着人类古诗的纸片留做纪念吧!您收集到了一种不可超越的艺术,向宇宙中传播它吧!”

“等等,”神再次制止了大牙,此时伊依已经悬到了焚化口上方,他感到了下面蓝色火焰的热力。球体飘过来,在距伊依的额头几厘米处悬定,他同刚才的大牙一样受到了那只没有眸子的巨眼的逼视。

“不可超越?”

“哈哈哈……”大牙举着伊依大笑起来,“这个可怜的虫子居然在伟大的神面前说这样的话,滑稽!人类还剩下什么?你们失去了地球上的一切,即便能带走的科学知识也忘得差不多了,有一次在晚餐桌上,我在吃一个人之前问它:地球保卫战争中的人类原子弹是用什么做的?他说是原子做的!”

“哈哈哈哈……”神也让大牙豆得大笑起来,球体颤动得成了椭圆,“不可能有比这更正确的回答了,哈哈哈……”“尊敬的神,这些脏虫子就剩下那几首小诗了!哈哈哈……”“但它们是不可超越的!”伊依在大爪中挺起胸膛庄严地说。

球体停止了颤动,用近似耳语的声音说:“技术能超越一切。”

“这与技术无关,这是人类心灵世界的精华,不可超越!”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技术最终能具有什么样的力量,小虫子,小小的虫子。你不知道。”神的语气变得父亲般的温柔,但潜藏在深处阴冷的杀气让伊依不寒而栗,神说:“看着太阳。”

伊依按神的话做了,这是位于地球和火星轨道之间的太空,太阳的光芒使他眯起了双眼。

“你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神问。

“绿色。”

话音刚落,太阳变成了绿色,那绿色妖艳无比,太阳仿佛是一只突然浮现在太空深渊中的猫眼,在它的凝视下,这个宇宙都变得诡异无比。

大牙爪子一颤,把伊依掉在平面上。当理智稍稍恢复后,他们都意识到另一个比太阳变绿更加震撼的事实:从这里到太阳,光需行走十几分钟,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

半分钟后,太阳恢复原状,又发出耀眼的白光。

“看到了吗?这就是技术,是这种力量使我们的种族从海底淤泥中的鼻涕虫变为神。

其实技术本身才是真正的神,我们都很崇拜它。”

伊依眨着昏花的双眼说:“但神并不能超越那样的艺术,我们也有神,想像中的神,我们崇拜它们,但并不认为它们能写出李白和杜甫那样的诗。”

神冷笑了两声,对伊依说:“真是一只无比固执的虫子,这使你更让人厌恶。不过,就让我来超越一下你们的矩阵艺术。”

伊依也冷笑了两声:“不可能的,首先你不是人,不可能有人的心灵感受,人类艺术家在你那里只是石板上的花朵,技术并不能使你超越这个障碍。”

“技术超越这个障碍易如反掌,给我你的基因!”

伊依不知所措,“给神一根头发!”大牙提醒说,伊依伸手拔下一根头发,一股无形的吸力将头发吸向球体,后来那根头发又从球体中飘落到平面上,神只是提取了发根带着的一点点皮屑。

球体中的白光涌动起来,渐渐变得透明了,里面充满了清澈的液体,浮起串串水泡。

接着,伊依在液体中看到一个蛋黄大小的球,它在射入液球的阳光中呈淡红色,仿佛自己会发光。小球很快长大,伊依认出了那是一个蜷曲着的胎儿,他肿胀的双眼紧闭着,大大的脑袋上交错着红色的血管,胎儿继续成长,小身体终于伸展开来,像青蛙似的在液体中游动着。液体渐渐变得浑浊了,透过液球的阳光只映出一个模糊的影子,看得出那个影子仍在飞速成长,最后变成了一个游动着的成人的身影。这时液球又恢复成原来那样完全不透明的白色光球,一个赤裸的人从球中掉出来,落到平面上。

伊依的克隆体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阳光在他湿漉漉的身体上闪亮,他的头发和胡子老长,但看得出来只有三四十岁的样子,除了一样的精瘦外,一点也不像伊依本人。

克隆体僵僵地站着,呆滞的目光看着无限远方,似乎对这个他刚刚进入的宇宙茫然不知。在他的上方,球体的白光在暗下来,最后完全熄灭了,球体本身也像蒸发似的消失了。但这时,伊依感觉到什么东西又亮了起来,很快发现那是克隆体的眼睛,它们由呆滞突然充满了智慧的灵光。后来伊依知道,神的记忆这时已全部转移到克隆体中了。

“冷,这就是冷?”一阵清风吹来,克隆体双手抱住湿乎乎的双肩,浑身打颤,但声音充满了惊喜,“这就是冷,这就是痛苦,精致的、完美的痛苦,我在星际间苦苦寻觅的感觉,尖锐如洞穿时空的十维弦,晶莹如类星体中心的纯能钻石,蔼—”他伸开皮包骨头的双臂仰望银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宇宙之……”一阵冷颤使克隆体的牙齿咯咯作响,赶紧停止了出生演说,跑到焚化口边烤火了。

克隆体把手放到焚化口的蓝色火焰上烤着,哆哆嗦嗦地对伊依说:“其实,我现在进行的是一项很普通的操作,当我研究和收集一种文明的艺术时,总是将自己的记忆借宿于该文明的一个个体中,这样才能保证对该艺术的完全理解。”

这时,焚化口中的火焰亮度剧增,周围的平面上也涌动着各色的光晕,使得伊依感觉整个平面像是一块漂浮在火海上的毛玻璃。

大牙低声对伊依说:“焚化口已转化为制造口了,神正在进行能——质转换。”看到伊依不太明白,他又解释说:“傻瓜,就是用纯能制造物品,上帝的活计!”

制造口突然喷出了一团白色的东西,那东西在空中展开并落了下来,原来是一件衣服,克隆体接住衣服穿了起来,伊依看到那竟是一件宽大的唐朝古装,用雪白的丝绸做成,有宽大的黑色镶边,刚才还一副可怜相的克隆体穿上它后立刻显得飘飘欲仙,伊依实在想像不出它是如何从蓝色火焰中被制造出来的。

又有物品被制造出来,从制造口飞出一块黑色的东西,像一块石头一样咚地砸在平面上,伊依跑过去拾起来,不管他是否相信自己的眼睛,手中拿着的分明是一块沉重的石砚,而且还是冰凉的。接着又有什么啪地掉下来,伊依拾起那个黑色的条状物,他没猜错,这是一块墨!接着被制造出来的是几支毛笔,一个笔架,一张雪白的宣纸,(从火里飞出的纸!)还有几件古色古香的案头小饰品,最后制造出来的也是最大的一件东西:一张样式古老的书案!伊依和大牙忙着把书案扶正,把那些小东西在案头摆放好。

“转化这些东西的能量,足以把一颗行星炸成粉末。”大牙对伊依耳语,声音有些发颤。

克隆体走到书案旁,看着上面的摆设满意地点点头,一手理着刚刚干了的胡子,说:“我,李白。”

伊依审视着克隆体问:“你是说想成为李白呢,还是真把自己当成了李白?”

“我就是李白,超越李白的李白!”

伊依微笑着摇摇头。

“怎么,到现在你还怀疑吗?”

伊依点点头说:“不错,你们的技术远远超过了我的理解力,已与人类想像中的神力和魔法无异,即使是在诗歌艺术方面也有让我惊叹的东西:跨越如此巨大的文化和时空的鸿沟,你竟能感觉到中国古诗的内涵……但理解是一回事,我仍然认为你面对的是不可超越的艺术。”

克隆体——李白的脸上浮现出高深莫测的笑容,但转瞬即逝,他手指书案,对伊依大喝一声:“研墨!”然后径自走去,在几乎走到平面边缘时站住,理着胡须遥望星河沉思起来。

伊依从书案上的一个紫砂壶中向砚上倒了一点清水,拿起那条墨研了起来,他是第一次干这个,笨拙地斜着墨条边角。看着砚中渐渐浓起来的墨汁,伊依想到自己正身处距太阳1.5个天文单位的茫茫太空中,这个无限薄的平面(即使在刚才由纯能量制造物品时,从远处看,它仍没有厚度)仿佛是一个漂浮在宇宙深渊中的舞台,在它上面,一头恐龙、一个被恐龙当做肉食家禽饲养的人类、一个穿着唐朝古装准备超越李白的技术之神,正在演出一场怪诞到极点的活剧,想到这里,伊依摇头苦笑起来。

当觉得墨研得差不多了时,伊依站起来,同大牙一起等待着,这时平面上的清风已经停止,太阳和星河静静地发着光,仿佛整个宇宙都在期待。李白静立在平面边缘,由于平面上的空气层几乎没有散射,他在阳光中的明暗部分极其分明,除了理胡须的手不时动一下外,简直就是一尊石像。伊依和大牙等啊等,时间在默默地流逝,书案上蘸满了墨的毛笔渐渐有些发干了,不知不觉,太阳的位置已移动了很多,把他们和书案、飞船的影子长长地投在平面上,书案上平铺的白纸仿佛变成了平面的一部分。终于,李白转过身来,慢步走回书案前,伊依赶紧把毛笔重新蘸了墨,用双手递了过去,但李白抬起一只手回绝了,只是看着书案上的白纸继续沉思着,他的目光中有了些新的东西。

伊依得意地看出,那是困惑和不安。

“我还要制造一些东西,那都是……易碎品,你们去小心接着。”李白指了指制造口说,那里面本来已暗淡下去的蓝焰又明亮起来,伊依和大牙刚刚跑过去,就有一股蓝色的火舌把一个球形物推出来,大牙手疾眼快地接住了它,细看是一个大坛子。接着又从蓝焰中飞出了三只大碗,伊依接住其中的两只,有一只摔碎了。大牙把坛子抱到书案上,小心地打开封盖,一股浓烈的酒味溢了出来,它与伊依惊奇地对视了一眼。

“在我从吞食帝国接收到的地球信息中,有关人类酿造业的资料不多,所以这东西造得不一定准确。”李白说,同时指着酒坛示意伊依尝尝。

伊依拿碗从中舀了一点儿抿了一口,一股火辣从嗓子眼流到肚子里,他点点头:“是酒,但是与我们为改善肉质喝的那些相比太烈了。”

“满上。”李白指着书案上的另一个空碗,待大牙倒满烈酒后,端起来咕咚咚一饮而尽,然后转身再次向远处走去,不时走出几个不太稳的舞步。达到平面边缘后又站在那里对着星海深思,但与上次不同的是他的身体有节奏地左右摆动,像在和着某首听不见的曲子。这次李白沉思的时间不长就走回到书桌前,回来的一路上全是舞步了,他一把抓过伊依递过来的笔扔到远处。

“满上。”李白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空碗说。

……

一小时后,大牙用两个大爪小心翼翼地把烂醉如泥的李白放到已清空的书案上,但他又一骨碌翻身下来,嘴里嘀咕着恐龙和人类都听不懂的语言。他已经红红绿绿地吐了一大摊(真不知是什么时候吃进的这些食物),宽大的古服上也吐得脏污一片,那一摊呕吐物被平面发出的白光透过,形成了一幅很抽象的图形。李白的嘴上黑乎乎的全是墨,这是因为在喝光第四碗后,他曾试图在纸上写什么,但只是把蘸饱墨的毛笔重重地戳到桌面上,接着,李白就像初学书法的小孩子那样,试图用嘴把笔理顺……“尊敬的神?”大牙伏下身来小心翼翼地问。

“哇咦卡碍…卡啊咦唉哇。”李白大着舌头说。

大牙站起身,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对伊依说:“我们走吧。”

另一条路

伊依所在的饲养场位于吞食者的赤道上,当吞食者处于太阳系内层空间时,这里曾经是一片夹在两条大河之间的美丽草原。吞食者航出木星轨道后,严冬降临了,草原消失大河封冻,被饲养的人类都转到地下城中。当吞食者受到神的召唤而返回后,随着太阳的临近,大地回春,两条大河很快解冻了,草原也开始变绿。

当天气好的时候,伊依总是独自住在河边自己搭的一间简陋的草棚中,自己种地过日子。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是不被允许的,但由于伊依在饲养场中讲授的古典文学课程有陶冶性情的功能,他的学生的肉有一种很特别的风味,所以恐龙饲养员也就不干涉他了。

这是伊依与李白初次见面两个月后的一个黄昏,太阳刚刚从吞食帝国平直的地平线上落下,两条映着晚霞的大河在天边交汇。在河边的草棚外,微风把远处草原上欢舞的歌声隐隐送来,伊依独自一人自己和自己下围棋,抬头看到李白和大牙沿着河岸向这里走来。这时的李白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他头发蓬乱,胡子老长,脸晒得很黑,左肩背着一个粗布包,右手提着一个大葫芦,身上那件古装已破烂不堪,脚上穿着一双已磨得不像样子的草鞋,伊依觉得这时的他倒更像一个人了。

李白走到围棋桌前,像前几次来一样,不看伊依一眼就把葫芦重重地向桌上一放,说:“碗!”待伊依拿来两个木碗后,李白打开葫芦盖,把两个碗里倒满酒,然后从布包中拿出一个纸包,打开来,伊依发现里面竟放着切好的熟肉,并闻到扑鼻的香味,不由拿起一块嚼了起来。

大牙只是站在两三米远处静静地看着他们,有前几次的经验,它知道他们俩又要谈诗了,这种谈话他既无兴趣也没资格参与。

“好吃,”伊依赞许地点点头,“这牛肉也是纯能转化的?”

“不,我早就回归自然了。你可能没听说过,在距这里很遥远的一个牧场,饲养着来自地球的牛群。这牛肉是我亲自做的,是用山西平遥牛肉的做法,关键是在炖的时候放——”李白凑到伊依耳边神秘地说,“尿碱。”

伊依迷惑不解地看着他。

“哦,这是人类的小便蒸干以后析出的那种白色的东西,能使炖好的肉外观红润,肉质鲜嫩,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这尿碱……也不是纯能做出来的?”伊依恐惧地问。

“我说过自己已经回归自然了!尿碱是我费了好大劲儿从几个人类饲养场收集来的,这是很正宗的民间烹饪技艺,在地球毁灭前就早已失传。”

伊依已经把嘴里的牛肉咽下去了,为了抑制呕吐,他端起了酒碗。

李白指指葫芦说:“在我的指导下,吞食帝国已经建立了几个酒厂,已经能够生产大部分地球名酒,这是他们酿制的正宗竹叶青,是用汾酒浸泡竹叶而成。”

伊依这才发现碗里的酒与前几次李白带来的不同,呈翠绿色,入口后有甜甜的草药味。

“看来,你对人类文化已了如指掌了。”伊依感慨地对李白说。

“不仅如此,我还花了大量时间亲身体验,你知道,吞食帝国很多地区的风景与李白所在的地球极为相似,这两个月来,我浪迹于这山水之间,饱览美景,月下饮酒山颠吟诗,还在遍布各地的人类饲养场中有过几次艳遇……”“那么,现在总能让我看看你的诗作了吧。”

李白呼地放下酒碗,站起身不安地踱起步来:“是作了一些诗,而且是些肯定让你吃惊的诗,你会看到,我已经是一个很出色的诗人了,甚至比你和你的祖爷爷都出色,但我不想让你看,因为我同样肯定你会认为那些诗作没有超越李白,而我……”他抬头遥望天边落日的余辉,目光中充满了迷离和痛苦,“也这么认为。”

远处的草原上,舞会已经结束,快乐的人们开始丰盛的晚餐。有一群少女向河边跑来,在岸边的浅水中嬉戏。她们头戴花环,身上披着薄雾一样的轻纱,在暮色中构成一幅醉人的画面。伊依指着距草棚较近的一个少女问李白:“她美吗?”

“当然。”李白不解地看着伊依说。“想像一下,用一把利刃把她切开,取出她的每一个脏器,剜出她的眼球,挖出她的大脑,剔出每一根骨头,把肌肉和脂肪按其不同部位和功能分割开来,再把所有的血管和神经分别理成两束,最后在这里铺上一大块白布,把这些东西按解剖学原理分门别类地放好,你还觉得美吗?”

“你怎么在喝酒的时候想到这些?恶心。”李白皱起眉头说。

“怎么会恶心呢?这不正是你所崇拜的技术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

“李白眼中的大自然就是你现在看到的河边少女,而同样的大自然在技术的眼睛中呢,就是那张白布上那些井然有序但鲜血淋淋的部件,所以,技术是反诗意的。”

“你好像对我有什么建议?”李白理着胡子若有所思地说。

“我仍然不认为你有超越李白的可能,但可以为你的努力指出一个正确的方向:技术的迷雾蒙住了你的双眼,使你看不到自然之美。所以,你首先要做的是把那些超级技术全部忘掉,你既然能够把自己的全部记忆移植到你现在的大脑中,当然也可以删除其中的一部分。”

李白抬头和大牙对视了一下,两者都哈哈大小起来,大牙对李白说:“尊敬的神,我早就告诉过您,多么狡诈的虫子,您稍不小心就会跌入她们设下的陷阱。”

“哈哈哈哈,是狡诈,但也有趣。”李白对大牙说,然后转向伊依,冷笑着说,“你真的认为我是来认输的?”

“你没能超越人类诗词艺术的颠峰,这是事实。”

李白突然抬起一只手指着大河,问:“到河边去有几种走法?”

伊依不解地看了李白几秒钟:“好像……只有一种。”

“不,是两种,我还可以向这个方向走,”李白指着与河相反的方向说,“这样一直走,绕吞食帝国的大环一周,再从对岸过河,也能走到这个岸边,我甚至还可以绕银河系一周再回来,对于我们的技术来说,这也易如反掌。技术可以超越一切!我现在已经被逼得要走另一条路了!”

伊依努力想了好半天,终于困惑地摇摇头:“就算是你有神一般的技术,我还是想不出超越李白的另一条路在哪儿。”

李白站起来说:“很简单,超越李白的两条路是:一、把超越他的那些诗写出来;二、把所有的诗都写出来!”

伊依显得更糊涂了,但站在一旁的大牙似有所悟。

“我要写出所有的五言和七言诗,这是李白所擅长的;另外我还要写出常见词牌的所有的词!你怎么还不明白?我要在符合这些格律的诗词中,试遍所有汉字的所有组合!”

“啊,伟大!伟大的工程!”大牙忘形地欢呼起来。

“这很难吗?”伊依傻傻地问。

“当然难,难极了!如果用吞食帝国最大的计算机来进行这样的计算,可能到宇宙末日也完成不了!”

“没那么多吧。”伊依充满疑问地说。

“当然有那么多!”李白得意地点点头,“但使用你们还远未掌握的量子计算技术,就能在可以接受的时间内完成这样的计算。到那时,我就写出了所有的诗词,包括所有以前写过的和以后可能写的,特别注意,所有以后可能写的!超越李白的颠峰之作自然包括在内。事实上我终结了诗词艺术,知道宇宙毁灭,所出现的任何一个诗人,不管他们达到了怎样的高度,都不过是个抄袭者,他的作品肯定能在我那巨大的存贮器中检索出来。”

大牙突然发出了一声低沉的惊叫,看着李白的目光由兴奋变为震惊:“巨大的……存贮器?尊敬的神,您该不是说,要把量子计算机写出的诗都……都存起来吧?”

“写出来就删除有什么意思呢?当然要存起来!这将是我的种族留在这个宇宙中的艺术丰碑之一!”

大牙的目光由震惊变为恐惧,把粗大的双爪向前伸着,两腿打弯,像要给李白跪下,声音也像要哭出来似的:“使不得,尊敬的神,这使不得啊!”

“是什么把你吓成这样?”伊依抬头惊奇地看着大牙问。

“你个白痴!你不是知道原子弹是原子做的吗?那存贮器也是原子做的,它的存贮精度最高只能达到原子级别!知道什么是原子级别的存贮吗?就是说一个针尖大小的地方,就能存下人类所有的书!不是你们现在那点书,是地球被吃掉前上面所有的书!”

“啊,这好像是有可能的,听说一杯水中的原子数比地球上海洋中水的杯数都多。那,他写完那些诗后带根儿针就行了。”伊依指指李白说。

大牙恼怒已极,来回急走几步,总算挤出了一点儿耐性:“好,好,你说,按神说的那些五言七言诗,还有那些常见的词牌,各写一首,总共有多少字?”

“不多,也就两三千字吧,古曲诗词是最精练的艺术。”

“那好,我就让你这个白痴虫子看看它有多么精练!”大牙说着走到桌前,用爪指着上面的棋盘说:“你们管这种无聊的游戏叫什么,哦,围棋,这上面有多少个交叉点?”

“纵横各19行,共361点。”

“很好,每点上可以放黑子和白子或空着,共三种状态,这样,每一个棋局,就可以看作由三个汉字写成的一首19行361个字的诗。”

“这比喻很妙。”

“那么,穷尽这三个汉字在这种诗上的组合,总共能写出多少首诗呢?让我告诉你:3的361次幂,或者说,嗯,我想想,10的271次幂!”

“这……很多吗?”

“白痴!”大牙第三次骂出这个词,“宇宙中的全部原子只有……蔼—”它气恼得说不下去了。

“有多少?”伊依仍然是那副傻样。

“只有10的80次幂个!你个白痴虫子蔼—”直到这时,伊依才表现出了一点儿惊奇:“你是说,如果一个原子存贮一首诗,用光宇宙中的所有原子,还存不完他的量子计算机写出的那些诗?”

“差远呢!差10的92次幂呢!再说,一个原子哪能存下一首诗?人类虫子的存贮器,存一首诗用的原子数可能比你们的人口都多,至于我们,用单个原子存贮一位二进制还仅仅处于实验室阶段……唉。”

“使者,在这一点上是你目光短浅了,想像力不足,是吞食帝国技术进步缓慢的原因之一。”李白笑着说,“使用基于量子多态叠加原理的量子存贮器,只用很少量的物质就可以存下那些诗,当然,量子存贮不太稳定,为了永久保存那些诗作,还需要与更传统的存贮技术结合使用,即使这样,制造存贮器需要的物质量也是很少的。”

“是多少?”大牙问,看那样子显然心已提到了嗓子眼儿。

“大约为10的57次幂个原子,微不足道微不足道。”

“这……这正好是整个太阳系的物质量!”

“是的,包括所有的太阳行星,当然也包括吞食帝国。”

李白最后这句话是轻描淡写地随口说出的,但在伊依听来像晴天霹雳,不过大牙反倒显得平静下来,当长时间受到灾难预感的折磨后,灾难真正来临时反而有一种解脱感。

“您不是能把能量转换成物质吗?”大牙问。

“得到如此巨量的物质需要多少能量你不会不清楚,这对我们也是不可想象的,还是用现成的吧。”

“这么说,皇帝的忧虑不无道理。”大牙自语道。

“是的是的,”李白欢快地说,“我前天已向吞食皇帝说明,这个伟大的环形帝国将被用于一个更伟大的目的,所有的恐龙应该为此感到自豪。”

“尊敬的神,您会看到吞食帝国的感受。”大牙阴沉地说,“还有一个问题:与太阳相比,吞食帝国的质量实在是微不足道,为了得到这九牛一毛的物质,有必要毁灭一个进化了几千万年的文明吗?”

“你的这个疑问我完全理解,但要知道,熄灭、冷却和拆解太阳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在这之前对诗的量子计算应已经开始,我们需要及时地把结果存起来,清空量子计算机的内存以继续计算,这样,可以立即用于制造存贮器的行星和吞食帝国的物质就是必不可少的了。”

“明白了,尊敬的神,最后一个问题:有必要把所有的组合结果都存起来吗?为什么不能在输出端加一个判断程序,把那些不值得存贮的诗作删除掉。据我所知,中国古诗是要遵从严格的格律的,如果把不符合格律的诗去掉,那最后结果的总量将大为减少。”

“格律?哼,”李白不屑地摇摇头,“那不过是对灵感的束缚,中国南北朝以前的古体诗并不受格律的限制,即使是在唐代以后严格的近体诗中,也有许多古典诗词大师不遵从格律,写出了许多卓越的变体诗,所以,在这次终极吟诗中我将不考虑格律。”

“那,您总该考虑诗的内容吧?最后的计算结果中肯定有百分之九十九的诗是毫无意义的,存下这些随机的汉字矩阵有什么用?”

“意义?”李白耸耸肩说,“使者,诗的意义并不取决于你的认可,也不取决于我或其他的任何人,它取决于时间。许多在当时无意义的诗后来成了旷世杰作,而现今和今后的许多杰作在遥远的过去肯定也曾是无意义的。我要作出所有的诗,亿亿亿万年之后,谁知道伟大的时间把其中的哪首选为颠峰之作呢?”

“这简直荒唐!”大牙大叫起来,它粗放的嗓音惊奇了远处草丛中的几只鸟,“如果按现有的人类虫子的汉字字库,您的量子计算机写出的第一首诗应该是这样的: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唉请问,伟大的时间会把这首选为杰作?”

一直不说话的伊依这时欢叫起来:“哇!还用什么伟大的时间来选?它现在就是一首颠峰之作耶!前三行和第四行的前四个字都是表达生命对宏伟宇宙的惊叹,最后一个字是诗眼,它是诗人在领略了宇宙之浩渺后,对生命在无限时空中的渺小发出的一声无奈的叹息。”

“呵呵呵呵呵,”李白抚着胡须乐得合不上嘴,“好诗,伊依虫子,真的是好诗,呵呵呵……”说着拿起葫芦给伊依倒酒。

大牙挥起巨爪一巴掌把伊依打了老远:“混帐虫子,我知道你现在高兴了,可不要忘记,吞食帝国一旦毁灭,你们也活不了!”

伊依一直滚到河边,好半天才能爬起来,他满脸沙土,咧大了嘴,既是痛的也是在笑,他确实很高兴,“哈哈有趣,这个宇宙真不可思议!”他忘形地喊道。

“使者,还有问题吗?”看到大牙摇头,李白接着说,“那么,我在明天就要离去,后天,量子计算机将启动作诗软件,终极吟诗将开始,同时,熄灭太阳,拆解行星和吞食帝国的工程也将启动。”

“尊敬的神,吞食帝国在今天夜里就能做好战斗准备!”大牙立正后庄严地说。

“好好,真是很好,往后的日子会很有趣的,但这一切发生之前,还是让我们喝完这一壶吧。”李白快乐地点点头说,同时拿起了酒葫芦,倒完酒,他看着已笼罩在夜幕中的大河,意犹未尽地回味着,“真是一首好诗,第一首,呵呵,第一首就是好诗。”

终极吟诗

吟诗软件其实十分简单,用人类的C语言表达可能超不过两千行代码,另外再加一个存贮所有汉字字符的不大的数据库。当这个软件在位于海王星轨道上的那台量子计算机(一个漂浮在太空中的巨大透明锥体)上启动时,终极吟诗就开始了。

这时吞食帝国才知道,李白只是那个超级文明种族中的一个个体,这与以前的预想不同,当时恐龙们都认为进化到这样技术级别的社会在意识上早就融为一个整体了,吞食帝国在过去的一千万年中遇到的五个超级文明都是这种形态。李白一族保持了个体的存在,也部分解释了他们对艺术超常的理解力。当吟诗开始时,李白一族又有大量的个体从外太空的各个方位跃迁到太阳系,开始了制造存贮器的工程。

吞食帝国上的人类看不到太空中的量子计算机,也看不到新来的神族,在他们看来,终极吟诗的过程,就是太空中太阳数目的增减过程。

在吟诗软件启动一个星期后,神族成功地熄灭了太阳,这时太空中太阳的数目减到零,但太阳内部核聚变的停止使恒星的外壳失去了支撑,使它很快坍缩成一颗新星,于是暗夜很快又被照亮,只是这颗太阳的亮度是以前的上百倍,使吞食者表面草木生烟。新星又被熄灭了,但过一段时间后又爆发了,就这样亮了又灭灭了又亮,仿佛太阳是一只九条命猫,在没完没了地挣扎。但神族对于杀死恒星其实很熟练,他们从容不迫地一次次熄灭新星,使它的物质最大比例地聚变为制造存贮器所需的重元素,当第十一次新星熄灭后,太阳才真正咽了气,这时,终极吟诗已经开始了三个地球月。早在这之前,在第三次新星出现时,太空中就有其它太阳出现,这些太阳此起彼伏地在太空中的不同位置亮起或熄灭,最多时天空中出现过九个新太阳。这些太阳是神族在拆解行星时的能量释放,由于后来恒星太阳的闪烁已变得暗弱,人们就分不清这些太阳的真假了。

对吞食帝国的拆解是在吟诗开始后第五个星期进行的,这之前,李白曾向帝国提出一个建议:由神族将所有恐龙跃迁到银河系另一端的一个世界,那里有一个文明,比神族落后很多,仍未纯能化,但比吞食文明要先进得多。恐龙们到了那里后,将作为一种小家禽被饲养,过着衣食无忧的快乐生活。但恐龙们宁愿玉碎不为瓦全,愤怒地拒绝了这个提议。

李白接着提出了另一个要求:让人类返回他们的母亲星球。其实,地球也被拆解了,它的大部分用于制造存贮器,但神族还是剩下了其中的一小部分物质为人类建造了一个空心地球。空心地球的大小与原地球差不多,但其质量仅为后者的百分之一。说地球被掏空了是不确切的,因为原地球表面那层脆弱的岩石根本不可能用来做球壳,球壳的材料可能取自地核,另外球壳上像经纬线般交错的、虽然很细但强度极高的加固圈,是用太阳坍缩时产生的简井态中子物质制造的。

令人感动的是:吞食帝国不但立即答应了李白的要求,允许所有人类离开大环世界,还把从地球掠夺来的海水和空气全部还给了地球,神族借此在空心地球内部恢复了原地球所有的大陆、海洋和大气层。

接着,惨烈的大环保卫战开始了。吞食帝国向太空中的神族目标大量发射核弹和伽玛射线激光,但这些对敌人毫无作用。在神族发射的一个无形的强大力场推动下,吞食者大环越转越快,最后在超速自转产生的离心力下解体了。这时,伊依正在飞向空心地球的途中,他从一千二百万公里的距离上目睹了吞食帝国毁灭的全过程:大环解体的过程很慢,如同梦幻,在漆黑太空的背景上,这个巨大的世界如同一团浮在咖啡上的奶沫一样散开来,边缘的碎块渐渐隐没于黑暗之中,仿佛被太空融解了,只有不时出现的爆炸的闪光才使它们重新现形。(选自《吞食者》)这个来自古老地球的充满阳刚之气的伟大文明就这样被毁灭了,伊依悲哀万分。只有一小部分恐龙活了下来,与人类一起回归地球,其中包括使者大牙。

在返回地球的途中,人类普遍都很沮丧,但原因与伊依不同:回到地球后是要开荒种地才有饭吃的,这对于已在长期被饲养的生活中变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们来说,确实像场噩梦。

但伊依对地球世界的前途充满信心,不管前面有多少磨难,人将重新成为人。

诗云

吟诗航行的游艇到达了南极海岸。

这里的重力已经很小,海浪的运行很缓慢,像是一种描述梦幻的舞蹈。在低重力下,拍岸浪把水花送上十几米高处,飞上半空的海水由于表面张力而形成无数水球,大的像足球,小的如雨滴,这些水球在缓慢地下落,慢到可以用手在它们周围画圈,它们折射着小太阳的光芒,使上岸后的伊依、李白和大牙置身于一片晶莹灿烂之中。低重力下的雪也很奇特,呈一种蓬松的泡沫状,浅处齐腰深,深处能把大牙都淹没,但在被淹没后,他们竟能在雪沫中正常呼吸!整个南极大陆就覆盖在这雪沫之下,起伏不平地一片雪白。

伊依一行乘一辆雪地车前往南极点,雪地车像是一艘掠过雪沫表面的快艇,在两侧激起片片雪浪。

第二天他们到达了南极点,极点的标志是一座高大的水晶金字塔,这是为纪念两个世纪前的地球保卫战而建立的纪念碑,上面没有任何文字和图形,只有晶莹的碑体在地球顶端的雪沫之上默默地折射着阳光。

从这里看去,整个地球世界尽收眼底,光芒四射的小太阳周围,围绕着大陆和海洋,使它看上去仿佛是从北冰洋中浮出来似的。

“这个小太阳真的能够永远亮这吗?”伊依问李白。

“至少能亮到新的地球文明进化到具有制造新太阳的能力的时候,它是一个微型白洞。”

“白洞?是黑洞的反演吗?”大牙问。

“是的,它通过空间蛀洞与二百万光年外的一个黑洞相连,那个黑洞围绕着一颗恒星运行,它吸入的恒星的光从这里被释放出来,可以把它看作一根超时空光纤的出口。”

纪念碑的塔尖是拉格朗日轴线的南起点,这是指连接空心地球南北两极的轴线,因战前地月之间的零重力拉格朗日点而得名,这是一条长一万三千公里的零重力轴线。以后,人类肯定要在拉格朗日轴线上发射各种卫星,比起战前的地球来,这种发射易如反掌:只需把卫星运到南极或北极点,愿意的话用驴车运都行,然后用脚把它向空中踹出去就行了。

就在他们观看纪念碑时,又有一辆较大的雪地车载来了一群年轻的旅行者,这些人下车后双腿一弹,径直跃向空中,沿拉格朗日轴线高高飞去,把自己变成了卫星。从这里看去,有许多小黑点在空中标出了轴线的位置,那都是在零重力轴线上漂浮的游客和各种车辆。本来,从这里可以直接飞到北极,但小太阳位于拉格朗日轴线中部,最初有些沿轴线飞行的游客因随身携带的小型喷气推进器坏了,无法减速而一直飞到太阳里,其实在距小太阳很远的距离上他们就被蒸发了。

在空心地球,进入太空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只需要跳进赤道上的五口深井(也叫地门)中的一口,向下(上?)堕落一百公里穿过地壳,就被空心地球自转的离心力抛进太空了。

现在,伊依一行为了看诗云也要穿过地壳,但他们走的是南极的地门,在这里地球自转的离心力为零,所以不会被抛入太空,只能到达空心地球的外表面。他们在南极地门控制站穿好轻便太空服后,就进入了那条长一百公里的深井,由于没有重力,叫它隧道更为恰当。在失重状态下,他们借助于太空服上的喷气推进器前进,这比在赤道的地门中堕落要慢得多,用了半个小时才来到外表面。

空心地球外表面十分荒凉,只有纵横的中子材料加固圈,这些加固圈把地球外表面按经纬线划分成了许多个方格,南极点正是所有经向加固圈的交点,当伊依一行走出地门后,看到自己身处一个面积不大的高原上,地球加固圈像一道道漫长的山脉,以高原为中心放射状地向各个方向延伸。

抬头,他们看到了诗云。

诗云处于已消失的太阳系所在的位置,是一片直径为一百个天文单位的旋涡状星云,形状很像银河系。空心地球处于诗云边缘,与原来太阳在银河系中的位置也很相似,不同的是地球的轨道与诗云不在同一平面,这就使得从地球上可以看到诗云的一面,而不是像银河系那样只能看到截面。但地球离开诗云平面的距离还远不足以使这里的人们观察到诗云的完整形状,事实上,南半球的整个天空都被诗云所覆盖。

诗云发出银色的光芒,能在地上照出人影。据说诗云本身是不发光的,这银光是宇宙射线激发出来的。由于空间的宇宙射线密度不均,诗云中常涌动着大团的光雾,那些色彩各异的光晕滚过长空,好像是潜行在诗云中的发光巨鲸。也有很少的时候,宇宙射线的强度急剧增加,在诗云中激发出粼粼的光斑,这时的诗云已完全不像云了,整个天空仿佛是一个月夜从水下看到的海面。地球与诗云的运行并不是同步的,所以有时地球会处于旋臂间的空隙上,这时透过空隙可以看到夜空和星星,最为激动人心的是,在旋臂的边缘还可以看到诗云的断面形状,它很像地球大气中的积雨云,变幻出各种宏伟的让人浮想联翩的形体,这些巨大的形体高高地升出诗云的旋转平面,发出幽幽的银光,仿佛是一个超级意识没完没了的梦境。

伊依把目光从诗云收回,从地上拾起一块晶片,这种晶片散布在他们周围的地面上,像严冬的碎冰般闪闪发亮。伊依举起晶片对着诗云密布的天空,晶片很薄,有半个手掌大小,正面看全透明,但把它稍倾斜一下,就看到诗云的亮光在它的表面映出的霓彩光晕。这就是量子存贮器,人类历史上产生的全部文字信息,也只能占它们每一片存贮器的几亿分之一。诗云就是由10的40次幂片这样的存贮器组成的,它们存贮了终极吟诗的全部结果。这片诗云,是用原来构成太阳和它的九大行星的全部物质所制造,当然还包括吞食帝国。

“真是伟大的艺术品!”大牙由衷地赞叹道。

“是的,它的美在于其内涵:一片直径一百亿公里的,包含着全部可能的诗词的星云,这太伟大了!”伊依仰望着星云激动地说,“我,也开始崇拜技术了。”

一直情绪低落的李白长叹一声:“看来我们都在走向对方,我看到了技术在艺术上的极限,我……”他抽泣起来,“我是个失败者,呜呜……”“你怎么能这样讲呢?”伊依指着上空的诗云说,“这里面包含了所有可能的诗,当然也包括那些超越李白的诗!”

“可我却得不到它们!”李白一跺脚,飞起了几米高,又在地壳那十分微小的重力下缓缓下落,“在终极吟诗开始时,我就着手编制诗词识别软件,这时,技术在艺术中再次遇到了那道不可逾越的障碍,到现在,具备古诗鉴赏力的软件也没能编出来。”

他在半空中指指诗云,“不错,借助伟大的技术,我写出了诗词的颠峰之作,却不可能把它们从诗云中检索出来,唉……”“智慧生命的精华和本质,真的是技术所无法触及的吗?”大牙仰头对着诗云大声问,经历过这一切,它变得越来越哲学了。

“既然诗云中包含了所有可能的诗,那其中自然有一部分诗,是描写我们全部的过去和所有可能与不可能的未来的,伊依虫子肯定能找到一首诗,描述他在三十年前的一天晚上剪指甲时的感受,或十二年后的一顿午餐的菜谱;大牙使者也可以找到一首诗,描述它在腿上的某一块鳞片在五年后的颜色……”说着,已重新落回地面的李白拿出了两块晶片,它们在诗云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这是我临走前送给二位的礼物,这是量子计算机以你们的名字为关键词,在诗云中检索出来的与二位有关的几亿亿首诗,描述了你们在未来各种可能的生活,当然,在诗云中,这也只占描写你们的诗作里极小的一部分。我只看过其中几十首,最喜欢的是关于伊依虫子的一首七律,描写他与一位美丽的村姑在江边相爱的情景……我走后,希望人类和剩下的恐龙好好相处,人类之间更要好好相处,要是空心地球的球壳被核弹炸个洞,可就麻烦了……”“我和那位村姑后来怎样了?”伊依好奇地问。

在诗云的银光下,李白嘻嘻一笑:“你们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思想者

作者:刘慈欣

太阳

--------------------------------------------------------------------------------他仍记得34年前第一次看到思云山天文台时的感觉,当救护车翻过一道山梁后,思云山的主峰在远方出现,观象台的球形屋顶反射着夕阳的金光,像镶在主峰上的几粒珍珠。

那时他刚从医学院毕业,是—名脑外科见习医生,作为主治医生的助手,到天文台来抢救一位不能搬运的重伤员,那是一名到这里做访问研究的英国学者,散步时不慎跌下山崖摔伤了脑部。到达天文台后,他们为伤员做了颅骨穿刺,吸出了部分淤血,降低了脑压,当病人改善到能搬运的状态后,便用救护车送他到省城医院做进一步的手术。

离开天文台时已是深夜,在其他人向救护车上搬运病人时,他好奇地打量着周围那几座球顶的观象台,它们的位置组合似乎有某种隐晦的含义,如同月光下的巨石阵。在—种他在以后的生命中都百思不得其解的神秘力量的驱使下,他走向最近的一座观象台,推门走了进去。

里面没有开灯,但有无数小信号灯在亮着,他感觉是从有月亮的星空走进了没有月亮的星空。只有细细的—缕月光从球顶的一道缝隙透下来,投在高大的天文望远镜上,用银色的线条不完整地勾画出它的轮廓,使它看上去像深夜的城市广场中央一件抽象的现代艺术品。

他轻步走到望远镜的底部,在微弱的光亮中看到了一大堆装置,其复杂程度超出了他的想像,正在他寻找着可以把眼睛凑上去的镜头时,从门那边传来—个轻柔的女声:“这是太阳望远镜,没有目镜的。”

一个穿着白色工作服的苗条身影走进门来,很轻盈,仿佛从月光中飘来的—片羽毛。这女孩子走到他面前,他感到了她带来的一股轻风。

“传统的太阳望远镜,是把影像投在一块幕板上,现在大多是在显示器上看了……医生,您好像对这里很感兴趣。”

他点点头:“天文台,总是一个超脱和空灵的地方,我挺喜欢这种感觉的。”

“那您干吗要从事医学呢?哦,我这么问很不礼貌的。”

“医学并不仅仅是琐碎的技术,有时它也很空灵,比如我所学的脑医学。”

“哦?您用手术刀打开大脑,能看到思想?”她说,他在微弱的光线中看到了她的笑容,想起了那从未见过的投射到幕板上的太阳,消去了逼人的光焰,只留下温柔的灿烂,不由心动了一下。他也笑了笑,并希望她能看到自己的笑容。

“我,尽量看吧。不过你想想,那用一只手就能托起的蘑菇状的东西,竟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宇宙,从某种哲学观点看,这个宇宙比你所观察的宇宙更为宏大,因为你的宇宙虽然有几百亿光年大,但好像已被证明是有限的;而我的宇宙无限,因为思想无限。”

“呵,不是每个人的思想都是无限的,但医生,您可真像是有无限想像的人。至于天文学,它真没有您想像的那么空灵,在几千年前的尼罗河畔和几百年前的远航船上,它曾是一门很实用的技术,那时的天文学家,往往长年累月在星图上标注成千上万颗恒星的位置,把一生消耗在星星的‘人口普查’中。就是现在,天文学的具体研究工作大多也是枯燥乏味没有诗意的,比如我从事的项目,我研究恒星的闪烁,没完没了地观测记录再现测再记录,很不超脱,也不空灵。”

他惊奇地扬起眉毛:“恒星在闪烁吗?像我们看到的那样?”看到她笑而不语,他自嘲地笑着摇摇头,“哦,我当然知道那是大气折射。”

她点点头:“不过呢,作为一个视觉比喻这还真形象,去掉基础恒量,只显示输出能量波动的差值,闪烁中的恒星看起来还真是那个样子。”

“是由于黑子、斑耀什么的引起的吗?”

她收起笑容,庄严地摇摇头:“不,这是恒星总体能量输出的波动.其动因要深刻得多,如同一盏电灯,它的光度变化不是由于周围的飞蛾,而是由于电压的波动。当然恒星的闪烁波动是很微小的,只有十分精密的观测仪器才能觉察出来,要不我们早被太阳的闪烁烤焦了。研究这种闪烁,是了解恒星的深层结构的一种手段。”

“你已经发现了什么?”

“还远不到发现什么的时候,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只观测了—颗最容易观测的恒星——太阳的闪烁,这种观测可能要持续数年,同时把观测目标由近至远,逐步扩展到其他恒星……知道吗,我们可能花十几年的时间在宇宙中采集标本,然后才谈得上归纳和发现。这是我博士论文的题目,但我想我会一直把它做下去的,用一生也说不定。”

“如此看来,你并不真觉得天文学枯燥。”

“我觉得自己在从事一项很美的事业,走进恒星世界,就像进入一个无限广阔的花园,这里的每一朵花都与众不同……您肯定觉得这个比喻有些奇怪,但我确实有这种感觉。”

她说着,似乎是无意识地向墙上指指,向那方向看去,他看到墙上挂着一幅画,很抽象,画面只是一条连续起伏的粗线。注意到他在看什么时,她转身走过去从墙上取下那幅画递给他,他发现那条起伏的粗线是用思云山上的雨花石镶嵌而成的。

“很好看,但这表现的是什么呢?一排邻接的山峰吗?”

“最近我们观测到太阳的—次闪烁,其剧烈的程度和波动方式在近年来的观测中都十分罕见,这幅画就是它那次闪烁时辐射能量波动的曲线。呵,我散步时喜欢收集山上的雨花石,所以……”但此时吸引他的是另一条曲线,那是信号灯的弱光在她身躯的一侧勾出的一道光边,而她的其余部分都与周围的暗影融为一体。如同一位卓越的国画大师在一张完全空白的宣纸上信手勾出的一条飘逸的墨线,仅由于这条柔美曲线的灵气,宣纸上所有的—尘不染的空白立刻充满了生机和内涵……在山外他生活的那座大都市里,每时每刻都有上百万个青春舰丽的女孩子在追逐着浮华和虚荣,像一大群做布朗运动的分子,没有给思想留出哪怕—瞬间的宁静。但谁能想到,在这远离尘嚣的思云山上,却有一个文静的女孩子在长久地凝视星空……“你能从宇宙中感受到这样的美,真是难得,也很幸运。”他觉察到了自己的失态,收回目光,把画递还给她,但她轻轻地推了回来。

“送给您做个纪念吧,医生,威尔逊教授是我的导师,谢谢你们救了他。”

十分钟后,救护车在月光中驶离了天文台。后来,他渐渐意识到自己的什么东西留在了思云山上。

--------------------------------------------------------------------------------时光之一 --------------------------------------------------------------------------------直到结婚时,他才彻底放弃了与时光抗衡的努力.这一天,他把自己单身宿舍的车西都搬到了新婚公寓,除了几件不适于两人共享的东西,他把这些东西拿到医院的办公室去,漫不经心地翻看着,其中有那幅雨花石镶嵌画,看着那条多彩的曲线,他突然想到,思云山之行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人马座α星 --------------------------------------------------------------------------------这是医院里年轻人组织的一次春游,他很珍惜这次机会,因为以后这类事越来越不可能请他参加了.这次旅行的组织者故弄玄虚,在路上一直把所有车窗的帘子紧紧拉上,到达目的地下车后让大家猜这是哪儿,第一个猜中者会有一份不错的奖励。他一下车立刻知道了答案,但沉默不语。

思云山的主峰就在前面,峰顶上那几个珍珠似的球型屋顶在阳光下闪亮。

当有人猜对这个地方后,他对领队说要到天文台去看望一个熟人,然后径自沿着那条通向山顶的盘山公路徒步走去。

他没有说谎,但心里也清楚那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她并不是天文台的工作人员,十年过去了她不太可能还在这里。其实他压根就没想走进去,只是想远远地看看那个地方,十年前在那里,他那阳光灿烂燥热异常的心灵泻进了第一缕月光。

一小时后他登上了山顶,在天文台的油漆已斑驳退色的白色栅栏旁,他默默地看着那些观象台,这里变化不大,他很快便认出了那座曾经进去过的圆顶建筑。他在草地上的一块方石上坐下,点燃一支烟,出神地看着那扇已被岁月留下痕迹的铁门,脑海中一遍遍重放着那珍藏在他记忆深处的画面:那铁门半开着,一缕如水的月光中,飘进了一片轻盈的羽毛……他完全沉浸在那逝去的梦中,以至于现实的奇迹出现时并不吃惊:那个观象台的铁门真的开了,那片曾在月光中出现的羽毛飘进阳光里,她那轻盈的身影匆匆而去,进入了相邻的另一座观象台。这过程只有十几秒钟,但他坚信自己没有看错。

五分钟后,他和她重逢了。

他是第一次在充足的光线下看到她,她与自己想像的完全一样,对此他并不惊奇,但转念一想已经十年了,那时在月光和信号灯弱光中隐现的她与现在应该不太一样,这让他很困惑。

她见到他时很惊喜,但除了惊喜似乎没有更多的东西:“医生,您知道我是在各个天文台巡回搞观测项目的,一年只能有半个月在这里,又遇上了您,看来我们真有缘分!”她轻易地说出了最后那句话,更证实了他的感觉:她对他并没有更多的东西,不过,想到十年过去了她还能认出自己,也感到一丝安慰。

他们谈了几句那个脑部受伤的英国学者后来的情况,然后他问:“你还在研究恒星闪烁吗?”

“是的。对太阳闪烁的观测进行了两年,然后我们转向其他恒星,您容易理解,这时所需的观测手段与对太阳的观测完全不同,项目没有新的资金,中断了好几年,我们三年前才重新恢复了这个项目,现在正在观测的恒星有二十五颗,数量和范围还在扩大。”

“那你一定又创作了不少雨花石画。”

他这十年中从记忆深处无数次浮现的那月光中的笑容,这时在阳光下出现了:“啊,您还记得那个!是的,我每次来思云山还是喜欢收集雨花石,您来看吧!”

她带他走进了十年前他们相遇的那座观象台,他迎面看到一架高大的望远镜,不知道是不是十年前的那架太阳望远镜,但周围的电脑设备都很新,肯定不是那时留下来的.她带他来到一面高大的弧形墙前,墙上是他熟悉的东西,大小不一的雨花石镶嵌画.每幅画都只是一条波动曲线,长短不一,有的平缓如海波.有的陡峭如一排高低错落的塔松。

她挨个告诉他这些波形都来自哪些恒星,“这些闪烁我们称为恒星的A类闪烁,与其他闪烁相比它们出现的次数较少。A类闪烁与恒星频繁出现的其他闪烁的区别,除了其能量波动的剧烈程度大几个数量级外,其闪烁的波形在数学上也更具美感。”

他困惑地摇摇头,“你们这些基础理论科学家们时常在谈论数学上的美感,这种感觉好像是你们的专利,比如你们认为很美的麦克斯韦方程,我曾经看懂了它,但看不出美在哪儿……”像十年前一样,她突然又变得庄严了:“这种美像水晶,很硬,很纯,很透明。”

他突然注意到了那些画中的一幅,说:“哦,你又重做了一幅?”看到她不解的神态,他又说,“就是你十年前送给我的那幅太阳闪烁的波形图呀。”

“可……这是人马座α星的一次A类闪烁的波形,是在,嗯,去年10月观测到的。”

他相信她表现出的迷惑是真诚的,但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这个波形他太熟悉了,不仅如此,他甚至能够按顺序回忆出组成那条曲线的每一粒雨花石的色彩和形状。他不想让她知道,在过去十年里,除去他结婚的最后一年,他一直把这幅画挂在单身宿舍的墙上,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熄灯后窗外透进的月光足以使躺在床上的他看清那幅画,这时他就开始默数那组成曲线的雨花石,让自己的目光像甲虫一样沿着曲线爬行,一般来说,当爬完一趟又返回一半路程时他就睡着了,在梦中继续沿着那条来自太阳的曲线漫步,像踏着块块彩石过一条见远见不到彼岸的河……“你能够查到十年前的那条太阳闪烁曲线吗?日期是那年的4月23日。”

“当然能,”她用很特别的目光看了他一眼,显然对他如此清晰地记得那日期有些吃惊。她来到电脑前,很快调出了那列太阳闪烁波形,然后又调出了墙上的那幅画上的人马座α星闪烁波形。她立刻呆住了。

两列波形完美地重叠在一起。

当沉默延长到无法忍受时,他试探着说:“也许,这两颗恒星的结构相同,所以闪烁的波形也相同,你说过,A类闪烁是恒星深层结构的反映。”

“它们虽同处主星序,光谱型也同为G2,但结构并不完全相同。关键在于,就是结构相同的两颗恒星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都是榕树,您见过长得完全相同的两棵吗?如此复杂的波形竟然完全重叠,这就相当于有两棵连最末端的枝丫都一模一样的大榕树。”

“也许,真有两棵一模一样的大榕树。”他安慰说,知道自己的话毫无意义。

她轻轻地摇摇头,突然又想到了什么,猛地站起来,目光中除了刚才的震惊又多了恐惧。

“天埃”她说。

“怎么了?”他关切地问。

“您……想过时间吗?”

他是个思维敏捷的人,很快捕捉到了她的想法:“据我所知,人马座α星是距我们最近的恒星,这距离好像是…… 4光年吧。”

“1.3秒差距,就是4.25光年。”她仍被震惊攫住,这话仿佛是别人通过她的嘴说出的。

现在事情清楚了:两个相同的闪烁出现的时间相距8年零6个月,正好是光在两颗恒星间往返一趟所需的时间。当太阳的闪烁光线在4.25年后传到人马座α星时,后者发生了相同的闪烁,又过了同样长的时间,人马座α星的闪烁光线传回来,被观测到。

她又伏在计算机上进行了一阵演算,自语道:“把这些年来两颗恒星的相互退行考虑进去,结果仍能精确地对上。”

“让你如此不安我报抱歉,不过这毕竟是一件无法进—步证实的事,不必太为此烦恼吧。”他又想安慰她。

“无法进一步证实吗?也不一定:太阳那次闪烁的光线仍在太空中传播,也许会再次导致另—颗恒星产生相同的闪烁。”

“比人马座星再远些的下—颗恒星是……”“巴纳德星,1.81秒差距,但它太暗,无法进行闪烁观测;再下一颗,佛耳夫359,2.35秒差距,同样太暗,不能观测;再往远,莱兰21185,2.52秒差距,还是太暗……只有到天狼星了。”

“那好像是我们能看到的最亮的恒星了,有多远?”

“2.65秒差距,也就是8.6光年。”

“现在太阳那次闪烁的光线在太空中已行走了10年,已经到了那里,也许天狼星已经闪烁过了。”

“但它闪烁的光线还要再等7年多才能到达这里。”

她突然像从梦中醒来一样,摇着头笑了笑:“呵,天啊,我这是怎么了?太可笑了!”

“你是说,作为一名天文学家,有这样的想法很可笑?”

她很认真地看着他:“难道不是吗?作为脑外科医生,如果您同别人讨论思想是来自大脑还是心脏,有什么感觉?”

他无话可说了,看到她在看表,他便起身告辞,她没有挽留他,但沿下山的公路送了他很远。他克制了朝她要电话号码的冲动,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她眼中不过是一个十年后又偶然重逢的陌路人而已。

告别后,她返身向天文台走去,山风吹拂着她那白色的工作衣,突然唤起他十年前那次告别的感觉,阳光仿佛变成了月光,那片轻盈的羽毛正离他远去……像—个落水者想极力抓住一根稻草,他决意要维持他们之间那蛛丝般的联系,几乎是本能地,他冲她的背影喊道:“如果,7年后你看到天狼星真的那样闪烁了……”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微笑着回答他:“那我们就还在这里见面!”

--------------------------------------------------------------------------------时光之二 --------------------------------------------------------------------------------婚姻使他进入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但真正彻底改变生活的是孩子,自从孩子出生后,生活的列车突然由慢车变成特快,越过一个又一个沿途车站,永不停息地向前赶路。旅途的枯燥使他麻木了,他闭上双眼不再看沿途那千篇—律的景色,在疲倦中睡去。但同许多在火车上睡觉的旅客一样,心灵深处的一个小小的时钟仍在走动,使他在到达目的地前的一分钟醒来。

这天深夜,妻儿都已睡熟,他却难以入睡,一种神秘的冲动使他披衣来到阳台上。他仰望着在城市的光雾中暗淡了许多的星空,在寻找着,找什么呢?好一会儿他才在心里回答自己:找天狼星。这时他不由打了—个寒颤。

七年已经过去,现在,距他和她相约的那个日子只有两大了。

--------------------------------------------------------------------------------天狼星 --------------------------------------------------------------------------------昨天下了今年的第—场雪,路面很滑,最后—段路出租车不能走了,他只好再一次徒步攀登思云山的主峰。

路上,他不止一次地质疑自己的精神是否正常。事实上,她赴约的可能性为零,理由很简单:天狼星不可能像 17年前的太阳那样闪烁。在这7年里,他涉猎了大量的天文学和天体物现学知识,7年前那个发现的可笑让他无地自容,她没有当场嘲笑,也让他感激万分。现在想想,她当时那种认真的样子,不过是一种得体的礼貌而已,7年间他曾无数次回味分别时她的那句诺言,越来越从中体会出一种调侃的意味……随着天文观测向太空轨道的转移,思云山天文台在四年前就不存在了,那里的建筑变成了度假别墅,在这个季节已空无一人,他到那儿去干什么?想到这里他停下了脚步,这7年的岁月显示出了它的力量,他再也不可能像当年那样轻松地登山了。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放弃了返回的念头,继续向前走。

在这人生过半之际,就让自己最后追一次梦吧。

所以,当他看到那个白色的身影时,真以为是幻觉。天文台旧址前的那个穿着白色风衣的身影与积雪的山地背景融为一体,最初很难分辨,但她看到他时就向这边跑过来,这使他远远看到了那片飞过雪地的羽毛。他只是呆立着,—直等她跑到面前,她喘息着一时说不出话来,他看到,除了长发换成短发,她没变太多,7年不是太长的时间,对于恒星的—生来说连弹指—挥间都算不上,而她是研究恒星的。

她看着他的眼睛说:“医生,我本来不抱希望能见到您,我来只是为了履行—个诺言,或者说满足一个心愿。”

“我也是。”他点点头。

“我甚至,甚至差点错过了观测时间,但我没有真正忘记这事,只是把它放到记忆中一个很深的地方,在几天前的一个深夜里,我突然想到了它……”“我也是。”他又点点头。

他们沉默了,听到阵阵松涛声在山间回荡。

“天狼星真的那样闪烁了?”他终于问道,声音微微发颤。

她点点头:“闪烁波形与17年前太阳那次和7年前人马座α星那次精确重叠,一模—样,闪烁发生的时间也很精确。这是孔子三号太空望远镜的观测结果,不会有错的。”

他们又陷入长时间的沉默,松涛声在起伏轰响,他觉得这声音已从群山间盘旋而上,充盈在天地之间,仿佛是宇宙间的某种力量在进行着低沉而神秘的合唱……他不由打了个寒颤。她显然也有同样的感觉,打破沉默,似乎只是为了摆脱这种恐惧。

“但这种事情,这种已超出了所有现有理论的怪异,要想让科学界严肃地面对它,还需要更多的观测和证据。”

他说:“我知道,下一个可观测的恒星是……”“本来小犬座的南河二星可以观测,但五年前该星的亮度急剧减弱到可测值以下,可能是漂浮到它附近的一片星际尘埃所致,这样,下一次只能观测天鹰座的河鼓二星了。”

“它有多远?”

“5.1秒差距,16.6光年,17年前的太阳闪烁信号刚刚到达那颗恒星。”

“这就是说,还要再等将近17年?”

她缓缓地点点头:“人生苦短埃”

她最后这句话触动了他心灵深处的什么东西,他那被寒风吹得发干的双眼突然有些湿润:“是啊,人生苦短。”

她说:“但我们至少还有时间再这样相约一次。”

这话使他猛地抬起头来,呆呆地望着她,难道又要分别 17年?!

“请您原谅,我现在心里很乱,我需要时间思考。”她拂开被风吹到额前的短发说,然后看透了他的心思,动人地笑了起来,“我给您我的电话和邮箱,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们以后常联系。”

他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仿佛飘游大洋上的航船终于看到了岸边的灯塔,心中充满了一种难言的幸福感,“那……我送你下山吧。”

她笑着摇摇头,指指后面的圆顶度假别墅:“我要在这里住一阵儿,别担心,这里有电,还有一户很好的人家,是常驻山里的护林哨……我真的需要安静,很长时间的安静。”

他们很快分手,他沿着积雪的公路向山下走去,她站在思云山的顶峰上久久地目送着他,他们都准备好了这17年的等待。

--------------------------------------------------------------------------------时光之三 --------------------------------------------------------------------------------在第三次从思云山返回后,他突然看到了生命的尽头,他和她的生命都再也没有多少个17年了,宇宙的广漠使光都慢得像蜗牛,生命更是灰尘般微不足道。

在这17年的头5年里他和她保持着联系,他们互通电子邮件,有时也打电话,但从未见过面,她居住在另一个很远的城市。以后,他们各自都走向人生的颠峰,他成为著名脑科专家和这个大医院的院长,她则成为国家科学院院土。他们要操心的事情多了起来,同时他明白,同—个已取得学术界最高地位的天文学家,过多地谈论那件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神话般的事件是不适宜的。于是他和她的联系渐渐少了,到17年过完一半时,这联系完全断了。

但他很坦然,他知道他们之间还有一个不可能中断的纽带,那就是在广漠的外太空中正在向地球日夜兼程的河鼓二的星光,他们都在默默地等待它的到达。

--------------------------------------------------------------------------------河鼓二星 --------------------------------------------------------------------------------他和她在思云山主峰见面时正是深夜,双方都想早来些以免让对方等自己,所以都在凌晨3点多攀上山来。他们各自的飞行车都能轻而易举地到达山顶,但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把车停在山脚,徒步走上山来,显然都想找回过去的感觉。

自从十年前被划为自然保护区后,思云山成了这世界上少有的越来越荒凉的地方,昔日的天文台和度假别墅已成为—片被藤蔓覆盖的废墟,他和她就在这星光下的废墟间相见。他最近还在电视上见过她,所以已熟悉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但她觉得面前的她还是34年前那个月光中的少女,她的双眸映着星光,让他的心融化在往昔的感觉中。

她说:“我们先不要谈河鼓二好吗?这几年我在主持一个研究项日,就是观测恒星间A类闪烁的传递。”

“呵,我一直以为你不敢触及这个发现,或干脆把它忘了呢。”

“怎么会呢?真实的存在就应该去正视,其实就是经典的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描述的宇宙,其离奇和怪异已经不可思议了……这几年的观测发现,A类闪烁的传递是恒星间的一种普遍现象,每时每刻都有无数颗恒星在发生初始的A类闪烁,周围的恒星再把这个闪烁传递开去,任何一颗恒星都可能成为初始闪烁的产生者或其他恒星闪烁的传递者,所以整个星际看起来很像是雨中泛起无数圈涟漪的池塘……怎么,你并不感到吃惊?”

“我只是感到不解:仅观测了四颗恒星的闪烁传递就用了三十多年,你们怎么可能……”“你是个十分聪明的人,应该能想到—个办法。”

“我想……是不是这样:寻找一些相互之间相距很近的恒星来观测,比如两颗恒星A和B,它们距地球都有一万光年,但它们之相相距仅5光年,这样你们就能用5年时间观察到它们一万年前的一次闪烁传递。”

“你真的是聪明人!银河系内有上千亿颗恒星,可以找到相当数量的这类恒星对。”

他笑了笑,并像34年前一样,希望她能在夜色中看到自己的笑:“我给你带来了一件礼物。”他说着,打开背上山来的一个旅行包,拿出—个很奇怪的东西,足球大小,初看上去像是一团胡乱团起的渔网,对着天空时,透过它的孔隙可以看到断断续续的星光.他打开手电,她看到那东西是由无数米粒大小的小球组成的,每个小球都伸出数目不等的几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细杆与其他小球相连,构成了一个极其复杂的网架系统。他关上手电,在黑暗中按了一下网架底座上的一个开关,网架中突然充满了快速移动的光点,令人眼花缭乱,她仿佛在看着一个装进了几万只萤火虫的空心玻璃球。再定睛细看,她发现光点最初都是由某一个小球发出,然后向周围的小球传递,每时每刻都有一定比例的小球在发出原始光点,或传递别的小球发出的光点,她形象地看到了自己的那个比喻:雨中的池塘。

“这是恒星闪烁传递模型吗?!啊,真美,难道……你已经预见到这一切?!”

“我确实猜测恒星闪烁传递是宇宙间的一种普遍现象,当然是仅凭直觉。但这个东两不是恒星闪烁传递模型。我们院里有一个脑科学研究项目,用三维全息分子显微定位技术,研究大脑神经元之间的信号传递,这就是一小部分右脑皮层的神经元信号传递模型,当然只是很小很歇部分。”

她着迷地盯着这个星光窜动的球体:“这就是意识吗?”

“是的,正如巨量的0和1的组合产生了计算机的运算能力一样。意识也只是由巨量的简单连接产生的,这些神经元间的简单连接聚集到—个巨大的数量,就产生了意识,换句话说,意识,就是超巨量的节点间的信号传递。”

他们默默地注视着这个星光灿烂的大脑模型,在他们周围的宇宙深渊中,飘浮着银河系的千亿颗恒星,和银河系外的千亿个恒星系,在这无数的恒星之间,无数的A类闪烁正在传递。

她轻声说:“天快亮了,我们等着看日出吧。”

于是他们靠着一堵断墙坐下来,看着放在前面的大脑模型,那闪闪的荧光有—种强烈的催眠作用,她渐渐睡着了。

--------------------------------------------------------------------------------思想者 --------------------------------------------------------------------------------她逆着一条苍茫的灰色大河飞行,这是时光之河,她在飞向时间的源头。群星像寒冷的冰碛漂浮在太空中。她飞得很快,扑动一下双翅就越过上亿年时光。宇宙在缩小,群星在会聚,背景辐射在剧增,百亿年过去了,群星的冰碛开始在能量之海中溶化,很快消散为自由的粒子,后来粒子也变为纯能。太空开始发光,最初是暗红色,她仿佛潜行在能量的血海之中;后来光芒急剧增强,由暗红变成橘黄,再变为刺目的纯蓝,她似乎在一个巨大的霓虹灯管中飞行,物质粒子已完全溶解于能量之海中。透过这炫目的空间,她看到宇宙的边界球面如巨掌般收拢,她悬浮在这已收缩到只有一间大厅般大小的宇宙中央,等待着奇点的来临。终于一切陷入漆黑,她知道已在奇点中了。

一阵寒意袭来,她发现自己站立在广阔的白色平原上,上面是无限广阔的黑色虚空。看看脚下,地面是纯白色的,覆盖着一层湿滑的透明胶液。她向前走,来到一条鲜红的河流边,河面覆盖着一层透明的膜,可以看到红色的河水在膜下涌动。她离开大地飞升而上,看到血河在不远处分了汊,还有许多条树枝状的血河,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河网。再上升,血河细化为白色大地上的血丝,而大地仍是一望无际。她向前飞去,前面出现了—片黑色的海洋,飞到海洋上空时她才发现这海不是黑的,呈黑色是因为它深而且完全透明,广阔海底的山脉历历在目,这些水晶状的山脉呈放射状由海洋的中心延伸到岸边……她拼命上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再次向下看,这时整个宇宙已一览无遗。

这宇宙是一只静静地看着她的巨大的眼睛。

……

她猛地醒来,额头湿湿的,不知是汗水还是露水。他没睡。—直在身边默默地看着她,他们前面的草地上,大脑模型已耗完了电池,穿行于其中的星光熄灭了。

在他们上方,星空依旧。

“‘他’在想什么?”她突然问。

“现在吗?”

“在这34年里。”

“源与太阳的那次闪烁可能只是一次原始的神经元冲动,这种冲动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大部分像蚊子在水塘中点起的小涟漪,转瞬即逝,只有传遍全宇宙的冲动才能成为一次完整的感受。”

“我们耗尽了—生时光,只看到,‘他’的一次甚至自己都感觉不到的瞬间冲动?”她迷茫地说,仿佛仍在梦中。

“耗尽整个人类文明的寿命,可能也看不到‘他’的一次完整的感觉。”

“人生苦短埃”

“是啊,人生苦短……”

“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孤独者。”她突然没头没尾地说。

“什么?”他不解地看着她。

“呵,我是说‘他’之外全是虚无,‘他’就是一切,还在想,也许还做梦,梦见什么呢……”“我们还是别试图做哲学家吧!”他一挥手像赶走什么似的说。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从靠着的断墙上直起身说,“按照现代宇宙学的宇宙暴胀理论,在膨胀的宇宙中,从某—点发出的光线永远也不可能传遍宇宙。”

“这就是说,‘他’永远也不可能有一次完整的感觉。”

她两眼平视着无限远方,沉默许久,突然问道:“我们有吗?”

她的这个问题令他陷入对往昔的追忆,这时,思云山的丛林中传来了第一声鸟鸣,东方的天际出现了一线晨光。

“我有过。”他很自信地回答。是的,他有过,那是 34年前,在这个山峰上的一个宁静的月夜,一个月光中羽般轻盈的身影,一双仰望星空的少女的眼睛……他的大脑中发生了一次闪烁,并很快传遍了他的整个心灵宇宙,在以后的岁月中,这闪烁一直没有消失。这个过程更加宏伟壮丽,大脑中所包含的那个宇宙,要比这个星光灿烂的己膨胀了150亿年的外部宇宙更为宏大,外部宇宙虽然广阔,毕竟已被被证明是有限的,而思想无限。

东方的天空越来越亮,群星开始隐没,思云山露出了剪影般的轮廓,在它高高的主峰上,在那被蔓藤覆盖的天文台废墟中,这两个年近六十的人期待地望着东方,等待着那个光辉灿烂的脑细胞升出地平线。


《山海间》罗隆翔无法找到

The End